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1421,假如历史可以重来(历史新知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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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郑和永远也发现不了新大陆

回顾东西方整个航海历史,分析他们的内因外因,应该能得出这个结论了:郑和永远也发现不了新大陆。

尽管世界每一个角落里的人都对财富有着同样的贪婪欲望,但中国人与欧洲人却对财富的获取有着不同的看法,受儒家教育和大土地耕作的影响,中国人认为财富应该诞生于土地,诞生于辛苦劳作,而且作为东方体系的核心帝国,它的周围被认为是一片蛮荒之地,根本也不可能从这里依靠掠夺获取大量财富,因此,大一统帝国除非要进行大规模征战,否则极少有仅仅为了掠夺财富而大规模用兵,这种现象并不仅仅是中国独有,而是大帝国的必然。如罗马帝国时代,当罗马帝国帝国从一个罗马城成长为一个大帝国后,它也不会为了掠夺财富而进行征战。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次远征,而跨海远征则更罕见,大规模的海上远征只有在元帝国是出现过。元十八年(1281年),元世祖忽必烈派遣由4400余艘舰船和14万水师组成的庞大舰队东征日本,至元二十九年又派出由千余艘舰船和2万余水师组成的舰队远征爪哇。而这种远征显然是出于蒙古人的征服思想,而并非出于传统中央帝国的心愿。相反,在中国封建统治者看来,中国周边这些小国,“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但这不等于说中国人历来是钱财如粪土,正相反,中国人对钱财的贪婪与欧洲人毫无二致,区别只在于中国人认为抢劫来的财富既不能永恒也无法保障,而只有通过贸易和自我生产所获得的财富才能持久。因而,中国历史上历代政府均鼓励农业,当然,在商业经济,尤其是对外贸易兴盛以来,中国也同样十分看重贸易利润。当唐帝国陆路贸易受阻于阿拉伯帝国后,海上贸易兴盛起来,因而,中国沿海一带逐渐成为经济和商业重心。自唐宋以来,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以及部分沿海守军,纷纷靠贩海经商赢得厚利,有些从中牟取暴利成为一方富豪霸主,而海外诸国商贾与他们进行贸易,盈利也很可观。在元末纷乱时期,沿海商贾及居民贩海经商更不受官方的拘束管制,盈利丰于往时。然而,中国的传统矛盾是官方对一切的垄断,中国自汉武帝以来就形成了政府参与经济的体制,这明显会产生政府垄断,而这等于从民众口中夺食,因而明朝海禁自然激起海商和居民的反抗。

乾隆《福建通志》记载,“明洪武中,江夏侯周德兴视海防倭,侯转委福建右卫指挥李彝。彝索贿无厌,民怨之。福清林扬者,素任侠尚节气,乃率里人逐彝。彝怒,遂画图以奏,且曰:‘海坛山本一孤屿,外通琉球一昼夜,内接镇东城三昼夜。’……太祖览图下旨曰:‘各省孤屿,人民既不得他用,又被他作歹,可尽行调过连山附城居住,给官田与耕、宅舍与居。’于是,福建、广东暨澎湖三十六屿尽行调过,以三日为期,限民徙内,后者死。民间仓卒不得舟,皆编门户、床箦为筏,覆溺无算。”(乾隆《福建通志》卷六六,杂记)而浙江强行迁海的做法更为苛刻霸道。据王士性《广志绎》记载:浙江“宁(波)、台(州)、温(州)滨海皆有大岛,其中都鄙或与城市半,或十之三,咸大姓聚居。国初汤信国(和)奉敕行(巡)海,俱引倭,徙其民市居之,约午前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王士性《广志绎》,卷四)这导致激起民变,“遂同为劫掠”。

明成祖死后,明帝国从大规模海航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对向海洋进发的大臣向继位的明仁宗建议:废船队、绝海洋。郑和反对说:“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之于海……一旦他国之君夺得海洋,华夏危矣。我国船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窥伺南洋也”。但郑和的反对已经是强弩之末,尽管他又进行了一次远航,但已经无法改变大明帝国皇帝的海禁决心了。

有关海禁政策的颁布最早见于明太祖洪武四年十二月七日(1372年1月13日):“(太祖)诏吴王左相靖海侯吴祯,籍方国珍所部温、台、庆元三府军士及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尝充船户者,凡十一万一千七百三十人,隶各卫为军。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

同年十二月十六日(1372年1月22日),即申明海禁政策后9天,又有一则史料记载:“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滨海军卫岂无知彼所为者乎?苟不禁戒,则人皆惑利,而陷于刑宪矣。尔其遣人谕之。有犯者论如律。”《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乙未》

此后,洪武十四年(1381年)、二十三年(1390年)、二十七年(1394年)和三十年(1397年)又三令五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洪武十四年九月已?》)“申严交通外番之禁”(《明太祖实录·卷二0五·洪武二十三年冬十月乙?》)“缘海之人……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

