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类似,‘动机’这个概念与‘活动’这个概念是相关联的,‘目的’这个概念与‘动作’这个概念是相关联的”[第103页]。同一个动作可以纳入不同的活动之中。相反,同样的动机可以“导致不同的动作”。也可以这样地谈论一般目的,一般目的“起着自觉动机”
的作用,“由于它的自觉性,它变为动机--目的”[第105页]。
此外,还可以分解出“操作”,它们是实现动作的手段。
А.Н.列昂节夫总结道:“总之,从连续不断的活动中构成了人类生活,构成了高级的通过心理反映而间接表现出来的人类生活,从连续不断的活动流中,通过分析,以激发活动的动机为标准,首先划分出个别的特殊活动。接下来再划分出服从于自觉目的的动作过程。最后划分出操作,它们直接取决于达到具体目的的条件”[第109页]。
这些成分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生变化。譬如,如果失去激发活动的动机,活动就变为动作。也可以发生相反的转化。此外,动作也可分解出新的操作。同样也可以发生活动的组成单位合并起来的现象[第110页]。
研究活动这个概念及其心理结构,能为进一步分析作出几点重要的结论。
(1)活动是人的实际存在的形式。活动和发展是个性动态的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同时,组织活动是控制发展的手段。因而,在活动的主要形式中存在着个性发展的主要(基础)成分,通过这些成分就能达到个性所有各个方面,包括心理机制在内的全面、和谐的发展,在谈论问题的理论方面时,就应在活动的主要形式中寻找个性发展的主要成分。
(2)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活动结构的已经揭示的方面,即动机--目的和操作方面,显然是确定所指出的活动的主要形式以及与该形式相应的个性经验成分的最重要的因素。
(3)同时,为了揭示个性经验的主要成分的组成,仅仅分析前面已分析过的心理方面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到活动的外部的形态类型。
(二)活动的稳定方面和形态类型
我们分析活动,既要从活动的对象制约性方面,又要从活动对象的特点中抽象出来,才能合理地对活动进行分析,而且这两种途径对于研究教育内容结构都是很重要的。关于教育内容的对象制约性我们将在后面分析,而在本节中,根据绪论中确定的研究逻辑,我们将只就活动的某些方面的组成和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这些方面对根据活动对象所划分的各种活动类型保持稳定。活动的稳定方面(或者合成方面)是由活动的一般结构所决定的,而活动的一般结构应理解为主、客观的相互作用。下面我们将列举并阐述活动的这些稳定方面。
1.第一个稳定方面是活动的认识方面,它保证现实的必要映象(模型)的形成、储存和发挥机能作用把活动的认识方面划分为稳定方面所依据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认识活动的综合客体和产物是什么?
М.С.卡甘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活动不涉及客体的现实存在,如果要在观念上改变它,那只是为了在思想上牢记它的真正的存在,深入到它的核心,了解它的本质”。认识活动的综合对象是整个现实,而它的产物就是科学知识。就集合主体来说,它的认识活动的产物就是整个科学知识。对于个人而言,这是个别人的知识,它主要是通过掌握人类所积累的科学知识而获得的。把活动的这个方面划分为稳定方面所依据的主要标准,是认识活动的综合对象的特点及其产物,此外还有一个情况,那就是不了解现实就不可能有任何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认识活动是任何一类活动的必要成分。
2.活动的另一个稳定方面,是它的价值-定向方面,换句话说,就是它的目的动机方面活动的这个方面的特殊性表现为“它不是确定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确定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即它提供关于价值的信息,而不提供关于本质的信息,而且这种信息不是纯客观的信息,而是客观-主观的信息”[60,第63页]。对于个人来说,这种活动的产物是他的倾向性,或者是价值定向;而这种活动的体现者,则是个人意识中保证进行评价、定向的那一部分意识。综合对象是人周围的整个现实,而当进行自我评价时,也包括人自身在内。
价值-定向活动具有消费和生产的性质,相应地以人掌握价值和实现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它还具有创造性和复现性质。“总之,在价值-定向活动的所有各种可能的情况下,价值的体现者正是作为客体出现在主体面前,主体确定客体与他自己的精神需要、理想和意向的相互关系。人本身,甚至‘自我’,当他们被看作是价值的体现者时,就会发生变态--他们从主体变为客体,与其他客体一样,他们的价值与他们的物质的具体存在不相符合,但却体现为这种存在与进行评价的主体的精神要求的关系”[60,第79页]。
