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山万水才能见你一面,转身离开那一瞬间,你可听到了,我心碎的声音?
夜深沉,浓雾起,黑山脚下的黑山镇,大梁使团驻扎的驿站漆黑一片,不见半点灯火,屋顶檐角隐没在黑暗及浓雾中,所有人似乎都睡得熟了。
远处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了极其细微的拉弦声,声音极小,如同刀尖划开了一张上好雪白的宣纸,在呼呼风声中几不可闻。
这细微的拉弦声之后,紧随着尖锐的破空声由远及近,一支重箭如同鬼魅般刺破重重浓雾,出现在驿站厢房的上空。
它来得如此之快,高速旋转的箭体上激发出来的杀气,似乎将浓如白烟的雾气都驱荡开来。
重箭升至最高点,随即快速下坠,挟隐隐风雷声,狠戾无比地扎向驿站的屋顶。
“轰!”一声巨响,这支重箭竟然将黑瓦屋顶冲开了一个大洞,余势未歇,笔直射入屋内。
仅此一箭,就几乎轰掉了驿站几乎一半的屋瓦,威力骇人之极。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就在这支重箭后,驿站周围的浓雾深处,四面八方不约而同地响起了无数的拉弦声。
天地之间涌动的浓雾都似乎凝滞了一瞬,随即一股强大的气流奔啸而出,若蝗雨般密集的重箭在空中发出恐怖的嘶叫,每一支都带着摄魂夺魄的杀气,密密麻麻地朝驿站轰了下来。
不大的驿站瞬间被箭雨覆盖,无数的轰然巨响之后,烟尘在浓雾中弥漫,驿站的墙上窗上屋顶上到处插满了重箭,好像一只巨大的刺猬。重箭所到处木断砖破瓦碎,连个完整的房间都找不出来。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遭如此重箭袭击,驿站里的人怕是凶多吉少。
但奇怪的是,支离破碎的驿站依然寂静无声,连一声惨叫都没有。
射出第一支重箭的鹰庭护法曹振脸色骤变,驿站竟是空的?
就在他惊诧之时,一支白羽箭穿过浓雾,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瞳孔里。和之前的声势凛冽的重箭相比,这支箭轻飘飘的,仿佛被雾气托着滑动一般,不带一点儿风声,显得如此低调而内敛。
曹振与当年的洪三喜并称鹰庭双箭,都是当世箭术极高的强者,洪三喜死后,他就是鹰庭中首屈一指的神射手,统领玄箭射队。
这么一个人,当然是个识货的人。
此刻见到这支低调的白羽箭形若幽灵地出现,曹振瞳孔紧缩,心中警铃大响。
之前他射出重箭露了形迹,正待重新转移埋伏,却不料对方的反击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准,如此之……恐怖。
根本不给他任何反应时间,白羽箭已到眼前,箭尾的白羽在他的瞳孔里拉出了一条淡淡的残影。曹振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皆被箭意笼罩,避无可避,心底升起从未有过的恐惧,忙不迭地挥刀去斩来箭。
“噗”,刀光劈开浓雾,砸在地上,溅起一片雪末,却是劈空了。曹振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喉咙,那支白羽箭正正穿过咽喉,在他颈后露出了锋利的箭尖,闪烁着寒光。
鲜血顺着白色的羽尖滴落雪地,曹振眼中是完全的不可置信和深深的后悔。
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要狙杀的那个人,也是一个箭术强者,而且此时看起来,比他更强。
生死只在一瞬,没有时间后悔,曹振捂着血流如注的喉咙,颓然倒下。
未曾照面就射杀了曹大护法,玄箭射队的副领队看着曹振的尸体目瞪口呆。
他们早已经打探清楚,对方只有区区数百人,此次玄箭射队倾巢而出,势在必得,却没想到以神箭著称的曹统领就这么轻飘飘毫无建树地死了。
问题是,自己连对方在什么地方都没有搞清楚,纵有数千重箭射手在旁,却没有目标,不知道该往哪里射,难道要把已成瓦砾碎石堆的驿站再轰一遍?