洪武三十年(1397年)还颁布了系统的禁海律法和惩罚量刑标准: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缁绢、丝棉,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挑担驭载之人减一等,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其拘该官司及守把之人,通同夹带、或知而故纵者,与犯人同罪。失觉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军兵又减一等。”

“凡守把海防武职官员,有犯受通番土俗哪哒报水分利、金银物货等项,值银百两以上,名为买港。许令船货私入,串通交易,贻害地方,及引惹番贼海寇出没、戮杀居民,除真犯死罪外,其余俱问受财枉法罪名,发边卫永远充军。”

“凡沿海去处,下海船只,除有号票、文引,许令出洋外,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私将应禁军器下海,因而走泄事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卫充军。若止将大船雇与下海之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纠通下海之人接买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番货物来,私买贩卖苏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发边卫充军,番货并入官。其小民撑使单桅小船,给有执照,于海边近处捕取鱼虾、采打柴木者,巡捕官旗兵不许扰害。”

“私自贩卖硫磺五十斤、焰硝一百斤以上者问罪,硝黄入官。卖与外夷及边海贼寇者,不拘多寡,比照私将军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俱发边卫充军。”

“凡奸民希图重利,伙同私造海船,将缁绢等项货物擅自下海,船头上假冒势宦牌额,前往倭国贸易者,哨守巡获,船货尽行入官,为首者用一百斤枷,枷号二个月,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凡豪势之家,出本办货,附奸民下海,身虽不行,坐家分利者,亦发边卫充军,货尽入官。”

“凡歇家窝顿奸商货物,装运下海者,比照窃盗主问罪,仍枷号二个月。邻里知情,与牙浦通同,不行举首,各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

“凡关津港口,巡哨官兵不行盘诘,纵放奸民通贩倭国者,各以受财枉法从重究治。”

“凡福建、浙江海船装运货物往来,俱着沙埕地方更换,如有违者,船货尽行入官,比照越渡沿边关塞律问罪。”(《皇明世法录·卷七十五·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

明初的海禁实际上是与唐宋元以来的官方政策一脉相承的,主要是禁止民间私船出海贸易,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官方希望垄断海上贸易,另一个是出于海防的考虑。明初的海禁也是如此,只是更加严厉,拥有官方文件的船只还是可以出海进行贸易的,但绝对禁止民间贸易。宋朝就有为了“笼贾人专利之权以归之公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一》),曾对海商在出海时间、贸易地区、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做过种种限制。元代为了维护朝廷对海外贸易的垄断,曾推行大规模的官本船贸制度,甚至还多次实行海禁,以打击民间海商势力的兴起。(关于元代海禁参阅邓端本:《试论元代的海禁》及《海交史研究》,1990年)。而宋元之后由于从事海外贸易的权势豪商的势力已经逐渐坐大,官方无法独占海外贸易之利,不得不“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但官方与民间海商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尖锐矛盾却一直延续下来,并对此后的明清海洋观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作为对海禁政策的不满和对官府垄断经营的憎恨,民间几乎从政府开始垄断经营的那一天起就有了反抗。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倭寇劫掠庆元(宁波),引起朝野震动;至大元年(1308年),“日本商船焚掠庆元,官军不能敌”,该地官署、民居几乎被烧光;明王朝建立后,倭患有愈演愈烈之势。洪武二年(1369年),“(日本)复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日本学者井上清在其《日本历史》一书中指出:“从十三世纪初开始,九州和濑户内海沿岸富于冒险的武士和名主携带同伙,一方面到中国和朝鲜(高丽)进行和平贸易,同时也伺机为海盗,掠夺沿岸居民。对方(中国和朝鲜)称此为倭寇,大为恐慌”。

但欧洲人对财富的看法实际上与游牧蛮族类似——实际上,欧洲文明就是一种海盗文明,游牧文明是一种陆地强盗,两者在这一点上没有差别,不同的只是一个属于海洋文明,一个属于大陆文明,一个依靠战舰进行掠夺,一个依靠骑兵进行抢劫。郑和七下西洋,重大的军事行动并不多,只有三次:即消灭海盗陈祖义、粉碎锡兰山王亚烈苦奈尔的阴谋、生擒苏门答腊的苏干剌,这三次用兵均是出于震慑、反击和内政征剿,与欧洲以劫掠为目的有着根本不同。

在欧洲,《荷马史诗》中希腊人与特洛伊人的战争其实是真实存在的,当然,这不仅仅是为了争夺一个女人,而是因为“多金的特洛伊”。同样,莎士比亚在其《雅典的泰门》中有这样一段诗篇:

