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你知道或不知道的日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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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迅速崛起:大化改新运动及中日文化交流(1)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历史上发生的一次重大变革运动。它促进了新的生产关系,即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它为日本历史开创了不发动大规模流血事件而进行社会改革的先例;它维护了主权,防止了社会的分裂;它使日本从东亚的后发展国家,迅速成为东亚强国。

(第一节) 圣德太子改革

进入6世纪以后,大和国中央大贵族间矛盾突出,地方贵族据地自强,对抗中央。掌握中央大权的是臣姓的葛城氏、苏我氏和连姓的大伴氏、物部氏等贵族。他们在王位继承和信奉佛教等问题上有分歧,经过激烈斗争,苏我氏战胜了物部氏。公元592年,苏我马子的外甥女推古女帝即位。她执政贤明,立其侄子厩户皇子为太子并委以“摄政”身份,辅佐处理大政。

推古女天皇,原名为额田部皇女,谥为丰御食炊屋姬。她是第29代钦明天皇(539~571年在位)之女,后来嫁给了同父异母的兄长、第30代敏达天皇,以皇后的身份走上了历史的舞台。关于额田部皇女的早期生活记载不多,但从敏达天皇到崇峻天皇时代日本政局的变化一直在朝着向她有利的方向发展。推古女天皇是朝中实权人物苏我马子的外甥女,早期彼此关系十分密切。

522年,百济王向天皇敬献佛像和佛经。在朝廷上,钦明天皇询问群臣可否崇拜佛教。稻目主张崇拜佛教,以佛教来统一全国的思想,尾舆坚决反对,认为佛教会给日本带来灾难,不如仍然崇拜原来各个氏族的神。半个世纪之后,两个对立的势力再次交锋。

587年,用明天皇死,因皇位继承问题,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尾舆之子物部守屋进行了决战。在衣折战役中,额田部皇女与苏我马子积极配合,支持苏我马子将宿敌物部氏灭族,并杀掉物部氏企图拥立的穴穗部皇子,物部氏被打败,拥立了崇峻天皇。苏我马子控制了朝廷。

不久,崇峻天皇因显露出对苏我马子的严重不满,苏我马子先下手为强,将其谋杀。于是,额田部皇女成为无可代替的人选,被苏我马子推上天皇宝座。592年,苏我马子拥立自己的外甥女为推古天皇,她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公认的女天皇。推古女天皇,是日本第33代天皇,也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位生前就正式称为“天皇”的人。她在位期间,任用圣德太子,进行了日本史上第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将日本带入了汹涌澎湃的改革世纪。

推古女天皇即位之时,国内局势混乱不堪,固有的部民制(奴隶制)弊病丛生,地方豪强不断兼并土地人口,以实力对抗中央,势族大姓争权夺利,其骄横甚至凌驾于皇权之上。在日本的西面,重归一统的中国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推古女皇的高明之处,不在于她本人的才能卓着,或雷厉风行,而在于她重用了圣德太子。她即位之后第二年,便册立侄子厩户为太子,是为圣德太子,并将朝政大权交给圣德太子处理。

厩户皇子的诞生有个奇异的传说:他的母亲因梦见一个金身小和尚跳入口中而怀孕。10个月后,当她步行到马厩前,忽然分娩,故名。死后30年被谥为“圣德太子”。圣德太子极富政治抱负,是日本史上最着名的政治家之一。他在20岁担任摄政后,开始着手改革,史称“推古朝改革”。

圣德太子对中国文化极为了解,欣赏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体制。极力主张加强皇权,并积极准备改革。圣德太子积极吸收先进的中国文化,加强皇室地位和中央集权,提高了日本在东亚的地位,为以后的大化改新奠定了基础。

603—604年,圣德太子先后制定了《冠位十二阶》和宪法十七条。《冠位十二阶》按才能和功绩授予个人,是非世袭的官位,排挤了那些世袭的贵族,使天皇的权力增大,同时使国家的政府官僚体制有了雏形。圣德太子积极吸收中国的文化,宪法十七条用以中国儒家三纲五常为主的思想规定了日本臣民的行为守则。其中的第二条规定全民“笃信三宝”,标明以佛教为国教,将佛教作为施政、教育的指南,佛教思想成为根本精神。宪法中还明确规定,“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

(第二节) 大化改新

圣德太子的改革,没有能够挽救日本社会危机,国内阶级矛盾日渐激化。7世纪前半叶,土地兼并盛行,租佃制广泛兴起。《日本书纪》大化元年9月诏书写到:贵族们“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少(之)地”。他们将兼并的大片土地出租给百姓,收取地租。在同一诏书中又说:“有势者分割水陆以为私地,卖与百姓,年索其价。”这段文字译成现代汉语便是“有势者兼并水、旱田地,作为私有土地租给百姓,年收地租”。日本的租佃制是在部民奴隶制动摇瓦解时期产生的,这时部民制没有继续发展的可能,因此百姓在租佃制下,不再沦为部民,而是佃农化了。诏书中的这句话指的是大化改新前的社会状况。从诏书中提到的情形来看,贵族兼并和出租土地的现象已相当普遍。

