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于2010年投保了5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若想万一发生不幸可以给孩子一些保障,但投保时图省事将受益人指定为法定。在2011年2月他因与妻子产生矛盾与妻子开始分居,孩子也交给他的父母照顾。谁知他2011年4月份却因车祸去世。保险公司认定属于保险责任,准备支付50万的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王刚的妻子和父母产生分歧。王刚的父母认为他的妻子肯定会改嫁,可能要自己赡养孩子,所以他们自己应该是王刚的法定受益人;而王刚的妻子却认为自己才是王刚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不了了之,最后闹到法庭,法院裁决,王刚的法定受益人属于不确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其遗产来继承,由其妻子、父母和儿子按照《继承法》等额分割。
其实这都是王刚在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而引起的家庭纠纷,如果他当时就已经指定了受益人,就不会有这么多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保险受益人的填写是有技巧的。那么,该如何填写呢?
如果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填上了“法定”之后,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关于法定继承人,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填写保单的时候,如何指定收益人,结果完全不同。若指定为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金额才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虽然在保险受益人的指定上,两种方式从字面上解释都是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但二者有质的区别,后者是把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遗产来分割,而前者作为保险金的性质不会改变。所以,大家在投保签署保单时,千万不能马虎,应明确写明受益人。不要为家庭的和睦生活留下隐患。
(第654节)寿险索赔的注意事项
购买寿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或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能够得到寿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索赔时还是会受到很多的阻碍和困难?在一般情况下,保险的索赔都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但是有些人不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一些注意事项,由此为自己的索赔造成了困扰。那么,寿险的索赔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需要明确自己是否是受益人。一般保险合同都会确定受益人,而且也只有受益人才能享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如你为自己购买了人寿保险,受益人是你的爱人,将来一旦出险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利的只能是你的爱人。即使你的孩子也是法律意义上的遗产继承人,但也不享有提出索赔的权利。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自己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由你提出的索赔申请的。
其次是出险之后要及时报案。一般保险公司都要求客户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否则,要承担由于通知迟延导致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但因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的延迟除外。因此,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报案之后需要填写索赔申请。由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填写“理赔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以免延长案件的调查时间。
填完申请之后要出具一些材料证明。这就需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持保险单、理赔申请书、最近一次交费凭证及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验证。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伤残鉴定书;如果是遇上交通事故,就需要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裁决书或者认定书。
保险公司接到上述单证后要调查核实,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所以,不要一提交申请就强逼着保险公司给你保险金。因为保险公司在索赔时时必须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等到保险公司核赔同意后,受益人才能够去领取保险金。领取保险金时,领款人凭领款通知书到保险公司柜面领款,领款人在领款时要出示本人身份证等必要证件,由经办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其是否具有领取保险金的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领款人本人无法亲自前来领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向公司提交由领款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据《保险法》(第27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仍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655节)医疗保险不可以重复理赔
大家知道,医疗费用保险是指为医疗费用提供保障的保险,而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疗外伤或疾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诊疗费及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检查等费用。
医疗费用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适用于财产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亦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不过通常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如果被保险人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费用保险,出险后,各家保险公司均应在其保险额度内给付保险金。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讲,投保人分别向各家保险公司交纳了保费,理应享受获取保险金的权利。所以有人为了获得超过治疗费用的理赔金,分别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同等份额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想要在每家保险公司各获得一份理赔,但事实上医疗保险是不可以重复理赔的。
举例来说,小林分别在四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四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都为1万元。某日,小林因车祸事故住院治疗,所有的医疗费为5800元。按照上述观点,这四家保险公司应各自赔付5800元,那么,小林就可以获赔23200元,比他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高出许多。而实际上小林只获得了医保报销的3800元加上一家保险公司报销的2000元,刚好是他的医疗费用5800元。
如果真的像小林认为的那样,在四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的话,自己发生意外伤害之后就可以得到四份保险金的话,那么被保险人就会因为拥有多家保险而更热衷于过度治疗,其住院时间愈长,医疗费花费愈多,意味着获利将愈多。这种行为是对国家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并会助长医疗单位的不正之风,同时将对各商业保险公司及社保医疗构成巨大的亏损威胁,引发医疗保障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是不可以重复理赔的。
