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股道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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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警示篇:警惕股市陷阱(7)

汪建中案事发后,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757599.50元,并处以罚款125757599.50元。同时,按照《证券法》第226条的规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鉴于汪建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汪建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汪建中为北京首放的大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本人及汪公灿、汪小丽、段月云、汪伟、何玉文、吴代祥、汪建祥、汪谦益等九人的身份证开立资金账户17个、银行账户十个,并下挂以上述个人名义开立的股票账户进行股票、权证交易。上述账户由汪建中管理、使用和处置,汪建中为上述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北京首放向社会公众发布咨询报告,方式包括在首放证券网上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并提供给东方财富网、新浪网、搜狐网、全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或刊载。

在北京首放的咨询报告发布前,汪建中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该种证券,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汪建中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工商银行”“交大博通”“中国联通”“四川长虹”“ST夏新”“深康佳A”“上海贝岭”“士兰微”“新疆天业”“重庆钢铁”“马钢CWB1”“武钢CWB1”“长江电力”“马钢股份”“一汽夏利”“一汽轿车”“五粮液”“中国铝业”“包头铝业”“金证股份”“北大荒”“中信银行”“红豆股份”“好当家”“中信证券”“中国石化”“华泰股份”“深发SFC2”“万科A”“伊利CWB1”“申能股份”“皖通高速”“梅雁水电”“民生银行”“三佳科技”“中海集运”“上港CWB1”和“吉林化纤”等38只股票和权证。

以上买卖证券行为中,买入证券金额累计52.60亿元,卖出金额累计53.86亿元。根据统计,上述账户买卖证券行为合计55次,其中45次合计获利1.50亿元;十次合计亏损0.25亿元,累计净获利1.25亿元。

以中国联通为例,汪建中于2007年3月23日买入中国联通约480万股,成交金额约2500万元。同日17时55分、18时02分、18时58分,北京首放在首放证券网、新浪网、东方财富网先后发表题为《目标3300点春季攻势全面打响》的报告,力推联通。报告将中国联通等股票列为“具备大幅上攻潜力的品种”,建议股民不宜盲目做空,以免踏空。3天后,汪建中卖出中国联通,获利81.8万元。

经证监会调查,在北京首放发布咨询报告对相关证券做出推荐或者投资建议时,汪建中参与了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的决定权。证监会认为,汪建中和北京首放利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地位和优势,违背诚信和执业操守,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汪建中在公开推荐前买入证券,在公开推荐后卖出该种证券,通过或意图通过市场波动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通过此种违法交易行为获取的所有利益,应当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从历史情况看,股市“黑嘴”受惩并非孤例,但涉嫌操纵市场移交司法,汪建中却为第一人。曾被称为中国证监会最大一笔个人罚单,经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中因被认定操纵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总额超过2.5亿钱款已上缴国库。

2011年8月3日,汪建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内幕交易的下场

让我们先看看肖时庆是哪路神仙。肖时庆,管理学博士。曾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后调入中国证监会工作,先后在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发行部、会计部工作,历任处长、副主任。2001年,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在中国证监会先后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股改办副主任。2007年1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裁、法人代表。

1964年出生的肖时庆,其履历复杂,尤其是他能够两进两出证监会,这绝非普通官员能做到的。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案发后,受王益赏识的肖时庆才浮出水面。2009年4月底,肖时庆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河南检方正式批捕。在肖时庆面临的诸项指控中,内幕交易为最大一宗。据判决书显示,2006年,肖时庆利用银河证券担任中石化下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机会,获知其即将启动第二批下属上市公司的股改和重组工作。当年9月21日至30日期间,肖时庆指使其妹肖爱英及邹国庆利用马志勇等五个账户,斥资约3529万元购入北京化二股票约430万股,获利约1亿元。案发后,肖时庆亲属退回涉案赃款约7251万元。

在对肖时庆的指控中,主要围绕受贿及内幕交易两项罪名。其中受贿行为主要体现于两处。

王益胞弟王磊为帮青岛金王扫平上市障碍,找到肖时庆帮忙,肖帮助王磊办成此事,青岛金王IPO获得通过。为答谢肖时庆帮忙,王磊于2006年12月,在北京一会所停车场送给肖时庆现金20万元。对肖的另一受贿指控,源于其2008年低价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该房源涉及另一家上市公司亿城股份。当年亿城股份谋求增发,肖时庆任职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此次股份增发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当年的亿城股份,其财报显示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4.9%。亿城股份的增发申请曾被证监会否决。后在肖时庆的帮助下,亿城股份通过新的增发方案,且将发行方式改为公开发行。同年10月30日,新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通过此次发行,亿城股份最终募集资金12亿元。亿城的资产负债率压力得到缓解。

