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明月下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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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定风波(1)

这一刻我们并肩御敌,我看见你的那处伤痕,那时并不知道,这道伤痕会刻在我的心里,无法痊愈。

暮色深沉,楼誉一行两百人,均是挎腰刀背弓箭的标准配置,简装轻骑,在夜色掩映下,从异迁崖下穿行而过,潜入大漠深处。

异迁崖往西三百里外的峻岭之间,有个边民部落,名叫山阳,擅狩猎采药,盛产皮毛山药,靠着贩卖这些土特产,山阳的边民过得甚是富足。

因为地理位置微妙,位于两国边境,本就是个两不管地段。大梁势弱之时,由朔国的边境州府向山阳征税,为免争端祸事,山阳部落首领依足了朔国要求,每年进贡,这已是惯例。

后来朔国税赋日益加重,山阳人不堪忍受,怨声载道,此时大梁国力渐强,对边民采取怀柔政策,轻徭减赋。

特别是凌南王世子楼誉到了凉州府后,每逢民俗节庆之时,还会派人带礼前往慰问,以示关怀。

如此这般下来,山阳人自然感念大梁德善,本就是居于两国之间,无所谓国土概念,山阳人情感上发生倾斜,对朔国州府的征税官员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了。

连续几次收税被拒,朔国大怒,派兵征讨,山阳人本就善猎,人人一手好弓箭,以少敌多竟也苦撑了十几日。楼誉闻讯,立即派兵支援,黑云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天兵骤降,将朔国边军打退。

这之后,山阳正式宣布归顺梁国,成为梁朝子民,归属凉州府下辖。

近期流寇横行,地处边境的山阳首当其冲,备受流寇骚扰,虽然民风彪悍,但对方毕竟是正规军所扮,打起来无论武器还是人数都相当吃亏。

眼看死伤惨重,山阳首领一边向楼誉求援,一边带着部落里的老幼妇孺转入深山避祸,仅靠强壮男子狩猎觅食求活。

等楼誉接到信报,掐指一算,山阳人已被困在山中十日了。

杀我边民,尤其是已经归顺的边民,这无疑是扇了大梁边军上下一个重重的耳光。这事如果处理不好,让大梁的边境怀柔政策如何贯彻?让大梁军队如何服众?让大梁皇帝的颜面何存?

楼誉也不等武定帝下旨,一边写了封密奏通过秘密信路送往上京,详细叙述了这次事件的前后因果以及自己的策略,一边亲自点兵,马不停蹄地带队出发,日夜兼程去解山阳之围。

天光泛出鱼肚白,这两百人的骑兵队已经不眠不休赶了一夜的路,人马均有疲色。

刘征策马上前道:“世子,走了一夜,马也累了,歇歇吧。”

楼誉微眯双眼,看向那天际云霞初放的地方,道:“传令下去,再往前数里路,有道溪流,我们就在那里饮马休息。”

刘征领命而去,骑兵队速度不减,如一支黑色利箭,离弦而出射向大漠深处。

因为年纪最小,又没有作战经验,弯弯被携裹在黑云骑的队伍中间,这让身为野马王的大红十分不习惯,它一向领先群马驰骋草原,此时竟然憋屈地被困在马群中不得施展,眼看着追风作为箭头一马当先好不威风,大红便对骑在马背上的某人非常不满,摇头晃脑喷着鼻息,前蹄绊后蹄,跑得趔趔趄趄。

弯弯哪里会不知道大红的委屈,看了眼楼誉如山峻挺的背影,歪头想了想,摸摸鼻子道:“这个人不好惹,咱们别招惹他,你就忍忍吧。”

正在此时,听得楼誉朗声叫道:“弯弯何在?”

弯弯一愣,掏掏耳朵,叫我?左右张望,身边的黑云骑兵皆面无表情,神色冷峻。

正犹豫间,又听到一声:“小鬼,到我身边来。”

确定无误楼誉是在叫自己,弯弯双腿一夹马腹,策马向前。大红喜不自禁,甩开蹄子飞奔,越众而出,瞬间赶至楼誉身边,和追风并驾齐驱,摇头摆尾好不得意。

楼誉把弯弯叫到身边后,就不再理她,目视前方专心骑马。

弯弯百无聊赖,便盯着楼誉侧面看,晨光下,那人星眸点漆,剑眉乌浓,鼻梁高挺,犹如雕塑。

真好看,弯弯心里暗暗地将眼前这人和阿爹比较了一下,阿爹儒雅风致,蕴华温润,这人锋芒锐利,气质如刀,一个是独步天下的翩翩公子,一个是叱咤战场的少年将军,风华气度皆是人中龙凤,难分伯仲。

“看够了没有?”楼誉目不斜视,语气淡淡的。

“嗯。”弯弯回过神,毫不羞涩地答道,“你长得真好看。”

“噗”一下,边上的刘征喷笑开来。

虽然一向知道这个小鬼说话不绕弯肠子,但是,你也太直接了吧。

楼誉倒也淡定,面不改色道:“我是不是该多谢你的赏识?”

