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去岁下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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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路边有家小卖部,郑海生建议休息一下,不然,我们就得给孔武背回去了。杨程还说:“歇什么歇?接着跑啊!”小子行市见涨,五年级时被狗咬过,小腿肚子上留了个疤,没酒瓶子底大也差不多了,有段时间小子跑起来腿都是弯的,不像瘸子更像个罗圈,可那天跑得还挺快,好像换了条腿一样。店主人是五十多岁的老两口儿,看着我们淋的惨相,心疼得不得了,拿出毛巾让我们赶紧擦擦,我们哪儿能接受?擦干了头发岂不是自毁了光辉的形象,我说我们好几年没洗澡了,今天赶上得好好洗洗,老两口听得又笑又皱眉。他们劝我们等雨停了再走。那哪儿行啊?雨停了我们还跑出去干吗?老太太给我们找了六块塑料布,不知包什么用的,尺寸和现在的雨披差不多,非要我们披上。好意是不能一再拒绝的,稍事休息,我们披上塑料布又出发了,我们可不想赖着不走,也不想被人看成孬种,虽然老两口一再挽留。等我出去了,我才想起来,我从没去他们家买过什么东西,好像他们也是。

孔武把塑料布整个套在身上,傻东西,更跑不动了。雨急风狂的,如果照他那样,塑料布会紧紧地贴在脸上,睁不开眼,喘不动气。其实,我们已经浑身湿透,再披这个东西实在是意义不大。我们把它披在了肩上,脑袋虽然受了委屈,前胸虽然留给了雨水,可我们却发现这是最有创意的发明:世间从未有过的披风。为什么在风雨中奔跑,因为你的披风迎风飘起,你越快它越高,鼓鼓的像个气球,有那么一瞬间你都不认为你是在跑,而是飘在半空中。

孔武是第一个到家的,我们六个人中他是离学校最近的,他在敲门,我们在跑,那时大家住的都是平房,我们跑出了十多米还能听到他在敲门。林聪说孔武回家少不了挨骂,因为他妈是不上班的,而别人是没有这种担忧的,在父母回家之前有足够的时间换上干净衣服,至于看到湿衣服会怎样就无暇顾及了。所以我们一想到孔武挨骂的样子就想笑,浑身湿漉漉地站在他妈面前,袖口和裤角还在滴着水,一会儿脚下就是一摊水,想不到回了家还要站在水里。之后是杨程和何勇,好像是何勇,要么就是魏志平,太久远了。如果记忆是我们曾经的生活,那我们的生活是残缺不全的。我和林聪是邻居,和郑海生跑了一段之后也回家了。路上只剩下郑海生自己。雨小了,风也小了,想必披风早已扔掉了,没了风还要披风做什么?也许会突然无趣,放慢了节奏,只剩下了一个人,好像雨也要停了。可它没有停,它又忽然大了起来,他又高兴了起来,加快了节奏,一边跑一边看着他的左右两边,看到五张兴奋的脸,洋溢着风雨同舟的青春的喜悦。在雨中,十二条腿,同一个步伐,踏出壮丽的节奏,永不停歇,永远向前。

我和我妈、我哥通了电话,我妈打算给郑海生家些钱,不管是不是我的过错,带我去他家赔个罪,看看他家人怎么说。我哥不同意,他认为这么做太冒险,万一我去了,郑海燕真要我的命的呢?他说郑海生一死,郑海燕十有八九会丧心病狂,不去还好些。他说过些日子他送点钱给郑海生家,看看他们家人怎么说,尤其是郑海燕。最后实在不行,就只好报案了。我哥还劝我不要害怕,说这事儿不赖我,也不要太大心理阴影,还说郑海燕别给脸不要,给他惹急了,郑海燕也没什么好下场。

那一夜再度失眠,那过往的云烟又涌上心头,说不出的不好受,几次想哭却又流不出泪,心被往事堵住了。

我哥大我三岁,没少欺负我。如果有两个面包,吃完他那个,总要从我这儿掐一块。我妈要他扫地擦桌子,他总不忘支使我,我要是不干,有我好看。比我多读了三年书,总是嘲笑我,不是无知就是弱智。后来上了初中,不知从哪儿学了个“长兄如父”,一天到晚跟我摆谱,好像我是他儿子似的,还趁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无缘无故地打了我两回。