浓雾之中,难觅敌踪,首领已死,不宜恋战。
想到对方那支不知躲在何处、如同鬼魅般出没的箭,副统领心头寒冷,思忖片刻,当机立断发出了撤退的信号。
玄箭射队不愧是鹰庭最具战力的部门,进退有度,信号发出之后半炷香工夫,上千重箭射手已经撤得干干净净,连曹振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浓雾笼罩下的雪地里还是一片黑暗寂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有那些密麻如林插在驿站里的重箭说明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驿站后一座孤坟,高大的墓碑后,楼誉缓缓放下了弓,深深吁了口气,后衫已经汗湿,凉飕飕地贴在背心上。
适才他站在墓碑上听声辨位,在箭雨铺天盖地而下的最后一刻,射了反击的一箭,随即躲入墓碑后面,被重箭压得抬不起头来,实在是险之又险。
看着几乎被轰掉一半的墓碑,楼誉脸上泛起苦笑,自言自语道:“玄箭射队倾巢而出,还真看得起我。”
若放在战场上,这样一支重箭射队足够撂翻一个五百人以上的中型骑兵战队,今夜却被殷溟派来狙杀一个人,端的是豪华的大手笔。
侯行践从另一个墓碑后面探出头来,看见楼誉无恙,这才放了心,咬牙切齿道:“第四十八次了,鹰庭那些兔崽子只会玩阴的,有种咱们战场上较量,看爷怎么收拾他们。”
第四十八次!
自他们过狩水进入朔国境内以来,已经遭遇了四十八次暗杀。
楼誉身边虽然有数百黑云骑兵,个个都是千中选一的精锐,但是黑云骑兵擅长骑射冲阵,对付鹰庭这种阴恻恻的暗杀却没有更好的办法,一路过来应付得很是吃力,已有数十人伤亡。
好在使团中的文臣多数被楼誉随船送走了,少了这些文臣和礼物辎重的拖累,黑云骑众人才能拖泥带水地勉强撑到了黑山。
鹰庭这一次下了血本,杀手前赴后继源源不断,到了今夜,玄箭射队的出现,意味着暗杀已经明晃晃地摆在了桌面上,变成了肆无忌惮的狙杀。
王传明靠在一座坟头后面瑟瑟发抖,他身为礼部副使官,尚有职责在身,别的文臣可以走,他却走不了。
从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什么时候见过这般血气森森杀人不留活口的手法,虽然在黑云骑兵拼力保护下,这一路下来没有伤到一根汗毛,却被吓得心跳过快差点驾鹤归西。
“王……王……王爷,你没事吧?”王传明上牙敲着下牙,话都说得不太连贯。
侯行践觉得好笑地看着他,王爷没什么事,我看你很有事。
王传明打着寒战,奇怪地道:“王……爷,我们还没把名单递交给对方,他们怎么知道你来了?”
“你当朔国鹰庭是吃闲饭的啊,他们的密探遍布天下,王爷出使那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住他们。”侯行践实在看不上这些手无半斤力的文弱书生,没好气地道。
王传明认死理钻牛角尖,大着胆子嗫嚅:“那为什么还要我压着名录不放,害得我看了对方鸿胪寺那些个老匹夫好几天的脸色。”
咱们兄弟拼死拼活护着你,让你去做那么点事情,还讨价还价那么啰唆。侯行践浓眉一竖,就要发作。
“老七!”楼誉喝住他,转头对王传明一笑,安抚道,“王大人莫怪,我手下都是些粗人,见笑了。”
“不不不,各位将军豪迈之气,非常人可比。”王传明忙摆了摆手,终归是好奇,忍不住又问道,“王爷,既然不是为了躲避暗杀而瞒着朔国帝君,那你让下官压着名录不放,又是想瞒着何人?”
