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之所以认为情人有巨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难于为自己占有。最初,罗曼蒂克爱情并不施之于那些能与其发生合法或非法性关系的妇女,而是针对那些因无法逾越的道德和传统习俗障碍而无法与其结合的贵妇。因为这种障碍,爱生出了诗情画意,柏拉图式的感情维持了爱情的美感。结果,人们狂热地表达爱恋,而又抑制了亲昵之欲。渐渐地,这种观念为许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纯洁高尚的欢乐只可能存在于没有掺杂任何性因素的、专心致志的默祷之中。一个男人如果深恋和尊敬某个女子,他将感到无法将她同性活动联系起来,他的爱情将会采取富有诗意和想象的形式,很自然地充满了象征主义的色彩。
在文艺复兴时期,爱情虽然仍充满诗情画意,但通常已不再是柏拉图式的感情。人们普遍持这种观点:女人最好是难于接近而又并非不可能或不可以接近。
罗曼蒂克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了高峰,优美的诗歌把爱情的热望与想象表达无遗。爱情之树之所以会这么枝繁叶茂,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罗曼蒂克爱情是生命必须奉献的最为热烈的欢乐之泉。彼此倾心相爱、充满想象而又柔情似水的男女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这种价值漠然视之于任何人都是一大不幸。任何社会制度都应当容忍和允许这种欢乐,尽管它只是生活的内容之一而非生活的主要目的。
罗曼蒂克的爱情应该成为婚姻的动力。但是,使婚姻美满幸福的,并不是罗曼蒂克的爱情,而是一种比罗曼蒂克更亲密、更深情、更现实的爱情。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中,双方都通过一层绚丽的薄雾观察对方,因而得出的印象并不完全真实。一个女人要想在婚后仍然保持罗曼蒂克的爱情,就须得避免与丈夫的亲密行为,并像斯芬克斯一般,不袒露出内心深处的思想与感情,同时还得保持一定程度的身体隐秘。不过,这些行为无法使婚姻进入到最完美的境地。而欲达到完美,就需要没有任何假象的情真意切的亲密关系。
这就是爱情
那么,什么是爱情?
是玫瑰园中低吟的微风——不,是血液里的黄色磷光,是一种就连最衰老最脆弱的心灵也要参与的祭舞。爱情就像延命菊,当夜幕降临时,舒展开自己的枝叶花瓣;又像银莲花,呵口气就会闭合,碰一下就会死亡。
这就是爱情。
爱情有时可以断送一个人,有时又能使他砥砺振奋,成为一个新人。变幻莫测的爱情,忽而宠爱我,忽而宠爱你,忽而又宠爱另一个生人。但爱情又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玉皇,那样经久不变;像一团炽烈的光焰,燃烧到最后一刻。然而,究竟什么是爱情的本质呢?
啊!爱情是星垂遥天、大地芬芳的仲夏之夜。是什么驱使着年轻人在幽静的林间小路上倘佯,是什么驱使着翁叟在空寂的房里踮起脚尖?啊,是爱情把人类的心田变成一座菌园,一座茂盛而不知羞的菌园,那里长满了神秘莫测的毒菌。
难道爱情没有弄得僧侣在夜深人静时爬过院墙,目不转睛地窥视窗内熟睡的人吗?难道爱情没有愚弄过修女、模糊过公主的眼光吗?爱情使君主躺在路旁,一边用头发清扫尘土,一边嘀咕着下流话,自己又止不住吐出舌头大声狂笑。
这就是爱情的本质?
不,不是。在这个世界上,爱情与其他事物截然不同,大相径庭。在一个春夜,当一位年轻男子看见了一双秀眼,年轻人凝视着,看到了爱情。他吻着她的唇,爱情仿佛两道光芒在心间相遇,如同太阳把群星辉映。置身在她的怀抱中,整个世界变得寂静无声,无影无踪。
爱情是上帝的第一信条,是脑海中闪现的第一念头。它把光明送到哪里,哪里就产生爱情。它创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因此,它不希望再毁灭它们。爱情是创造的渊源,是创造的主宰;然而所有的爱情却伴随着鲜花和热血,热血和鲜花。
神圣的爱是无私的,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利益……男女之间的爱是世上最伟大、最完美的情感,因为它是双重的,包括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男女之间的爱是最完美的生活脉搏,心的收缩和舒张。
神圣的爱是无私的,追求的不是自己的利益。情人为自己的爱人献身,只求与她达成完美的统一。但男女之间的爱是完整的,它追求神圣和世俗的统一。世俗的爱寻求的是它自己。我在我的爱人身上寻求我自己,从她那儿争抢出一个我来。我们不是清澈的个体,而是复杂的混合物。我寄寓在我的爱人之中,她也寄寓在我的身上。这种状况是不应存在的,因为它只是混杂和迷惑。因此,我必须彻底地收拢自己,从我爱人身上解脱出来,她也应该完全地从我身上分离出去。
我们的灵魂像是黄昏,既不明亮也不黯然。光线应该收敛回去,变成十足的闪光。而黑暗也应该自立门户。它们应该是互相对立的两个完整体,互不参涉,泾渭分明。
