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十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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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无力回天的囚徒皇帝——清德宗光绪帝(17)

第二,破常格。刘、张指出,从国家建立之始,疏节阔目,上下通情,既能详尽地知道百姓的隐患,亦能鼓舞贤才,故成功易;中叶以后,文义不合,上下否隔,对民情很少了解,人才亦难于自见,故致治难。奏折进一步指出,现在文武官员、官气浓厚,这样就会失掉人心,有害国政:“今之用人,仍困之以例章,计较以资格,则所得者,皆寻常之俗吏。依流平进者多骑墙,精力渐衰者惮改作,资序已深者耻下问,岂能济非常之艰难乎?”

解决办法:一是破资格,用贤能;二是除官气,戒虚文;三是去敷奏,尚直谏。

第三,停捐纳。奏折提出,捐纳有妨正途,有害吏治,有碍自强要政。吁请明降谕旨,等到这次秦晋赈捐结束之后,即行永远停罢,振作士气,而清治源。

第四,重官禄。张、刘认为,俸禄不足以养廉,加以银贱物贵,这就使贪污成风,主张重禄养廉。奏请每年拨给京官养廉银百两,这样就会使他们竭尽全力把心思放在国事与民事上;地方各官,拨给职田,收其租课,以资办公。在实施之后如果还有贪污者,就革掉其职务,“仍行追罚充公”。

第五,去书吏。奏折说,蠹吏害政,已有2000多年,久已为世诟病,尔等不过查叙旧案,核算数目,从未涉及事理,其准者,不过曰与某案尚属相符,尚属实在情形;其驳者,不过曰与旧案不合,很难实行。此辈一无所长,但工作弊索贿。至外省各衙门书吏,弊窦亦多。他们控制州县,盘剥百姓,所做坏事,举不胜举。拟请将各省书吏一律汰除,改用本省候补佐杂职为之,称为“稿委”“写生”诸名称,以示改用士人之意,且既可令候补人员练习公事,又可为本省寒士开一生计,这真是一举多得。至于裁除书吏,亦应宽给出路,以示体恤。

第六,去差役。奏折列举差役害民时说:差役害民,各省都如此,任用乡里的无赖为他们做事。传案之株连,过堂之勒索,看管之凌虐,相验之科派,缉捕之淫掳,白役之助虐,其害不可殚述。百姓们一见到差役,就像看到了虎狼蛇蝎一样。拟请以5年为限,次第裁革,并逐步推广外国警察成法,方可除去差役之害。

第七,改选法。要求改变现行部选章程,以后州县相通,统归外补,无论正途、捐纳、保举,皆令分发到省,补用试用,令其学习政治,上官亦需要对其才识进行考核。遇有缺出,即于本班内,酌量后加以补充,不必拘定名次。至道府两项,应用后补人员者,则改归外补;应用实缺人员者,则改为记名简放。那些所缺的京官,向章应选到府者,亦请改为记名简放。并请部臣将各项班次,删减归并。俾后补各官但思濯磨自效,而不以计缺趋避,分其心思,这样就会使吏治稍有起色。

第八,简文法。刘、张列举了文法过于繁密的各种弊端之后,提出三点革新措施:一是去虚文。凡部院文移,外省公牍,对实政毫无用处者;册籍浩繁,无关利弊者;末节细故,往返驳查稽延时日者;循旧具报出结并无实事者,通行彻查,酌量省罢。无关紧要的,亦请查核酌改从简。二是省题本。奏折称,现行题本制度,乃沿前明旧制,既有副本,又有贴黄,兼须缮写宋字,繁杂缓慢。拟请永远省除,分别改为奏咨。三是宽例处。奏折指出,方今吏议繁密,对于京城之外的官吏,殆无一人一日不干吏议者,而州县更加严重。

于是遇事推卸,多方弥缝。既明知无益劝惩之事,何必存此虚文?应请饬下有司,查核处分旧例,分别公私轻重,量加宽减删除,这样臣下对于朝廷,僚属对于上官,就可以说实话,办实事。

关于司法整顿,奏折第八款恤刑狱条中,提出了九点改革措施:第一,禁讼累。奏折说,如果有诉讼,差役家丁收取诉讼费用,要根据家道的富贵程度来收费。不满其欲者,则诡曰案未传齐,致官不能过堂。差役不革,不能除掉这个弊端。至传案株累,最为民害,其中有原告诬攀者,亦有吏役怂恿本官者,亦必须裁去吏役,方能杜绝。第二,省拖累,即宽减例处,明定上控例章。奏折认为,现行承审例限处分太严,而命案盗案之报少,一定要等到犯人招供之后,才能详细上报。盗案之例限,开参太严,且必获犯过半,兼获盗首,方予免议。从而导致讳盗之事多,讳有为无,讳劫为窃,讳多为少,各省没有一处如实上报人数。命案罕报罕结,则多私和人命,及拖毙证人之事,人民的冤情不能申诉。至于上控之案,往往为讼棍主持,攀累讹索,图告而不图审,以致被告羁系日久,而原告总不到案,这就会更加害人。应请明定例章,限定呈控,承审时限,严办架讼迟延之人,以省拖累。第三,省刑责。奏折说,公堂问案,敲扑呼号,血肉横飞。外国人见之,疾首蹙额,讥笑他们轻视人类,地方官相沿已久,莫不动心。拟请以后除盗案命案,证据已确而不肯认供者,准其刑吓外,凡初次讯供及牵连人证,不能轻易责罚。其笞杖等罪,酌量改为羁禁数日或数旬,不得凌虐久系。第四,重众证。奏折认为中国轻证据,重口供,是酷刑逼供及拖累无辜的根源。主张参考西方法律,重视证据。要求以后断案,除死罪必须有输服供词外,其军流以下罪名,果系众证确凿,证人都是公正可信之人,即可按律定拟。

