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1421,假如历史可以重来(历史新知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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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命定扩张说

其实,我们回顾历史,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并不是郑和错过了美洲大陆,而是他和大明帝国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探寻海洋,寻找新大陆,或者寻找西方。这是因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一种学说,那就是“命定扩张说”,说白了,就是从未有过侵略、扩张思想,相反,中国人崇尚的安居乐业,只要看护好自己的家园就行了。

“考察美国外交事务的出发点是这种信仰,即美国在外部世界关系中享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享有的特殊使命。”这是《文化与外交》一书的一句话,这本书由莫雷尔·希尔德等人撰写。这句话说出了一个真理,即在美国人看来,他们天生负有一种使命,那就是传播美国人价值观,让全世界都享受到美国所带来的福音——这正如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所具有的那种自负、骄傲和强烈的征服欲望,不仅仅是武力征服,更主要的是思想征服,在他们看来世界是唯一的,只有罗马才是真正完美的,因此,世界就该跟在罗马人的屁股后头。

这并不奇怪,历史上许多大帝国都有这种腔调——东方的古中国数千年一直认为中国才是世界的中心,因而周围的地区都被视为蛮荒之地;当阿拉伯帝国兴盛的时候,这个帝国也认为他们才是真主最真诚的奴仆,其他国家和人们都应该皈依伊斯兰教,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在欧洲,罗马帝国时期也是如此;现在,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了世界唯一的霸主,没有人再对它的意识形态冷嘲热讽,因而,美国人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看成了新罗马人,因此,他们也就背负了一种使命。但中国人与欧洲人、美国人不同的就是,中国人并不主动出击,尽力将周边、世界纳入到中国思想体系中。

实际上,我们甚至可以作出判断,即使中国人首先发现了美洲,并且移居此地,也不会像美国人一样向外扩张,因为中国人的思想中根本就没有这种野心,而美国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并不是冷战结束后才产生的,而是随着美国扩张的脚步逐渐形成的。美国的扩张与中国千百年来的自然膨胀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扩张是一种自然发展的结果,而美国人则是出于欧洲的扩张文化,即有着清晰的政治扩张目的也有深刻的宗教因素。

美国人由于发现自己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而且自从它建国后几乎一路顺风地成为世界的霸主,每一步的扩张都是那么的成功,每一次投机又都是那么的令人惊羡,这导致美国认为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在美国人看来,他们的成功是受到了上帝的庇护,而上帝之所以如此就是希望美国承担起拯救世界的责任,因为无论西方的欧洲还是东方的中国,都是战争、灾祸连连,整个世界都处在黑暗中,因此,上帝抛弃了世界,重新创造了一个美国,然后由它来拯救世界。

这种说法在美国之外几乎被视为荒唐可笑,但在美国,这却是一种潜在的、真实的、无可替代的价值核心,如果说美国的外交有一半是在为美国利益服务的话,那么另一半就是在为上帝服务。

“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源于《旧约全书》,其原意是犹太人在创建了犹太教后认为上帝在众多民族中有意挑选犹太民族为自己的选民,上帝因此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也许犹太人没有想到,或者犹太人在其最辉煌的大卫王和所罗门王时期就已经有了这样一种理想: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因而才具有最优秀的文明,因此也就负有一种义务和责任,那就是拯救世界。由此,“上帝的选民”一词从此成了一种概念,一种先进文明对落后文明的负有拯救职责的概念。当基督教出现后,剽窃了犹太教的欧洲人在崛起后自然也继承了这一理想,“上帝的选民”也由此变成了泛指尘世中因崇拜上帝而蒙受其恩宠的基督教徒,而起拯救的对象则是一切非基督教世界,因此,在大航海时代,传教士与殖民者往往是同船前往世界各地,一个负责洗劫财物、占领土地,一个负责精神征服、传播思想。16世纪,当欧洲发生宗教改革后,“上帝的选民”也又一次发生变化,新教领袖之一的约翰·加尔文阐述说新教的教义明确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在新教中,“预定论”是加尔文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也就是说这是万能的上帝以其绝对的意志对世人进行挑选,被选中者就是上帝的选民,其他则为弃民,而这种挑选就表现在在世俗的社会竞争中个人的命运,成功与失败、富有还是贫穷、幸福还是愁苦就是上帝进行选择的过程——这也正是为什么骷髅会使用“谁是智者、愚者、国王和乞丐?”这样的格言,因为骷髅会的人认为他们就是上帝选民中的精英,他们负有一种拯救世界的责任。

