韭菜蜂蜜同食致泻泄
古人孟诜在《食疗本草》中记载:“韭不可与蜜及牛肉同食。”
蜂蜜性平,味甘。李时珍曰:“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和平,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和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和可以致中,故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而韭菜含硫化物,性辛温而热,二者药性相反。
现代医学研究认为,韭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与蜂蜜同食,所含的维生素C容易被蜂蜜所含的矿物质铜、铁离子氧化而失去作用。另外,韭菜含有丰富的纤维素,能导泻,二者同食会导致泻泄。
韭菜白酒同食人增病
《金匮要略》曰:“饮白酒,食生韭令人增病。”《饮膳正要》也说:“韭不可与酒同食。”
白酒甘辛微苦,性大热,含乙醇约60%左右,在体内由肝脏代谢。过量饮酒者,可导致酒精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变等病症。
韭菜性辛温,能壮阳活血。若食生韭饮白酒,有如火上加油,久食动血,有出血性疾病患者,尤为禁忌。
此外,酒性辛热,有刺激性,能扩张血管,使血流加快,可引起胃炎和溃疡复发。
芥菜鲫鱼同食引发水肿
《本草纲目》:“鲫鱼同芥菜食成肿疾。”
鲫鱼的食物药性属甘温,具有益气健脾,利水消肿,清热解毒,通络下乳,理气散结,升清降浊之功效。但是,如果与芥菜同食,反而会引发水肿。
因为,芥菜性属辛辣,气窜,而且芥菜经常经过腌制后食用,腌菜盐重味咸。水肿患者或肾功能不全者,摄取盐分过多,会加重肾脏负担,导致钠水潴留,以致水肿复发。
另外,芥菜与鲫鱼同食,生化反应中还会产生某些刺激性物质,进入肺、肾,特别是肾,使二脏宣导失常,也可引发水肿。
芫荽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而芫荽为含维生素C较高的食物,若将其和黄瓜同时食用,会使芫荽中所含的维生素C受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芫荽动物肝脏同食破坏维生素C
芫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若将动物肝脏与维生素C含量高的芫荽同时食用,铜、铁等离子极易使芫荽中的维生素C氧化,从而失去原有功效。
芹菜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由于黄瓜做菜,多是生食或凉拌,其中的酶并未失活,若与芹菜同食,芹菜的维生素C将会被分解破坏,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故不宜在一起混合食用。
芹菜海鲜同食破坏维生素B1
蚬、蛤、毛蚶、蟹等海鲜体内皆含维生素Bl分解酶,此酶经加热后失效,但人们在食用海鲜时多喜欢生吃,或只用开水烫一烫。
这样的食用方法保留了维生素Bl分解酶的生物活性,若与芹菜同食,可将其中的维生素B1全部破坏。
维生素Bl分解酶遇酸后,活性即可被破坏。照理,二者同食时适当加醋,可以保护维生素B1。但按照《食疗本草》记载,芹菜又不宜与醋同食,否则容易损伤牙齿,所以最好不要将上述海鲜与芹菜同食。
菠菜炖豆腐,钙易损失
豆腐中含硫酸钙、氯化镁等无机盐类,而菠菜中含有草酸。若硫酸钙、氯化镁等无机盐与菠菜中的草酸相遇,则可化合为草酸钙与草酸镁沉淀,人体不但不能吸收,而且还容易引起结石症,此外,还影响人体对钙和镁的吸收与利用,结石症易引发癌变。
如果将菠菜置于开水中烫3分钟,则其所含草酸可溶去80%。然后再与豆腐同煮,则可避免草酸的不良作用。
莴苣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蜂蜜食物药性属凉,富含蜡质,具有润肠通便作用;莴苣性凉,味甘、微苦。二者皆是凉性食物,若将其同食,不利于肠胃,容易导致腹泻。
莴苣乳酪同食易消化不良
《金匮要略》:“白苣不可共酪食,作螽虫。”《饮膳正要》:“莴苣不可与酪同食。”《金宗金鉴》:“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乳酪是油脂性食物,而莴苣性寒,二者同食,容易导致消化不良,或腹痛腹泻。同时,莴苣生食时,因洗涤不净,易受寄生虫污染,如钩虫、蛔虫等,皆不利于健康。
竹笋红糖同食影响健康
红糖甘温,竹笋甘寒,食物药性稍有抵触。但二者主要矛盾还在于其复杂的生化成分。
竹笋蛋白中含有16~18种氨基酸,其中赖氨酸与糖共同加热的过程中,易形成赖氨酸糖基,这种物质对人体不利,可影响人体健康。
茄子螃蟹同食伤肠胃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茄性寒利,多食必腹痛下利。”而蟹肉也属冷利寒凉之性,若二者同食,易伤肠胃,导致腹泻等症,对身体健康不利。
黄瓜与含维C食物同食无营养
橘子、西红柿、辣椒、菜花、菠菜、小白菜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维生素C分解酶,若与上述食物同食,可破坏上述食物中的维生素C,失去这些食物原有的营养价值。
黄瓜花生同食易致腹泻
黄瓜性味甘寒,多生食;花生仁多油脂。一般来讲,如寒凉之物与油脂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两者同食多食,极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南瓜与含维C食物同食破坏营养素
南瓜含维生素C分解酶,所以不宜同富含维生素C的菠菜、油菜、西红柿、圆辣椒、小白菜、花菜等蔬菜同时食用。
维生素C分解酶不耐热,南瓜煮熟后此酶即被破坏。所以南瓜宜煮食,不宜炒食。
金瓜鲣鱼同食伤肠胃
鲣鱼即黑鱼,《本草纲目》称为鳢鱼,俗称火柴头鱼。此鱼性味甘寒,具有下气利水之功效;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同属寒性,不宜同食,否则伤肠胃,损正气。
此外,金瓜与鲣鱼都含有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与酶类,若二者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生化反应。
金瓜黄鳝同食损健康
