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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坚持到底(2)

马萨诸塞州劳伦斯的潘伯顿磨坊在超负荷工作的时候突然倒塌。倒塌引起了火灾,125人在火灾中丧命。这完全是由工程建设者和监督者的疏忽所造成的。建筑里面放置了粗糙的铁柱。本该样式一致的铁柱却被放置得一面厚一面薄,一旦遇到压力就会迅速折断。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省钱,为了让工程造价低一些。没有人可以在建筑地基方面欺骗自己,对一个人性格的培养也是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注重基础。如果基础出现了问题,他就不会变得强壮,最终会在瞬间倒塌。

“深挖地基,年轻人,把地基筑得坚实。尽自己的全力,好好地建造吧;把它建得正直、坚强而又真诚;把它建得洁净、高尚而又宽广;让它能够通过检验。”

减轻人生劳累的最大秘诀就在于每天都要完成当天的工作。如果你欠下的负担不断积累,就会变得灰心丧气。如果你每天有5件事情要做,做起来就很容易,但是如果你想着第十天可以同时做50件事情,做起来就很麻烦,你也可能会失败。

如果正在征服一个国家的征服者因为有些堡垒很难攻打就把这些堡垒留下来,难道敌人不会随后来骚扰他吗?如果一个人在工作或者职业训练中总是漏掉一些,就会招来无穷的麻烦。即使国王也会因为自己年轻时的懒散而懊悔。路易十四登基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思想没有达到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他严厉地责怪了童年时的监护人,责怪他们让自己在无知中成长。

“难道枫丹白露的森林当中没有桦木教鞭吗?”他说。

威廉·麦克斯韦·埃瓦茨在上大学的时候已经通读了他的《希腊圣经》,以至于他终生都养成了一种习惯,可以信手引用其中的完整的段落。我们很多最优秀的学者可以不带任何书籍就能写下全部的维尔吉作品。其中最差的一位也能够写下贺瑞斯的全部作品。

哈佛大学的试卷上有下面的导语:“在翻译之前,将下面的段落多读几遍。”这句话实际上为考生节省了很多时间。

作为一名学生,想要取得好的成绩或者记忆准确,除了坚持之外,还要养成不断复习的习惯。

麦考利爵士在回忆童年时的一些事件时说:“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非常狂热地阅读书籍,但是每当读完一页后,我都会强迫自己对刚刚读过的这一页做回顾总结。起初,我要读三四遍才能准确地记住,但现在,我可以一口气读完一本书,并且可以从头复述到尾。”

韦顿贝奇说,这种习惯能帮你有很大的提高,当然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不管你从事哪种行业或工作,只要你在年轻的时候每天留出一点时间来学习,就能取得成功。每天25分钟的学习就可以使一个人的思想保鲜,使他对经典作品有着更深的了解。起初,这种习惯可能很让人讨厌,但仅仅是在最初阶段而已。

令人奇怪的是,学校的学生虽然漏掉了一课,却总是认为已经学到了老师所教授的知识。现代年轻人的最大问题在于“一知半解”。他们肤浅的知识很容易就暴露无遗。

现代社会还有一个缺陷就是“不求彻底”。我们很少看到年轻人愿意花费时间去为自己一生的工作做准备。他们希望接受一点点的教育或是学到了一知半解的知识,就认为自己可以完成工作了。

女孩们总是满足于他们应该接受的、非常错误的思想文化。有的女孩不学习数学仅仅因为“女人不需要数学”。一些年之后,她们嫁给了商人。丈夫总是不在家,与丈夫的生意伙伴交往需要一些数学知识,而她们却缺乏这些,最终会丢掉丈夫的生意。还有些人普遍忽视基本学科,他们认为只有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东西,才可能取得一些成就。在写信的时候,她养成了在自己不知如何拼写的单词下面划线的习惯,一旦拼写错误,就会成为读信人的笑柄。

前一段时间,《女性周刊》的一位作者写道,她没能在纽约和波士顿的4年时间里取得成就,因为她当时不知道如何把一件事情做好。她以每周15美元的工资帮助一个百科全书的编撰小组工作,对方承诺,如果工作得好,可以加到25—30美元。她为了自己和孩子拼命地工作了一个月,最终却被告知她的知识水平无法达到要求。看到机会一个个地在眼前溜走,而自己却不能改变现状,就是因为自己缺少特殊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但是,她从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灵感。她说:“她的两个孩子都对某一件事情非常熟练。”两个孩子都有可能在这一方面取得成功。其中一个是普通英语学科的老师,另一个则是音乐老师。

参议院劳动委员会一位充满智慧的绅士说:“我们总是不断地到国外寻找技术劳力。”“你怎样评价这种行为?”主席问道。“这完全是美国现在的年轻人普遍讨厌学习所造成的。”对方回答说。

