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遇见。有的人你看了一辈子,转头就忘记了,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却惦记了一生。
一年后,秋风起,寒鸦栖,离离草原上小小嫩黄的野雏菊开得生机勃勃,正是“晴空一鹤排云上”的好天气。
由于两国上层建筑关系处不好,边陲塞外关系自然就剑拔弩张。
异迁崖之战后,大梁国土拓宽五百里,大梁武定帝下诏,令凌南王世子领重兵镇守凉州,以防朔国反扑。
有大军驻扎,有贵人往来,小小的边陲古城凉州便渐渐喧嚣热闹起来,酒寮客栈青楼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头,地方经济得到蓬勃发展。
楼誉治军严谨,从不扰民,加上他身份尊贵,既不用媚上,也不用谄下,不论处理军情抑或地方事务,均光明磊落不偏不倚,很得民心。
凉州百姓提起凌南王世子无不跷起大拇指,赞不绝口,凉州的未嫁姑娘想起凌南王世子无不羞怯脸红,街头巷尾掩面打听,听说世子还未立妃,府里连侧妃都没一个,不晓得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也不知怎样的名门闺秀才配得上……
荣登凉州第一王老五宝座的楼世子,此时正在府里批阅公文,毫无身为新一代偶像的自觉。
副将刘征急急走了进来,道:“世子,异迁崖上的笛声又响了。”
都是从小跟着摔打大的老人了,虽然楼誉已封了将军,可刘征这些亲随还是习惯叫他世子。
楼誉笔尖微顿:“哦?”
那夜之后,异迁崖的笛声就停了,吹笛人凭空失踪,笛声再也不见响起,这一停就是一年,本以为再也听不到那奇怪难听的笛声,没想到今天居然重响。
楼誉缓缓抬头:“确定是从前那个吹笛子的?”
刘征语气肯定:“没错,再没有那么难听的笛声了。”
楼誉眸光闪动,公文也不批了,将笔架好,站起身:“刘征,备马,咱们瞧瞧去。”
片刻,两人两骑驶出将军府,马蹄嘚嘚,一路出凉州城门,向也西草原方向疾驰而去。
也西草原上此时正喧嚣闹腾得厉害。
在这草原上不乏猛兽,但真正能持猛行凶的是那一大群奔腾无拘的野马,数量多,速度快,狂风一般卷过,铁一样的蹄子撅起来,石头都能踢碎。
野马群聚,就是野豹老虎之类的猛兽也不敢撩其锋芒。它们才是也西草原上真正的王。
可是它们的王—紫红马大红,此时正虎落平阳,在和一群人作殊死搏斗。
几个人骑在马上,手拿套马栓,前后左右围攻,其中一只套马栓已经套在了大红的脖子上。
话说大红这次真是阴沟里翻船。
这段时间天天有人来也西草原套马,这些人骑术绝佳,座下的马匹脚力不输野马,而且颇通战术,懂得迂回转折,几次下来果真被他们套了几匹彪悍的野马回去。
于是大红就怒了,那天这些人再来时,便带领野马群奋蹄狂奔,掀起滔天烟尘,迎面向对方急冲。
任谁都挡不住野马群万蹄齐发的迎面直冲,那几个人见势不妙,赶紧掉转马匹,跑得那叫一个快。
原以为这些人吓破了胆子再不敢来,野马王大红便得意扬扬放松了警惕。可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卷土重来,而且把主意打到了它的身上。
这日,大红离群散步,正独自在溪边饮水,就中了套,被套马栓正正套住脖子。
大红不愧是一代马王,被套住后不但不委顿,反而甩头摆尾奋勇疾驰,竟把那些人硬生生拖出了数里。
也亏那几人骑术上佳,虽然被拖得东倒西歪,但依然勉力保持着稳定的马速,死死拽着套马栓不撒手,两方拉锯撕扯已经不是一点点时间了。
大红一路龇牙咧嘴奋蹄狂撅狂踢,如果被踢中,铁人都是一个洞。那几人也真是了得,双手持套马栓,仅用双腿驾驭马匹,随着大红的力度趋躲避让,险而又险地紧紧跟着不放。
其中一个骑术最好的,一边趋避,一边收紧套马栓往回扯,大声吆喝指挥。
“阿贵,快上。”
“海龙,你倒是用点力气。”
“猛子,环侧包围。”
“哎哟,敢踢我,娘的,老子不逮着你就不姓赵。”
大红吃痛,更是发狂,大声嘶鸣,四只蹄子撅砸得跟暴风雨一样,踢起的黑土噼里啪啦地落了几个人满头满脸。
