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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投资可转债(1)

(第368节)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由某一公司发行的、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可选择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它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债券。之所以说其特殊,是因为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在一个特定时期(转股期)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当期转股价)转换为发债企业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所以可转债既有普通债券的一些基本特征(如票面利率、到期还本付息等),又具有一定的股票特征,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其主要特征如下:

1.债权性

可转换公司债首先是一种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利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其持有人不是公司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

2.股权性

为投资者提供可转换成股票的选择权,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至到期。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人期权的特征。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它表明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在本质上,可转换性所赋予投资者的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不具有的选择权。可转换性的具体特征是由发行人在发行条款中详细规定的,这些条款表明投资者可以按约定的转换期限、转换价格和转换比率等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但是,如果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到期(或者提前)收取本金和利息。

5.双重选择权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第369节)可转债的基本要素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可转债的几个基本要素。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6.股票利率或股息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是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3.面值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是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境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通常在柜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最小交易单位通常较高,如我国台湾地区市场,其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00台币。

4.发行规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仅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要影响未来企业的股本结构,因此发行规模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很重要的因素,根据“暂行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

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6.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

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赎回条款和发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7.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尚未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8.重设条款

当可转债转换的股票价格低于一定价格后,发行公司有权调低转股价格,从而采用新的转股比例来计算转股股数,这项条款叫做重设条款。重设条款的设置可以保障投资人转股收益不会因为股票价格的降低而缩水,而发行转债的企业也不会面临投资人要求回售的难题,因为在股票价格下降的过程中,转债发行的企业会先设定一道门槛,即重设价格,当股票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企业就调低转股的价格,从而提高转换比例,因此投资人获得的转股收益不会缩水太多,同时也不会触发回售条款,让企业面临提前偿清债务的问题。

(第370节)可转债的开户和申购规则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兼顾收益和风险的理想的投资工具。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实绩显着,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对机构投资者来说,也是极为合适的投资品种。那么,可转债的开户和申购规则都有哪些呢?

1.开户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上市后的交易均利用深、沪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申购、交易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只要凭本人深、沪证券账户即可办理。办理开户的手续与A股的一样。

2.申购

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已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社会公众发行,采用在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另一种是上市公司采用向截止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与对社会公众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办法主要参照A股发行方式进行,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平价发行。投资者可凭证券账户卡申请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账户的申购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认购上限为公开发行总额的1%o)。并由交易所反馈认购情况。

如果在这种发行方式下进行申购就要遵守一下的申购规则:

1.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视(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2.转债申购单位为“手”,每10张为1手。每个账户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0.1%。

3.深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125***,沪市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

4.投资者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以上是上网定价发行办法的申购规则,那么,如果采用配售与对社会公众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它的申购规则又是怎样的呢?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权登记日股东(亦即老股东)优先配售的方式,与配股和增发新股一样,是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的一种,与配股缴款、增发新股的操作有相类似的地方。此外,还可同时向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申购操作应以公司发布公告为准。在配售权登记日(T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在配售缴款日(T+1日)配售缴款,配售缴款期仅为1天,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以这种方式进行的申购应给遵循一下的规则:

1.配售对象: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配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3.配售单位:认购单位为1手(即10张,每张面值100元)。

4.配售比例:以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多少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千元的部分,视为投资者放弃;按每100股可认购多少张的比例计算,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为1手的整数倍。

5.配售申报:每个股票账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手(10张),超过1手的必须为1手(10张)的整数倍。

6.缴款地点:具有配售权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规定的缴款期间,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7.认购办法:投资者认购转债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认购可配售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但每个账户中认购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8.深市配售名称与代码是“**配债”,代码为128***;沪市配售的名称与代码为“**配债”,代码为7*****。

其实不同公司对社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对不同的投资者发行方式和内容也是不一样,因此,投资者在申购可转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招募说明书上的内容,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去申购。

(第371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何投资价值

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债券,这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相对于股票来说更有安全性,而相对于债券来说,又更有赚钱的机会。就因为这一点,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什么投资价值。、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保证投资者获得最低的收益权

虽然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股票的性质,但是它与股票还是有所不同的。它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2.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比普通股红利要高

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债的股票买入期权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颇丰的收益

如果发行人成长性良好,其股票价格就将上涨,则可转换债券中的买入期权就会升值,使可转债投资者受益。这是单纯的公司债券投资者不可能获得的。同时,回售条款也是给予投资者的一个卖出期权,投资者有机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前,在某一条件下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它给了投资者一个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收益底线。如果利率进一步下降,这种卖出期权还可以进一步升值。

4.可转换公司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5.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会联动上涨,但抗跌性比股票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是由其作为普通债券的直接价值和转为股票的买入期权价值这两部分相加而成。可转债的直接价值是投资者的保底价值,其变动因素主要决定于市场利率的变化;而买入期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它还为投资者提供附加的投机价值。

市场利率变动和股价变动是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的两个主要方面,但市场利率变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的影响程度较小,影响可转债价格的主要部分是股票买入期权的价格,它随公司股价的变动而变动,而公司股价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业绩增长和投资者对公司的成长性预期。成长性越高,投资者预期越高,则公司的股价涨幅越大,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收益也就越大。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和公司股票的价格会保持同步上涨。

但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并不会随公司股票价格同步下跌,其抗跌性比股票强。即使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仍有基本债券价值作保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不会跌破这一基本价值,因而,表现出比股票强的抗跌性。

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有基本价值保障、而又能获取企业成长收益的证券,其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称的。简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收益具有“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特征,适合稳健型投资者投资。

(第372节)投资可转债的风险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