在英国,一个人要当上7年的学徒才能在一个行业里独当一面。因此,你可以把下面这句话作为座右铭写下来:“想要学习如何在某个行业里取得成功是一件非常费钱的事情。”

一位商人说:“如何把小事情做好是一种科学。我的办公室里有两个男孩,他们的工作就是把各种文件和卡片交给我,并且把我所需要的东西给我。其中一个孩子在给我拿书或者其他重东西时,总是非常快地走到我的桌边,然后随意地把东西扔给我。如果书没有扔到我的面前而是掉到了桌子上,他也会觉得没什么。如果书掉到了地板上,他总是很着急地把书捡起来。如果有信或者卡片需要交给我,他会来到桌边,很随意地扫一眼这些东西。这可以说明,他对我的指示和部门的指示很不在意。”

“另一个孩子在我的办公室里走动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如果他给我拿一本书、墨水瓶或者一箱信,他会安静地把这些东西放在桌子的一边。他总是把信件和卡片放到桌子上,从来不会乱扔,并把这些东西放到很容易看到的地方。如果他不知道该把信放在我的桌子上还是把信交给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他总是在来到我这儿之前的时候独立思考,而不是站在我的眼皮底下仔细捉摸。这个孩子就懂得做小事的科学。新年到来的时候,他得到了10美元的奖金,而那个孩子则被解雇了。”

有人强烈推荐一个年轻人到纽约的一家公司工作,但是他在给公司写信的时候总是把“Tuesday”误写成“Toosday”。这种不求甚解使他没能得到这个职位。

弗兰克林说:“不管是在社会中还是在商场里,经常犯拼写错误的人不可能比其他人更有优势。”

美国在很多方面都比其他国家强,但是在彻底性、系统性以及仔细地培养年轻人为自己终生的工作做准备方面,却并非走在前列。

我们很少看到哪个英国的簿记员不懂速记,很少有哪个德国的会计不会写好几种语言,但是,美国的孩子们却认为这些东西不重要。他们总是希望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工作,一旦不能取得很快的进展,他们就会怨天尤人。

卡农·法勒说,英国的年轻人因为德国雇员夺取了他们的位置而抱怨不已。一位非常有钱的议员告诉他,如果他需要一名懂很多种语言、可以应对各种商业活动的雇员,他就会发现德国的年轻人很有竞争力。他们通常都可以读写三四种语言,而英国求职者除了英语以外什么都不懂。他还说,当6点下班的时候,英国员工会在6点钟声敲响的那一刻立即从椅子上蹦起来,合上工作本,立即扔进抽屉,然后马上骑上自行车离开。而德国员工则会安静地等待,完成自己手头的工作,然后离开。

德国人生来做事就很具有系统性。而美国年轻人则通常不会为自己一生的工作做准备,他们急于参加工作,急于超越他人,不愿意去花费数年的时间去做准备。他们希望立即看到结果。德国的年轻人不会首先在法国或者英国的商店或者银行停留,他们会首先到美国的学校里去学习,学习超人的技能,让自己接受长时间的锻炼,使自己能够胜任工作。他们不会像美国年轻人那样急躁,不会急于被提拔。

很少有美国年轻人愿意去学习或者当学徒。典型的美国年轻人什么都做,什么工作都接受,并且总是期望得到最好的机会。一旦发现机会,他们就会去试一试,不管是否适合自己或者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的工作完成得像美国这样差劲。一知半解的瓦匠或者木匠把房子建起来然后卖掉,幸运一点儿的,房子在完工之前就倒掉了。一知半解的医学学生手术做得很差劲,无异于屠夫,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愿意花费时间为自己的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一知半解的牧师在布道坛讲课,让自己的教民蒙羞。实际上,很多美国年轻人在一生的工作当中都是一知半解,然后又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社会。我们的公共教育系统更应该教育人们如何把工作做得彻底。大自然可以利用几个世纪的时间来美化一朵玫瑰或者一颗果实,而美国的年轻人却期待着学习几个月法律就可以接到疑难案件,希望学习两三个月的医学知识就能够做重要的手术,把宝贵的生命当儿戏。

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生活过于匆忙,不是催促别人就是被别人催促。我们所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好像在赶火车一样。每个人都处于一种紧张的精神状态。学生们匆忙地念书,被迫上大学。很少有人能够稳妥地做事情。

一位教育工作者一直坚信应该开发学生的观察能力,他给一所大型学校的学生做了一个实验以供老师参考。他让学生们说出猫与狗之间的区别。很多学生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太简单了”,但后来的事实表明,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从没有观察过与他们的生活如此密切的这两种动物,无法说出它们之间的差别,只能沉默。

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一位名誉卓著的绅士被提名做大学教授,但由于他的信件中有很多拼写错误,最后被排除在了教授名列之外。

