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经楚辞鉴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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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维天之命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赏析】

这是一首祭祀周文王的诗,古今并无异议。但对于这首诗成于何时,则学者分歧颇大。郑玄以为这首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的冬天:“‘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郑笺》)而据陈奂考证,郑玄的周公摄政五年之冬是错的,这首诗作于周公摄政六年年末:“《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诗毛氏传疏》)后人多从陈奂之说,在此,笔者取其之说,即这首诗成于周公摄政六年。

这首诗的语言质朴,情真意切,主要是颂扬文王的品德能够与天相配,进而进行赞美。全诗一章八句可分为两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后四句为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夸赞了文王是上天天命所归,其品德纯正无比,后一部分写文王的德业泽被子孙后代,后代应遵其路线方针,将其发扬光大。

全诗八句,首三句为四言,第四句为六言,第五、六句为四言,第七句为五言,末句为四言。而“文王之德之纯”这一句可以压缩为“文王德纯”,“骏惠我文王”可以压缩为“骏惠文王”,如此一来,全诗八句全为四言,十分整齐。笔者以为诗人未将两句压缩为四言,可能跟语言表达有关,“文王之德之纯”有强调文王的“德”“纯”的作用,“骏惠我文王”也是同样的道理。此外,《颂》里的作品为乐诗,而这些音乐要切合表演的舞蹈而需要强调旋律的变化,《维天之命》之中诗人以五言、六言的变化运用,可能是为了合乐的需要,因为句式的参差不齐能更好地合上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