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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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虚心纳谏与民休息

汉文帝即位之时,汉代所存在的社会问题依然复杂多难。虽然经过二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后有所扭转,出现“衣食滋殖”的状况,然而社会经济尚未根本好转。不仅国家财力不足,而且人民生活还相当困苦。造成这种贫困的状况,是“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农民遭受残酷剥削,同时淫侈之风日益严重,以及社会本末倒置,根本不注重农业生产。这表明汉初一度缓和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到文帝时期又逐渐趋于表面化。另一方面,汉朝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也日益加剧。继吕后排挤各刘姓诸侯王和平定诸吕作乱之后,汉文帝即位之初,又有济北王刘兴居起兵反抗汉廷中央,表明诸侯王势力的发展,正日益转化成为汉朝的对立面。汉统治集团内部相互残杀,正逐渐重蹈秦朝败亡的覆辙,潜伏着政局不稳的危机。文景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正面临旧的社会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又日趋尖锐的复杂情况。

在汉代的历史上,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成败将决定汉王朝的命运。

文帝即位那年,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他重用谋臣贾谊,并命其总结秦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于是贾谊作《过秦论》,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

把安民视为治乱之本。针对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一直采取清静无为的统治方针,以黄老之学作为指导政治的主导思想,大力推行无为政治。在他即位不久,就接连下了两道诏书。第一道诏书说:“在春季要到来的时节,连草木和各种生物都有它自己的快乐,而我们的百姓中鳏寡孤独、贫穷困窘的人,有的已经面临死亡,而为人父母的不体察他们的忧愁,还干什么呢?要研究出一个赈济的办法。”第二道诏书说:

“年老的人,没有布帛就穿不暖,没有肉就吃不饱。如今正当岁首,不按时派人慰问年老的长者,又没有布帛酒肉的赐予,将用什么帮助天下的儿孙孝敬赡养他们的老人呢?现在听说官吏给贫饿老人发放饭食,居然用陈谷子,难道这符合赡养老人的本意吗?要制定相关法令加以约束和规定。”官府根据诏书给各县下达了下列法令:“年80岁以上,每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年90岁以上,每人另加帛二匹,絮三斤。所赐物品,由县令过目。郡太守派都吏巡行各县,进行监督发放。”这两道诏书的下达,初定了汉文帝统治时期的基本政治倾向。

在处理君臣关系方面,文景时期多取谦让宽容,以礼相待的态度,并且能够虚心纳谏,因而形成一种比较清明的政治空气。这对于稳定政局至关重要,也是推行清静无为政策的重要条件。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诏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每次上朝时,郎、从官上书疏,未曾不止辇受其言,可谓从谏如流。汉文帝重申废除“诽谤、妖言罪”,也是为了广开言路,为了听取别人的建议,改掉自身的缺点。

有一次刘恒走进郎署,与署长冯唐闲谈,知道冯唐祖上是赵国人,父亲时住代郡,而他自己曾为代王,就对冯唐说,在当代王时,厨师上饭时说战国时赵国有个将军叫李牧,很能打仗,后来每吃饭时就想到这个李牧。他问冯唐知不知道李牧这个人。冯唐说:“赵国的将军中著名的是廉颇和李牧。”接着又讲了廉颇和李牧的许多事迹。刘恒越听越高兴,拍着大腿说:“唉呀,我要是有廉颇和李牧那样的将军,就不用担心匈奴了。”冯唐却说:“陛下就是得到廉颇和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刘恒很生气,过了一会儿,又问冯唐:“你怎么知道我不能用廉颇、李牧呢?”冯唐说:“廉颇、李牧之所以能打胜仗,是因为赵国君主充分信任他们,给他们自主权力,不干涉他们的具体事务,只要求他们打胜仗。而现在魏尚当云中郡太守,优待官兵,打了很多胜仗,匈奴不敢接近云中,却因上报战功时交的敌人首级比他报的数字差六个人头,陛下就把他罢官、削爵、判刑。立了大功不受赏,出了小错受重罚。所以说就是得到廉颇、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刘恒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当天就赦免了魏尚,恢复他的云中太守职务,并任命冯唐为车驹都尉。

张释之是个严格执行法律的官吏,他以不阿谀逢迎、敢在汉文帝面前据理力争而著名,文帝任命他为廷尉。有一次,文帝出行到中渭桥,被一个行人惊了拉车的马。惊了皇帝的车马叫做“犯跸”。

于是此人被抓来交由廷尉处理,张释之查清案情,此人听到车马声音,远避不及,而躲在桥下,过了好一会儿,以为车马已过,却不料出来恰巧碰上了皇帝的车马,撒腿就跑,车马被惊。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要“罚金四两”,张释之就这样判决了。刘恒非常不满,很生气地说:“这人惊了我的马,幸亏我的马温驯,要是别的马,不就伤了我吗?廷尉却只判了个罚款。”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要判重了,会使法律在人民中失去威信。

当时要是就地把这人杀掉,也就罢了。

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处理,而廷尉是天下司法的标准,一有偏差就会使天下的司法官丢开法律随意处罚。因此只能严格按律判决,希望陛下体察。”过了好一会儿,文帝才说:“廷尉是对的。”这件事说明当时一些重要的执法官员能够以公正为原则,而汉文帝以天下之尊,也能够虚心纳谏。

中国自古以来都把重农抑商奉为基本国策,汉文帝也认为:“农业,是整个汉氏天下的基础,同时也是人民生活的保证。”为了刺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他曾“开籍田,亲率耕,以给宗庙荣盛”。他采纳“贵五谷而贱金玉”的主张,实行以粮食换取爵位或赎罪的政策。他曾多次下诏劝课农桑,还在农村乡里设“力田”之职,作为最基层的农官,经常和“三老”“孝悌”同样得到政府的赏赐。西汉王朝以这样的方式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汉文帝时代,直接从事耕作的农民的负担得以减轻。公元前178年和公元前168年,朝廷曾经两次宣布将租税减为三十税一。公元前167年,朝廷还宣布全部免去田租。

三十税一成为汉代的定制。汉文帝时代,算赋也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40钱。减免的田租,主要受益者当然是拥有大片土地的地主,但自耕农的负担也相对减轻。

封建政府从土地和其他方面取得的收入,比起后代来数量少得多,赋税收入比起秦代的竭泽而渔式的压榨,更不可同日而语了。

西汉初年,政府比较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形势,一改秦时徭役繁重之苛政,对征发兵役和徭役有所控制。当时的徭役主要与修建土木工程和战争有关,所以为了减轻人民的徭役负担,朝廷便尽量少兴土木、不发动对外战争。文帝在位时期虽然有几次征发农民修筑长安城,但每次都不会时间太长,即不超过一个月,而且都选在冬季农闲时候进行。同时为了避免胡乱征发,汉文帝时调用民力十分有限,劳役人员来自长安六百里内,人数最多十四万六千人,工期也以三十日为限。

汉文帝时,徭役征发制度又有新的变革,把男丁徭役由一年一事减为三年一事。公元前155年,朝廷把秦时17岁傅籍,即正式成为征发徭役对象的制度改为20岁傅籍,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是二十三岁。公元前149年诏令诸侯王丧葬,包括开掘墓坑、修治墓地及送葬等事,征用民役不得超过300人。汉初统治者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