他理科很好,尤其是初二以后,不然也考不上大学。可我不觉得他有多聪明,甚至有些傻乎乎。有次,我感冒了,要撒尿。我妈不要我下炕,我就披着被子站在炕上,我哥站在下边给我端着尿盆。想想就好笑,距离那么远,我居然一尿就尿了进去。他觉着很好玩,咧个嘴傻笑。看他笑我也笑,一笑不要紧,剩下的半泡尿一大半尿他身上了,脸上、脖子上都是尿,像是洗了把脸,嘴里有没有不好说。他傻乎乎地一点没恼,反倒更高兴了。那年我好像上一年级。

他看我吃糖,说:“吃独食不长个儿!”

“你想吃?”

“嗯。”

“闭眼,张嘴。”他照办了。我一掏兜,正好有小块卫生纸,捏把捏把填他嘴里了。那年他好像上六年级了。

当然,也不能说他傻得够呛。我们俩常常没事下象棋玩,刚学会时还能赢他几盘,他比我早学会了没几天,可后来就渐渐困难了。有天中午吃完饭,还不到上学的点儿,就和他下了盘棋。下着下着就感觉不妙了,最后还是被他将死了,心里这个气啊,照他腿上打了一拳,撒腿就跑。我们不是一个学校,方向也不同。距上课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往学校的方向跑去,可我的学校还有好远,他在后面穷追不舍。距离越来越近了,前头有个胡同,我就拐了进去,胡同很长,往前跑是跑不掉的,正好有家人开着院门,我就钻了进去。那家人我并不认识,我不敢进他家小院,只好在门廊里躲着。我哥也进了胡同,我从门缝里看到他停住了脚步,他有点想不明白了,五六十米笔直的胡同,一转眼就跑没了?刘易斯也没这本事!他在原地转来转去,像头拉磨的驴,只因脑子的转速不够快,想求双腿帮帮忙。他肯定猜到我躲了起来,只是猜不到我躲在了哪家的门后。也许这里住着我同学,他会这么想,如若不然,我会去了哪儿?我老老实实地躲着,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我觉着很好笑,可就是不敢笑出来。我也很害怕,因为我听见了小院里的动静,如果院子里的人走进门廊是可以看见我的。时间一点点过去,还要上课的,迟到要挨批的。我从门缝看出去,他好像走了,也听不到动静了。院子里有人喊:“妈,我上班去了!”我还听见了自行车的声响。我撒腿就往外跑,刚出胡同就被人一把抓住,结结实实挨了两锤才被放走,临走时屁股上还挨了一脚。我那年三年级,打人的人上六年级。他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只因他报了十分钟之前的一拳之仇。

他的初中和我是一个学校,他们那届趁着几个为数不多的好老师还没滚蛋,十个孩子考上了高中,他们班有五个。初中时他就不是个好鸟,上了高中更是把大同中学的校风发扬光大。上高一,打高二;上高二,打高三。混江湖,有义气;为朋友,两肋刀。打同学,没意思;追老师,满操场。是好汉,五敌十;一棍子,两破头。踢天井,不思学;慕春秋,好行侠。有天资,性幡然;到高三,奋一年。天照应,入太学;虽中矣,差太远。

高二那年,他们几个把兄弟还拜了个大哥,大哥叫高琪,三十多岁,十年前就名扬胶县县城了。十年前,胶县还没改名胶州市。自打跟了高琪,他们才知道什么叫做江湖。高琪教他们拳击和散打,教他们双节棍和砍刀。他们这才发现,他们之前打的架全是儿戏。高琪也有朋友和兄弟,他们不是开饭店就是开公司,有钱有路,呼风唤雨。高琪把我哥他们介绍给他的朋友,他们像是见了大世面,像是未来的世界就是他们的了,他们就要发达了。刚上高三,大可就被学校开除了。在我哥刚刚上升至打老师的高度时,他已经开始打校长了,打的副校长,只一拳,副校长就满嘴是血了。副校长知道打不过他,就啐了他一口,竟啐出了半颗牙。对这样的学生,校长只好将其开除,再不给他开除,学校还指不定听谁的呢。大可学习不错,本有希望考大学的,还能考所不错的学校,可他一点儿不觉得可惜。大可身手不凡,高琪对他很器重,他也感觉自己前途无量。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也渐渐地不可一世了起来。好几次打人,被打的连还手的勇气都没有,他打的可不在学校里的孩子。后来在一次群殴中,高琪的把兄弟被人打死了,大可也参加了。公安局传了他好几次,从那之后,我哥就不再和高琪来往了,大可也渐渐地和高琪来往的少了。