在加尔文教义中,这种选择应该说起到一种积极的作用,因为谁都想成为上帝的选民,谁也不想被抛弃,当然,会有些宿命论者认为人的命运也由此在出生前就被确定了,因为人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只能以自己在尘世的行动来确定和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但新教徒反驳说,新教徒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到世间的,他们听从上帝的召唤,他们也就有按照上帝规定的教义来改变世界的责任,目的是为了让全世界都皈依到基督教中,全世界也只有如此才能繁荣。这种宗教思想随着欧洲殖民步伐的不断扩展而逐渐兴起,或者说随着殖民势力向全世界的延伸,殖民者需要一种宗教解释,以便使他们的行为披上神圣、合法的外衣,这也正是为什么新教在英国最为繁盛,因为它是最大的殖民帝国。

当然,基督教的宗教改革实际上是影响了整个基督教,基督教内各个教派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而加尔文教派是其中最明确、最清晰地阐述这种“天赋责权”的概念的。新教实际上是一种为了适合经济发展而对上帝进行的一种改革,目的显然是为了使得宗教与殖民经济的关系更为和谐,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因此,新教成为当今最富有活力的宗教,也是最具实力的教派。

不可否认,在新教诞生之初,这种宗教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对资产阶级新贵和那些梦想着拥有财富的平民来说由此如此——由于上帝选择的标准变成了成功与否,而不是困苦的修行,这就使得人们积极行事,而且,上帝之设定了选择标准却没有设定道德底线,因此,这就变成了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这非常符合殖民时代征服者、抢劫者、奴隶主、工业资本家的胃口。不仅如此,这也使得普通民众有了可以为获得财富而寻找各种机会的理由。在英国,由于深受新教的影响,英国民众普遍都在奉行一种积极寻找发财之路的生活理念。但在新教刚刚流行的那段时期,在英国天主教和新教势力经常交替控制国家,国王有时候是新教徒,有时候又是出自天主教徒,因此,这种风云变幻导致那个时期英国动荡不安,这也迫使许多新教徒开始前往英国的海外殖民地寻找机会,据历史资料记载,仅1630年到1640年间,逃往殖民地的新教徒就大约有6万人,其中大部分人都是社会底层的民众。在他们眼中,尽管北美这样的殖民地荒凉不堪,但至少那里可以说无拘无束,土地辽阔而且获得容易,这就能够使他们有机会成为“上帝的选民”,因此许多人不畏艰险,横渡大洋,来到荒凉的北美大陆,他们当时并没有想到,他们竟然由此成了一个新罗马帝国的创建者。

这些开拓者并不像今天的美国人那样富有、那样趾高气扬,刚刚来到这片土地上的时候,他们除了双手可以说一无所有,尽管这里资源丰富,但金子也不是沙滩上的贝壳可以随手捡起,他们需要艰苦的劳动才能填饱肚子,然后才能想着怎么发财致富。“他们被迫背井离乡不是出于惩罚,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希望之乡。他们认为古代以色列人和他们自己之间的惟一重大区别是,他们渴望把这块荒野之地变成希望之乡。”在遭遇到不可想象的困难的时候,他们也只能求助于上帝,宽慰自己,当时一个移民领导者这样写道:“大家如果回顾身后,就只见他们泛渡过来的汪洋大海,它如今成了千重波障、万里鸿沟,将大家完全隔绝在文明世界之外……现在除了上帝的精神和慈爱,还有什么能支持他们呢?”然而,这些人既然已经来到了这片土地上就已经别无选择,“美国人是上帝选民的信仰并不暗示着一帆风顺地达到拯救。正如《圣经》十分明确表明的那样,上帝的选民经历了最严重的考验,承担着最难以忍受的负担。”