“但是……”弯弯的声音好像最好的瓷碗打碎般清脆悦耳,“我觉得还是阿爹更好看些。”

刘征双肩抖如筛糠,笑不可遏地差点摔下马去。

楼誉苦笑,状若无意问道:“你阿爹是个什么样的人?”

提起容衍,弯弯的情绪不自主低落下来,心里像被钝刀一点点割过,涩涩生疼,喃喃道:“阿爹……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哦,你的功夫也是你阿爹教的?”楼誉问。

“嗯,阿爹什么都会,很厉害的。”

楼誉持缰的手腕微动,心中隐隐升起了期待,似乎某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强自按捺住激荡的情绪,问道:“你的阿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弯弯答得干净利落。

楼誉一愣,转头看过去,只见弯弯眼神清澈,表情无异,不像说假话。

“开玩笑,哪有孩子不知道自己爹叫什么名字的。”刘征摇头道,“我不信。”

可是阿爹从来都不肯说他自己的事,连名字都不告诉我。弯弯心里难过,糯米般的白牙咬住下唇,却不肯认输,呛口辣椒般争辩:“阿爹就是阿爹,他叫什么名字很重要吗?”

楼誉看弯弯的神情,已知她真的不知,而这个“真的不知”微妙得很,身为阿爹,不肯告诉孩子自己的姓名,这事情放在一般人家确实奇怪,可是如果放在那人身上,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这么一来,可能性反而大了几分。

想到这里,心中怜惜之意大起,看向弯弯的眼神就带上了温柔疼爱的情绪。

提缰跃马跳过一个小土丘,见她低头咬唇,显然心里难过,便朗声笑道:“弯弯说得好,管他是谁,你只须知道他是阿爹就行。”

弯弯眼睛一亮,她是孤儿,幼时孤苦无依,视容衍为至亲,然而自己竟然不知道至亲之人的姓名,其中的愧疚难过如潮翻涌,心中酸胀涩痛不可言语。

此时听楼誉这么说,不但毫无小觑之意,反而鼓励安慰,心中大是高兴,吸吸鼻子道:“我没说谎。”

“我知道。”楼誉点头。

“阿爹真的对我很好,他还做饭给我吃。”语气中有卖弄的味道,意思是我也是有爹疼的,不是个野孩子。

“我知道。”楼誉语气越发柔软。

“离光也是阿爹送我的。”

“我知道。”

“阿爹还救过大红的命。”

“我知道。”

“阿爹读过很多书。”

“我知道。”

“阿爹懂医术,会给人治病。”

“我知道。”

“阿爹比你好看。”

“我知道……嗯?……这可不一定。”

天光初亮,乍现万丈霞光,如金粉洒在两人的头发皮肤之上,弯弯双眼晶亮如星芒,楼誉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两人两骑同时跃过一处沙丘,蹄声嘚嘚,向远方奔去。

到了溪畔略为休整,马不卸鞍,人不脱盔,只是略略吃了些干粮清水,待马匹缓过力气,楼誉一声令下,骑兵队再次上路。

秋天的太阳虽不猛烈,但晒在青黑色的盔甲上,却可以闷出一身燥汗。长时间的奔袭,汗渍加上飞扬的尘土,年轻士兵们的皮肤上黑一道白一道,黑色的是尘土,白色的是盐渍,甚是难看,但眼神依然明亮,面容依然坚毅。

整支队伍如握紧的重拳,沉默有力地向沙漠深处击去。一个时辰后,身边眼见之处已全是沙丘,一些耐热厌水的植物零落中间,荒凉寂寥之感扑面而来。

正奔驰间,一直跑在楼誉身边的弯弯突然“咦”了一声,纵身跃上马背,站得笔直,展目看向前方。

此时骑兵队正高速奔驰,马速极快,弯弯就这么站在颠簸无比的马背上,全无倚靠,身体随着剧烈的颠簸晃动,如弱柳寒枝般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摔下来。

