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新编胎教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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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胎教的准备--怀孕(2)

另外,治疗结核病的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等都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可导致先天性耳聋或畸形等,甚至死胎。

因此处于开放期的结核病人不应当怀孕,必须在治愈肺结核病后,调理好身体再怀孕。

过去曾患过结核病现已痊愈的女子,妊娠后一定需要有足够的营养,充足的睡眠,规律的生活及安静、清新的环境,定期在产科及内科随诊,应在医生的监护及治疗下平安地度过孕产期。

心脏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女子在妊娠期间的血容量比妊娠前增加40%~50%,在妊娠32~34周时达最高峰。每分钟心搏量比未孕时增加20%~30%,在妊娠22~28周时达到高峰。

妊娠期间随着子宫增大、膈肌升高、心脏移位,机械性地增加了心脏负担;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产妇屏气用力、腹压加大及产后子宫迅速收缩,大量血液进入血循环,均会增加心脏负担。这些情况对健康孕妇来说不成问题,但对患有心脏病的孕产妇则不然,严重时可导致孕产妇死亡。

但也并非凡患有心脏病的女子都不能怀孕。这要看所患心脏病的性质、心脏被损害的程度、心功能状况及能否进行心脏手术纠正等,具体情况由医生综合考虑后做出决定。

一般来说,患轻的心脏瓣膜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子如能胜任一般体力劳动,或活动后稍有心悸气短和疲劳感的,可以妊娠和分娩,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这类患者必须选择有心脏病专科的医院,在心脏科与产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来处理整个妊娠与分娩过程。

如果患者稍事活动就感心悸气短,夜间不能平卧,口唇发绀,呼吸困难,咯血或痰中带血丝,肝脏肿大和下肢水肿,千万不可冒着生命危险去怀孕。另外,有病毒性心肌炎的女子,应在病愈后怀孕。

高血压患者可以怀孕吗

平时血压如在17.3/12kPa(130/90mmHg)或以上的女子就是高血压,需要去医院检查血压高的原因,排除由于肾脏病或内分泌病所引起的高血压,只要是确定没有明显血管病变和处在早期高血压的女子,一般都可以怀孕。

但高血压患者在妊娠后很容易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此病会加重血管痉挛,影响子宫血流量,胎盘由于缺血而功能减退以致胎儿宫内缺氧、发育停滞,易产低体重儿,严重时胎儿死亡。另外,由于胎盘坏死出血,可发生胎盘早期剥离,严重威胁母婴生命。

患高血压的女子妊娠后,在妊娠中期约有1/3的人血压可降为正常,即使这样,也不能放松警惕,要注意休息,避免精神过度紧张;要摄取高蛋白质、低盐食物;应及早进行产前检查,根据病情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及时服降压药和利尿药,使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或使发病推迟到妊娠35周以后,以减轻对胎儿的影响,使母子平安。

肾脏病人可以怀孕吗

患肾脏病的女子能不能怀孕?这一问题主要根据肾功能及血压的情况而定,取决于肾脏病变的程度及临床四大症状的轻重。如果临床上只表现轻度的蛋白尿,偶见红细胞,无浮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异常出现,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影响妊娠和生育。

反之,如患者有明显高血压或肾功能不好,再加上蛋白尿、浮肿的症状就不宜怀孕。

随着科学的进展,以前认为是不治之症的尿毒症(肾衰竭),采用“肾脏移植”治疗后,也可获得根治。那么肾脏移植后的育龄女子是否可以怀孕呢?有关医学专家提出以下情况可考虑怀孕。

肾移植后至少两年以上健康情况良好者。

身体条件符合产科条件者。

临床肾功能无蛋白尿、高血压者。

肝炎患者可以怀孕吗

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如果患肝炎后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加重,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如果怀孕早期患了肝炎,会使恶心、呕吐、进食差等早孕反应加重;而早孕反应又会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使肝炎病情加重。

妊娠晚期本来负担已加重的肝脏,如再传染了急性病毒性肝炎,则易发生急性重型肝炎(黄色肝萎缩),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一般患肝炎的孕妇多会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娩时也可能因为凝血功能障碍而发生产后大出血。

对胎儿来说,由于肝炎病毒可以通过胎盘直接损害胚胎或胎儿,可造成流产、早产、畸胎、死胎及新生儿窒息等。患乙型肝炎的孕妇如澳抗及e抗原均阳性,所生的新生儿中80%~90%可发生乙型肝炎。

因此,在妊娠早期如合并急性肝炎,最好做人工流产;妊娠中、晚期合并肝炎者,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积极治疗。治疗时可采用高蛋白质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产后不宜用母乳喂养,以减少产妇体力的消耗及避免对婴儿的传染。澳抗阳性产妇所生的婴儿应当注射高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

不管怎么说,患有肝炎的女子最好还是在病愈后怀孕为好。

糖尿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糖尿病是会给妊娠带来严重影响的疾病。糖尿病患者怀孕可能增加流产、死胎的机率,巨大儿、畸胎率也比正常人高3倍,达6%~10%。而且糖尿病患者妊娠后其临床过程复杂,处理不当会危及母婴生命。