伴随着部民制的衰落,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深。贵族们为争夺土地,彼此不断发生战争。臣、连、伴造等向朝廷上缴调赋时“先自收敛,然后分进”。朝廷内部外戚权贵和皇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622年,圣德太子病逝。太子死后,苏我马子曾向推古天皇要求割让葛城县,被拒绝。推古天皇三十四年(626年)马子病死,其子虾夷继承大臣。推古天皇三十六年(628年)推古女皇去世,虾夷排斥圣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拥立田村皇子即位(舒明天皇,629—641年)。皇极朗(642年—645年)时期,虾夷之子入鹿专擅朝政,征调人夫修建其父子陵墓,势倾朝野。入鹿为了扼杀改革事业,打击新兴势力,于皇极天皇二年(643年)消灭了山背大兄王及其一族。

部民的反抗斗争日益高涨。氏姓贵族“各置己民,恣情驱使”,严重地摧残了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部民。征伐新罗的战争和营造宫苑、陵墓、寺院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结果出现了“五谷不登,百姓大饥”,“老者啃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的惨状。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起来反抗,他们主要斗争形式是逃亡。有的部民聚集山泽,同奴隶主贵族进行武装斗争。《日本书纪》推古天皇三十四年条记载:“强盗窃盗并大起之,不可止。”可见这时部民起义风起云涌,势不可当。部民的反抗斗争,打击了氏姓贵族,动摇了奴隶制的基础。

但是改革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苏我氏的专权遭到朝野反对。正当社会危机严重的时期,圣德太子派到中国的留学生陆续回国。推古天皇三十一年(623年)留学生惠日等上奏天皇,“留于唐国学者,皆学以成业,应唤”,“大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朝廷召回继续在唐学习的留学生。僧吴于舒明天皇四年(632年),南渊请安和高向玄理于舒明天皇十二年(640年)回到日本。他们在中国留学二三十年,经历了隋唐两代,学到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和统治经验,归国后积极进行传授,在部分贵族中发生了强烈影响。

在部民斗争的冲击和归国留学生传授隋唐封建制的影响下,出现了主张改新的新兴势力,其代表人物是中大兄皇子(626—671年)和中臣镰足(614—669年)。中大兄皇子是舒明天皇之子。中臣镰足出身于世袭祭官的家庭,相传幼年好学,广览书传,尤其潜心于兵法兼政书《六韬》,他曾就学于僧曼,又同中大兄皇子一起受教于南渊请安。中大兄和中臣镰足深受回国留学生的影响,又憎恶专横的苏我虾夷、入鹿父子。中大兄在后来杀死入鹿时对其母皇极天皇说:“鞍作(苏我入鹿)尽灭天宗,将倾日位,岂以天孙代鞍作耶?”中臣镰足则“愤苏我臣入鹿失君臣长幼之序,挟闭阎(窥视)社稷之权”。因此,中大兄和镰足决定推翻苏我氏,夺取政权。

中大兄接受中臣镰足的建议,首先争取与入鹿素有矛盾又有声望的大夫苏我石川麻吕,分化苏我氏的势力,而后吸收了世袭宫禁职务的佐伯连子麻吕、葛木稚犬养连纲田等人,组成了革新派。皇极天皇四年(645年)六月十二日,日本飞鸟板盖宫太极殿。这一天日本朝廷正在接见“三韩”的使者,举行“受贡”仪式。随着“嘎吱吱”的一阵响声,宫门全部关闭,中大兄皇子突然拔剑刺杀了大贵族苏我入鹿,令在场的许多贵族大惊失色。原来这是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等人为改革而发动的政变。他们随后进入法兴寺,以此为据点,准备迎击苏我虾夷的反攻。接着立即在奈良组织军队,严加防卫。

此时的皇族和大多数贵族都站到了中大兄一边,苏我虾夷见大势已去,便在入鹿被杀的第二天,焚宅自尽。消灭虾夷、入鹿父子后,革新派很快组成了新的政权,轻皇子即位为孝德天皇(645—654年)。孝德天皇有志于改革陈腐政治,继位以后仿照唐制,立中大兄为皇太子,辅助政事;以中臣镰足为内大臣、阿倍内麻吕为左大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并以自唐留学归来的高向玄理、僧曼为国博士,担任新政改革的顾问。

革新政权建立后,仿中国建年号为大化,以“法式备定”的唐制为蓝本,有步骤地实行改革。大化元年八月,分别往东国和倭(大和)六县(高市、葛木、十市、志贵、山边、曾布),派遣国司和使者,命造田籍,校田亩。九月,没收诸国武器,“录民无数”,并下诏:“从今以后不得卖地,勿妄作主兼并劣弱。”这些措施为下一步变革打下基础。十二月,首都由飞鸟迁至难波(今大阪市)。大化二年(646年)元旦,发布《改新之诏》,实行政治、经济的社会改革。这就是日本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化改新”。