自己出使一事,楼誉本来就没想过能瞒得住朔国的鹰庭,让王传明压着名录不放,只不过想瞒住容晗罢了。
容晗贵公子出身,一无江湖经验,二无耳目,只要消息不昭告天下,他就没有什么可以打听的渠道。
待自己到了帝都,容晗就算知道了,也跑不远。
至于殷溟,他若连这个消息都掌控不住,朔国的鹰庭密探们集体抹脖子自杀算了。
这些事情懒得和王传明解释,说了他也不懂。
楼誉扫了眼那些陆陆续续从坟堆后面冒出来的黑云骑兵,岔开话题道:“这么大好的机会殷溟怎么会放过,不取我的性命他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还有苦战,需要好生休息保存体力。”
又看看那座已经是废墟的驿站,语气甚是诚恳地道:“王大人,夜已深,不如今晚就在这里露宿一夜吧。”
王传明看看四周的荒坟,脸色煞白,脚底一软,滑坐在地。
…………
弯弯走在帝都的长街上,一身朴素的天青色布裙,及腰的长发似绢丝泼墨用黑色的缎带简单地系在脑后。
雪刚停,天空如同洗过一般蓝得晃眼。
弯弯沿着长街缓缓行来,不时略带好奇地打量着沿路的店招和小摊。
到了帝都近两个月,这是她第一次独自出门,周围的一切都是新鲜的。
帝都的风情与上京大相迥异。
上京位于大陆东南方,背山靠江,城内有湖清澈见底,游鱼肥硕,春来水绿如蓝,日出花红胜火,风光旖旎。
而帝都位于大陆西北面,附近山脉盛产青石,街巷皆以青石铺地,一条长街为中轴直通皇城,长街两边分布方正直交的街巷和里坊,屋宇相连,绵延数十里,气势磅礴。
前者风流蕴藉,温润秀洁,后者洒脱豪迈,气势辉煌,各擅胜场。
弯弯在一个糕饼铺子前停了下来,长街还有两百米就走到尽头,而长街的尽头处,就是帝都皇城。
“姑娘,这些糕饼点心都是刚出锅的,热腾着呢。”糕饼铺子的大娘热情招呼,又见她衣着气质不似当地人,便拿出了几个蒸笼打开来:“这个定胜糕是帝都特产,用米粉裹着红豆泥蒸出来,好吃得很,大娘我不是吹牛,要论定胜糕整条皇城大街都找不出比我家更好的。”
弯弯看看还冒着热气的糕点,抱歉一笑,轻轻摇了摇头,转眸看向不远处的皇城。
帝都的皇城,城墙高十丈宽三丈,所用青石皆取自景山,巨大的石块被切成正方形的块状,高高垒砌,中间缝隙以铜汁浇灌,极其坚固。
城墙之内,一条长长的甬道直通到底,穿过宽阔无比的演武场,便是大朔帝国的心脏——帝君殷溟所在的大乘宫。
弯弯静静凝视着这座气势恢宏的皇城,一双眸子如寒潭深泉,看不见底。
皇城有一个主门,四个辅门,一辆马车“嗒嗒”从最边的一个辅门驶了出来。这辆马车通体覆以碧绿的锦帛,车帘用细长翠绿的竹枝编织,车身绣着朵大红盛放的牡丹,上有两只翩翩起舞的粉蝶啄食花蕊,栩栩如生用色大胆,极其招人注目。
车夫与守城官兵交过入宫牒文,马车便出了皇城,沿着长街而行,速度不快不慢,从弯弯眼前驶过,带起一阵香风。
“这是十二坊的马车,她们的马车都弄得花团锦簇的,最好认。”糕饼铺大娘见弯弯的目光随马车而动,似乎对这马车颇为好奇,便热心介绍道,“十二坊是帝都最大的舞乐坊,那里的姑娘个个花容月貌能歌善舞,帝都贵人们的府邸里办酒宴少不得要请她们去舞乐助兴。听说最近大梁使团要到帝都,大靖宫里要大摆宴席,这马车里多半就是提前进宫准备排演的舞姬了。”
弯弯看着那辆翠绿马车远去的影子,垂眸若有所思,很快又抬起头,取出一锭碎银子递给糕饼铺的大娘,点头微笑,以示感谢。
糕饼铺大娘见她容色美丽,笑容浅浅甚是有礼,讨人喜欢得紧,又哪里肯收她的银子,笑呵呵推了回去:“姑娘,我看你是外乡人,这里虽然是帝都,但少不得有些下流无赖坯子,你的银子还是收好了,莫要被这些人偷了去。”
说完,又手脚麻利地夹了两块定胜糕,用荷叶包了,塞到她手里:“这是大娘请你吃的,不收钱,你一个人别到处乱逛,还是早些回家吧,省得家人担心着急。”
听到“家人”二字,弯弯眼前浮现出容晗温和的笑容,心中不由一暖,嘴角带上了一丝笑意。
“容大夫!”