第五,修监羁。奏折称中国监狱羁所,等之于地狱,连外国人都痛恨之。要求各省设法筹款,改善监狱羁所,务使屋宇整洁,地面宽敞,严禁凌虐,给他们稍好一点的饭菜。第六,教工艺。奏折主张在监狱羁所,设工艺场,教给犯人工艺技术,在改善生活待遇的同时,又能使犯人出狱后,多一谋生手段。第七,恤相验。奏折要求,明定命案现场勘察及尸检费用,以避免官吏骚扰勒索。第八,改罚锾。奏折提出三点改革办法:一是将民事纠纷类的户婚、钱债、田土各案,经审断,有罪的一方按照罪名来收纳银两;二是举贡生监职员封职犯罪,罪在军遣以下者,除褫革外,应免其刑责,缴纳罚银充公,私罚及入己者,罪之;三是流徙各犯,除军罪重情外,也改用银两赎罪,改为罚禁。第九,派专官,即派各府同知通判,来监督改良监狱的专官,总司稽察各属改良监狱之事等。

关于筹及八旗生计,奏折第九条提出松弛八旗户籍限制,允许做一些其他的生计。凡京城及驻防旗人,有愿至各省随宦游幕、投亲访友,以及从事农工商各业,都可以;侨寓地方,愿寄籍应小考乡试者,也随便,准附入所寄居地方之籍,一律取中,但标明是哪个旗的人;有驻防省份,驻防或附入驻防的旗人,有自愿归入民卷者,不用加以区别,统归地方官与民人一体约束。唯出京寄籍、自谋生理之人,其钱粮即行开除,并将与马步甲兵饷额一起,供八旗学堂费用。旗人入学堂者,则按照以前的方法操练,勿庸再到,其饷项照例发给,五年学成,各有所长,虽然俸禄被除,也不用担心贫穷。

关于整顿军事方面的措施,奏折第十条提出裁屯卫,第十一条提出裁绿营。奏折说,有漕运的各省屯田,本来是为运军提供粮食,各卫所守备千总,本为征屯饷、押漕运而设。

今日无论折漕与否,运漕皆系民船轮船,运军久无其人,卫官一无所事,已经不能发挥他们的作用了,而屯田屯饷弊窦尤多。要求将屯田屯饷,改归所隶州县征收,将屯饷改为地丁,将屯丁运军之名、编审之例,永远删除,千总、守备等官一律裁掉。

怎样裁汰绿营,奏折提出两条原则,一是逐渐把他们退去,免致急而生变;二是妥筹抵补弹压地方之方。为此奏折拟定了一个为期20年的裁汰计划。即各省每年裁1/20,计百人裁五,用20年时间把他们裁完。各省饷米,于二十成中扣发一成,充作地方养勇及设警察之费。被裁士兵发给恩饷一年。被裁汰官员,效仿日本元老院的做法,优给俸廉,赏加荣衔,至该员身故为止。

刘、张在第二折的最后说:以上12条,都是中国落后的原因,而尤为外国指摘诟病之端。臣等所拟办法,是基于近日民情不训人心思变。只有消除以上各种弊端,方可固民心,御侮扞患。

刘坤一、张之洞第三折为《遵旨筹议变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共上万字。大要为:第一,广派游历。要求饬派王公大臣、翰詹科道部员、宗室子弟及各省道府州县官员,分别派往各国考察,了解其它国家的形势,察其与我国关涉之大端。游历一年者酌奖,三年者优奖。并请明订章程,以后新派总署堂官章京、出使大臣、海关道员,以及升京卿、送御史、放道员,必须由出过国的人担任。第二,练外国操。主张成立专管筹划全国兵事的总营务处,推广武备学堂,采用外国军事技术和战术,练将练兵。第三,广军实,即扩充枪械军火制造局。第四,修农政。兴办各种农业学堂,京师设农政大臣,省设农务局,县设劝农局。推广农事试验,研究种子、肥料、土壤、病虫害及耕作技术,增加棉麻桑茶种植面积,提倡植树造林,加强渔业、牧业,改进农业机具,奖励农学游学和垦荒。第五,劝工艺。设工艺学堂及劝工场(货物陈列展览所),培养技工,奖励发明创造,给予专利权,鼓励技术进步。第六,定矿律、路律、交涉刑律、商律,对工商业者的合法经营加以保护。第七,用银元,统一币制。第八,行印花税,扩大税源。第九,推行邮政。第十,官收洋药。第十一,多译些外国书籍等。