自然,相比人与人之间残酷的迫害、竞争和战争,这里的困难还只是自然困难,这对这些来自已经开始工业革命的移民来说,这种困难必经并不需要付出过于沉重的代价,他们在相对平和的多、竞争宽松的美洲大陆上生存和发展都显得相当顺利,因此,一个强大的美国终于建立起来。因此,美国至今非常注重感恩节,因为这些移民认为上帝在他们最困苦的时候没有袖手旁观,而是赐予了他们智慧和能力,还有欧洲大陆不能比拟的丰富资源,这才使得这些移民在建国后不久就能与欧洲大国平起平坐。每当11月下旬,美国对上帝的感恩就溢于言表,节日的气氛相当浓烈——这自然也是在庆贺他们已经成功,已经是上帝的选民,“他们命定成为一个民族……按照主的旨意,他们将荒野变为文明,使之成为伊甸园,成为乐园。在上帝创造并安置在地球上的所有人中,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们是新世界。正如基督给世界带来了新启示录,代替了旧启示录,这些上帝的选民带来了新的使命。”

但这种宗教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致有的人并不是被迫离开故土,有相当一些人实际上是自愿放弃在英国富裕的生活来到美洲的,他们则是出于完全的责任,即他们认为他们已经成功,已经是上帝的选民,因此,他们就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就该去拯救那些还没有皈依基督教的人们,当然,他们并不都是传教士,而是包括军官、士兵、贵族、工业家、种植园主等等,因为这种海外宗教的拓展并非手持《圣经》就行,而是需要各种各样的人。

新教徒宣称的“理想”在现实的美洲大陆的确得到了实现,这种成功反过来又促进了新教的繁盛,并且,这种宗教逐渐就有了一种凝聚力,使得生活在美洲大陆的人们萌生了脱离肮脏的欧洲,建设一个独立、自由、完美的国家的想法。这种想法当然也是由于经济和社会都已经成熟的标志,美国完全可以不再依赖欧洲那些君主们,他们已经长大成人,最主要的是,在新大陆已经形成了一个核心,那就是新教-白人-盎格鲁这个上帝的选民利益集团,他们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实力,因此可以独立了。新教、白人、盎格鲁这是三个同心圆,而其中类似骷髅会这样的组织就是这个核心的精神和经济领袖,他代表着美洲大陆的三层社会,新教社会、白人社会、盎格鲁-撒克逊社会,这是一个金字塔一样的社会,而处于塔尖的就是这个精英组织,他们是美国真正的主宰、是美国的灵魂、是美国政治的领袖——他们这些新教徒就是实现上帝意志的选民,正如一句话,“如果我们不理解新教,可以说就不理解美国。”

北美大陆正是在这些新教徒的精英们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一个社会,当他们成熟后他们就向欧洲的主人们宣战了,在获得独立后,他们又开始了新的征程,这就是扩张——这种扩张不仅仅是土地的扩张,而是全方位的扩张,包括土地、经济、金融、文化、宗教、科技等所有领域的扩展。也就是说,美国已经认为他们已经是完全的上帝的选民,他们正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北美大陆的美国人的确与欧亚大陆上古老的文明不同,相比较之下,他们的思想更加富有进取精神、开拓精神和现实精神,这种思想并非仅仅存在于美国的社会精英中,而是广泛存在于美国社会中,它使得美国人认为自己有别于其他国家,因为其他国家并没有获得美国那样的成功,也就意味着他们并不是上帝的选民,而是等待被感召的人们,是等待被拯救的人们。1785年,美国开国元勋之一托马斯·杰斐逊建议,应该在合众国的国印上铭刻着受一束光柱指引的犹太人的孩子们。1805年他在就职美国总统的演说中说:“上帝指引着我们的祖先,就象指引着古代犹太人一样。”杰斐逊的传记作者吉尔伯特·奇纳德由此认为,杰斐逊确信:“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他们被赋予优越的智慧和力量。”赫尔曼·梅尔维尔对美国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也称颂道:“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上帝选民,是我们时代的犹太人;我们驾驶着世界自由的方舟。”——这并非个别人的孤言寡语,而是普遍存在于美国各类社会精英的言论中,“他们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模范的基督教社会来为真正的信仰而战”。

