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那是一种错觉,幸福,快乐的错觉。
唱者无意,听者有情。
※※※
没有关系,
我们只是朋友,
偶尔会替你分担你的伤口,
把我的肩膀借给你当枕头,
在你需要我的时候;
没有关系,
我们只是朋友,
所以不会有分开的理由,
偶尔会问我自己,
闹够了没有。
——致安小雅
漫天飞洒的雨滴,一点一滴滴落在我房前的窗户上,我听到它惨痛的叫声和哀啼,亦如我昨夜的心死。我合上眼睛,在脑海里不断有像雨水一样的液体,从我的心房慢慢汇聚,不断地汇合聚拢,然后我紧紧地回忆着那些美丽的画面。
我以为我就是画面的主人公,我以为我成了王子,和心爱的公主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我深爱的她,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一直都是这样。
三年,我们度过了多少个艰苦的日日夜夜,我们共同对抗了多少磨难,我想说的并不是这三年,我只想说我们这十二天。我们的故事很奇妙,我原来以为我最爱的另有其人,可是当我在2014年8月26号喝醉了酒之后,我终于知道我最爱的人是她。
我们过往的记忆从高中开始,那时候我最讨厌的人是她,最不想遇见的人也是她。那个时候,我看她是成天满嘴脏话的坏女生,不好好学习,只知道吃喝玩乐。而偏偏我们在一次莫名的大吵大闹之后,她却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很多事情都很让人奇怪,为什么三年之后的我爱她是那样地深,她就像是一枚毒药,让我的神经不断地抽搐。
她是一个有了男朋友的女生,但她依赖我似乎比她男朋友更深,我和她一起逛街、吃饭、买包包、帮她挑选她爱的衣服,甚至当她夜晚一个人不敢睡觉的时候,她都会这样和我说:“崔小墨,你给我睡在这里!我怕黑!”
于是那两夜,我就和她睡在了一张床上,但是我没有做什么,因为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的理由。我爱她,但是她有男朋友,而且我也不知道她爱不爱我。
我是个好孩子,我觉得如果爱一个人就应该对她好一点。一天晚上我喝醉了,醉得痛不欲生,我说我爱她,我可以为她牺牲半个世纪的生命,我可以为她努力工作,哪怕前路一片荆棘,可是,她没有听到。
我只能暗自伤神,暗自流泪,我不愿意我爱的人被别人夺走,我也不愿意我爱的人不幸福。“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我现在知道,这是真的。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而她却喜欢摩登的东西,特别是钻石那种的奢侈品,而我都会节约下来那一点一滴的零花钱,为她买下她最爱的衣服和包包。像优哈优哈女包或是太平鸟女装。
我从小没有父亲,我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生活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下面,她的爸爸对我很好,她的妈妈也对我很好。可是我从来不知道,在这虚伪的面容下面,他爸爸还是老狐狸一般,打量着我这个不经世面的孩子,然后他转过头背对着我,小声和她说:“这个孩子,我不大喜欢。”
我似乎对她爸爸感到了恐惧,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老是对我嬉皮笑脸暗示我当她家女婿的男人,心计居然那样地深。我曾经以为我能够找到一个像爸爸一般对我好对我关心的人,我不要他的金钱,我只是希望我和他爸做个好朋友,可以开心地笑,开心地吃饭,甚至我伤心流泪了,我也可以靠着她爸爸的肩膀说一声:“叔叔,我伤心了。”
然后我也会觉得他的胸口很温柔,听到她心脏跳动的声音,然后抚摸着我的发丝:“孩子,没事,你的未来还长着呢。”
或许我是个双鱼座,对未来都充满了幻想,我四十五度仰望着天空不断飘散着的乌云,眼角的泪珠不断散开,那高高的苍穹之上,我看到了她的父亲在笑我,轻蔑地看着我。而我的父亲在天上的亡灵也在为我流下泪珠,我感受到了他在那个世界对我的无奈,他现在已经不肯能再从天堂回来做我的父亲了。
我爱的这个女生,我不懂,我原本以为世界上真的有最好的男女闺蜜,却发现,早晚都会有一个人先要出局。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最后没有耐住性子,或许是赖伟锋的《闹够了没有》听多了吧,我以为她会接受我,但是,昨夜我真的就这样失望了,一片死寂,昨夜的雨下得很小,偶尔能够听到“嘀嗒”的声音,我以为那就是我哭的声音。
打开天天动听播放器,我看到了推荐里的一个主题,名字叫做《也许未来,我们还会在一起》,那个时候,也就是2014年8月25日吧,那个时候我一直还是认为自己对她只可能是朋友而已,我们在一起,也只有等候未来,听天由命。
我是一个不会强人所难,也不会占别人便宜的人,我宁可亏了自己,也不会让我的朋友或是我爱的人感到伤心。所以我一直以为自己就是铁打的骑士,可以站在疆场上,不断挥动自己的长剑,保护我所爱的人。
今天,雨停了,我想她了,我知道即使我们和好了,也不会和从前一般亲近了,不可能了,是的,这种关系一旦挑明,女生总会有所芥蒂,不过我还是放下了。
她坚决地拒绝了我,选择了另一个男生。我想一定是我不够好吧,对的,或许也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一个人对一个人太好,那个人就不懂得珍惜。
我不会恨她,我还是想要安静地看着她的好与坏,她曾经答应过我:我奶奶生病,你来照应了她,以后你妈生病了,我也会来帮你照应你妈的。那个时候,我就特别的感动,几乎快要流出泪花了,我开着黑色的电瓶车,载着她,忙碌在人民医院和我们俩人家的这条线上。
她坐在后面享受这阳光和微风,她在我的身后放肆地叫,放肆地欢呼,我也跟着她一起,以为可以永远的一直这样下去。
我错了,真的错了。
十二天,我的心死了,我对她重新变成了最最普通的朋友,我知道,她不会太疏远我的,因为我的恩情她还没有报答,如果她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女生的话,那么只能怪我太年轻,怪我的眼珠子被狗吃了。
2014年8月17号到2014年8月28号,我们的青春消散了,她的男闺蜜再也没有了,而我最爱的女生也会最终被别的男生搂在怀中,叫别人: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