不过假如同时在几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在一家没有赔完的话就可以重复申请,直到他的收据金额赔满为止,但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因为医保中心不认同这个分割单,所以如果有医保的话,最好先通过医保报销,再凭医保的结算清单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可能的巨大灾难,并无必要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单一的医疗费用型保险,应该选择搭配其他的医疗定额给付型保险,如平安的住院安心保险(固定补贴型)和高额医疗费用型保险,尽可能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大、最满意的保障。
(第656节)购买家庭财产险的技巧
虽然保险是一种外来的金融产品,但是经历了褒贬并存的20年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保险。现在,保险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了。为了保障家庭财产安全,不少人也开始投保家庭财产保险。那么,该如何购买家庭财产险呢?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险的保险范围为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包括房屋建筑、装修、服装、家电以及床上用品等。此外,家财险有很多附加险可供选择,盗抢险主要保障家庭遭受盗窃抢劫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火灾爆炸险保障的是因火灾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管道破裂及水渍险保障的是管道老化、破损等原因造成家中进水的损失;家用电器险保障的是家用电器在使用中因雷电或电路问题造成的损坏等损失。投保之前,要了解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对象投保前要充分了解哪些可以投家财险,哪些不可以。
对于家庭财产保险,投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投保人应采取有效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险公司会对因施救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单独补偿。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这就要求投保人应该了解家庭财产险的赔偿原则。
家庭财产险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超额投保“家财险”不能获得更多赔偿。所以说消费者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由于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没有犹豫期,所以如果家庭里的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保费按天计算,多退少补;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特别是在自己不能确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上门查勘定损。
很多人对家财险的理赔注意事项不是很清楚。下面列了几个重点,需要投保人引起注意:首先是关于房屋方面的。房屋以及室内装饰,理赔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赔偿。要想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就需要按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价值投保。举个例子,假如你的房子价值50万,但是你选择不足额投保25万,那么最后保险公司只会按一半来赔偿;再者,与房屋不同,像家具家电这些家财,无论是否足额投保,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出险时的实际损失得到赔偿。最后,投保人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不要遗漏也不能隐瞒或欺诈,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义务甚至有权终止合同。
(第657节)家长必须知道的少儿保险
父母对孩子最关心的事不外乎就是如何确保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长以及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教育开支和疾病、意外等产生的费用都不菲。如果觉得有必要将这些费用细水长流地逐年分摊,如果想在出现万一时对孩子的爱得以延续,父母们不妨考虑一下少儿保险。
父母们也许会问:市面上有哪一些保险品种可以给自己的孩子购买呢?多大的孩子可以购买保险呢?怎样买更加划算呢?
1.不同险种解决不同问题
据保险专家介绍,对于少儿险来说,不同的险种是为了解决不同的问题,家长为孩子购买保险,关键要看家长最关心的是什么。
(第一类:防止意外伤害。孩子在婴幼儿阶段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基本完全依赖于爸爸妈妈的照顾和保护;孩子在上小学、中学阶段,要负担照顾自己的责任,但作为弱小群体,为了避免车祸等意外,父母可以酌情为孩子购买这类险种,一旦孩子发生意外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二类:孩子的健康。调查显示父母对孩子的健康格外关注。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如果条件允许,父母最好为孩子买一份终身型的重大疾病险,而且重大疾病险岁数越小保费越便宜。
(第三类:孩子的教育储蓄。据介绍,它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孩子未来上大学或者出国留学的学费问题。越来越高的教育支出,不可预测的未来,都给父母一份责任,提前为孩子做一个财务规划和安排显得非常必要。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如果购买了″可豁免保费″的保险产品,孩子不仅免交保费,还可获得一份生活费。
2.不同险种搭配更加安全
对于一些家长来说,有的家长既关心孩子未来的教育,同时又关注孩子的健康,希望孩子拥有重大疾病和意外等保障,保险公司也了解到各家长的需求,从而开发出一些保险产品,适合不同需求的人士购买。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家庭的总体保险开销占家庭收入的10%比较合理,特别是在家庭的上升期,儿童保险不宜占过多的比例,否则常年支付家庭压力相对较大,当然高收入的家庭可以重点加强教育金的部分。
为了孩子有更多的保障,不少家长都为孩子买了数份保险。但是有部分家长在购买时存在一些明显误区。为此,保险专家就以下误区一一剖析,以提高大家买保险的成效。
误区一:只重小孩,不重大人
中国的父母都认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护,于是在保险方面也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
从家庭财务的角度来看,大人是收入来源、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不会赔一分钱。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孩子将来的教育也得不到保障。所以,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应首先为自己投保。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孩子负责。
误区二:注重教育忽略保障
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是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
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误区三:保障过剩
少数不够诚信的代理人总是试图让客户更多地购买他们的保险,而不考虑保障是否已经过剩。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商业保险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已经有了那些保障了?够不够?还有多少缺口需要由商业保险弥补?家长为孩子投保时,只需要补充那些不足的部分就可以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那么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是中国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
误区四:保险期限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