国医堂唯一的女医师方筝满头大汗冲进容晗的诊室,抓着容晗的袖子,急道:“我那边有个孕妇已经足月,可孩子怎么都下不来,疑是血崩之症,我束手无策,只能来找你,眼下只有你能救她。”
容晗虽然进国医馆不到两个月,但展露出来的一手医术已让国医馆从上到下打心眼里佩服,各诊室的医者药师但凡遇到疑难杂症不得其法的时候,都会来求助于他。
容晗为人亲善温和,只要有所求,来者不拒,一时间成了国医馆里最忙的人。
此时容晗正在为个老头开药,见方筝满手鲜血,便知道那孕妇情况不妙,忙放下笔,抱歉道:“老伯,你且等等,那边情况紧急些,待我去去就回。”
“快去快去。”老头儿点头如捣蒜,念及往事悲从中来,顿时老泪纵横,“我儿媳妇当年就是难产死的,可怜我那未见光的大孙子啊……”
方筝感激地看了老头一眼,情急之下也不顾男女之防,抓着容晗的手就跑。
容晗一愣,见她跑得头也不回,苦笑摇头,便没有抽回手,随她去了。
还没跑到,诊室那边已经传来了悲痛的大哭声,方筝脚步一顿,脸色瞬间惨白,跺脚急道:“死了?还没等我们来,怎么就死了?”
容晗急行两步走进诊室,只见孕妇躺在床上,下身处鲜血染红了厚厚的毡子,脸色如纸,已没了气息,身边一个农夫打扮的男子正伏尸大哭。
“你先让开。”容晗对他说。
“你是谁?”男子情绪激动,护住妻子的尸体不让容晗靠近。
“他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大夫。”方筝跟了进来。
男子将信将疑,抹着眼泪让到一旁。
容晗摊开针匣,取出十支银针,手速如风,快速刺入孕妇周身十个大穴。
“容大夫,她已经死了。”方筝不明所以。
“是死了,但没有死透。”容晗淡淡道,头也不抬,手不停,十根银针刷刷刺入穴道,“气息已绝,但心脉尚存,我先帮她把血止住,护着心脉,方大夫麻烦你把我的刀匣拿来。”
方筝蹦起来,兔子一般蹿出去,奔回容晗的诊室拿了刀匣,又一阵风地跑了回来。
动静这么大,国医馆里皆被惊动,坐诊的医师们只要不是紧急病患,都暂且放下手里的活,聚拢到了方筝的诊室门口。
“刀,给你。”
方筝奔回来的时候,容晗已经用烈酒洗好手,用一块白棉布覆住孕妇鼓起的腹部,仅在棉布上割开了一个口子,露出部分肌肤。
接过刀匣,挑出一块最细薄的刀片,放入烈酒中浸泡稍许,然后在孕妇的腹部拉开了一条细细的线……
围观众人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冷气,孕妇的丈夫暴怒冲过来,在容晗的脸上打了一个重重的耳光。
“拉开他。”容晗的手稳若磐石,好像那一掌并没有打在自己脸上。
众医师一拥而上,将男子架住拖开,七嘴八舌道:“容大夫手段高明,说不定真的能救活,反正都这样了,不如让他试一试……”
“钳子。”
“炙盏。”
“棉布。”
“止血粉。”
方筝快速将容晗需要的东西递了过去。
容晗目光凝定,下手极快极稳,刀过之处随即以炙烧止血,整个过程连血都不曾多出一点儿,直叫围观的医师们看得目眩神迷,就连那妇人的丈夫都忘了哭,看向自己妻子的眼光中除了悲痛还多了丝希冀。
容晗剖开妇人腹部,从腹中抱出个血团,倒拎起双脚,用力打了两记。
“哇!……”婴儿清亮的哭声顿时传了出来。
整个诊室都沸腾了,方筝激动得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
容晗将婴儿往她怀里一放,看向方筝道:“愣着干什么,拿线来,然后以呼吸的频率按压她乳上三寸心房处。”
还能救一个?
方筝心中极是震撼,忙把婴儿交给那个喜极而泣的男子,寻出羊肠线递给容晗,然后按他的吩咐,按压孕妇心房。
容晗缝合伤口后,又快速起银针,刺她风池、太阳、天柱几穴,反复下针捻动。
方筝不停按压那妇人的心房。
诊室里的气氛紧张得如同拉紧的弦,一绷就断,众医师屏住呼吸,眼睛一瞬都不瞬盯着两人。
就在大家都快绝望之际,本已没了气息的妇人,终于发出了极轻的一声。
活了!母子竟然都活了!
诊室里静得针落可闻,众医师亲眼看到这般神乎其技,心中感慨震惊难以言表,各自默默将刚才的过程反复回味细细咀嚼,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