马嘶人叫,蹄飞土溅,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
远处山丘上,两人两骑被这番闹腾吸引,停驻观望,其中一个年轻男子黑色锦袍,丰神俊朗,锐气中带着几分贵气,正是楼誉。
“我说他们这几天神秘兮兮地早出晚归做什么呢,原来在打这野马群的主意。”刘征笑道,“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彪悍凶横,天下闻名,若套了来收作战马再好不过,亏他们想得出来。”
楼誉薄唇微抿,展目远观,淡笑道:“帮拳的来了,我看赵无极他们要吃大亏。”
刘征一惊,只觉地面微微颤动,闷雷一般的轰鸣声渐起,由远而近,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从草原边际滚滚而来,轰鸣声渐响震耳欲聋,瞬间已奔到赵无极等人数里之外,各色马鬃飞舞飘扬触目可及。
野马群来了。
马群挟匹夫莫挡的风雷之势,掀起滔天土尘,势不可当地直直冲了过来。
正和紫红大马较劲的众人大惊,王贵脸色苍白地催促:“赵哥,快跑,马群来了,不跑会被踩成肉饼子。”
赵无极斥候出身,最善骑,爱马如命,彼时初见紫红大马便一见钟情、神魂颠倒。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回头闷想了几个月,便撺掇着几人拿了套马栓到这也西草原上来碰运气。
也确实给他套了几匹野马回去,可是那几匹野马怎么能和这紫红大马比?神驹认主,若这紫红大马给自己套回去,驯服了,搞不好还能压过世子的追风一头,那该多么风光神气。
跟了那么多天,好不容易逮了个机会套住它,赵无极哪里就这么舍得撒手,腮帮子鼓得像塞了几个鸡蛋,憋足一口气。
就是不放,踩成肉饼子也不放!
大红见马群到了,更是兴奋狂跳,力量之大,扯着几人连连转圈,赵无极只觉得手心被刀割了似的疼。胯下战马也算久经阵仗,依然被野马群浩荡无敌的奔雷之势唬住,四蹄刨地,眼露畏怯,若不是被主人强行喝令勒住,早甩蹄子逃了。
万马奔腾,气势磅礴,瞬间工夫,野马群又奔近了几分。
刘征远远看见,大急道:“赵无极在干什么!再不跑就死定了。”
楼誉却紧盯着野马群里跑在最先头的那匹黑色大马,不动声色道:“不一定。”
刘征一愣,再看向那边,野马群已距离赵无极等人不过数百米,以野马的奔速,不消数息,赵无极和紫红大马就会被万马撞倒踩成肉饼。
将将最险之际,只听一声清啸响起,声音稚嫩,却如鹤鸣清脆,直冲云霄。
随着清啸声,跑在最前头的那匹黑色大马突然减速收势,马身强势偏斜,四蹄骤然一转,一改直线突进的线路,瞬息偏转四十五度角,领头朝西北边奔去。
马群神奇地沿着一个奇小的角度,如巨龙摆尾,随着领头黑马,在广阔的也西草原上画出一道完美的五彩弧线,带着毁灭一切的气势,从赵无极和紫红大马纠缠的前方横扫而过。
万马踢出的沙石如冰雹子一般溅到人和马的身上脸上,刀割一样疼痛。
就着未歇的冲速惯性,一道黑扑扑的人影从领头黑马身上飞跃而起,凌空直扑赵无极,趁着他目瞪口呆之余,一脚把他踹下马背……
这一下奇变陡生,刘征只看得目眩神迷,脱口而出:“好俊的骑术!”
楼誉眼睛微眯,他眼力绝佳,已经看出那道黑色影子是个头发蓬乱、脏兮兮的小孩。
小小年纪,驾驭万马,身法鬼魅,孤身在这也西草原上出没,真是一个奇怪的存在。
凌南王世子脾气孤傲,也不禁在心中下了个评语:“嗯,确实不错。”
赵无极被人莫名一脚踹下马来,灰头土脸在草地上连滚了好几圈,才晕头转向地爬起来。
抬头一看,自己的马上稳稳坐着个小孩子,穿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头发蓬乱,皮肤黝黑,正看着自己嘻嘻笑。
赵无极又羞又怒,冲自己的马儿打了个呼哨。
自己的黄骠马是斥候营中最彪悍的骏马,虽然比不上世子的追风,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好马,平时性情桀骜不驯,只听主人号令,旁人想靠近就会尥蹶子,连摸一下马鬃都不可得。
死小孩,敢踹我,看我一声令下,让黄龙把你颠撂下来,摔掉门牙!