我哥的大学之路有些幸运,好几道题都是他练习过的。上了大学,依旧是恶习不改。给他室友出头,一啤酒瓶子敲破人家脑袋。那小子也是个孱头,带了一大帮人给他堵在宿舍,他早有防备,亮出一把比镜子还亮的砍刀,问哪个上前。人家没动他一手指头,照说这事儿这么过去就算了,可他不行,他从黄岛和胶州叫来他的兄弟,不多,加他一共五个。趁着夜色,悄悄地溜进化工大学宿舍,敲开门,二话不说,逢人便打,打完就走,前前后后不过两分钟。出门时,给他们开门的那家伙还躺在地上,痛得发胀的脑袋没有因为水泥地的冰凉而清醒,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打人的问:“有他吗?”我哥说:“好像没有。”

毕业后,他回家去了家外贸公司,老板很欣赏他,对他委以重任,他也干得得心应手,乐在其中,好像他天生就是这片池塘里的一条鱼。不出一年,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比工作干得还要出色,虽说他的老板也是此道中人,可我哥却是实打实地自学成才。

他明显比以前聪明了,他找了个当大夫的女朋友,人民医院的,相貌一般,比他高中和大学里谈的朋友差远了,可他打算跟她结婚,她不仅工作稳定,性格也稳重。她是我哥高中同学,高我哥一级,是熟人介绍的,我哥好像从没见过她,她却对我哥心仪已久。我真是想不明白,二十多岁的女人了,还喜欢二流子。他们确定关系没多久她就怀上了,跑了中心医院流的产。我更加迷惑了,就这还当大夫呢?

大可和林聪都混得风生水起,他跟他们常有联系,虽不是一条船上的鱼,却是一路货色。他跟大可说起我的事情,大可看不起郑海燕,潘强之流也没放在眼里,确实,他们跟他不是一个段位,差得远。他想不到一个女人还有这么一腔子狠劲儿,他说:“既然她不讲理,咱们跟她讲什么理?”我哥还是想给她些钱对付过去完事儿,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可说:“这事儿不好说,你能确保她收了你钱就不要你弟弟的命了?闹不好,要你弟弟命的人拿的那份钱就是你给的!女人的话不可信,这个女人的话更不可信。”大可想过些日子和郑海燕见一面,看她能不能给他个面子,也就是看看他能不能镇住她,当然,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可靠,唯一可靠的是干掉她。他跟我哥说:“实在不行只能这样,我来找人,绝对高手。放心,这种人就好像从来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样,没人知道他是谁。”

我哥跟我讲了大可的这番话,让我多加小心,反正他很害怕,他没想到大可已到了这种地步,这个江湖已不是当年的江湖,可怕到难以置信,可这确实是真的。他说他们总公司大老板的太太被人打死了,两枪,正中额头,三个月了,没有破案。没有一个人看见杀人的人。

我越想越害怕,过了几天,我给我哥打了个电话,我真的很害怕他们杀了郑海燕。我哥让我放心,说他不会的,而且雇人是要花钱的,他现在可没这么多钱。他再三嘱咐我不要跟别人讲我个人的事情。我说我跟我的老板很聊得来,他是诗人,而且他的诗写得正经不错。我哥又劝我不要太紧张,确实,我太紧张了。

我很想和郑海燕当面聊一聊,我想问问她,她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我想过许多可能,可没有一个可能让我满意,因为答案都是我给出的。我时常想起我在工厂的同事赌钱时常说的一句话。他们玩的是诈金花,输了的人不甘心,总要看看对方的牌,这时,他们就说:“让我死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