因此,一些已有明显肾脏病变或严重的视网膜病变的糖尿病患者,因其妊娠后畸胎率可高达20%,而且妊娠又会加重肾脏病变和血管病变,对母婴均不利,故不宜妊娠。

多数医生建议,至少在糖尿病得到良好控制2~3个月后,才能妊娠,这样可使流产等危险降至最小程度。同样最好在孕前使肾脏和血压方面的问题得到控制。以往的记录表明,孕妇的患糖尿病在得到良好控制后,妊娠通常都很顺利。

如果有糖尿病家族史,或怀疑自己有糖尿病,一定要在妊娠前检查清楚。如果确实患有糖尿病,应在内分泌科就诊,并在医生建议下将血糖调整在正常的范围内。

甲亢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甲亢,是一种基础代谢紊乱造成的疾病,多发于20~40岁的女子。患者可出现心慌、心跳过速、气短、多汗、怕热、食欲亢进、神经过敏等症状。

患甲亢的女子常常有月经异常和无排卵现象,因此不易怀孕,但不是所有患甲亢的女子都不能怀孕。一旦甲亢患者妊娠,很容易发生流产、死胎、早产现象,这些现象明显高于正常女子。妊娠会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负担,使其甲亢症状加重,恶化孕妇病情。

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必须服用抗甲状腺药物,这会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因而造成胎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甲低),导致胎儿出生后的呆小症。如果妊娠中采用了放射性碘来治疗甲亢,则胎儿会因为接触过多放射线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应终止妊娠。

如果孕妇发生了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这时对胎儿的影响比患甲亢更大,胎儿的流产率和出生期死亡率会增高。

甲亢患者怀孕是危险的,对母婴均不利。从优生角度考虑,正在患甲亢的年轻女子,最好不要急于怀孕,以免对自己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哮喘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疾病,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支气管痉挛而反复发作,又称支气管哮喘。

哮喘对母婴的影响取决于哮喘的严重程度。长期患慢性哮喘的病人,由于心肺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是不能承受妊娠负担的,因此不适合怀孕。

哮喘发作时呼吸困难,严重时会引起全身性缺氧,包括胎儿的缺氧,造成胎儿发育迟缓和早产,或使胎儿及新生儿死亡。

如果患哮喘的孕妇需要用药,那么应该注意:不宜长期服用碘化物化痰,否则会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大;皮质激素类药如地塞米松、泼尼松,有造成胎儿畸形的可能,但一般影响不太大。在哮喘发作时根据医生的意见,参考使用药物。

患哮喘的女子,如果心肺功能正常,一般情况下可以怀孕和分娩。无并发症和心、肺功能病变的,只要采取不造成胎儿病变的手术助产,缩短产程,减轻产妇负担,就会保证分娩安全。

附件炎患者能怀孕吗

附件炎是指卵巢炎和输卵管炎的合称。卵巢炎一般继发于输卵管炎,二者常常并存,是妇科最为常见的疾病。

该病通常是由于分娩、流产所造成的裂伤或胎盘剥离面、不洁性交和性交过频所致,也可能由于在阴道或宫腔内施行小手术时无菌操作不严格所致,致病原多见于细菌。输卵管被细菌侵入后,可由于炎症引起输卵管上皮纤毛蠕动减慢而影响孕卵往子宫方向的运行,因而造成输卵管管腔的闭塞。

这种病变常常是双侧性的,容易导致有些女性发生不孕。但并非每一个患者都绝对不能怀孕,如果患病后及时去医院进行诊疗,并坚持做针刺、理疗、激光及中西医结合治疗,使病情得到平稳的控制,也可能会避免输卵管发生粘连。

即便已经发生了输卵管完全阻塞,也可以通过宫腔镜、输卵管镜等先进的内窥镜在腔内进行多次疏通,使之完全通畅。输卵管伞端封闭者可采用腹腔镜剪开阻塞伞端,松解粘连,再经过几次宫腔镜下输卵管通液,也可以使管腔疏通,给患者带来怀孕的可能。

癫痫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癫痫是一种反复出现的慢性发作性疾病,可延续数年、数十年之久。其严重发作时,表现为典型的癫痫性抽搐及意识丧失;轻度发作时,是短暂的手足抖动或表现为突然停止活动或讲话,呼之不应,双目凝视,醒后自己并无一点儿记忆。

癫痫的病因是继发于脑外伤、大脑炎后遗症、脑内血管性病变或占位性病变,称继发性癫痫;另有一些患者的发病原因不明,称为原发性癫痫。

对有癫痫病史的女子来说,妊娠是个考验。孕妇在癫痫发作时,由于全身痉挛,易造成胎儿缺氧、窒息而发生流产或早产。此外,由于治疗需要,必须持续服用抗癫痫药物,这些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危害。

如果孕妇孕前即有癫痫史,因为妊娠而停用或减量使用抗癫痫药物,很容易引起癫痫持续发作,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

