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那时有爱,笑颜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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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流年之泪(2)

妈妈在我面前的哭诉太情绪化,为了真实地反映她的意思,我把妈妈的话转述如下:

爸爸和妈妈解除婚姻后,爸爸和我相依为命。爸爸有一笔私房钱,妈妈一直蒙在鼓里,仗着这笔私房钱,爸爸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辞掉公职。也不知他打什么鬼主意,妈妈气得急得抹眼泪,而更可恶的是他还要跑到妈妈所在的公司应聘,做一名被人呼来喝去的勤杂工。他明摆着是做给妈妈看,让妈妈伤心、难过!爸爸的荒唐之举,也许使妈妈想起唐伯虎无耻——卖身为奴近秋香。一个诡计多端的“文痞”,又比妈妈年长八岁,是够得上老奸巨猾了,他穿得破破烂烂,人又黑又瘦,如同农民工,见人矮三分,出入男女厕所、各办公室,打扫卫生,搬运重物。有一天上午,妈妈正在经理办公室谈工作,爸爸进来打扫,脚一歪,撞倒一只名贵的花瓶,花瓶摔成碎片,经理顿时破口大骂。爸爸低着头道歉,经理越骂越生气,顺手扔过一块文玩,砸在爸爸头上,鲜血淋漓。妈妈实在看不下去,抱着爸爸哭,质问经理为何这么野蛮,随后又跟经理吵起来。妈妈将爸爸拉出办公室,把身上的钱全部塞给爸爸,谁知爸爸掏出钱扔在地上,转身走了。

爸爸一向通情达理,唯独对妈妈狠心。他不是不了解妈妈的心思,妈妈在情迷意乱时背叛他,留下了我这笔“孽债”,他爱我疼我如亲生,却无论如何不原谅妈妈。可怜妈妈十三年来孤苦伶仃,始终拒绝与林叔叔结婚,因为妈妈的感情以我为依归,我认谁作父,她便认谁作夫。她和爸爸死缠烂打,共同的经历太多,也只有爸爸才能让她泪流成河。

爸爸丢了工作,不得不开始做家教,做孩子王。他挣的那几个钱不够用,所以傍晚常常去菜市场捡人家抛弃的烂菜叶。妈妈下班买菜时多次遇见他,没有一次不伤心落泪,有几次拦住爸爸要给他钱,爸爸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妈妈便买好一大堆菜以及日用品送上门,爸爸过后如数退还,倔强如牛。妈妈又哭又吼:“你究竟要干什么!你以为我心疼你吗?孩子也是我的孩子!”

妈妈不算一个机灵的女人,难为她想到求姑妈帮忙,此后吃的用的甚至连爸爸抽的烟源源不断经由姑妈家转运至我们家。由于妈妈送得太勤,爸爸觉得不对劲,莫非天上掉下了馅饼?爸爸恍然大悟,结果可想而知,妈妈又失去了“感情寄托”。妈妈一不做二不休,把爸爸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我。妈妈仗着林叔叔有的是钱,聘请了最好的律师——其实,妈妈不必这么兴师动众,她只要以亲生母亲身份便能要回我,爸爸必输无疑。但妈妈不敢说出这个秘密,仅以爸爸无力抚养孩子为由要求法院判决。这件事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念小学三年级,爸爸眼看大势已去,于是给我吹风:“莎莎,如果妈妈要你回到她的身边,你去不去?”“我不去!”“为什么?”“妈妈不会讲童话!”“童话谁不会讲,识字就会讲。”“那我也不去,妈妈不是好妈妈,她有了男人!”“不许瞎说!妈妈一个人太孤单,总得有个伴儿,爸爸不是有你这个伴儿吗!”“爸爸,你是不是不要我了,也想找个女人作伴儿?你给我对天发誓,不许找女人,不许结婚!”爸爸蹲下身子用手捧着我的苹果脸,点点头,然后别过头去不再作声。法院判决的结果是爸爸交出我由妈妈抚养,妈妈喜气洋洋开车来接我,我藏在爸爸身后不肯走,爸爸好说歹说我才慢慢靠近妈妈,临了,我提出要爸爸每天为我梳头的梳子,我说:“爸爸,以后我想你就用这把梳子梳头!”我转过身来,发现妈妈双手捂着脸哭了,一会儿,妈妈强打笑容,说:“莎莎,妈妈今天是来看看你,你跟着爸爸,妈妈放心!”