一声呼哨响了,黄骠马呼哧呼哧喷着热气,一动不动。赵无极傻了,不信邪又是一声呼哨,黄骠马喷着响鼻,摇头晃脑摆尾巴,态度谄媚地去舔那小孩儿的手。
小孩儿被舔得发痒,摸着马鬃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边大红终于甩脱了套马栓,眼看自己的位置被黄骠马抢了,赶紧凑过来,恶狠狠地顶开黄骠马,自己用头磨蹭着小孩儿的腿,甚是亲密。
赵无极脸都绿了,这野孩子哪里冒出来的?!
王贵、郑海龙、张猛等人刚才从万马蹄下捡得一命,正后怕惶恐间,见赵无极吃瘪,方才如梦初醒,齐齐策马而上,把那脏兮兮的奇怪小孩围在中间,喝道:“小孩儿,把黄龙还回来。”
小孩儿侧头看向他们,一双眼睛亮晶晶璀璨如星,也不说话,扯过马缰,掉转马头,双腿一夹马腹,骑着黄骠马就往刚才野马群的方向跑去。
赵无极大急,这可是我的马!
情急之下脚尖一点,腾空而起,伸手就去抓小孩儿的头发。王贵、郑海龙、张猛纷纷策马赶上,抡起手里的套马栓往小孩儿头上套去。
小孩儿哼了一声,脚踩马镫,仰面躺倒,避过赵无极的一抓和那几根套马栓,随即身形如烟,轻飘飘地飘起来,抓着一根套马栓,整个身体依附在上面,顺着长长的杆子滑落,已到王贵眼前,刀光一闪,把他的八字胡削掉了一半。
王贵瞠目结舌间,小孩儿身形不停,跃起抓住另一根套马栓,身体下坠,将长长的杆子压弯,一刀削向赵无极的发髻。
赵无极刚刚落地便逢刀光,大惊,只得再往地上躺。小孩儿却也不追击,就着套马杆反弹之力,腾空而起,刷刷刷几下刀光,把那几根套马栓切成了光头葫芦。
这数下细微之间腾挪转移,看得刘征眼花缭乱,脱口赞道:“好俊的轻功!”
楼誉瞧得仔细,嘴角微微牵动,心道:“这小鬼的心倒还不坏。”
他早已看出,刚才那几刀出其不意,这奇怪的小孩儿本可以削掉王贵和赵无极的头,却只是小孩子心性地削了几根胡子作数,放了两人一马。
小孩儿在空中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动赶上,小孩儿正正落在马背上,一声清啸,大红人立而起,巨大的蹄子蹬向追来的几人。
王贵等人的几匹战马被野马王气势所逼,收蹄不敢前进。
小孩儿大笑,笑声清脆悦耳,用刀背一拍黄骠马屁股,黄骠马吃痛狂奔,跑得势若奔雷,小孩儿骑着大红随即跟上,两马一人朝野马群的方向奔去,很快在视野中变成两个小黑点,消失在夕阳之下。
赵无极傻傻地站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捶胸顿足欲哭无泪,这次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紫红马没抓到,连自己的坐骑都丢了,我的紫红马啊,我的黄龙啊……
刘征哧笑出声:“老赵这回真是亏大发了,丢了黄龙,估计他要哭半年。”
楼誉端坐马上,眼神犀利,淡淡道:“告诉赵无极,我给他十天时间,十天内把那匹野马王牵到我面前,做不到就别在斥候营待了,到伙房劈柴去。”
开玩笑,自己的兵,怎么能在一匹马前败下阵来?
刘征心里默默替老赵捏了把汗,脸色一怔,道了声诺。
楼誉又看了一眼紫红马消失的方向,方才扯过马头:“走吧,去会会那个吹笛人。”
一夹马腹,追风蹄泛乌光,向异迁崖奔驰而去,刘征策马紧随其后。
秋意萧瑟的也西草原上,天色渐暗,太阳逐渐沉没于那宽长的天际线下。
异迁崖下,楼誉仰头看向崖顶,悬崖陡峭直立,既高又险。
“嚯,够高的。”楼誉脱去外袍,扔给刘征,仅着一袭黑色紧身戎装,兴致盎然地活动手腕。
他贵为世子,小时候这种爬山爬树的事情自然没什么机会做,后来当了将军,爬山爬树的事情又不好意思做,因此跟第一次带兵上阵一样,楼誉此时心情非常好,谁说爷没爬过山,爬上这道崖,就把小时候的缺憾一并补齐了。
刘征接了世子的外袍,苦着脸站在后面,想劝又不敢劝,世子啊,将军都是战死的不是摔死的,你确定要去爬这个异迁崖吗?