黄鳝温中补气,金瓜甘寒下气,二者功用大不相同,同食则功用互相抵消,无益于健康。
另外,二者生化成分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也可影响人体健康。
金瓜与虾同食损健康
虾性温,味甘、咸,具有补肾壮阳、健胃补气、祛痰抗癌等功效;而金瓜性寒,味甘,具有下气平喘,清热利痰之功效。二者性味功效相左,不宜同食。
此外,若二者混合配食,由于其生化成分复杂,会产生一些生化反应,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害作用。
金瓜与蟹同食易致腹泻
蟹肉味咸性寒,有微毒;而金瓜性味甘寒,二者都属寒凉之物,若同食,会损害人体肠胃功能,甚至引起腹泻、肚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不利。
凉拌金银丝营养损失大
红萝卜、白萝卜是十分常见的蔬菜,营养丰富。许多主妇喜欢把胡萝卜和白萝卜切成丁、丝、片或磨成酱,做成色香味俱全的凉拌菜,又称凉拌金银丝。这道菜不仅看起来美观,吃起来也爽口。其实这种吃法不科学,两者不宜共食。
因为,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但是和胡萝卜混合烧煮,由于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酶,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会使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丧失殆尽,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不仅如此,胡萝卜也不宜与其他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合使用,以免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胡萝卜与酒同食易得肝病
消费者协会特别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饮酒时不能将胡萝卜当作下酒菜。
因为,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当胡萝卜素和酒精一起进入肝脏代谢时,会对肝脏产生毒性作用,从而损害肝脏功能,对人体健康十分不利。
胡萝卜与醋同食破坏胡萝卜素
胡萝卜含有大量胡萝卜素,而胡萝卜素在体内能转换成维生素A。维生素A可以维持眼睛和皮肤的健康。皮肤粗糙和夜盲症者,是由于缺乏维生素A的缘故。
醋可破坏胡萝卜素,若在烹调胡萝卜时放醋,胡萝卜素就会完全被破坏,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胡萝卜与含维C食物同食营养有损失
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有菠菜、油菜、花菜、番茄、辣椒等;水果有柑橘、柠檬、草莓、桃、梨、枣子等。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酶,即维生素C分解酶,可破坏维生素C,使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因此,应避免将他们配合使用。
萝卜与柑橘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萝卜被摄食后,体内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出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
柑橘中含有类黄酮物质,在肠中被细菌分解后,可转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均能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的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因此,食用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后,不宜马上吃橘子、梨、苹果、葡萄等水果。尤其在甲状腺肿流行地区,或已患甲状腺肿者,更应注意。
萝卜人参同食影响人参滋补作用
《本草纲目》记载:“萝卜生食升气,熟食降气。”
人参常用来补元气,而萝卜可破气,若将二者同时服用,则一补一破,人参就起不到滋补作用了。
此外,萝卜有利尿消食作用,吃了萝卜,会加快人参有效成分从尿中流失,影响人参滋补作用的发挥。
花生毛蟹同食易致腹泻
花生性平,味甘,富含油脂;毛蟹性寒,冷利。若将二物同食,容易导致腹泻。此外,花生与毛蟹同食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某些生成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洋葱蜂蜜同食易致腹泻
蜂蜜有清热的作用,洋葱中含有的多种生物活性物质,遇到蜂蜜中的有机酸和酶类时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并刺激胃肠道,导致腹胀、腹泻。
豆芽猪肝同食破坏维生素C
豆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猪肝中含有丰富的铜、铁元素,能使豆芽中的维生素C氧化脱氧,破坏其原来的抗坏血酸功能。
豆腐不宜与血块同炖
有人认为炖豆腐放入血块(猪、羊、牛血块)是一种集脂肪、维生素、铁元素等物质于一体的综合营养吃法。实际上这是一种事与愿违的做法。
豆腐中的营养成分一旦与血中的铁及血块中的破坏分子成分结合,不仅达不到营养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豆腐中的纯营养物质受到破坏。
土豆番茄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土豆会在人体的胃肠中产生大量的盐酸。番茄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会溶于水的沉淀,从而导致胃肠道消化功能不良,出现食欲不振。
菌类与鹌鹑肉同食面生黑斑长痔疮