3.活动的操作--工具方面是它的结构成分之一,活动的第三个稳定方面是与此相应的这是个人活动的改造--工艺方面,它从动作的内部操作扩展到运动操作,从人的执行器官直接完成的动作扩展到与所采用的劳动工具有关的复杂的工具动作,这些复杂的工具动作间接地表现了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活动的改造--工艺方面是稳定的,因为它包括在活动的任何现实形式之中。改造的对象可以是自然、社会、劳动工具,甚至于是人本身。改造活动可以指向现实的客体,以改变现实存在为目的,即具有实际的性质;但是,这种活动也可以以揭示外部的实际动作(决定)的方式为目的,此时,这种活动在动作的内部完成并具有理论性质。
4.作为个体活动的主体的个别的人,同时也作为集合主体的成分参与需要社会的合作的活动中所以,与活动主体之间的交际、相互作用联系在一起的交往方面也是活动的稳定方面。因为我们是在分析个别主体的活动,所以谈的就是它与社会智慧的相互作用。同时,交往既指现在的交往,也指与过去和将来的交往,既指直接交往,也指通过文化客体进行的间接交往。
活动的交往方面“是主体的实际积极性,它指向其他主体,但并不将它们变为客体,恰恰相反,正是把它作为主体而以它们为目标的”[60,第82页]。
语言和交际手段是交往的必要条件、手段和产物,它们能从物质上巩固、储存、传递消息(信息)。
5.活动的体力方面是人的活动的必要方面,它对所有各类活动都是稳定的我们说,活动的这一个稳定方面,严格地讲并不是从它的心理结构中引出来的。但是,应该根据对个别人的活动的整体观点和全面观点划分出活动的这个方面。
6.人类的任何活动,其中包括个别人的活动,还具有一个稳定方面,这就是活动的审美方面把审美方面划分为特殊的稳定方面,尽管这样做显然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得到了公认的,但关于作出这种划分所依据的标准问题远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不打算深入论述这个问题,我们仅仅指出,稳定性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成为进行这种划分的依据,因为任何活动必然都与它的完善程度、技艺或艺术效果有联系,与这项活动的过程及产物的质量有联系。对于活动的过程而言,这是指完成操作的技艺或艺术;对于产物而言,这是指它的结构--功能的完善(工业产品的完善、文学或绘画作品的完善等)。换句话说,这里谈的是关于个人活动的稳定方面,不考虑它的对象的划分,这种活动是具体体现在文学、绘画、音乐等领域的再现或创造性的艺术活动中,体现在具体的消费和生产活动中的。
这就是人的活动的六个主要的稳定方面,是活动的各种具体的、完整的类型的成分。
请注意,在我们已多次引用过的М.С.卡甘的着作中,活动只分为四种形态类型:认识活动、改造活动、价值-定向活动和交往活动。
他没有划分出活动的体力方面和相应的形态类型。这样处理问题,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观点看,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而从整体上去对待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时,就未必是全面的了。在后一种情况下,不可能撇开活动的体力方面,因为它是各别主体的各类活动的必要基础。
М.С.卡甘划分出了艺术活动并对之作了详尽的研究,但他没有把它归入形态类型之中,而把它特别列出,他这样解决问题的依据是艺术活动具有混合性的稳定性。然而这些标准正好是划分活动的形态类型的依据。
因此,把活动划分为上面揭示的六个稳定方面和类型,是完全正确的。
必须指出个人活动的稳定方面与人类活动的形态类型之间的区别。在我们这部着作中,把活动的稳定方面理解为那些事实上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人活动的成分,这些成分是任何一类具体的对象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这恰恰仅仅是具体活动的一些方面,仿佛是一些“投影”,但却是根据上面描述的活动的六个基本方面划分的“投影”,这种活动被理解为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因此,它们是相对独立的。人类活动的形态学类型是实际上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的,并且是活动的相对独立的特殊类型:认识活动、目的动机活动、改造活动、交往活动、审美和体力活动。这就是为什么认识活动既可以成为个人活动的稳定方面和活动类型,也可以成为集合主体的活动类型。
为了形成活动的全部稳定方面,根据А.Н.列昂节夫的内化论说,人应该在自己个性的形成过程中完成活动的全部形态类型。
因此,除了在活动的稳定方面(内部)与活动的形态类型(外部之间存在着差异之外,它们还具有辩证统一的特点。所以,当没有必要划分动作的内部和外部,即把它们看作一个综合体时,划分活动的基本(或基础)类型,即把活动分为认识活动、价值--定向活动、改造活动、交往(交际)活动、审美活动和体力活动是合理的。
