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金秋十月,当以色列经济学家奥曼和美国经济学家谢林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南京城里,国美和苏宁正打得难解难分、硝烟弥漫。奥曼和谢林获奖是因为他们运用博弈论为走出冲突设计出了求解之道,南京的价格战是非要打个你死我活。一边是双赢,一边是两败俱伤。同样的冲突,结局却不同。
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可以化解。在价格竞争中,这种情况也不少。20世纪初,美国汽车工业是一个暴利行业,厂家有400家之多。福特先挑起价格战,没有和解,没有让步,一路打下去才有了福特、通用、克莱斯勒这三家巨头,才有了强大的美国汽车工业。由于生产技术特点,汽车企业只有做大才能做强。汽车行业是一个典型的寡头行业,那些达不到规模经济的企业应该被消灭、被兼并。但没有一家企业自愿退出,这就只有走对抗竞争之路。而且,福特之所以敢挑起这种对抗是因为它有实力。福特发明了自动装配线,又对工人实行效率工资,生产效率远远高于其他中小企业。生产效率的优势使它稳操胜券。
当生存竞争的规律要求优胜劣汰,而且优者有明显优势时,解决冲突的方法当然是把打击坚持到底。这个过程对被淘汰者有一点残酷,但自然规律无可奈何。
但历史与现实并不全是这样,有时和解比对抗更有利。当年英国资产阶级和王室达成和解,成为英国产业革命的制度保证,才有了以后的大英帝国。法国的资产阶级消灭了王室,但这种成功又给法国社会带来多少进步呢?有时,力量稍强的一方胜利了,也是“皮洛斯的胜利”。
皮洛斯是古罗马的一位国王,他在一次双方实力相当的战斗中胜利,但也损失大半精锐部队。皮洛斯望着横尸遍野的战场,感叹地说:“再有一次这样的胜利,我就完蛋了。”“皮洛斯的胜利”就成为代价巨大的成功的代名词。
不过“皮洛斯的胜利”总算还是胜利,如果双方实力相当,连“皮洛斯的胜利”都没有,结果岂不是双方都很惨?我看国美与苏宁就是这样。国美与苏宁分列全国家电零售业的第二、第三位,可以说实力相当。就企业的管理效率而言也是在伯仲之间。而且,南京又是苏宁的总部所在地,苏宁当然要对抗到最后一兵一卒。国美何苦挑起这场价格战呢?双方死拼硬打,售出的电器价格甚至打到五折。没有完善的制度,没有一流的物流、资金流调配体系,只能靠压低供给商的进货价,收取进店及其他费用,或拖延还款。这种两伊战争式的打法,最后只有两败俱伤,连皮洛斯国王还不如。
人类社会的许多冲突正是这种谁也灭不了谁、谁也无法获胜的状况。小的如国美与苏宁这样的价格战,大的如美国与苏联的军备竞争、如今仍看不出希望的巴以冲突。国美与苏宁最后不会有赢家,美苏军备竞争浪费了资源,巴以冲突是两个伟大的民族都在流血。奥曼和谢林正是在努力寻找化解这种冲突的出路。
博弈的目的不是与什么都斗就其乐无穷,而是为了共赢。化解冲突,走出对抗当然是要通过谈判来实现。谈判的起点是达成共识。这就是双方知己知彼。比如,在价格战中双方都会知道,我降价,对方也会进一步降价。这样双方你来我往地降下去,最后低于成本时,不就是双方共亡了吗?如果能达成这种共识,双方就有了通过谈判而和解的愿望。由愿望变为现实就只有一步之遥了。无论是价格战、国际冲突,还是其他博弈,都不是斗气,不是匹夫之勇,作为理性行为者应该在无益的对抗中达成这种共识。
在双方的谈判中当然要有妥协。实现共赢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不过这种代价比对抗到底要低得多。双方付出多少代价取决于各方的实力。不过谢林的研究证明,并不是力量强的一方逼迫力量弱的一方做更大让步。恰恰相反,是弱的一方往往比强的一方有优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这种情况下,强的一方要主动做更大让步。因为谈判失败,强的一方损失会更大。在巴以冲突中,以色列政府顶住了国内右翼势力的压力,主动退出加沙地区,正是一种让步。一些亿万富翁在与弱势群体的冲突中不愿意做让步,执意对抗到底,最后玉石俱焚,谁的损失更大?