楼誉眼神一紧,斜睨过去,只见弯弯看起来很危险,但整个人保持着一种奇异的韵律,身体随着马背颠簸的角度细微调整着平衡,如根系深厚的大树傲立狂风之中,虽然被吹得噼啪乱响,下盘却岿然不动,已知她从小和大红一起长大,一人一马的默契非常人可比,这套动作想必是平时玩惯的,并无大碍,便放下心来。

但站于马背迎风狂奔这一幕,却狠狠震撼了众骑兵的心。这支骑兵多由各营精锐组成,其中不乏骑马好手,虽然关于弯弯骑术的传说在黑云骑里流传甚广,但毕竟没有亲眼所见,这些平时眼高于顶的骑术尖兵,并没有把这个瘦削稚弱的孩子放在眼里。

此时看到弯弯竟然能稳稳站于急速奔驰的马背之上,无不瞠目。这并不是常规的战术动作,平时训练的时候,这些骑术尖子偶尔兴致来了,或玩耍或赌赛,十次中也能完成个把次这样的动作,但是因为风险太大,成功率过低,绝对不会用在实战上。

不料这个貌不惊人的孩子竟然能够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做了出来,神态自若,动作流畅,熟练程度就好像在自家厨房炒了盘家常菜。

这情景实在太过匪夷所思。此时看向弯弯背影的眼光就复杂起来,震撼、惊讶、羡慕、敬意……不足一而论。

唯有赵无极表情不变,鼻子哼了一声,心道,说多少次你们都不信,还耻笑我阴沟翻船,这回可知道了,这小鬼骑马的本事有多高明,说什么阴沟翻船,那是小帆板进了汪洋大海,不翻才奇怪。老赵输给他,不得不服。

不知道众人各自心思,弯弯站在马背上,专心瞭望,她自幼目力奇佳,天气光线好的时候,数十里外的草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看了片刻,落回马背,自言自语道:“奇怪……”

楼誉知她自小混迹这片草原荒漠,对这里地势极熟,问道:“哪里不对?”

弯弯眉头微蹙,道:“沙丘的位置变了,虽然这些沙丘时间长了,会被风吹得改变位置,但是风吹有一定的方向和形状,现在这些沙丘的形状,绝对不是风吹出来的,应该是根基被掏空而倒塌的,那么大的沙丘,要多少只小沙鼠才能掏得空啊?”

楼誉闻言,眼神微凝,做了个手势,骑兵队立刻放缓了速度,赵无极和另一个斥候纵马越众而出,两人两骑一左一右朝那个方向探了过去。

“让沙丘位置变化,除了风和小沙鼠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快速奔过的马群。”楼誉看了弯弯一眼,冷冷道,“既然不是你的野马们,那么能在这个地方出现的马群,就只有一种可能。”

刘征面色一凛,压低声音道:“是朔军,他们不是已经在围攻山阳了吗?这些人又是去做什么的?”

此时,赵无极和另一斥候已经奔到最近的沙丘处,滚鞍下马,手抚地面细细查看,果然沙面上遍布马蹄印,虽多而不杂乱,且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排列向前,唯有队伍整齐,行进速度规律划一才能形成。再摸蹄印深度,入沙面半指有余,显然马匹负重,若不是两人骑一马,那就是马上的人重甲全盔,带着长刀等重兵器。

默默盘算了马蹄的方向和数量,赵无极心中已有数,两人对视一眼,上马奔回。

距离楼誉骑队还有百米,赵无极双手高举,在空中快速比画,做出几个手势。

“两百人,重甲,全武装,约在前方五里外。”

楼誉凝目静望,看清楚那几个手势后,冷笑:“佯装流寇还不够,竟派出了重甲战队,看来朔国这回是想灭绝山阳,给边境其他部落一个下马威,再蹬鼻子上脸地踹我们一脚。”

事涉国威,一草一木,皆不能让!

楼誉凌空做了个握拳的手势,全体骑兵眼神顿时凌厉,纷纷抽出腰刀,进入备战状态。

此时赵无极已经奔回,大声道:“他们往西北边去了,距离不远,他们的装备比我们重,我们轻装全速,两炷香工夫就能赶上。”

西北边再过去百里就是雪峰山脉,山阳部落此时就在这个莽莽山脉中和朔军周旋,苦苦支撑。

刘征唰地拔出腰刀,激动道:“世子,趁他们不备,我们冲过去,把他们就地给灭了。”

楼誉拉紧缰绳,抿唇不语。

以两百人对两百人,力量并不悬殊,只能攻其不备,更何况对方重甲重兵,我们并无完全胜算,如果在这里就开打,就算能灭了对方这个战队,但是自己也难免有所折损,又拿什么去解山阳之围?