此事不了了之,我继续跟爸爸过,可爸爸仍然拒绝妈妈接济。妈妈无计可施,不久悄悄在我们对面六楼租了一套公寓。她买了一架高倍望远镜观察我们,她说出许许多多我和爸爸的生活细节,包括我们何时吃饭、睡觉;我在书桌做作业,爸爸就着那盏台灯看书;爸爸总是在床上给我讲童话,我睡着后他才去洗衣或写作;周末我们怎么怎么疯,爸爸趴在地上做牛做马,任凭我揪着他的头发驾驾驾。

爸爸对我如此慈爱,对妈妈还是那么狠心,爸爸真做得出来,小学毕业前,他说到做到,规定妈妈一个月只能见我一次就是一次。有一次,妈妈没按时送还我,爸爸宣布禁见三月,一天都不肯通融。尽管爸爸从不发脾气骂人,妈妈从此对爸爸怕得要命,与她过去蛮横相比,妈妈判若两人。

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年,记得是下雪的冬天,鹅毛般的雪片儿纷纷扬扬,仿佛把我堆成了一座“白雪公主”。白雪公主白天在雪地疯疯癫癫,夜里睡觉因而不老实,两只脚丫乱蹬,蹬开了棉被,活该数日高烧不退,住进医院打点滴。爸爸日夜守护我,不知怎么被妈妈侦查到了,名正言顺赶来探视。他们终于友好相会了,爸爸替妈妈仔细拍掉身上的积雪,我好高兴,蒙在被子里吃吃傻笑。中午,爸爸去医院食堂打饭,有我的也有妈妈的。爸爸知道妈妈不吃辣椒,把妈妈碗里的辣椒一一夹进自己碗里,后来妈妈吃不完的饭菜也全部赶进了爸爸碗里。那一刻,我觉得,他们亲如一家,多像夫妻——他们本来就是夫妻!我巴不得我的病不要好,长住医院,啊,原来医院比家里更温馨,我们一家三人能够团聚!

可惜好景不长,妈妈来后才过一天我就不发烧了,不用打点滴了。我出院时,爸爸绷着脸,对妈妈又是那么一副死相,我认为爸爸是有意为之,还是咽不下那口气。他完全接受妈妈和林叔叔爱情的结晶,却无法接受这个爱情本身,这位通达之士,可见也有不通之处!

爸爸最残酷的要数他发现妈妈住在对面六楼后勒令妈妈搬走,妈妈苦苦哀求,爸爸横眉冷对,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压根儿不理会。妈妈抽抽搭搭,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暗暗骂他是铁打的心肠。

现在我长大成人,事情说开了,真相大白,爸爸表示心中有愧,妈妈积压心底十几年的怨气一发不可收拾,我总算完全了解了爸爸妈妈之间的恩恩怨怨。妈妈无疑被爸爸彻底征服,在妈妈眼里,爸爸是卑鄙小人,狠心的家伙,无可救药的穷光蛋,但她偏偏情愿被爸爸牵着牛鼻子走,哭哭啼啼跟在我们后面走了十三年,爸爸连看都不看她一眼。有一天夜里,我对爸爸说:“老爸,看不出,你挺不简单嘛,你居心不良,拆散了妈妈和林叔叔,又利用骨肉之情和夫妻一场,拖住、惩罚妈妈。当然,你老人家也付出了惨痛代价,这叫‘杀敌一万,自损三千。’”爸爸不好意思笑笑,说:“其实,我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坏,那么阴险。俗话说,伤心人别有怀抱。我伤过你妈的心不假,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你妈未免联想太丰富。我去妈妈公司做勤杂工那是巧合;我们快揭不开锅了,我不去菜市场捡一些不花钱的烂菜叶吃什么?我辞掉工作,因为这个工作要经常出差,我不能老把你撂在姑妈家不管;我十几年没添置新衣,穿得像要饭的叫花子,是因为我买不起,我哪怕冻死饿死,也不能亏待你呀!我说了,你是妈妈的一部分,是我的感情寄托,我要你安安心心以此为家,我做错了吗?”