大化改新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废除贵族私有土地制和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改新之诏》载:“罢昔在天皇等所立于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田庄。”新政府废除了皇室的屯仓,贵族的田庄以及部民,把全国的土地和人民收归国有,变成“公地、公民”。在此基础上实行了班田收授法《改新之诏》中写道:“初造户籍、计账、班田收授之法。”诏书没有记载班田法的具体内容。据《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的田令推测,政府每隔6年,分给6岁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女子为男子的2/3,奴婢为公民的1/3。受田人死后,口分田归公。

第二,班田农民担负租庸调。租,即实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纳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纳物,凡50户充仕丁1人,50户负担仕丁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郡少领(郡的行政官)以上之家进贡采女1人(包括从丁1人,从女1人),100户承担采女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调,是征收的地方特产,分为田调、户调、付调。田调按土地面积征收,田1町征收绢1丈、统2丈、布4丈。户调按户征收,其数量为“1户货布1丈2尺”。付调随乡土特产征收。

第三,废除世袭氏姓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新政权建立不久,起因天皇在大(木规)树下召集群臣盟誓,“天覆地载,帝道唯一”,树立了中央集权的指导思想。大化五年(649年)下诏,令国博士高向玄理与僧曼“置八省百官”,建立中央机构。中央设神只官、太政官二官,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等八省,以及弹正台;地方设国、郡、里,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治理。这样,把原有氏姓贵族统辖的大小诸国,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八省百官”制和国郡里制均受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县制的影响。两者在形式上虽有差异,但其性质都是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大化三年(647年),制定7色13阶冠位。大化五年(649年),制定19阶冠位。对于大夫以上的贵族赐予敕封,以下的给予布帛,作为俸禄。

661年起因天皇去世,中大兄以太子身份总揽大政,668年继位为天智天皇。为防止国家所属公民沦为贵族的私民,作出“民部”、“家部”的规定,并将大化以来发布的诏书编纂整理成日本史上第一部正规法典《近江令》。673年天武天皇即位后,又进一步模仿唐代政治制度,改革官制,加强军备,在京城设立卫府,在地方建立军团,负责中央和地方的治安;定律令、改法式,实行法治。在文武、元正天皇时,先后制订了《大宝律令》(701年)、《养老律令》(718年),完结了大化改新的全过程。从此,日本成为法式完备、中央集权的古代天皇制国家。大化改新是在日本历史上发生的一次重大社会变革运动,大化革新部分地区解放了生产力,完善了日本的统治制度,奠定了日本国家的发展方向。从此,日本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第三节) 白江村海战

大化改新完善了日本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日本从奴隶制走向了封建社会。就在日本社会快速向前发展的同时,在不远处的朝鲜半岛上,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正在为消灭对方、统一半岛进行着旷日持久的战争。公元655年,高句丽联合百济进攻新罗,新罗向支持自己的唐王朝求援。唐高宗遣使调解无果,于是先后派程名振、苏定方、薛仁贵等将领率兵出击高句丽,企图牵制其兵力以减轻对新罗的压力。此举仍旧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百济不断支援高句丽,持续向新罗发起进攻。

660年,新罗王再次向唐朝求援,唐高宗遂以左武卫大将军苏定方为神丘道行军大总管,率领水陆大军10万余人,从成山渡海向百济发起进攻。百济军屯守熊津口进行抵抗,但在唐军南北夹击之下,很快溃败,随后唐军与新罗兵合一处,向百济都城泗沘进军,10天不到,便灭了百济国。

百济国被灭之后,原百济王扶余璋的部下福信及浮屠道琛率众据守周留城,抗击唐军。10月,福信派遣使臣到日本,要求迎回在日本为人质的扶余丰王子,并向日本求援,以图复国。为了恢复并扩大在朝鲜半岛上的影响,中大兄皇子同意了百济遗臣的请求,并于公元12月将都城从内地的飞鸟迁至沿海的难波城。661年1月,监国的中大兄皇子在与百济隔海相望的盘濑设置了行宫。次年,日本向百济赠送大批物资,日本本土则“修缮兵甲、各具船舶、储设军粮”,随时准备渡海作战。

663年6月,中大兄皇子命令上毛野稚子率领2.7万人向新罗发起进攻,夺取了沙鼻歧,奴江二城,切断了唐军与新罗的联系。不久,由孙仁师率领的7000名唐朝援军渡海到达熊津,与刘仁轨会师,唐军军势因此大振。经诸将商议之后,制定了进攻周留的计划——刘仁轨和孙仁师以及新罗王金法敏率军从陆路进攻;刘仁轨、杜爽则率领唐水军与新罗水军由熊津江入白村江口,溯江而上,从水上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