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本,道的特点是自然无为,守道就是要退守柔弱,心智不向外驰骛。知道万物,认识万物,必须除去私欲。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要闭目塞听,无欲无求,则终身不会有忧愁。这些明哲保身的观点,与当今社会是不合拍的。
第五十三节
[译文]
假使我稍稍有点知识的话,就要在大道上行走,是因为害怕误入邪路。大道十分平坦,而有些人却喜欢走小路。朝廷非常整洁,农田荒芜之极,仓库非常空虚。可他们穿着华丽的衣裳,佩带着锋利的宝剑,吃足了山珍海味,钱财多得数不清,这就叫做强盗头子。这是不合乎道的。
[评析]
本章抨击了政治的腐败和政客的奢侈,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揭露了一些矛盾现象,反映当时统治阶级加强剥削,被统治阶级被剥削、压迫的现实。
第五十四节
[译文]
善于建功立业的人,不会使功业动摇;善于保持功业的人,不会使功业丧失。这样的人作为统治者,子孙便会因此而祭祀不绝。用道来修身,他的德就会真实;用道来治家,他的“德”就会充裕;用道治乡,他的“德’’就会增长;用道治国,他的“德”就会昌盛;用道治天下,他的“德”便会普及。所以通过自己去观察别人;通过自己一家去观察别人的家;通过自己一乡的情况去观察其它乡的情况;通过自己一国的情形去观察别的国家的情形;从目前天下的状况,对照将来天下的状况。我凭什幺知道天下的所以然呢?就是用的这个道理。
[评析]
本章阐明以道修身的益处,讲了“通”和“德”的功能、作用。用德修身、用德治家、治乡、治国、治天下,会作用无穷。
第五十五节
[译文]
有深厚之德的高人,就好象无知无欲的婴儿。毒虫不去刺伤他,凶鸟猛兽不去伤害他。他筋骨柔弱,但东西却握得很牢固。他还不懂得男女交合,但小生殖器却常常****,这是由于他精气充足的缘故。他整天号哭而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他身体内元气淳和的缘故。懂得阴阳和合的道理,这就叫懂得了常道。懂得了常道,就叫明智。过分纵欲贪生,就是自找灾祸。不顾一切地意气用事,就叫勉强。万物壮大了使逐渐走向衰老,不知道理而强求壮大,就叫作不符合道。不符合道的,不久就会灭亡。
[评析]
本章要求人们通过修身回到婴儿那种纯真的境界。这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体现,主张让社会让人类都进入蒙昧状态。人类只有像婴儿一样柔弱,无知、无欲、无求、无为,才不会遭到各方面的灾祸,这才是符合 “道”的。反之,则不合于“道”,是不能长存的。
第五十六节
[译文]
聪明的人不夸夸其谈,夸夸其谈的人绝不聪明。塞住嘴巴,闭上眼睛,挫掉锋芒,去掉纷扰,遮蔽光芒,把自己混入尘世之中,这就到了“道”的高深境界。对于做到玄同的人,不可能同他亲近,也不可能疏远他,不可能使他获利,也不可能伤害他,既不能使他尊贵,也不能使他下贱。因此,天下都对他很尊崇。
[评析]
本章阐述“玄同”的人生境界。有“道”的人都很聪明,却不会夸夸其谈炫耀自己。他们将自己隐没于尘世之中,人们不能亲近他们,也不能疏远他们;不能让他们受到好处,也不能伤害他们;不能使他们高人一等,更不能使他们下贱,他们无欲无求,所以是最高贵的人。
知者不言——不要自作聪明(第五十六节)
《道德经》中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原意是:聪明的人不夸夸其谈,夸夸其谈的人绝不聪明。
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不要自作聪明。
老子教导世人:知道要像不知道那样,才真正称得上高明。
老子是一个智者,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懂得社会、懂得自然,懂得政治、懂得军事,懂得哲学、懂得历史……但他却好像什么都不懂得,显示出一种人所未有的超脱。
要达到老子所说的“圣人”的标准,是很不容易的。有的人恰恰相反,不懂装懂,不知道装作知道,这就会引发弊病。人们为什么会不懂装懂呢?无非是因为怕承认不懂,被人说自己笨,有失面子。
《庄子·知北游》记载:有个名叫知的人,北游玄水,登隐笄之丘,正巧遇上名士无为。他便想与无为多聊聊,说道:“我想请教先生:何思何虑则知‘道’?何处何服则安‘道’?何从何道则得‘道’?”