最后刘、张说:臣等所拟各条,大概近30年来,已经奉旨陆续举办,此不过重申而已。伏望早赐施行,使各国见中华有发奋为雄之志,就不能再轻视我们;使天下士民知朝廷有改革之意,则顽固者化其谬,望治者效其忠,而犯上作乱之邪说,不再发生,天下幸甚!这即是刘、张会奏三折的政治目的。

刘、张三折上达,八月二十日,上谕和懿旨一同颁发,肯定刘、张“整顿中法仿行西法各条,事多可行”,并命督办政务处根据三折内容,“随时设法举办”。这样,“江楚会奏三折”,成了推行“新政”的纲领性文件。

政法制度改革

政法制度的改革,可分为两个方面,整饬吏治和改组过时的官僚机构。导致清廷官员贪污和政治腐败的原因,一个是清政府的“捐纳制度”;另一个是官员对日常工作不熟悉,把一切事务交给胥吏去办;第三是职权范围不明确,互相牵制。因此,慈禧在这些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二十七年(1901年)四月,下令清理各省例行文籍,仿照部章,把繁冗的部分删去。各衙门书吏、差役分别裁汰、裁革,不准假以事权。六月,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列于六部之前,打破了中国历代的六部体制。八月,下诏嗣后补缺轮署本章及向来专系具题之件,均着改题为奏,其它各项本章立即删除,使之简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命将詹事府归并翰林院,将通政使司一职撤掉。二月,命各出使大臣检查各国通行律例,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慎重选出对中西律例十分熟悉的人保送来京,听候简派,开馆编纂。四月,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考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七月,设立商部。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命各省清除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力除靡费以为练兵之用。十一月,命裁撤湖北巡抚、云南巡抚两缺。广东巡抚暂缓裁撤。十二月改漕运总督为江淮巡抚。三十一年(1905年),从伍廷芳、沈家本等奏请,将律例内重刑枭首、凌迟、戮尸三项永远删除,只有斩决这一种执行死刑方式。六月,裁撤盛京户、礼、兵、刑、工五部侍郎。七月,命专设法政学堂。九月设巡警部。十一月,命各省以直隶为榜样设立法律学堂仕学速成馆,并设立学部。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修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试办刑事、民事诉讼各法。闰四月命各省将军、督抚整饬吏治,共培元气。九月,更进一步厘定官制,军机处、内阁、吏部、外务部、学部照旧,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以财政处并入,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增设邮传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各部均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更进一步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六部模式,基本上与西方类似,实现了单一的领导,跟以前有了很大的差别,每个部都任命两个尚书(满族、汉族各一人),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新政的内容

慈禧新政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举凡朝中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制”各个方面都被包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兴学堂,改科举。学堂是培养人才的基地,人才对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复兴,是很重要的。因此慈禧非常重视兴办学堂。她说:“人才为政事之本”“兴学育才,实为当今急务”。依据这种想法,她又积极地颁令实办。慈禧办学首先以京师开始,因为它是全国人瞩目的地方,是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因此,她指出:“京师首善之区,尤宜加意作养以树风声。”为此,她特别派张百熙做为管学大臣,令其“将学堂一切事宜责成经理,务期端正趋向造就通才”。张百熙上任之后,多方策划、准备,不到一个月,就将办学意见,呈献上来。主要有四点:一为预定方法,其办法是将学习内容分为两科。“一曰政科,二曰艺科。

以经史、政治、法律、通商、理财等事隶政科;以声光、电化、农工医算等隶艺科”。他认为应推行“速成教育法”,即“于豫备科之外,再设速成一科,速成科亦分二门,一曰仕学馆,一曰师范馆”;以此来促使快出人才。二为附设译局,他认为“欲求中国经史政治诸学,非藏书阁不足以探讨之资,欲知西国政治工商等情,非译书局不足以广见闻”。故主张,“惟欲随时采买西书刷印译本,最好设上海分局”;三为广购书籍仪器;四为广筹经费等。对以上这些主张,慈禧下令:“着即认真举办、切实奉行。”京师大学堂在张百熙的推行之下,无论是规模、学制、质量,都向前发展了一大步,并在实践中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

与此同时,地方也顺次开始了兴办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月,清廷明旨谕告全国:“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着各该督抚学政切实通饬,认真兴办。”

在京师大学堂的带头下,再加上政府对这方面的督促、监管,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京师大学堂已初建规模,并且已有成千上万所的“各省学堂,已次第兴办”。在此基础上,清廷又设了总汇之区——学部“以资董率而专责成。”

刚开始推行新政,亟需人才,当时的科举制度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容易的。于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决定废除科举制,十一月明旨谕告全国说:“现在学堂初设,成材尚需时日,科举改试策论。”这个谕旨刚传出不长时间,新的诏书又传了下来说:

“嗣后乡会试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考官阅卷合校三场以定去取,不得偏重一场。生员岁科考试仍先试经古一场,专试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学策论,正场试四书义五经义各一篇,考试试差庶吉士散馆均用论一篇策一道。进士朝考论疏,殿试策问,均以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