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如溪
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卷首所引的哥萨克民歌中有这样一句:“你啊,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河流,山脉,草原,自然风物所代表的故乡,是一个人的生养之地,正如父亲一样,不仅给了我们血肉之躯,更是一个人精神承继的主要源泉。我的故乡,就是父亲的土地,就是父亲把我生在其上,让我在那广袤的土地上呼吸,游走,生长的地方。就人的本性而言,我们这些融化在大自然中的孩子,更形同草木、露珠、鸟雀,自然而然地生长着,从内向外,扎根大地,向着天空。
我有一个自由散漫的童年,这得益于故乡草地的开阔,得益于特殊年代里人们丧失追求后的茫然,不孝点儿说,更得益于我的幼年丧父。在我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时,父亲就离开人世了。少年时代,我并不觉得无父有什么缺憾,因为在我眼里,“爹”简直就是一个怪物,他们总是以其自身的意志强加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愿意,总之,必须听从,否则就会遭到训斥、辱骂,甚至殴打。多少次,看见邻居小孩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样子,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没有父亲啊。
但渐渐地,我长大了,在心中开始了一场漫长的追寻,我要做的就是寻找父亲。这寻找不仅仅是寻找我生身之父,更是一种自我认定,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小时候我就常遇到这样的尴尬,不认识我的人问我是谁,我回答说我是我,我的名字,但这不行,我必须回答我是某某的儿子,可我父亲什么模样我都不知道,我哪里情愿说出那个对我来说极其陌生的名字!但我之为我,我之所由来,不能没有父亲。父亲的真实形象已无足轻重,我所要寻找的,恰恰是一个远远超越了作为血肉之躯的父亲的形象,那应是一种精神,或者说是一种抽象化了的精神形象,父亲不过是他的“外身”,而其实质应是——涵盖我所由来的故乡,包括土地,阳光,劳动和人民。
·H·劳伦斯所著的《美国经典文学研究》一书里有这样的论断:“每一个大陆都有其地域之灵。每一个人都被某一特定的地域所吸引,这就是家乡和祖国。地球上不同地点放射着不同的生命力,不同的生命振幅,不同的化学气体,不同的星座放射着不同的磁力——你可以任意称呼它。但是地域之灵确是一种伟大的真实。”无论是地球上一个多么贫瘠的地方,那里诞生、生长的人,无论走到什么样的繁华富裕之地,都会深深怀恋那里。这在别人看来也许不可思议,但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宿命。“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这就是地之灵所放射出的引力。有人说,怀乡病是小农意识的残留,是交通不便利时代安土重迁的恶果。我从不这样看,因为乡愁不仅仅是想念家乡的父母,想念故园风物,它更是一种绵延无期的精神寻找,一种对精神故乡或彰显或隐蔽的强烈渴望。我对父亲的寻找,其精神意义正在于此。事实上,一个人对“父亲”的寻找,从他一诞生就开始了。
我常常虚构父亲,直到我在二十岁以后才第一次见到他的照片儿,苍白,瘦削,当时他才四十岁,但已病入膏肓,自觉不久于人世了。但从他明亮而有神的眼中,我分明看出了一种坚强有力的人生意志,而这,绝不仅仅是他身体的信号,我把这理解为他所扎根的大地,他在大地上流浪所赢得的最宝贵的赐予。父亲当过兵,打过仗,最后是以一个复员老兵,木匠,民间艺人的身份流浪于白山黑水之间。他拉一手好二胡,画一手好画,常常跑到野台戏班子里凑数,除此之外,他的生命还有什么?他给过我什么?所以说,我不能不感谢那块土地,那块嫩江边上对我,对它的子民永远放射着光芒的土地。“你啊,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嫩江,和它所流经的土地,田畴,草甸,这里的乡言土语,风俗习惯,无不对我放射着灿烂的生命光华。我的一切是它赐予,我岂能不感谢呼啸的北风,漫天飞卷的大雪,久久不去的冬天,坚韧生活着的人和树木。这看似酷寒难耐之地,忽如一变春风来,那种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场面,给人的真是一种爆破般的欣喜,这种时候人的肉体和精神不都一下子获得了巨大的解放吗?没有慢吞吞四季的自然风土,人的性格也就被陶铸得粗犷而豪放;但不是所有的人的性格全如此,父亲身上所具有的艺术气质,还是或多或少地传给了我,这多少也能算是一种补救吧。大自然永远不会单调,有冬天的雪野、冰河,同样也有夏天的草地和湖水。童年的嬉戏,无时不是在四季的轮换中找寻那趣味盎然的时辰。当我在人生的苦旅中,感到郁闷、压抑、徘徊无主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我的精神支柱在故乡,在大自然,在我父亲为代表的乡民身上。
写过《天使,望故乡》的美国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把人的故乡情思概括为“为找到一个父亲的努力”,但这个父亲不仅仅是赐予我生命的父亲,也不仅仅是我幼年所失去的父亲,而是超越了我的物质需要的一种力量和智慧的形象,我的生命的信念和坚守只有和它才能合而为一。这也是我对父亲不断加以想象和虚构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说,我父亲的早逝,在我心里,更容易使他与故土,与大自然融合为一,形成一种比温柔的母爱更富有启示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