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区位于苏州城区西北部,历史上长期是苏州的经济中心,教育事业发达。苏州自唐代起,官学、书院、社学、私塾、义塾相继发展。最早的书院是南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的和靖书院,就在今金阊区境内的虎丘。清末出现新式小学,区辖范围内就有8所初等小学堂。民国年间,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至1949年解放前夕,区内有小学59所,中学9所。
解放后,人民政府在接办原公立学校后,陆续接收教会学校、私立学校,并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适应少年儿童就近人学的需要。1958年后,毛泽东主席提出(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各校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学校开展勤工俭学,但一度出现停课过长、劳动过多的现象,后来纠正。60年代前期,恢复和建立正常的教育秩序,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生停课,中小学生先是上街“扫四旧”,砸商店招牌,捣毁庙宇神像,继而是大中学生去全国各地“串联”,不少教师被学生批斗,甚至殴打,以肃清“师道尊严”之“流毒”。1967年下半年“复课闹革命”,请工人师傅进驻学校,领导学校“斗、批、改”,实行“开门办学”,让学生走出校门,去工厂、农村、军营,学工、学农、学军,文化课成为可有可无,考试实行“开卷”,流于形式,“交白卷”也能升级,期满就毕业。整整十年,一代青年荒废了学业,也摧残了教师队伍。直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教育事业才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围绕“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教育和教学改革步伐,教育事业在数量上有很大发展,质量上显著提高,尊师重教再度成为社会风尚。随着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全区教育事业投人增加,现代化教学楼、教学设施相继出现,逐渐普及,一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脱颖而出,金阊区的教育事业焕发出薪新的面貌。
金阊区的教育行政机构,自1951年11月西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即设文教股,负责全区文化教育事业。翌年9月,市文教局将小学、小学附设幼儿园移交各区管理。1954年10月,文教股改称文教科。1956年至1957年,文教科曾一度与卫生科合并,称文卫科。“文化大革命”开始,文教科工作瘫痪。1968年4月,区革委会政工组下设教卫组。至1978年撤教卫组,改设文教科。1988年6月,文教科改称文教局。1996年11月,撤文教局,单独组建教育局。
1984年9月,金阊区科技协会成立后,开始了有系统、有组织的科普教育活动,同时参与区属企业的科研、技改活动。区内部、省、市科研单位众多,科研成果显著。如国家电力公司苏州热工研究所自1986年至1999年共获科技成果奖32项。苏州刺绣研究所是系统总结苏绣针法,研究、发展双面镑、乱针绣等技法的权威科研机构,他们制作的绣品多次在国内外展评中获得金奖,来访的中外国家领导人与贵宾络绎不绝。
(第一章)旧式教育
旧式教育包括府学、县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府、县学是官办的,为开科取士而设立,由官府任命教授人员,教学内容专攻儒学,除有一定数量的在校学生外,还兼管学籍,正式学生由学校供给膳食,明代开始有纳谷寄学的自费生,称为附学生员。书院是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方式和组织管理都有许多不同于府、县学的特点。学习方法以个人钻研为主,学习内容以经学、周易为主,兼学古文、制艺、时文,发展至后期,又兼学历史、舆地、说文、算术、金石。书院经费大都由创建者捐助,少数书院为官立,经费来自公款。社学、义学是元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初等教育单位。元代社学为官办,其后既有官办又有社会团体办的社学和义学。私塾是清末开始盛行的初等教育单位,大多数为私办。
(第一节)县学书院
一、县学
苏州兴办县学,发端于北宋景祐元年(1034)的吴县县学,始建于县署(时在今马医科)东南,系范仲淹奏建。绍定元年(1228)迁至城西南宾兴坊(今学士街南段),规模较前扩大,有明伦堂和登贤、升俊、育德、尚志4书斋。淳祐七年(1247)又建采芹亭、风雩坛为游息之所。元至正九年(1349)吴县达鲁花赤行政长官马祖宪更新学校殿堂斋所,又建50间房作教谕住处。明宣德九年(1434)巡抚周忱、知府况钟奏请朝廷将县学迁至升平桥东(原通和坊西首),占地扩大3倍,造屋230余间,讲习有堂,藏书有阁,游息有亭,门廊、书斋、厨房、浴室一应俱全,成为当时屈指可数的规模齐全的县学。嗣后迭有兴废。清咸丰十年(1860)毁于战火,同治六年(1867)巡抚丁日昌以为政事以建学为先,由冯桂芬主持重修县学,兴建一新。