一般说来,继发性癫痫不会造成遗传,治愈后可以怀孕,故不必担心会影响婴儿健康。但在原发性癫痫的孕妇中,一部分有明显的遗传性,其婴儿发病率高达4%,因此,原发性癫痫患者,虽然临床治愈,但仍不应怀孕,以免遗传给后人。

精神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精神病患者是不应该怀孕的。如果父母双方均患某种精神病,子女患病率为40%,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子女患病率为20%,大大高于正常人群的总患病率。

从优生、优育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不宜结婚、生育。精神病人之间的结合更让人担心,如果他们有了子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即使子女不发病,但由于患者本人没有自制能力,不能独立生活,更谈不上养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经过长期治疗,如果已经治愈可以考虑结婚,但婚后最好不生育,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2~3年以后,已停服治疗精神病药物的情况下再考虑生育为适宜。否则妊娠易造成精神病复发,服药期间怀孕可致使胎儿畸形。

淋病患者可以怀孕吗

淋病是性病的一种。女性患淋病后,淋病双球菌可侵犯阴道、子宫颈、子宫内膜、输卵管而引起一系列的炎症反应。急性淋病如未治愈,淋菌可长期潜伏于尿道旁腺形成慢性感染,并可经常发作。有淋菌性阴道炎的产妇,胎儿通过产道分娩时可发生淋菌性眼结膜炎,如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可致失明。

因此,患有淋病的女子,应彻底治愈后再怀孕;若妊娠期发病者,更要积极治疗,彻底根治。为了预防新生儿淋菌性眼结膜炎,除了妊娠后做常规淋病涂片检查外,对刚出生的婴儿需滴5%蛋白银眼药水,取其所生的婴儿眼分泌物做涂片及培养,如确定为淋菌性眼结膜炎,应立即治疗。不管怎么说,女子在患淋病期间还是不怀孕为好。

尖锐湿疣患者可以怀孕吗

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状瘤病毒感染引起的,好发于女性的大小阴唇、肛周、会阴部,严重时可波及阴道、宫颈、尿道等处。因其传染途径主要是性接触,故属性传播性疾病。

尖锐湿疣在妊娠时因性激素刺激可迅速增多、增大,并可经阴道上行感染子宫。如孕妇在阴道内或阴道口发生尖锐湿疣,分娩时新生儿可被感染,出生后不久就可能发生喉乳头瘤。

为避免感染新生儿或发生出血,患严重的外阴、阴道尖锐湿疣的孕妇,宜行剖宫产术。在治疗时,小疣可做冷冻治疗,大疣可用电刀切除。

综上所述,患有尖锐湿疣的女子,应待病愈后再妊娠。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生育吗

系统性红斑狼疮(简称SLE)是一种严重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好发于年轻女性,尤以20~30岁女性为多见。疾病通常累及多个系统,甚至全身器官均不同程度受累。据国内报道,其发病率为1%。至今对该病的确切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治疗只能达到控制病情、减少复发的目的。

育龄女子妊娠、分娩可以影响SLE的自然病程。一般认为,SLE患者约20%~40%在妊娠期间病情会恶化。在未经治疗及活动期,孕妇妊娠前3个月易发生流产,妊娠末3个月及产后易使SLE患者病情加重。

过去曾将SLE作为妊娠禁忌,随着对妊娠合并SLE研究的进展,目前很多学者认为SLE患者可以妊娠。条件为:

病情控制1年以后,即已停用激素1年以上。

SLE属于控制期,患者仍在服用强的松,但每日仅为5~15毫克,基本上无SLE活动表现。

妊娠初次发病。

如已伴有狼疮性肾炎,肾脏已被累及,应待肾功能及所有活动期指标得到理想控制后两年,且无其他严重器官病变时再考虑怀孕。

SLE患者怀孕后,应在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密切注意病情的发展与胎儿的发育情况,以确保母婴平安。

不宜怀孕的时间段

婚后不宜立即怀孕

很多人都是结婚后10个月就生下了小孩,一家人皆大欢喜,殊不知,刚结婚就怀孕并不符合优生的观点,也不是最佳受孕时机,原因如下:

在结婚前后,夫妻双方都为婚事尽力操劳,休息不好,吃不好,精力消耗也很大,会觉得精疲力竭。若此时怀孕,一般来说,会影响准妈妈的健康和胎儿的发育。

新婚期间宾朋相聚,烟酒相陪,此时新郎一般会因烟酒过度,产生畸形的精子,在这个时期怀孕,可造成胎儿畸形或发育不良,还可出现早产、流产或胎死宫中及出生后的孩子智力低下等情况。

新婚晏尔,夫妻感情正浓得如胶似漆,性生活比较频繁,且双方精神紧张,难以达到性高潮,精子和卵子质量不高。另外,新婚期间男女双方对性生活还不适应,尤其是女性,雌激素的分泌不很正常,这些因素都不利于优生。再者,婚后短时间内受孕,性生活又很难节制,受孕后前三个月性生活过多、过频,容易造成流产。

婚后立即怀孕对女子本身也不利,操劳所造成的疲惫还未消除,再很快怀孕,可谓雪上加霜,身体会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