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经楚辞鉴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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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赏析】

这是一首赞美诗,赞美诸侯公子贤能的诗。

《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即麟是四灵之首。陆机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是这样说的:“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也就是说,在原始先民的观念中,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但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瑞兽,在此,用其起兴赞美诸侯公子贤能是再合适不过了。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整首诗的结构。全诗由三章组成。首章由“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麟之趾”的字面意思是麒麟的足脚,在此用以赞美主人高尚的品德,进而发出“于嗟麟兮”的感叹!第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但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由“趾”变为了“定”、“角”;“公子”也变为了“公姓”、“公族”,但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我们知道了“公子”、“公姓”、“公族”其实是同一个意思。

这首诗以麒麟的蹄、额、角兴喻,来赞美贵族子弟的奋发有为和宽厚仁慈。诗的原意是颂扬诸侯公子知书达理,该行则行,该止则止,以善德行世。后来,“麟趾”便成为称赞王室和贵族子弟贤能的专用词汇。后世更广泛地将“麟趾呈祥”作为人们结婚和生子时的贺语,祝福所生子孙品行仁厚。

而这首诗到底是唱于何种场合?方玉润认为这首诗唱于“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即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这种看法似乎与诗的原意相符合。毕竟在庆贺贵族生子的场合唱这首歌能够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现在的民间也常以“麒麟儿”、“麟儿”、“麟子”等为美称赞扬别人家的孩子,唐杜甫《杜工部草堂诗笺徐卿二子歌》也这样写到:“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