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明天醒来,还有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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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屌丝”是勇敢闯世界的人

1.

“以天底下的老妈,和小孩讲她的恋爱故事,大都是这样开头的:

前追我的人可多了,从家门口一直排队排到巷子口!”

“那小孩们往往都会相信,眨着天真的眼睛,期待更浪漫的后续:

怎么会和爸爸结婚了?”

“还不是你爸那穷小子运道好!

这时候,老妈摇起头,作惋惜状:

追我的人啊,有给我写诗的,家里有钱的也不在少数,但我看到你爸那副老实样,就傻傻地跟了他。稀里糊涂的,下一秒,他便穿得人模人样,跑到你外婆跟前把我娶走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小孩就捧着饭碗偷瞄对面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如果那时妈跟了个帅哥走,该多好!心里也叹息”

我妈年轻时的确漂亮,和现在略微发胖的中年妇女判若两人。根据照片,那时的她长发飘逸,眼睛水灵,笑起来甜蜜蜜的。但我爸的长相实在太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党和人民,这又穷又瘦的小子,从小营养不良,皮包骨头,一副大眼镜架在鼻子上。

和我爸结婚后,她打算读专升本拿个大学学位,却没想到怀孕了,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生下我之后,家里生活拮据。爷爷原本在宁波乡下种田,听说上海遍地是黄金,就举家来上海闯荡,没什么手艺,就给人擦皮鞋,自然没什么能给我爸。所以我爸爸这穷小子,除了脑袋和青春,一无所有。因此,我妈就把我托付给住在七浦路弄堂的外婆养,而她呢,一边包办所有家务,一边在工厂上班。后来她常说,变成黄脸婆还不是因为家里没条件让她养尊处优,粗犷是没办法的事儿,说话细声细气谁理你!

爸爸读书的时候,常常是班级的第一,理科成绩更是优异。对于穷人家的小孩来说,饭都吃不饱,哪里还顾得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只能在半夜啃书啃到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看一眼书桌上刻的“读书改变命运”,那句话是他青春的“鸡血”,也是信仰。大学毕业那年,他想去考托福(还记得一次搬家,无意中翻出一堆他那时学英文用的老磁带),但无奈爷爷那时连考试的几块钱都拿不出,只得作罢。为了生计,爸爸跑去浙江一所大学当数学老师。就这样,穷小子变成了穷书生。

现在每每听说朋友的父亲赌博,或者偷懒堕落,我总觉得我妈选择我爸这个穷小子是最正确、最幸运的决定。当然,她肯定是知道这一点的,但从来没有表现在嘴上。也许我妈在中学当文艺部长时,会有些风花雪月的浪漫情怀,也可能是个好人缘的甜姐儿;但我认识的她,从来和这些无关,粗枝大叶得很。别人家的拌黄瓜能切得很薄很脆,我妈却简单粗暴地切成几大块,撒点儿麻油、盐、糖了事,反正一样是吃进嘴里;她走起路来也是个典型的七浦路出来的小姑娘——趿拉着拖鞋大声得很,特别有存在感。中学时候,她每天早起做早饭,我根本不需要闹钟,因为她一开门走出卧室,那拖鞋声绝对震耳。

小学一年级时,我回到了家,和爸妈一起生活。七浦路条件差,我从来没用过淋浴洗澡,也没坐过抽水马桶,所以住到了爸妈身边,觉得像丛林野人过上城市娇小姐的生活。不过后来进了虹口区最好的初中,被一群有着雄厚的家庭背景的同龄小孩包围后才知道,原来那房子其实只比弄堂好一点点而已。

家里面,爸妈没有一天是不吵架的,导火线几乎都是为了钱。日子太苦,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谁脾气会好?我妈还要做家务。我想任何小姑娘的梦想都是三毛、张爱玲、龙应台甚至撒切尔夫人,没有人说要当个又工作又做家务的黄脸婆。

每次吵架都有解散我们“过日子三人组”的趋势,幸亏不久后家里的条件慢慢好转。我爸在当了几年老师之后,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他辞了原来的工作,回到上海进入一家电子公司做事。那时这个行业很新,没有一点儿基础的他,就从零开始学会了拼装电脑还有各种电子仪器。家里面第一台电脑,是他东一点儿零件西一点儿零件拼装出来的。甚至靠着这个技能,他还去给医院修复设备,打小工赚了点儿小钱。于是穷书生又变成了穷技术宅。

不过,更令人感慨命运的,是当我爸混出点儿名堂时,他又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电子不做了,跑去当工程师。大概这就是为什么当“没事,每次换一个工作环境都像是重我换工作的时候,他会对我说:

新投胎一样。”这份工作他做到了现在,家总算是撑起来了,也落户到一个好环境。

2.