县学经费、管理、生员等制度历代有所不同。宋绍定年间,曾拨公产充学廪;元代则依靠赞助;明代始置学田。编制一般设学长(正)、教谕、训导等。生员,宋、元无定额,明代始定县学生员20人,从民间选补,以后历年续有增加。
县学到清朝晚期积弊太深,日益腐败,并无学生在学,只是定期课考生员,加之西学渐人,进步知识分子废科举、采西学呼声日高,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停办。民国初年,雷允上国药店店主雷纯一出资在吴县县学原址创办纯一中学。50年代改为苏州地委党校,原建筑逐渐拆除。1975年后改建为地委干部住宅,名通和新村。仅剩几棵古银杏树。
二、书院
南宋嘉定九年(1216)苏州始有书院,至明代累计11所。清代自康熙五十二年(1713)至光绪中期,共建7所,规模与制度较前完备。书院曾培养出大批学有专长的人才。光绪二十七年(1901)以“书院积习过深,动滋事端,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为由,将各州县所属书院分别改为中、小学堂,苏州依此改称,或学堂或公学。从宋至清,苏州有书院18所,其中设在今金阊区境内的有5所,见下表:
【和靖书院】建于南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创建人提举曹豳,院址在虎丘云岩寺西。以“和靖”为院名是为了纪念和靖先生尹焊。尹焊为河南人,是宋代理学家程颐的学生,他终身不仕。其后,合家又遭金人之害,终以穷死。绍兴年间(1131—1132),他曾在虎丘西庵读书,把书斋题名为“三畏”。嘉定七年(1214),知府陈芾在此建祠纪念他。两年后,孟猷在通幽轩南端加以改建。端平元年,曹豳奏请朝廷将祠改为书院,并以“和靖”为院名,另建三省、务本、朋来、时习四座书斋,作为师生讲读之所。改书院后,后继历任提举都曾加以重修扩建。元初,书院为寺僧所据。延祐元年(1314)迁至乌鹊桥北常平提举司旧址。后废。明嘉靖二年(1523),知府胡缵宗以虎丘西庵遗基久湮,又僻在郊外,乃在升平桥西南龙兴寺废基恢复书院,以示对尹和靖的思念。
(第二节))社学义学私塾
一、社学
始于元朝,至正九年(1349)平江路(苏州)达鲁花赤八不沙创立社学130余所。村社原是一"种乡村组织,50家为~社,每社立~社学。明洪武八年(1375),太祖诏州、县每50家立社学一所,苏州共有社学737所。为教育官军子弟,在普济桥东(今花驳岸)专门设立普济社学。其后,官方和社会团体兴办的社学连续不断。正统十二年(1447),总建一所共社学,中曰正学堂,东西有斋舍6间,外立升俊、育英二坊,选民间俊秀子弟教之。成化二年(1466),陈选修在阊门南濠利济寺左建利济社学,又在城西丽泽坊(今道前街)建丽泽社学,在阊门外义慈巷建义慈社学,在华严寺东(今景德路)建崇正社学,这些社学至清代皆废,代之而起的是义学和私塾。
二、义学
义学即义塾,始于明代,最早的是练氏义塾。清代将初等教育进一步扩展到乡村,乾隆八年(1743),苏州知府雅尔哈善建阊门、胥门、盘门、娄门、齐门、葑门6门义学。据民国《吴县志》记载,清末时,今金阊区范围内有义塾两处,即设在桃花坞的五亩园义塾和设在西大营门的轮香义塾。
三、私塾
私塾起始于明朝,盛行于清末’私塾类型有多种:有以官款或地方公款设立,收教贫寒子弟的;有于义庄或宗祠内设立,专教一姓子弟的;有一家或数家设塾,延师教其子弟的;也有塾师自行设馆,招收附近学生教授的’人学年龄不受限制,一般为五六岁至十二三岁’人数多寡不定,少则四五人,多则二十人以上"教学内容从认字开始,然后选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幼学故事琼林》、《千家诗》,最后读《四书》、《五经》,兼读《古文观止》,以熟读背诵为主’并习作八股文,为科举应试作准备’学生还须习字,从练习握笔开始,描红、映本,进而临帖’
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部颁《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为专授教材,并酌授浅易算术’又规定毕业年限、授课钟点、收费办法。同年八月至宣统二年,苏州先后创办10所简易识字模范学塾。在现金阊区境内仅有一所,即设在三茅观巷的简易识字模范学塾第四塾,创办于宣统元年八月。至宣统三年,这10所学塾全部改为小学。
民国成立后,对私塾采取管理措施。民国十六年(1927)吴县教育局规定"条设塾标准,统一设塾的定名、地点、课程、经费、授课时间及管理办法,并限期办理登记手续。继又成立改良私塾协会,订章程10条,推动私塾的改良工作。同年11月,为提高塾师教学水平,又举办塾师讲习会,为期1月,塾师七八十人参加。其后县、学区多次续办讲习会或训练班。二十一年10月,进行塾师登记,并颁布核定办法9条,分试验检定及无试验检定两种。二十六年,教育局实行考查私塾学生成绩,由各区教委、中心校长主持,分区进行。
民国二十四年,吴县(苏州)六个学区共有私塾329所,学生3937人,塾师329人。抗战时期,据民国三十年汪伪吴县教育局调查,全县共有学塾57所,乡村私塾较多。解放以后,多数塾师经过培训,转人附近小学,学塾基本上不存在了,至1956年仅存3所,教材已采用小学课本。1958年全部转人民办小学。