当然,奥曼和谢林的博弈论还有更为严格的推理和更丰富的内容,否则何以能获诺贝尔奖?但他们的理论并不是“看起来很美”,是有现实意义的。明白化解冲突实现共赢的道理,再去学学奥曼和谢林告诉我们如何谈判,应该付出什么代价,你在打价格战和冲突中突会理智得多。国美和苏宁的老板们也许无暇关心奥曼和谢林,但这两位学家者的贡献的确与他们相关。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一位吉林农民的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无力医治,急中生智,向他听说的富豪施正荣等六人写信求助,让他们献爱心。这本来是现实中并不少见的事。有困难向本不相识的富人求助,富人接到这样的求助也不鲜见,捐不捐钱是个人的事。
但一旦媒体介入这件事情,性质就完全变了。在当前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弥漫着仇富情结的情况下,被求助的富人就面临着强大的压力。基于这种压力,这些富人做了积极的回应。这在本质上与富人遭到绑票,不得不拿出钱一样。无非这次形成威胁的不是刀枪的暴力,而是舆论的暴力,不是肉体生命的拷打,而是道德声誉的拷打。我把这种做法称之为“道德绑票”,是对舆论暴力的滥用。一个和谐社会不能容忍这种道德暴力的存在。媒体利用自己控制的舆论工具“拷打”富人,逼他们进行捐助,是对富人人权的侵犯。这种做法只能助长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仇富情绪,而无助于社会进步和共同富裕,也无助于鼓励富人用财富回报社会。用暴力绑票与用道德绑票在实质上都是一种对富人的威胁行为。此风绝不可长。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没有人敢公开赞扬水浒英雄或佐罗们的暴力绑票行为了。但从网民的反应看,对这种道德绑票的支持者还颇多。这里的原因除了仇富心态与对穷人的同情外,更多的还是对企业家社会责任的误解,似乎富人赚了钱不拿出来捐给社会和穷人就是“为富不仁”,应该全民共讨之。
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是什么?早在几十年前,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企业家就是在守法和保持道德底线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正如医生的社会责任是救死扶伤,教师的社会责任是教书育人一样,企业家的社会职责就是做好企业,做好企业的标准是利润。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的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是一致的,做好自己的事就同时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个“责”就是做好自己的事。离开自己的本职工作去谈社会责任,一心要去救国救民,其结果往往是害国害民。那些农民起义领袖不好好种地,却要救天下苍生于水火之中,结果除了救他们自己外,给人民带来了什么?
当企业家遵守法律,保持道德底线去为利润而做好企业时,他们就是在履行社会责任。他们为了利润最大化就要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财富也增加了。他们把利润用于投资,企业越做越大,就业人数增加了,交给政府的税收也增加了。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自己也富起来了。他们个人的财富也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属于他们私有的财富,但另一方面也是整个社会财富的一部分。社会财富并不仅仅是由政府支配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富。社会财富是分别属于个人、社会组织(集体)和政府的财富之和。富人无论是把他们的财富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都造福于社会。把富人的个人财富与社会财富对立起来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中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企业的实力也还不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就在于把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我们整个经济的强大,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共同富裕。企业家在自己致富的同时就实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我们承认有少数企业家是靠压低工人工资、苛待工人、官商勾结,或用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但这并不属于社会责任问题。这些人不是没承担社会责任,而是违法或缺德。而且,这少数人也不能代表整个企业家集体。借少数富人的不良行为宣扬为富不仁,为暴力或道德绑票辩解是极其危险的。绑票是用某种手段去威胁他人,无论用暴力或舆论,即使对少数的确为富不仁者,也是犯罪行为。
在一些人看来,社会责任就是捐助,这是一种误解。企业家作为富人有捐助的义务,但这种义务仅仅是一种道德层次的更高要求,并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个人有钱而不愿捐助,你可以骂他“一毛不拔”,但他并没罪,你也没有权力用暴力或舆论逼迫他捐助。他一毛不拔是道德层次上的缺失,你对他绑票威胁是法律上的犯罪。
当然,我们从道德的层次希望富人有爱心,把自己的财富捐给社会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这要有一个过程。富人有一个道德不断提高的问题。只有他们在致富之后道德得到升华才会有真正发自内心的捐赠意识,才会有大量捐助。想用舆论去逼迫他们捐赠,其结果适得其反。今天媒体帮助吉林农民逼迫富人捐助,也许会有效,如果以后这成为让富人捐赠的常规武器,这天下岂不要乱了吗?即使富人有了捐赠意识,由媒体帮个别人逼迫富人也不是人间正道。捐助要有一套制度,成为规范化的组织行为,而不是这种困难者求助,媒体运用舆论武器,富人捐钱的模式。
和谐社会包括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和谐。这种和谐不能通过绑票式的均贫富来实现。和谐要靠经济发展,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只在于做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