在美国,这种上帝的选民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尤其是在政治家的内心中,在他们的社会中,他们一直记得当新教领袖约翰·温斯罗普带领着深受宗教迫害之苦的新教徒们在美洲终于找到理想场所后所发出的感叹:“我们必须认为,我们将成为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在注视着我们。所以,如果我们在实现这一事业的过程中欺骗了我们的上帝,致使上帝不再像今天那样帮助我们,那么我们终将成为整个世界的笑柄;我们将给敌人留下诽谤上帝和所有信仰上帝之信徒的话柄;我们将使许多上帝的高贵仆人蒙受羞辱,导致把他们的祈祷转变成对我们的诅咒,直到我们毁灭于我们正在前往的这片希望之地。”因此,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信念,它潜在地、时时刻刻地影响着美国的内政和外交政策。对内,美国人希望建立一个完美的理想国,就是约翰·温斯罗普所言的“山颠之城”,以成为整个世界所能效仿的模范。

这些“生来是自由的英国人”(——这是美国建国前来自英国的新教徒们对自己的称呼),他们在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终于在一个完全荒凉的大陆上建立起了世界最富有的国家,当这个国家具有了足够影响世界的实力后,似乎理想就近在眼前了。这种理想甚至在美国建国前就已经出现,因为当时美国人的先祖已经能够看到,即使当时不独立,那么也可以在美洲大陆建立一个模范之地,向他们的祖国英国显示“一个共和国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秩序”。这种思想在工业革命时期尤为显得突出,因为来自英国的资本家和殖民地种植园经济曾经非常繁荣的发展,这种思想因而变得十分合理,也因此使得北美殖民地在那时起就具有了超越英法等国的潜力。新教在北美的成功使得这些新教徒希望能够把这种成功反馈回欧洲,以便改变欧洲阴幕沉沉、战争频繁的景象。建设一个“山颠之城”的想法逐渐变成美国文化中的一种使命,在外交中,就使得美国对外干涉被赋予一种宗教合法性,如丹尼斯·博斯特德罗夫所说的那样,美国的“使命神话起源于我们清教徒祖先,他们自认为是上帝的选民。根据这种神话,美国有一种道德义务,即作为一个楷模服务于世界其他国家,以此鼓励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而且,这种思想已经逐渐被作为美国的政治思想加以阐述和解释——爱德华·约翰逊就撰写了一本颇具影响力的书,详细阐述了新教徒们在凡世注定承担的使命,他认为新英格兰殖民地的目的“已被确定为让山颠之光比起世界上最高山峰都更为光彩夺目”;18世纪早期北美大觉醒运动的宗教领袖乔纳森·爱德华兹认为北美的发现和开拓是上帝的旨意,其目的就是创建一个全新的世界,他把北美大陆的发现说成是基督教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因此,北美的发现乃是一种神圣力量的体现,而北美的昌盛也无疑有助于上帝事业的完成,正是在这里,“上帝将要开始对地球上可居住的地区进行变形更新,即一种以激进的新的宇宙秩序为标志的更新……因此,北美的未来不仅是其自身的未来,也是人类的未来,世界的未来,甚至是宇宙的未来。”爱德华兹的演说使得建国后的美国被从一个宗教角度赋予了复兴宗教的责任和角度来宣讲布道,目的在于促进国人的觉醒,革故鼎新,再创新教在北美大陆的辉煌。爱德华兹的宗教大觉醒运动相当于在美国对新教增添了新的教义,把原本上帝的选民的职责完全、清楚地写进了新教教义。