爸爸的“狡辩”似乎也在理,所以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让我多此一举,设想一下,假如“卑鄙小人”爸爸当年不插上一杠子,妈妈、林叔叔和我一家三口会过得幸福吗?答案肯定是肯定的。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无怨无悔,须知,那种幸福多半是世俗的、平庸的,我不稀罕。我跟随爸爸长大,爸爸学富五车,出口成章成趣,他那张巧嘴呀,敢说巧夺天工,无论他怎样拿我打哈哈,我都不忍心撕他的嘴。爸爸的嘴实在丰满好看,用当下时髦的话说叫“性感”,我不明白妈妈何以讨厌他的嘴,骂他狗嘴吐不出象牙,这说明她不识相不知趣。信不信由你,如今我简直成了爸爸的翻版,也是个花言巧语的家伙!是呀,我们父女相依为命,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贫穷和屈辱,所幸我们挺过来了,而且快快乐乐!爸爸说,一旦挺过来了,任何坏事便变成了好事,变成了一笔精神财富。“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是爸爸常夸我的一句口头禅。只可怜妈妈,走错一步棋,一生最美好的年华全部葬送在孤独、牵挂、抑郁之中。如果妈妈将错就错,狠狠心,丢下我们,接着跟林叔叔好好过,亦未尝不可,问题是她做不到!女人是死心眼,这是我得出的结论。至于林叔叔,世上最最窝囊的男人,性格决定命运,你拿他有什么办法,他敢“冲天一怒为红颜”吗?我自然感激他和妈妈那一夜情,给予了我最宝贵的生命。血浓于水是不错的,但能浓于情吗?我和爸爸相依为命十几年,我分身乏术,无法离开他。

昨晚林叔叔病危,我再次去医院探望,他瘦得皮包骨,被抢救过来,我终于叫了一声“爸爸!”他和妈妈含泪点点头,表示无比欣慰、喜悦。我发现林叔叔与爸爸何其相似,他们俩爱我自不必说,也一直深爱妈妈,而且“从一而终”,不与其他任何女人来往。一般而言,两个男人如此爱一个女人是要出人命的,更不用说“过家家”。因此,万能的上帝将忍痛割爱,安排林叔叔出局——英年早逝,以成全爸爸和妈妈。说到底,这件事要怪就要怪“卑鄙小人”爸爸,是他窃取了“爸爸”的位置,妈妈的感情不得不以我为依归。

“爸爸,我问你,现在我长大成人,自然要回报你们的养育之恩。我的爱,你看这样分配行不行,二分之一献给你,我最亲爱的老爸;三分之一给老妈,剩下的留给林叔叔,爸爸,我求求你,可怜可怜他吧!”

“不行,”爸爸笑笑,“你这样分配不公平,存心陷我于不义?既然你知道了你的身世,就应该马上给我滚蛋,我也好找个老伴儿,记住:后妈心狠手辣,容不下你!”

“爸爸,你讨厌!林叔叔如果走了,妈妈怎么办?”

“这些天你多去看看林叔叔,看一次,少一次!”

“我知道!我是问你,妈妈以后怎么办!”

“你去告诉她,鲜花不能插在牛粪上!”

“我的好爸爸,难道你不知牛粪是上好的农家肥吗?鲜花就是要插在牛粪上!”

消失在阳光下的鬼魂

我是一只鬼,不是邋遢鬼,不是小气鬼,也不是淘气鬼,就是传说中的那只孤魂野鬼。

离开自己的躯体已经多时了,本想去那传说中的天堂,然而,我没有天使的翅膀,我只是只漂泊的游魂野鬼。庆幸,我摆脱了那沉重的皮囊,以后可以随心所欲的游荡。

生前,许多人都告诉我鬼是没有心的,鬼更是没有情的。妈的,那些自欺欺人的生人们,可悲又可笑的活着的人。

天已经黑了,我不知道该飘往何方,无纵徘徊在茫然的道路上,昏暗的街灯着在我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还真有点恐怖。不过,我是一只鬼,一只没有实体的鬼,飘渺的,虚无的,没有人能够看见我的存在。在夜光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大街上高歌,欢笑,但他们却没有发现我在一旁摇头苦笑,我很孤独,很无助。