金子!黄黄的,光闪闪的,

只要有这么一点点,

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

丑的变成美的,

错的变成对的,

卑贱者变成尊贵者,

老人变成少年,

懦夫变成勇士。

这黄色的奴隶——

可以使异族同盟、同宗分裂,

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的福,

使害着癞病的人为人所敬爱,

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

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新作新娘,

即使她的尊容可以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

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

它会使冰炭化为胶漆,

仇敌互相亲吻,

它会说任何方言,

使每一个人惟命是从,

即使它住在比猪巢还卑劣的庙宇里,

也会受到人膜拜顶礼。

而明帝国希望什么呢?不仅明帝国,中国历代大一统帝国最终达到的是“帝王居中,抚驭万国,当如天地之大,无不覆载”(《明太宗实录》卷二三)

据资料估计,1969年世界海洋总产值仅为130亿美元,到1992年达到6700亿美元,23年增长了50多倍。预计到21世纪初,世界海洋产业总产值将超过1.5万亿美元。海洋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将由1970年的2%增加到21世纪初的10%左右,届时将成为世界经济的一大支柱。

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了《大陆架总统公告》,首创了将公海的一部分划归自己管辖,将其资源定为美国财产,引发了全球第二次圈地运动。

1960年,法国总统戴高乐首先在国会上提出“向海洋进军”的声明,将开发海洋作为法国的重要国策。

1961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为了生存,美国必须把海洋作为开拓地”的宣言。

1982年,美国在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是150多个国家中投反对票的4个之一,但美国得到了900多万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比其本土面积还要大,是世界上最大的专属经济区“暴发户”。

因而,直到今天,而每当在国际形势发生变化时,那个坐在白宫里的牛仔总是习惯于问:“我们的航空母舰在哪里?”

我们呢?总是在说,我们也曾有郑和。然而,我们却还是懒得思考,为什么再有郑和后仅仅100年世界的海洋成了欧洲人的囊中之物?我们到底该怪罪谁呢?汉武帝还是明成祖?孔夫子还是海禁政策?或者是我们的人民太恭顺了?都不是,假如历史重来,我们还是要说,我们也曾有郑和。

然而,其实我们根本没必要无穷无尽地谴责欧洲殖民者,尽管他们是抱着贪婪的目的而艰苦前行,但这有什么错呢?整个人类文明史其实不过就是一部人性的贪婪史,我们不应该谴责贪婪,而是应该敬重这种本性,因为正是这种本性导致我们今天拥有了良好的生活。另外,我们也没有必要咒骂欧洲人,他们的确是殖民者,是屠杀者,是掠夺者,但又有什么错呢?哪一个民族、国家不是建立在生灵涂炭上的?我们可以祭奠那些被贩卖的黑奴、被屠杀的印第安人、被掠夺的印度人、中国人,但我们不应该忘记,我们今天所享受的现代文明其实也是出自欧洲工业革命的成果,而欧洲工业革命的爆发正是依靠美洲的金矿、种植园经济以及转移亚洲阿拉伯人、印度人、中国人的财富,这才使得欧洲积累了足够的资本,因而最终使得全世界进入到现代文明中。

这看似矛盾,但历史其实毫无正义可言,没有谁是真正正义的,也没有谁是真正邪恶的,历史只有伟大,而没有正义,无论是海盗、殖民者、土著人、封建王权所有者,其实都是历史喜剧中的一个个角色,这出舞台剧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欲望的不断膨胀。因此,我们不能一边享受文明、一边咒骂文明的创造者。

欧洲人用他们的艰苦、贪婪和执着开创了大航海时代,因此整个世界都被纳入欧洲文明的轨道。这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无论如何,欧洲人成功了——其实,中国人和阿拉伯人都有机会在欧洲人到来前首先发现“欧洲”和“美洲”,如阿拉伯人其实早已对印度洋了如指掌,正是一位被称为“怒海雄狮”的阿拉伯向导才使得达·迦玛找到印度,而中国人也在1405年就拥有了完全可以环航世界的庞大船队,但无论是阿拉伯人还是中国人都没能把世界领入全球化时代,为什么呢?

原因不在欧洲人身上,而在阿拉伯人和中国人自身。

《当中国称霸海上》一书的作者、美国女作家李露晔在书中称,当中国可以称霸海上时,却没有称霸,否则历史就会彻底改写——其实这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二百五式的说法,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在用今天的思想自以为是地推算历史,其实历史有其自身规律,大明帝国的统治者并不比这位作者愚蠢,愚蠢的只是那些以为欧洲人缔造了今天的盛世,就以为明帝国应该奉行武力扩张,殊不知当时的欧洲人是如何艳羡当时的明帝国的富庶和和平,正如今天世界的人们都向往美国一样,任何帝国与任何人一样,都有选择的局限性,不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正如如果你不能选择你的出生地、你的民族、你的肤色、你生长的社会环境和你的父母,那你就不要对大明皇帝说“你应该——怎样!”,因为如果这样受到嘲弄的只有你自己——即如再让历史重来一次,大明帝国仍然还得执行海禁政策,因为这是当时的国家利益或者说统治利益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