(第二章)学前教育
民国时期,幼儿教育多为附设。1954年以后,独立建制的幼儿园逐渐增多。1957年开始,市妇女联合会倡导和组织街道、居民委员会办托儿所、幼儿园(时称“民办”)。“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幼儿园一度全部停办。80年代始,民办幼儿园逐步转成集体性质,民办和公办幼儿园同步发展。
(第一节)幼儿园设置
苏州幼儿园发端于民国元年(1912)。是年,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开办蒙养园,即幼儿园的前身。民国十一年蒙养园改称幼稚园。此后续有中学、小学附设幼稚园开办。十五年创办培本幼稚园,为第一所独立幼稚园。至1949年解放前夕,附设幼稚园(班)的学校有50所,其中48所小学、2所师范,共有班级54个,在园幼儿2202人,教师54人,幼儿人园率3.2%。
一、公办幼儿园
解放后,公立小学附设的幼稚园(班)首先随校被接管。1950年,地辖现金阊区的小学附设的幼稚园有20个,其中教育部门办5个,民办及私立15个。1951年,全市幼稚园(班)均改称为幼儿园(班)。1952年,西区人民政府接管市文教局下放的31所小学中,公立小学附设幼儿班12个,私立小学附设幼儿班17个。此外,还有当时属中区、北区的27所小学附设幼儿班25个。1956年,国家接办全部私立学校暨附设的幼儿班。金阊区(原西区)对所属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加以调整,共有22所小学设幼儿班27个,有教养员34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1957年,金阊区教育工会创办教工托儿所(幼儿园),幼儿到所(园)、回家,都有童车接送,解决了父母接送孩子的困难。翌年,北塔区撤销,该区桃坞、阊门街办及长春街办的大部分划人金阊区,这些地段上的小学、幼儿园亦移交金阊区,同时接管的还有郊区枫桥小学和附设的幼儿园。至1959年底,全区共有26所小学附设幼儿园,办班47个,有教养员54人。
1966年至1974年,全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停办。
1972年,金阊区金门街道首办幼儿预备班,招收学龄前一年的幼儿,学制一年,期满后升人小学一年级。翌年,该区5个街道共设班29个,招收2000余人;平江、沧浪两区各街道也相继开办。上述预备班,1978年分别归人民办幼儿园。1975年,阊西小学办起幼儿园1班,招收幼儿24人。1978年,区实小、东中市小学、山塘中心小学恢复附设幼儿园,共设5个班,8名教养员,收纳幼儿205人。嗣后,全区各小学陆续恢复附设幼儿园。
1982年,新建居民住宅区开始建立教育配套设施,开办彩香等新村幼儿园。
1983年,全区有15所小学附设幼儿园。1984年9月,新办环秀幼儿园,为全区第一所公办独立幼儿园。1985年9月,新办阊西幼儿园、虹桥幼儿园。至此,全区共有3所独立幼儿园,班级13个,人园幼儿487人;有13所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级20个,人园幼儿761人。1988年5月,撤销纯一小学,建立纯一幼儿园。至1990年末,全区有11所小学附设幼儿园,办班21个,接纳儿童776人;有独立幼儿园4个,办班22个,人托幼儿603人。
1991年1月2日,隶属于苏州幼儿师范学校的花朵幼儿园在三元新村通过竣工验收。
90年代,由于人托儿童的减少,加之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各小学附设幼儿园亦随之逐年下降。至1995年,小学附设幼儿园的还有7所,办班17个,接纳儿童605人。是年,撤纯一幼儿园。年末,公办独立幼儿园3所,办班17个,人园幼儿534人。1997年,阊西幼儿园被评为苏州市基层现代化示范幼儿园;次年9月,省教委授予“江苏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铜牌。至1999年末,全区有独立幼儿园3所,有4所小学附设幼儿园,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民办幼儿园
1956年1月,曹家巷的两名家庭妇女自己投资开设辖区内第一家民办幼儿园。1957年,在“两条腿走路”教育方针指导下,办园形式向多样化发展,民办幼儿园不断涌现,1957年底,金阊区有民办幼儿园9个(含当时的北塔区辖)。嗣后,民办幼儿园不断发展,但由于经济性质的限制,托儿所(幼儿园)属于街道民办事业单位,职工队伍长期得不到更新。1978年起,经市委同意,街道托儿所(幼儿园)明确为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并开始定期招工补充师资队伍,保教人员逐步年轻化。
80年代,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民办幼教事业也不断发展。至1984年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