弯弯静静待在一边,正百无聊赖东张西望,听说对方是往西北方向去,便随口说了句:“往那边跑,找死啊?”

楼誉听得真切,眉梢一挑:“你说什么?”

弯弯一脸想不通的表情,摇头道:“从这个方向往雪峰山去,走直线的话,中间要路过一个很大的流沙区,看起来和一般沙漠没什么区别,平时人走走没关系,但是那么重的马踏上去,肯定会陷进流沙里,不是找死是什么?”

此言一出,不仅刘征等人,就连楼誉都变了脸色。

“你是说,这条路上有个很大的流沙区?”

弯弯点点头:“对啊,以前我追兔子的时候经常去,那个地方兔子能跑过去,大红不行,它太重,一跑准陷进去。”

楼誉眼睫微垂,遮住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可是,最后你还是抓到兔子了,对不对?”

弯弯得意扬扬:“那当然,兔子跑啊跑啊,会口渴,而且它们以为逃脱了,胆子就会大,胆子大了,警惕性就不高,流沙区虽然大,但还是有路可走的,里面有块小绿洲,兔子跑累了最喜欢去那儿喝水,我只要在绿洲上等着就好了,一抓一个准。”

楼誉思考片刻,缓缓抬头,嘴边挂着一丝狡黠的微笑:“很好,我们今天就一起去抓兔子吧。”

赵无极愕然,抓兔子?堂堂黑云骑精兵去抓兔子?自己有没有听错?

弯弯却高兴得不得了,把小胸口拍得嘭嘭响:“好啊,抓兔子我最擅长了。我还会抓野鸡,阿爹常说我是野兔和野鸡的大煞星,鸡见鸡死,兔见兔愁。”

刘征噗地笑喷。

楼誉神情淡定,颔首道:“大煞星,抓不抓得到兔子,今天就要靠你了。”

随即话锋一转:“刘征。”

“属下在。”

“你带五十人,全速追赶朔军,一路制造声势,要让人觉得我们已经追上来,逼着他们加快速度往前跑,直到把他们赶进流沙区。记住,只能追赶不能真打。”

“诺!”刘征领命,越众而出,令前锋营的五十军士,每人在马尾上绑上粗大的绳索。

弯弯跳下马,蹲在一边好奇地看热闹:“绑这个干什么?这样马能跑快点?”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刘征一边忙一边问道,“弯弯,再往前多少路是流沙区?”

弯弯歪头想了一会儿,道:“再跑大约四十里,可以看到一座黑色的石头小山,从这个小山边上绕过去,再跑约五里,就可以看到一大片小沙丘,那里就是流沙区。”

刘征牢牢记住,默默在心里赞了句世子英明,这小鬼就是个千金难买的活地图啊,这次若不是他坚持把这个小鬼带来,不要说追击敌人,搞不好自己都会陷入困境,被流沙吞噬。

待绳索绑定,刘征领头,率五十骑沿着弯弯指的方向和线路快速向前追去。

五十匹马一跑起来,绳索拖地,散起漫天沙尘,只闻蹄声,不见人影,看起来仿若有大群骑兵隐于沙尘之中,追击而来,声势浩大。

待刘征等人跑远,楼誉伸手把弯弯拎回马背,微微一笑:“现在,带我们去走走那条抓兔子的小道吧。”

弯弯对于兵法战术一窍不通,但并不是傻瓜,此时看这情形已明白,楼誉要做的事情和抓兔子十万里不沾边,他哪里是要抓兔子,他是把那一队朔国的重甲骑兵当成了兔子。

抓一群大活人可比抓兔子有趣多啦,而且那些人还是害死阿爹的仇人,她天生是个胆大的,这么一想,简直勇气百倍,眉飞色舞道:“没问题,跟我来。”

一拨马头,领先骑去。

“驾。”楼誉催动追风,紧随弯弯身侧,率剩余军士向沙漠深处奔驰而去。

这片沙漠一望无垠,全是起伏的沙丘和寸草不生的黑色石头山,沙子里零星的仙人掌也被日头晒得有些发蔫,除了偶尔有沙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奔过,其余大部分时候看不到一个活物,景色单一重复,死气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