可见,北美新教徒们这种“天赋使命”的感觉也是随着美国逐渐强盛而逐渐清晰起来的,尤其是当他们发现美国真的是有别于欧亚大陆的时候,他们对这种使命就更加确信无疑——如果说“五月花”号上的那批移民还只是一些为了逃离惩罚罪犯、一些梦想发财的穷鬼的话,他们即使有一些使命感也是虚无缥缈的话,那么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就基本上认为这种使命看起来已经颇为现实了——因为当时的美国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的确是任何大国都没有的,因此有一种美国“例外论”,这种理论与“天赋使命”理论形成了相辅相成的效果,结果两者的结论就是再次证明了“天赋使命”的确存在。丹尼尔·贝尔据此说美国是世界的“指路晨星”,他说:“在某种程度上说,所有国家都是独特的。但是例外论的思想……不仅设想美国始终不同于其他国家,而且设想在模范(山颠之城)或众国之灯塔的意义上来说是例外的。”汉斯·科恩把北美殖民地与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区别开来的基础说成是“一种使这个新国家在地球各国中鹤立鸡群的思想”,“北美的英国殖民地似乎被自然界和该时代的哲学家所预先确定为一场伟大的实验”。

其实,即使不以宗教的眼光看待这件事,我们也会发现美国是一个多么特殊的国家,它这样的国家如果是一个平凡的角色那才叫例外呢。在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后,这个国家当初仅仅是北美大西洋沿岸的一条狭长地带,但在它独立之后,西部就是一片广阔的领土,只有当地的印第安人,这等于说上天赐给了美国一个大国所必需的广袤领土;当拥有了足够的领土之后,这个国家此时也已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它可以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代表其整体利益,它可以自行制定适合的经济政策和法律,而不必受到英国的干涉,这使得美国的财富不再外流,国家因此走向了正常的发展道路。而且,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从资本主义这个起点上起跑的。美国历史学家卡尔·德格勒说,“资本主义随着第一批船只来到了北美”,因而美国可以一开始就完全按照资本主义的需要建立经济秩序,而没有任何封建羁绊,这就使得美国从开始就占据了一个优势;在美国的发展中,美国又得到了上帝的特殊眷顾——美国几乎没有天敌——仅这一条就是任何历史大帝国都绝无仅有的,既使当初的罗马帝国还长期受到北方蛮族和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威胁。而美国的北面是加拿大,这是一个大而弱的国家;南面是墨西哥和拉丁美洲,都是一些弱小的国家,东西则是两个浩瀚的大洋,无论西方的英国还是东方的日本都在万里之外,这两个大洋成了天然的屏障,因此,美国可以说在核时代到来之前本土就没有什么安全顾虑,这一点就能够使得美国不必把大量的金钱花费在扩军备战上,只要他不主动挑起战争,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挑逗美国;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上,美国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合理的社会制度,而不必担心象欧洲国家一样,每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都要受到其他大国的干涉,因此,美国有幸能够建立世界最先进的社会制度。这样,美国就拥有了一种主动权,这就是它可以在它需要的时候参与世界事务,而在它不需要的时候,它完全可以在一个安全的美洲发展自己,这种良好的可攻可守的大战略主动权美国保有了长达近200年,直到核武器时代到来,美国领土才第一次面对直接的大规模威胁。这种长期的社会、政治、经济、外交、武力优势使得美国新教中的天赋使命观一路茁壮成长,甚至美国建国的第一天就已经看到了这种优势所产生的长远影响,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1789年4月30日在国会两院发表就职演说时宣称:“人们已将维护神圣的自由火炬和维护共和政体命运的希望,理所当然地、意义深远地,也许是最后一次地,寄托于美国民众所进行的这一实验上。”在他离职时他又说道,“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国家将称得上是一个自由的、进步的伟大的国家。它为人类树立了一个始终由正义与仁慈所指引的民族的高尚而且新颖的榜样。”杰斐逊也认为,“美国将通过纯洁和完美的范例以及成为不幸者和受压迫者的避难之所而最好地服务于人类。”“对杰斐逊来说,美国的实验明显代表了一种新的开端。殖民者愤然脱离欧洲,他们夸口说,十三洲殖民地对欧洲封建主义和专制或阶级划分和种族集团区别对待一无所知。美国的天堂是圣徒马太在其福音书第五章中记载的‘山颠之城’,向全人类召唤。”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也说:“我们国家如果自身处理得当,将成为文明世界的自由工场,比任何其他国家对非文明世界贡献更大。”J。斯帕尼尔总结道:“美国人从其国家生活一开始就坚信他们的命运是——以身作则地向一切人传播自由和社会正义,把人类从罪恶之路上引导到人世间新的耶路撒冷。”