我们像一朵玫瑰。男女双方的激情既完全分离,又美妙地结合,一种新的形状,一种超然状态在纯洁统一的激情中,在寻求清晰与独立的纯洁激情中诞生了,两者合而为一,被投进玫瑰般的完美的天堂中。
因此,男女之间的爱,如果是完整的话,应该是双重的。这是融入纯洁感情交流的境界,又是纯粹性的摩擦,两种状况均存在。在感情的交流中,我被熔炼成一个完整的人,而在纯洁的、激烈的性摩擦中,我又被烧成原先的自我。我从融合的基质中被赶了出来,进入高度的分离状态,成为十足单独的自我,神圣而独特的自我,宝石从混杂的泥坯中被提炼出来时大概就是这样的。我爱的女人和我,我们就是这类混杂的泥坯。随后在热烈的性爱中,在具有破坏性的烈焰中,我被毁了,贬低为她那个自我。这是毁灭性的欲火,世俗意义上的爱。但唯有这火才能使我们得到净化,使我们从混杂的状况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特的、如宝石一般纯净的个体。
所以说,完整的男女之爱是双重的,既然是一种融化的运动,把两者融合为一,又是一种强烈的、带着摩擦和性激情的分力运动,两者被烧毁,被烧得彻底分开,成为迥然不同的异体。但不是所有男女之间的爱都是完整的。它可以是温柔的,慢慢地合二为一,如圣法兰西斯和圣克莱尔,圣玛丽和耶稣之间的爱。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没有分离,看不到统一,也不存在独特的异体。可见,这所谓神圣的爱其实只是半个爱,这种爱却知道什么是最圣洁的幸福。另一方面,爱又可能是一场性满足的美妙战斗,动人而可怕的男女抗争,就像特里斯坦和艾索德。这些超越骄傲的情人,打着最崇高的旗帜,是宝石一般的异体。他是十足的男性,像宝石一般脱颖而出,桀骜不羁;而她则是纯粹的女性,像一枝睡莲,亭亭玉立于其女性的妩媚和芬芳之中。这就是世俗的爱,它总是在欲火和分离的悲剧里结束。到那时,这两个如此出众的情人会被死神分隔开。但是,如果说世俗的爱总是以痛心疾首的悲剧而告终,那么神圣的爱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总是以强烈的渴求和无可奈何的悲哀而告结束。圣法兰西斯最后死去,撇下圣克莱尔孑然一人,悲痛欲绝。
势必会合二而一,永远如此——感情交流而产生的甜蜜的爱和性满足后产生的自豪的爱总是融合在一起的。那时,我们就像玫瑰,甚至超越了爱。爱被包围、被超越了。我们成了完全融合的一对,同时又像宝石一样是独立的个体。玫瑰包围并超越了我们。我们组成一朵玫瑰,而不是其他。
真正的伟人是不会为爱而发狂的
爱情在舞台上要比在生活中更为美好。在舞台上,爱情只是作为喜剧或悲剧的素材,而在真实的生活中,爱情却常常伴随着不幸。有时候,爱情像是魅力无穷的魔女,有时却又像令人望而生畏的复仇女神。
一切真正的伟人(那些英名长存的古人今人),我们可以发现,没有一个因爱情而发狂犯癫,伟大的事业抑制住了这种软弱的感情……古罗马的埃比克拉斯曾经说过一句不那么明智的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本应全力追求高尚辉煌的人,似乎只能玩偶般地逢场作戏。尽管做爱情的奴隶与只管埋头酒肉的禽兽不可同日而语,但毕竟也只是追求眼目感官之乐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双目本是让人有更崇高的目的。
在爱情上过度沉湎追求,必然使人的自身价值降低。显而易见的是,在爱情的氛围中,无休止地充满了浮华逢迎之语。而这些词语用之于任何其他场合,则只能令人耻笑惊异。古人云:“人总是把夸张的奉承留给他自己”——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因为即使是最傲慢的人,也甘于在情人面前俯首贴耳。“在爱情面前,即使神也难免糊涂”。古人这句话可谓一语中的。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为外人所明察,即使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一目了然——除非她(他)也同时陷入了爱的漩涡。这是一种爱的代价,若不能得到爱的回应,对方心底就会生出难言的轻蔑。这是一条至真的定律。
因此,人们应当对这种感情抱以充分的警惕,因为爱情不但会使人产生迷惘,而且可以让人失去尊严与人格。至于其他方面的代价,古代诗人荷马早就告诉我们,美女海伦的那位追求者,全部放弃了他的财富与智慧。
人最软弱之时是爱情最易入侵之日——即春风得意和孤独窘困之时——人最易于为爱情之火点燃。当然,爱情未必会降临给那些一筹莫展的人。由此可见,“爱情”不过是“愚蠢”之子。但却有一些人,即使心存爱意,也能加以约束,使之不致妨碍更为重大的事业。否则,情绪一受爱情之扰,便会阻滞人向远大目标迈进。
比较而言,许多军人更易堕入爱河,不知何故?或许这像军人们嗜爱饮酒一般,险象环生的生活更需欢乐来填充。
在人的心中,可能普遍存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施之于具体某个人,就必然广播于大众,像某些僧侣一般,成为仁爱行善之人。
夫妻之爱,使人类繁衍。朋友之爱,给人以救助。而那种荒淫纵欲之爱,却只会令人堕落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