我听到蔡康永介绍他那上海籍贯的妈妈,总是在家穿孔雀羽毛的衣服,还有高跟拖鞋,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打麻将。也许我妈没这样的命了,幸运的是她也天生过不来好日子。我妈到现在还舍不得买新衣服,我初中穿烂了的橘红色大衣,她接手穿到现在;爸爸买给她的包,她舍不得用,用塑料袋包好说要留给我。

至于我爸,穷小子变成穷书生,再变成穷技术宅,然后成为了能撑起家的中年男人,骨子里面还是当年那个老实的丑男孩,吃广中路的酒酿米饼时会流露出幸福的样子(不过现在这个摊位不见了,我们家都很怀念它)。学完车后,他激动得很,心想着自己居然也能有这么一天,载着我和我妈在马路上兜一圈,可骄傲了——不过车开得比走路还慢,几个老大爷在路边散步还超过了我们,后面有辆警车喇叭“前面的车子你怎么回事,开那么慢!响起”家里不爱托人办事,但常有人找我爸帮忙,但凡他能做到的,就一定热心帮助。他总说,对人家好,别人就算不回报,也会记着的。

中学时,我第一次去他公司。他有自己的一间办公室,黑色长桌,后面是把同样黑色而万分威严的皮质座椅。我爸走过来的时候,我恍惚觉得那人陌生起来,和家里那穷小子简直天差地别。

“出差真好玩,今天我我工作后,有一天晚上激动地给他发短信:

在长沙和总领事一起享受贵宾待遇,住五星级酒店,他们开车带我们看烟火。”

“以前我很渴望这份工作,唉,可人家看不上我!他回了一句”

这话听得我很揪心。我爸读书很好,脑子够灵活,如果当时爷爷有点儿钱让他去美国留学,现在应该是不一样的了。所以对于我,家里省吃俭用也让我出国留学,不希望我像他那样满是遗憾(虽然这“不孝女”当初出国的目的只是想要摆脱他俩的管束,从此远走高飞不再返家)。

回国后,常听周围朋友用“屌丝”二字骂人,没懂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太过刺耳。直到有一天,听见一个在“五百强”高就的友人竟在那儿自嘲是“屌丝”,“实在按捺不住好奇,于是问道:‘屌丝’究竟指什么?”他说,和“高富帅”形成鲜明对比,总是“给跪了”,再努力也比不上那些爸是李刚的小孩,根本没有上升空间。他好不容易努力读书换到一纸文凭,披荆斩棘得到大公司的offer,但其实压力甚大,对未来依然一片茫然。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但“屌丝”并不是个新词汇,在过去就是指我爸那样的穷小子,零起点,听《我是一只小小鸟》落泪共鸣,什么都靠自己,必须找些“鸡血”来激励自己奋发向前。

后来有一天下午,我和我爸打了个“马拉松”电话(“不孝女”只能耍耍嘴皮子)。我告诉他,小时候他们把我放在外婆家根本没造成什么童年阴影,反而因为穷日子过得太开心,接下去无论到哪里都能活得自在。口袋里有一百块就能有一百块的活法,一块钱也能有一块钱的活法;也导致我找了个西班牙穷小子,就因为两个人可以穷得开开心心。而且,如果老爸当年真去了美国,我不就没机会超越他,让他骄傲了吗?你什么便宜都占去了,我就无路可走了。

这倒提醒了我,太有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估计留学的时候这个大学学位也没动力去拿了。周游世界五大圈玩腻了,回来之后整天玩跑车、混夜店、抽烟吸毒,没事干就用钱砸出个帮派当帮主大姐大(小时候有过这个期许,至今依然),或大手笔制作唱片、拍电影,占据各大八卦杂志首页。再玩腻了,怎么办?会抑郁啊!

“我说老爸啊,你别害我。我也不准备大富大贵去害我的小孩。”

我爸在电话那头呵呵傻笑。

3.

我爱看《屌丝女士》。最近有个视频访问,女主角Matina“在德国,这个词指在里面说:坚强的女性,挺胸抬头闯世界。

虽然经常犯二,但是她们拥有强大的个性,绝不软弱。虽然总是神经兮兮的,但她们不是社会的弱者,不需要帮助,也不是惹人可怜的那种。”

突然觉着“屌丝”这个刺耳的词有了些可爱的意味。他面前的世界,是比跑到非洲穷乡僻壤旅游还要令人兴奋的冒险。在那个世界,他什么都没有,除了满满的勇气。他将跌到,被嘲笑,被不公平待遇,经历失落绝望,但会用时间和耐心徒手建起立身之地。一无所有的人,一点点靠努力把路给走出来。当年那些苦痛,回忆时却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就好像一趟旅行,若一路带着钱吃吃喝喝,上车睡觉,下车撒尿、拍照,是写不出故事来的;倒是突然迷了路、掉个护照或者被偷钱包,再偶遇坏人的,当时虽破口大骂老天爷,但许久以后,当其余的旅行都被逐一淡忘,侃侃而谈的是那段奇遇。

想起来,在部门里也有几个同事是从农村家庭出来的,靠着努力读书跑到了大城市来,却丝毫不掩盖自己那层底色,说起在老家田地里种的蔬菜水果,眼睛发亮。穿名牌、出入五星级酒店、过富日子不需要什么本事,人活着总需要做一件连自己都会被感动的事,支撑起生活来。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应该是最幸福的了,起点低,任何一点儿进步都将是最光荣的故事。苦难到最后,只要没杀死你,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祝福。而且,打游戏不都是这样吗?遇到打不过的对手,掉了装备没了钱,没人会突然关机,抽根烟,45度角仰望天空,忧伤地感慨命运,更没有人悲观厌世,犹豫着要不要继续玩下去。哪怕从披着锦衣、身怀珠宝到裸奔,依然脚步不停,继续前行,前方的路上,钱和装备有的是。

最近见到一位家底雄厚的朋友,不用上班,成天烦恼着究竟该买哪辆跑车,可以在哪里耗去白天大把的时间,对未来无甚追求。好奇地问其为何,答曰:因为发现家里已经有了几套房子、几辆车子,想“在太有钱的家庭长要的都有了,再努力还求什么?末了,他叹口气:

大是种诅咒!”

这么说来,做个勇敢闯世界的“屌丝”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