无为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题似的,漠然不答。知看到问不出什么名堂,就辞别回到白水之南,登狐阕之上,拜访名士狂屈,并向他问“道”。狂屈说:“你的问题我能回答,告诉你……”话说到这里,他突然刹住了,任凭知怎样问,他都闭口无言。知没有得到答案,便来到帝宫,拜见黄帝,顺便向他问“道”。黄帝爽朗地回答:“无始无虑始知‘道’,无处无服始安‘道’,无从无道始得‘道’。”
知对黄帝的答案很满意,兴奋地说:“还是我与你懂得‘道’,无为与狂屈根本不懂什么“道”,所以哑然不答——是不是这样?”
黄帝却不同意:“无为是真正懂得‘道’的人,狂屈和他十分相近;而我与你对‘道’的认识,倒是非常肤浅的。”
无为和狂屈都是智者,所以他们并不卖弄聪明。
英国十九世纪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曾对他的儿子作过这样的教导:“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
苏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因为,为了显示你的聪明,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反映别人的错误:一个蔑视的眼神,一种不满的腔调,一个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你以为对方会乐于接受你所指出的吗?绝对不会!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就是打击了他的自尊心,伤害了他的感情。结果,你可能就会遭到反击。
一位年轻的律师,曾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这位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律师立刻自以为聪明地说:“不!庭长,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这位律师后来说:“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酿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看来,不自作聪明才是真正的聪明。即使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也尽量做得高明一些!比如说,用若无其事的方式提醒别人,这有可能将会收到神奇的效果。
我们不少人都犯有武断、偏见的毛病,我们不少人具有固执、自负和嫉妒的缺点,一般都不愿改变自己对事物的看法。
罗宾森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说过一段富有启示性的话:
“人,有时会很自然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就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人,有时也会毫无根据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他的想法,那反而会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维护自己的想法。不是那些想法本身多么珍贵,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胁……”
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说:“我立下一条规矩,决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思,也不让自己武断。我甚至不准自己表达文字上或语言上过分肯定的意见。我决不用‘当然’、‘无疑’这类词,而是用‘我想’、‘我假设’、‘我想象’。当有人向我陈述一件我所不以为然的事情时,我决不立刻驳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错误,我会在回答的时候,表示在某些条件和情况下他的意见没有错,但目前来看好像稍有不同。我很快就看见了收获。凡是我参与的谈话,气氛变得融洽多了。我以谦虚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但容易被人接受,冲突也减少了。我最初这么做时,确实感到困难,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也许,50年来,没有人再听到我讲过太武断的话。这种习惯,使我提交的新法案能够得到同胞的重视。尽管我不善于辞令,更谈不上雄辩,遣词用字也很迟钝,有时还会说错话,但一般来说,我的意见还是得到了广泛的支持。”
其实,富兰克林在这里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观念——这只不过显示了他人格成熟的重要标志:宽容、忍让、和善与不自作聪明。
不“自作聪明”的策略使豪斯上校顺利地处理了一件比较棘手的麻烦事。
豪斯上校不得不给布赖恩传达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布赖恩的一个迫切而强烈的希望被豪斯上校粉碎了,因为豪斯上校将取代他出任美国和平密使。
国务卿布赖恩到欧洲出任美国和平密使一事,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虽然这是他全力争取的事情。总统决定派豪斯去完成这个艰难的差使,并且要豪斯把这一消息通知布赖恩。豪斯知道这件事情有些难——得把布赖恩那翘上天的尾巴上的羽毛拔下来,还得让他心悦诚服。
布赖恩听说是豪斯而不是他即将赴欧洲充任和平密使,很明显地露出了失望的神情。他说他很早就在为这次使命做准备了。聪明的豪斯决定采取绝不“自作聪明”的办法来平息布赖恩的怨气。
豪斯说:“总统的意思是,如果需要正式任命的话,谁去都不大合适。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人民就会觉得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要到那里去?”
