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6日)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中央曾多次颁发文件,强调安全第一的方针。各个企业应经常检查,包括: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生产方针?有没有忽视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必须高度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要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安全问题是伴随着生产而产生的。我们讲生产,就包含了优质、低耗、高效、安全。生产一定要安全,只有安全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要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这是企业领导者第一位的责任。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防患于未然,努力减少事故,力争消灭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领导者要把安全工作作为第一位的责任认真承担起来,这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决定的。现在事故多,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设备和安全设施上的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管理薄弱。从已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分析,大多数是责任事故,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相当严重。有的是因为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造成的。
这里,我要特别说说地方小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全国乡镇和个体煤矿已发展到6万多个(据不完全统计),1984年生产煤炭2亿多吨,占全国产煤量的27%,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乡镇和个体煤矿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批准,基础差,事故多,伤亡大,影响小煤矿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乡镇煤矿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乡镇和个体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指导。加强管理机构,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凡因撤销、合并、下放等削弱了安全管理机构的,应予纠正。要抓紧开展乡镇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矿的负责人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特殊工种工人一定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位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乡镇煤矿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维简费,开支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小煤矿健康发展。各产煤省(区)煤炭厅(局)要搞好乡镇和个体煤矿的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办矿审批手续,做好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工商管理部门凭开采许可证发给营业执照。各级劳动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改善现有企业的安全条件。否则,所谓安全生产只是一句空口号。改善安全设施和劳动条件,经费从哪里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筹集综合治理尘毒经费八条渠道的经验,各地可以借鉴。八条渠道是:(1)每年从全市机动财力中提取10%;(2)企业每年从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到30%;(3)扩权企业从利润留成中提取10%到20%;(4)企业主管部门,从超计划利润分成中提取10%;(5)结合工艺改革治理尘毒项目,改造后有经济效益的,从本企业更新改造或大修基金中解决;(6)集体所有制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30%;(7)通过尘毒治理,回收的尾料、尾气、“三废”综合利用而增收、节约的资金,5年不上缴,全部用于防毒;(8)对超标准排放“三废”的企业实行收费和罚款,其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和留用外,全部用于环境治理。这就为落实规划,提供了有利条件。
凡关心生产,注意改善经营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领导人,一定也是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安全生产是正常生产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中断生产,重则造成伤亡和设备设施的破坏,也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经济部门领导同志,尤其是企业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搞好安全生产,以保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