调查材料所示,作为监管者的肖时庆,寻租手法多样,手段繁多。如青岛金王IPO、九芝堂重组、株洲千金药业并购、亿城股份增发、太平洋另类上市路径、云南信托理财产品、国金证券借壳上市,均有个人影响与行政之手强势介入,亦有特定关系人利益共沾。肖时庆作为证券监督管理人员不仅不行监管职能反而实施内幕交易犯罪,社会影响更为恶劣。

据了解,肖时庆1964年生于湖南邵阳隆回县三搁司乡温塘村,其祖辈务农。作为一个从大山走出来的农家孩子,肖时庆大学毕业后,成为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一名教师,有管理学博士学位。1996年,只有32岁的他与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结识后,遂以大学教授之身,被作为特殊人才调入中国证监会。2001年,37岁的肖时庆空降东方证券,担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裁。2007年1月,肖时庆调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裁、法人代表。2009年4月,肖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事后,证监会内部传出消息说,在肖时庆家里搜出有近千万现金。

2011年4月底,肖时庆因受贿和内幕交易两宗罪名,被河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缓。法院认定,肖受贿约1546万元,内幕交易获利约1亿元。

2011年7月8日,肖时庆进入省第一监狱服刑改造。刚入狱时,肖时庆思想包袱看起来很沉重,每天睡眠时间不过四五个小时。肖抽烟厉害,每天至少两包。由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曾因心脏病发作,昏迷不醒。

服刑期间,肖时庆始终不愿谈及自己内心深处的任何伤痛,稍有触及,一般他都是很有技巧地转移话题。2012年1月19日,肖时庆的家人在春节前特意从湖南赶来见他。由于肖时庆自尊心强,内心纠结,想见又怕见亲人的痛苦,使他当时并没有因亲属的会见而快乐。在警官带肖时庆返回监舍的途中,肖时庆一路含着眼泪,

在一张入监教育阶段的认罪悔罪书上,肖时庆写下了这样一段内容:“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对自己过去的行为深感痛惜和内疚,对不起党和人民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父母、妻儿以及好友们的关心和支持,在改造过程中,要用自己的血泪和汗水洗刷思想的污垢,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在监狱警察的教育下,肖时庆对如何度过漫漫刑期,重新找好自己的人生定位,做了这样的设想:从经济学的角度写一本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书,期待着自己的思考能回馈那片养育他的穷土地。

记得诗人李白在《望庐山瀑布》诗中有两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意思是说,壮观的瀑布从高处急冲直流而下,真使人怀疑这是从天上倾泻下来的银河。仔细琢磨,这两句诗就好像是通过穿越时空写给肖时庆的。银河证券原总裁,在银河当上了总裁,你看,官高位显,高高在上,证券大老,正厅级。肖时庆正是会长袖善舞,好不容易舞到了银河,一个山里娃,能到这个份上,还不满足,结果,飞流直下,银河落天,可悲可叹。

一个女市长的沦陷

李启红,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前任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5月因经济问题双规。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在广州受审,其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2011年10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判处李启红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民间种种猜测。起诉书显示,的确是股票让李启红发了大财,也栽了跟头。

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2007年5月,谭庆中在担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将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构思告诉郑旭龄,共同研究资产重组的可行性。随后,谭庆中要求郑旭龄准备一份关于集团公司重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整体上市的材料,并于2007年6月26日向李启红全面汇报了整体上市的工作情况。

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人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科技股票停牌。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股票复牌,同时发布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2007年5月至6月,谭庆中多次向李启红汇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资产重组的事宜。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内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与林永安商定后,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资产重组,股价会上涨的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以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人民币669万余元。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公用科技”股票,账面收益人民币1983万元。

据调查,2007年6月11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为这一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在此期间,除了李启红外,公用集团亦有多名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炒股。其中,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从郑旭龄处获知内幕信息后,与其妻子黄某和母亲麦某共买入88.44万股,并于2007年10月8日至10日卖出,账面收益高达人民币1809万余元。

为应付调查,李启明曾伙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其合作伙伴郭长棋的存款账户,用于收购建大电器公司20%的股权。随后,林小雁安排林伟成于2010年4月6日、7日、9日分3次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郭长棋的存款账户。

另据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并接受了梁某某的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贿送的现金40万港元。另据调查,李启红还在家中收受关某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2011年4月6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10人之多。这10人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还有李启明的妻子。

2011年10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其他同案人也各领其刑。

宣判后,李启红辩称有自首情节,认为判决过重,并当庭痛哭。众被告人均未当庭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