哎,你应该知道的,这是人类的世界,这根本不适合一只孤魂野鬼,在这里我只能与月亮和寒风相伴。看来我得走了,去那属于鬼的国度。

临走之前我还想在见她一面,想知道她曾经爱我有多深,是否像我一样爱她那样爱着我。

飘啊飘,在那个我和她以前经常来的公园中,我看到了她。

你可能根本不会想到我此时会在你面前,你更加不会看到,因为我已经是一只游魂野鬼了。

不知你有没有感觉到,我的手正轻轻的抚摩着你的脸颊。

你知道吗?有一种折磨叫咫尺天涯,明明对着你凝望,你却看不见。

我一遍遍的呼喊着你的名字,一遍遍的说着“永别了,梦琪。”你听到了吗。

呵呵,我真傻,我现在是鬼了,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了生灵了,你怎么会听见我的呼喊呢。

“你要的奶茶我买来了”一个陌生男子在你身旁坐下。

我没有思想准备,看到你旁边多了个他,不知道他是谁。为什么,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为什么要带他来这公园,为什么他会坐在那张只属于我们两人的长椅上。难道你忘记了这张长椅背后的故事了吗。

是谁说鬼是没有心,我的心正被你们一点点的撕破碎,焚毁。

“狠狠地揍那个男人一顿吧。”鬼可是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打人的啊。

我重重的给了那家伙一拳,可我的手从他身体中穿过了。我忘了,我已经是鬼了,一只没有实体的游魂野鬼。

没辙了,谁让我现在是鬼呢。一只以为自己心已死不会再爱却不经意间发现心早就被你带走的鬼呢。

我怒吼,我咆哮,我露出了鬼狰狞恐怖的一面。放心,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想吓唬吓唬那个让我讨厌的家伙,让自己的内心平衡一点。没意思,不管我做的再怎么可怕,那家伙也看不见。算了,我看我还是走吧,离开这个伤心地,重新为自己找个安身地吧,管他是凄凉的还是颓废的呢。

我要离开了,永远和你说再见了。我心爱的人,我真的好想好想再吻一下你的唇,但是我已经做不到了。

“我爱你,永别了。”转身离开后的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了。奇怪,不是听说鬼没有眼泪的吗,我怎么?算了,先不去想它了,我还是走吧,不然我的心真的要碎了。

“睿渊,别走。”

是你,对,就是你,你在呼唤我。我愣住了,我不知所云了。

“哥,我……呜呜……”

你哭了,你是在为我哭泣吗?他,那个男人原来是你哥。我……

“哥,你知道吗?这种奶茶是他生前最爱喝的。”

是啊,没想到你还记得啊,连我自己都已经忘记了。或许你还不知道,一年前你我分手后,我就再也没喝过这种奶茶,因为它独特的味道会让我不禁想起你。

“哥,这张长椅背后刻着我和他的山盟海誓,永不分离。”

原来,你还一直爱着我啊,可当初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呢。你是知道的,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啊。

“妹妹,你也别太伤心了,让睿渊看见你这么伤心的话,他也会走的不会安心的.”

“可我真的爱他。”

我也爱你,真的,看到你在为我哭泣,我的心象被挤成了一团,难以呼吸。你知道吗,我真好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一起坐在那张刻着我们爱情见证的长椅上,喝着那杯奶茶。可是人鬼殊途,你我注定不能在一起的。前世没在佛前许下500年的回眸,我只能用永不超生的果决换取与你这种若即若离的短暂的相守了。你是我爱流泪的天使,我是你心爱的游魂野鬼,我们的心将永远的依偎在一起。

虽然你永远看不见我,但我还是愿意一直默默地守护你。

天亮了,刺眼的阳光无情的扫入了你的房间,我不想躲避,只想坐在床头静静地看着你熟睡的样子。虽然还是那么迷人,但却无法掩住你脸颊上的两道泪痕,我知道你又梦见我了,此时我的心真的好痛。

听说鬼是见不的得阳光的,这倒一点都不假。我身体开始灼烧起来,我明显感觉自己就要魂飞魄散了,但我不愿离开你,哪怕是一分一秒。我的身体越来越淡簿了,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但我还是不愿放开你的手,只想多看你几眼。终于我的生命到了最后极限,我的魂魄开始飘散,我知道我的魂也要死了。

“睿渊,不要离开我。”

是你,你又在梦中呼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