在哈佛大学的一次考试试卷上,“Cyrus”居然有20种不同的拼写错误,诸如“Cyreus”、“Cyrous”、“Cuyus”、“Scyrus”。将“Too”一词拼写错误的居然有70%的人以英语为母语。“Which”和“Whose”居然出现了50和100种错误,诸如“whitch”、“whtch”、“whish”、“wich”、“whos”、“hoose”、“whouse”。“Scholar”拼出了20种不同的错误,比如“skolar”、“scholare”、“skooler”。

有些人把“brother”写成“bruther”,把“byandby”写成“bimeby”,把“daughter”写成“dorter”,把“pie”写成“puy”。

我曾经收到过一个女孩的来信,她只学过两周拉丁语。她说,她只是想了解一下拉丁语。

彻底就意味着精确。从来不会以确定语气说话的人,只会说“可能”、“大概”、“大约”的人是不值得信赖的。他的人生基础无异于建立在流沙之上。

做事一定要彻底。从头到尾、从前到后、从因到果,我们都应该了解和掌握。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具有这么多可以取得成功的职业。一定要谨慎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一旦做出选择就要坚持到底。记住麦考利所说的话:“通常情况下,这个世界上的人不是崇拜那些敢于冒险的人,而是崇拜那些远比别人做得好的人。”

习惯总是会对我们产生巨大的正面或者负面影响。它是一个优秀的奴仆也是一个暴躁的君王。如果一个孩子养成了半途而废的习惯或者是做事情马马虎虎,从不把事情做完,却依靠欺骗的手段,那么,他的这种缺点会影响他的一生。他可能会去念大学,但人们都会知道他是一个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人,也许勉强通过考试或者在别人的帮助之下才能拿到文凭。如果他从商,他的各种生意总会出现问题。他养成了懒散的习惯,缺少条理和系统性。他总是不知道把东西放在了哪儿,也不能确切说出自己态度。他总会犯错误,总是迟到,工作总是受到人们的批评。他认为没有必要把小事情处理得很准确。他的书写常不准确,他的试卷和信件也从不进行归类,他的桌子上总是很杂乱,他的生活到处都充满了混乱。这样的人生必定失败,他的雇员也会因他而士气低落。所有为这种人工作的人都会受到传染,因为知道自己的雇主三心二意、虎头蛇尾,于是他们就会逐渐染上这种恶习。

如果满足于一知半解、半途而废的孩子学习医学,他们的知识也会存在缺陷。他不可能理解病人的病情,匆忙做出诊断,匆忙开出处方。这样的人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童年时看似不起眼的缺点造成的。

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会跟随一生。很多医生之所以造成病人死亡,就是因为他们在医学院没有好好学习。他们没有彻底搞懂解剖学,对动脉的具体位置不甚了解,也不知道在哪里开刀才是安全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手术刀哪怕错误地移动一点点,一个宝贵的生命就会在他的手里失去。

如果这样的年轻人当上律师,他永远也不会对自己的案子有透彻的了解。他做的司法文书充满错误,合同文本漏洞连篇,被代理人因此而遭受巨大的损失。他所代写的遗嘱满是错误,遗嘱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最终不知流向何处。他童年时养成的懒散和不求甚解的习惯一直持续一生,影响了他的名誉,给被代理人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和损失。

格莱德斯通教育孩子“言必行、行必果”,不管所做的事情有多么细小。

格莱德斯通有一种非常出众的能力,可以通过简单几眼就了解一本书的准确内容。他似乎能够读懂作者的意图,可以通过少数的句子了解作者的思想。因此,他只用很短的时间阅读就可以说出一本书的内容,比那些花费一整天的时间逐字逐句阅读的人把握得还要准确。约瑟夫·库克能够像蜜蜂吸食花蜜一样从一本书中吸取出思想的精华。培养这种能力的方法与麦考利大同小异。

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好意义重大,但是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这一理论的反面也有着重要的价值。有些人总是把小事情的重要性无限放大,认为所有值得做的事情就值得做好。这种观点使他们把很多时间和精力都铺在了琐事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换句话说,他们不懂得如何区分重要和不重要。他们平均地对待每一件事情,他们在不重要事情上所花费的精力太多。这样的人通常不会取得多大的成就。他们的时间大部分都被不重要的事情所占用。判断力是最好的导师。

华盛顿·欧文的作品中有一个荷兰人,这个人必须跳过一道小沟。这个人为了能够快一点却后退了三英里,当他跑到沟边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只能坐在沟的这边休息。

我们不应该忘记,时间是最珍贵的东西,时间就是金钱,甚至比金钱还珍贵。因为不管你有多少钱,也无法买来时间。做好重要事情的习惯和做事不知道重点的习惯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把精力浪费在琐事上比懒惰的习惯更坏。

一位成功人士说:“只要我选择做的事情,我都会全身心地做好。对我选择做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我都会充满热情地把它完成。”

年轻人,稳步前行,这才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