听豪斯这么一说,布赖恩的心理就平衡多了,继尔慷慨地说:“如不能由政府正式任命出使欧洲,如果必须采取非正式的形式,那么,你无疑是最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豪斯上校最着力的一点,放在使布赖恩感觉到自己地位的重要上,让他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能“引起广泛的关注”。
豪斯就这样很巧妙地给这位国务卿的创伤敷上了药膏,他是通过抬高布赖恩、降低自己来圆滑地处理好这件事情的。“会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 豪斯的这句话不啻是对布赖恩的虚荣心的一种安慰。什么“非正式”任命的密使,这只不过是个非常巧妙的借口。相反,如果他在布赖恩面前表现出自己的高明之处,那么,高傲的布赖恩可能会为这件事情不依不饶的,豪斯的聪明之举有效地避免了这种糟糕情况的发生。
这是一个不“自作聪明”反而是聪明之举的好例子。
遗憾地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一看见别人的失败,就不免会自我膨胀起来,并在情不自禁间表露出自命不凡的神态,进一步刺激对方,结果给自身带来麻烦。这种自以为聪明的人,其实是愚蠢透顶的。而只有不自作聪明的人,才是真正聪明的。
第五十七节
[译文]
用常见的、正统的方法治理国家,用特殊的、变化的方法布阵打仗,用自然的、无为的手段来取得天下。我根据什幺知道这个道理呢?根据下面这些:天下的禁忌越多,百姓就越贫穷;百姓掌握的武器越多,国家就越混乱;百姓的技巧智能越多,邪恶的事情就层出不穷;法律条文越明确,强资小偷就越多。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百姓就自然顺化;我好静,百姓就自然规矩。我不搅扰百姓,百姓就自然富裕;我不贪婪,百姓就自然朴实。”
[评析]
本章阐述无为的政治思想。老子把社会****,邪恶之事层出不穷归于有制度、有法令、百姓聪明有智慧,这带有明显的愚民思想,是消极、倒退的。
第五十八节
[译文]
国家的政治宽容,人民就淳厚质朴;国家的政治严苛,人民就狡黠诡诈。灾祸呵,紧靠着幸福;幸福呵,埋伏着灾祸。谁知道它们的界限呢?有没有固定的准则呢。正可能随时转变为邪,善可能随时转变为恶。人们的迷惑不解,已经有很长的时日子了!所以有“道”的圣人行事方正但不伤人,有棱角而不至于伤害别人的尊严,直率却不至于放肆,明亮但不显得刺眼。
[评析]
本章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老子指出祸福、正奇、善恶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老子还指出政治上人民变化的原因:政治宽厚,人民淳朴,政治苛刻,人民狡诈。
祸福相依——坏事可变成好事(第五十八节)
《道德经》中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的原意为:灾祸呵,紧靠着幸福;幸福呵,埋伏着灾祸。谁知道它们的界限呢?有没有固定的准则呢。
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坏事可变成好事。
老子这位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对于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他看透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相互转换: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也可以变成坏事。祸与福之间,是相互矛盾又相互联系着的。
“塞翁失马”,是一个很经典的故事,很好地说明了“祸福相依”这一真理。
故事是这样的:古代边塞上有个老翁,家里养着一匹骏马,全家人都十分喜爱,视之若宝。可是有一天,骏马吃草后就再没回来,这不能不说是老翁家的一个损失。
乡里人纷纷来劝慰老翁,叫他不要太难过。谁知老翁丝毫不伤心,反而说:“我虽丢了一匹马,但不一定是件坏事啊!”
几天后,骏马自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匹漂亮的母马!这真是老翁家的一大喜事!乡里人又纷纷来祝贺,但沉稳的老翁看着这匹被带回的马,缓缓地说:“一匹马丢了,两匹马回来了,但这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呀!”
不幸不久就发生了,几天后,老翁八岁的儿子骑那匹母马时出了意外,由于这匹马是野生的,未经人驯服,性子颇烈,居然将小主人摔在了地上,老翁的小儿子因此跛了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