在现代美国人看来,美国的成功并不是完全出于自然地理条件的优势,而是因为美国拥有“最好的政体”,这才是关系国家兴亡的根本。但他们同样认为,无论怎样,美国都的确具有一种使命,美国有责任和义务要求其他国家接受美国式的民主和自由,因为这才是通向幸福的唯一道路,这种思想在美国外交、政策导向和普通民众文化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心理——当然,美国人认可天赋使命的同时,更多时候也不愿意“履行”这种职责,多数人更希望安静地过自己甜美的小日子,这就是在美国更为主要的孤立主义,也就是说,美国同时并存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但天赋使命思想主要在美国高层精英社会,而孤立主义主要市场是美国普通民众,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巨大的差异,才导致了美国特有的矛盾,即精明的政治家需要利用阴谋诡计来策动美国参加战争,如缅因号事件、珍珠港事件、9·11事件等。

还应该看到,这种思想主要是集中在美国主流群体中,也就是白人群体中,即新教-白人-盎格鲁这个同心圆的外两层,因为他们才是美国社会的主体,有色人种在美国只是在南北战争之后才成为社会法律上平等一员,而至今也不可能与白人一样取得心理上的平等,即完全真实的平等,他们仍然是边缘群体。而真正希望把天赋使命付诸实施的就更少了,可以说这种思想主要集中在同心圆的最里层,即盎格鲁-撒克逊精英身上。但也正是他们控制着美国的一切,他们拥有垄断财团和政治权利,甚至包括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和军队这样的强力机关,因此,他们尽管人数不多,但他们的思想才是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主流思想。

故此,综合看来,美国这种天赋使命的观念就是诞生于欧洲的工业革命——新教就是欧洲经济革命的产物。因而,资本主义不但随着第一条船到了美洲,天赋使命的思想也随船而来,只是这种思想是随着美国的强大而变得深入人心的,这使得美国人相信他们就是“新犹太人”,是上帝新的选民。或者说他们才是上帝真正的选民,犹太人辜负了上帝的期望,他们没能完成上帝赋予的信任、眷顾和使命。这种使命也是融合了大英帝国傲慢的态度,他们创造了300年的辉煌,这让英国人感觉他们是离上帝最近的人,只有他们才能听清上帝在讲些什么,因而,英国人总是对世界指手画脚,然后按照英国利益规划一切。这一切都传承给了那些“天生自由的英国人”,这些天生自由的英国人又把这种思想传给了他们的儿子,美国人。当美国人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民主制度后,他们又开始互相鼓励,出版大量吹嘘这类思想的著作,然后让这种思想深入美国社会,美国著名政治家威廉·富布赖特因此说:“我们绝大多数人深深地依恋着自己的价值观念,并笃信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但是当你查看一下外交政策,就会发现政治领袖们的慷慨陈词,坦诚地谈论理想,却很少描述他们的真实政策,而更常见的印象是模糊他们的真实政策。我们通常是在掩饰我们的激烈争夺和私利。”

然而,尽管今天的美国无与伦比,但它似乎距离充当救世主的角色还很遥远,正如罗马帝国如日中天的时候也没能成为救世主一样。布热津斯基在一本著作中列出了美国目前面临的20个大难题,他认为,美国在全球的显赫地位反而促使它越来越在全球无能为力,因为美国所要面对的问题远远大于美国现有的实力,美国现在就强硬地推行美国的价值观有点勉为其难,而且,自身力量不足将会导致国内矛盾激化。美国前中央情报局官员戴维·格里斯尽管也是白人精英中的一员,但他也清楚,“大多数美国人感到自豪的是,美国一向是照亮通往更为平等之路的灯塔。但是,保持美国作法同试图迫使其他人接受美国的标准是不同的,尤其是我们的作法远非十全十美,就像我们市中心贫民区发生动乱所显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