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说,城市的繁荣,乡村社会贡献了自己最优秀的智力支援,最强壮的劳动力,甚至包括青春也献给了城市的享乐。这是很确实的。我们能够怎样理解呢?或者说,我们在看待城市和乡村的关系上,究竟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呢?
第一,热爱城市与热爱乡村,是各自可以选择的。这是肯定的。一个生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城市生活环境,与乡村生活环境在现实中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城市生活目前的一些优势,一些人将之视为理想的生活环境,而努力进城市,抛弃乡村。这是一些乡村人的情感选择。
城市人,那就更有一些现象了。有的城市的人更以自己生来就是城市人而骄傲的,看不起后来通过努力进入城市的人。或者说,看不起进城来谋生的人。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
我所以说是可以自己选择,这是针对肯定个体生命选择自己以为理想的生活环境而言的。我并不鼓吹所有人都到城市里去。
第二,村子里很多人都是喜欢城市生活的。有个现象值得一提。村子里一个老人去世了,做祭文的人说,这个老人在七八十岁的时候进过城市,住过一段时间,很了不起,很有福气。而且,这个说法,旁边很多村民都马上议论,觉得很了不起。这就可以看出一些农村人对城市生活的向往程度。
这说明什么?说明城市和乡村是有差距的。同样一个国家之内,说城市和乡村两个概念,这说明这两个概念有差别。而且,这个差别,不是很少的人知道,而是很多的人都知道了。
那,我们怎么办?想办法就是要减小这个差距。如果说放弃乡村,不管了,这话倒是很好说,事情却不是这样的。我们还必须努力建设乡村。
第三,建设乡村依靠什么力量呢?是依靠纯粹的农民?不,不只是这些力量,还需要所有的力量,包括城市的力量在内。
城市,务必承担起支持建设乡村的责任。对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城市是有责任的。这不只是乡村自身的责任。有的朋友在谈乡村建设的时候,就总说乡村自身必须建设起来,而城市没有责任,这是很不对的。
城市与乡村的差距的缩短,必须有城市的力量,来支持建设乡村的。这是肯定的。如果说主张不管乡村,而只是发展城市,这肯定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