为了使这种一般的描述更全面,应该指出,活动的每一种主要类型都可以根据它是创造性的还是再现的进一步分为两个小类。此外,还根据产物在“主体--客体”方面的倾向性,即根据消费和生产的原则,划分为两个小类。
所划分的活动的稳定方面和形态类型彼此处于复杂的相互关系和依赖关系之中。我们介绍读者阅读几本专着,所以在这儿就不打算详细评述这些相互关系,而只强调受人--活动主体的完整性所制约的那种基本的相互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主要之点在于活动的每一个稳定方面不是脱离其他方面而存在的。换句话说,活动的这些方面之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仅仅是人类活动这个整体的投影,是它的特殊方面。正因为此,任何具体的现实的活动同时既是改造活动,也是认识活动,也是价值-定向活动,也是交往活动,也是审美活动和体力活动。可以以上面分析过的活动的稳定方面中取出任何一个方面来说明这个论点。我们以人的活动当全面的节目。
的价值-定向方面为例。众所周知,脱离目的动机方面就不存在任何活动,所以活动的价值-定向方面参与活动的其他所有方面,与它们互相交叉。现在让我们分析一下问题的另一方面,使这个方面的对应关系具体化。
活动的认识方面保证形成对现实世界的映象,它是区分这种映象的主观价值的必要基础。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活动的认识方面似乎作为一种成分参与到活动的价值-定向方面。活动的操作方面也参与到它的价值-定向方面。对世界的审美感在精神价值的形成方面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交往是形成精神价值的必要条件。
活动的体力方面,只就它所具有的基础性质来说,它已与价值-定向方面相交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也属于价值-定向方面。
这样,活动的所有六个稳定方面是互相交叉的,同时属于活动的任何具体的(在对象方面)类型,也属于活动的全部形态类型。
现在让我们作一个基本总结。在分析个性结构时,我们曾得到一个结论,即为了有根据地判断个性经验的基本成分的组成,必须从活动的观点去分析这个问题,因为活动是人的现实存在的形式。现在根据对活动结构所作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个人活动的特点表现为受人类活动的相应的形态类型制约的六个(上面已经分析过了的)方面。所以个性经验的基本成分就是与人的活动的全部基本类型相应的那些成分:
个性经验成分活动的基本类型倾向性目的--定向活动认识品质认识活动创造品质(劳动品质)改造活动交际品质交际(交往)活动审美品质审美活动体力发展体力活动在结束这一节时我们指出,在对问题的机能方面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暂时有条件地撇开了最重要的一个机能,它是活动的必要条件和因素,即人的发展,也撇开了发展现象本身,即人的动态的第二个方面。这是下一节分析的对象。
(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在人的发展中的统一
我们首先分析自然因素在人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马克思说,人“被赋予自然力、生命力,是积极的自然的生物;这些力量以素质和能力的形式,以爱好的形式存在于人的身上”[6,第631页]。
科学的发展所证实的这个思想,实质上以后只是不断发展和具体化罢了。上面已经指出,恩格斯对物质存在的非熵形式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第三章中),在综合分析这些问题时详细进行论述。
在涉及上述问题的着作中,Н.П.杜比宁院士的着作占有重要地位。Н.П.杜比宁以辩证唯物主义立场深入地论证了遗传程序在作为生物的人的发展中,在普遍的、实质上更为广阔的人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Н.П.杜比宁写道:“人既然起源于与某些猿猴共同的祖先,他当然具有自己出身的烙印,自然与地球上生命形成的全部历史有联系。在人的身上充分地表现出生物规律:人的遗传性记录在脱氧核糖核酸分子当中,人的发展是程序化了的--从一颗受精卵到生物上个体化的人,经历着生长、成熟、衰老、死亡的过程。人的种群的遗传结构处于突变、杂交、隔离、自然淘汰的一些过程的影响之下,但是,自然淘汰总的来说对人已失去了种族形成和物种形成因素的意义。由于遗传因素的存在,就出现了一定数量的患有遗传疾病的孩子”(着重点是我们加的--作者)[46,第50页]。
接着Н.П.杜比宁直接论述了生物因素在个性形成中的作用:
“显然,存在着遗传差异,这种差异决定着行为的心理特点、智力落后和智能、易患某些疾病的素质和对外部环境因素作用的不同反应所有这一切都说明,生物因素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在个性形成的过程中,显然存在着由遗传型所决定的行为和心理特点的影响”[46,第50-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