香菇、木耳等菌类不宜与鹌鹑肉同食,否则易面生黑斑。崔禹锡《食经》记载:“(鹌鹑肉)合菌子食,令人发痔。”
苹果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苹果中所含的维生素C,会大大降低苹果原有的营养价值。
苹果与水产品同食易致便秘
苹果忌与水产品同食。因为水产品一般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苹果等水果都含有鞣酸,二者同食后会化合成鞣酸蛋白,不但蛋白质受到破坏,而且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导致便秘,增加对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梨与开水同食易致腹泻
《本草纲目》明确指出:“梨甘寒,多食成冷痢,多食令人寒中萎困。”
梨性甘寒冷利,忌多食。若吃梨喝开水,对肠道一冷一热的刺激,会导致胃肠功能失调,必致腹泻。所以,这种冷热杂进的饮食方式对身体极为不利。
李子青鱼同食伤脾胃
青鱼肉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钙、磷、铁等营养成分。其性味甘平,功能益气化湿,养胃醒脾。
李子酸温多汁,助湿生热。由于二者功效相反,所以,食青鱼后,不宜多食李子。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血热患者,更应忌食。
李子蜂蜜同食有害健康
《食疗本草》:“李合蜜食,损五脏。”《饮膳正要》:“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蜂蜜含多种酶类,李子的生化成分亦很复杂,二者同食后会产生各种生化反应,某些反应的结果对身体健康有害。
李子雀肉同食发虚热
孟诜曰:“李不可合雀肉食。”陶弘景云:“雀肉不可合李食。”《饮膳正要》:“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李子苦酸微温,助热升火,多食,易患鼻衄,俗云“李子树下卧死人”。《大明本草》中记载:“李子多食令人胪胀发虚热。”
雀肉甘温助阳。若二者同食,火热之性相互助长,损人之性更甚。
梅子鳗鱼同食易中毒
梅子中含苦杏仁苷,该物质在酶的作用下分解生成氢氰酸和苯甲醇,均是毒性物质,有损于健康。如将梅子与鳗鱼二者混合食用,更易导致中毒。
杨梅萝卜同食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含有丰富的植物色素,若将其与萝卜一起食用,经胃、肠道的消化分解,可产生抑制甲状腺功能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杨梅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将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杨梅大葱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杨梅味酸,大葱辛辣,性能不符,二者同时食用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不良作用。
杨梅牛奶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杨梅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降低营养成分。
荔枝黄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荔枝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时食用,荔枝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胡萝卜同食破坏维生素C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抗坏血酸酵酶的物质,该物质可以破坏荔枝中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柿子章鱼同食致腹泻
章鱼气味甘,性寒,药性冷而不泄,可养血益气;柿子甘涩,性寒。二者皆为寒性之物,若同食,易损肠胃,可导致腹泻。
此外,章鱼为高蛋白食物,与柿子中的鞣酸相遇,容易凝结成鞣酸蛋白,聚于肠胃中,可引起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柿子螃蟹同食刺激胃肠
《本草图经》记载:“凡食柿子不可与蟹同,令人腹痛大泻。”苏颂云:“凡柿同蟹食,令人腹痛作泄泻,二物俱寒也。”
蟹中含有蛋白质,与柿子中的鞣酸相遇,可发生凝固,变成不易消化吸收的团块,刺激胃肠,令人腹痛大泻、呕血,少数人还会昏迷。
凡是遇上这种情况,可用木香磨粉烧汤灌肠。《本草纲目》记载:“一人食蟹,多食红柿,至夜大吐,继之以血,昏不省人,一道者云:‘唯木香可解。’乃磨汁灌之,即渐苏醒而愈也。”
柿子海带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海带中含有钙离子,柿子中含有较多的鞣酸,二者相遇,海带中的钙离子可与柿子中的鞣酸结合,生成不溶性的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紫菜同食导致胃肠不适
紫菜富含钙离子,与含鞣酸过多的柿子同食,会生成不溶性结合物,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导致胃肠道不适。
柿子红薯同食则胃肠不适
红薯含淀粉较多,进食后会使胃内产生大量胃酸,而柿子则含有较多的鞣质和果胶,胃酸和鞣质、果胶相遇,会发生凝聚作用,形成难溶性的硬块——胃柿石。
胃柿石可引起胃肠道不适,大的胃柿石因难以排出,刺激胃肠会导致出血、胃炎或溃疡病,严重者可造成胃穿孔危及生命。
另外,柿子和白薯的作用机理与红薯相同,故也不宜一起食用。
柿子与酸性菜同食易患胃石症
进食酸性菜后,胃内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在这时再吃柿子,柿子会在胃酸的作用下产生沉淀,会形成不溶于水的结块,从而形成胃结石症。
所以,吃过柿子后,不要多饮酸性菜汤或饮料,以免影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