楼誉哪里管手下亲随副将的小心思,活动完手腕,一跃而起,手一搭凸出的石块,借力腾跃,足尖再点凹陷处,数次借力已跃上十余丈。由于地形不熟,好几次腾跃间找不到借力的地方,人跟着石块哗啦啦滑落,很是出了几次险情,直把地上的刘征看得心情跌宕起伏,吓出一身大汗。
好在黑云骑是大梁最强大的骑兵,本就是老凌南王亲手训出来的,楼誉从小在军中长大,自小打熬骑射,功夫底子深厚,反应敏锐超乎常人,爬起山来自然也就比常人更轻松些,往往在险之又险处,提气纵跃,极快地扣住悬崖外的一丛树枝,或者一块石头,化险为夷。
见楼誉的身影逐渐消失于高崖黑暗之中,刘征只觉得提着的一颗心,像十五个吊桶一样—七上八下,叹气抹去一头汗,暗道,怎么看世子爬山,竟比看世子杀敌还要提心吊胆。
楼誉双手不停攀越险要,腾跃之间,脑子里竟然浮出一个脏兮兮、黑乎乎的人影,虽然刚才在也西草原上站得远看不清楚面容,但是那孩子身体轻盈,姿态曼妙,腾空挪移轻灵如风,身法施展开来如清风拂面,翠竹写意,虽然一身脏污,但举手投足间皆是清贵之意,让人移不开眼睛。
“如果他爬这异迁崖,又会是个什么样子?”
楼誉嘴角牵出一丝笑意,心中有些莫名的好奇和探究,随即又觉得自己好生奇怪,摇摇头抛掉妄念,专心爬崖。
崖越上越险,最后一块大石凸出崖壁许多,悬空孤立,陡峭千仞,楼誉看遍周围无落脚之地,只得深吸一口气,腰后雪山内息汩汩而出,手上用力,一个鹞子翻身,凌空翻上崖顶。
天已黑,一轮冰月如钩高挂。
崖顶不大,展目看去,冷风呼啸,空无一人,只有正中央一棵木槿花树,叶片枯黄,唯余残枝在猎猎风中娑娑作响,在如水月光下显得越发凄凉。
树下有小块光芒,璀璨四射,刺人眼眸。细看竟是一把小巧的青冥剑,明晃晃地插在一个小土丘上。
土丘显然是有人认真堆成,四方中高,若墓状。青冥剑端端正正插在中央,剑身反照月光,澄净透亮,映照得剑柄上那朵小小的木槿花,鲜艳欲滴。
楼誉缓步走过去,轻抚剑身,看着那朵朱红描就的木槿花,心中一动。
槿花谢,红颜殇,莫问前生相与谁?
姑姑,是谁在这里给你立了个剑冢?是那个神秘的吹笛人吗?
四下空寂,吹笛人不见踪影,唯有风声萧瑟。
从崖顶展眼看去,大漠辽阔黑沉,西边远望灯火如星之处应该就是凉州城,西南那条细长泛着乌光的黑色长带,就是狩水。狩水再往西千里,夜色重重,黑暗无边延展,目光无法所及之处,是朔国的帝都,那座青黑色的宫殿,不知道埋葬了多少梁朝女子的青春和生命。
梁朝先帝昏庸懦弱,在位数十年间国内兵弱将少,备受大朔欺凌,不得不屡送公主和亲,以求偏安。
这几年却大大不同,武定帝执政以来,政清治明,内有治世文臣魏明,外有善武的凌南王父子支持,国力渐强,隐约已有了盛世之态。
楼誉站在崖顶,脚下凌空绝险,身旁云深苍茫。
缓缓伸手,凌空虚握,万顷江山大漠峻岭尽在手心,轻轻道:“楼誉此生,必不让朔军占我半寸土地,再不让一个大梁女子葬送红颜。”
语气虽然清淡,却有着不容置疑之意。
夜风凛冽,吹得他衣袂翻飞,容色生辉,异迁崖之高之峻,不及他此刻睥睨神飞的英越。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