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苏]哈尔拉莫夫苏联学校教育教学原理与教育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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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教学的理论原理和方法原理(教学论)(12)

这种相互关系,无论在人的认识活动中还是在实践活动中都是固有的。凯德洛夫院士在援引列宁的上述思想时指出:“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运动同人的活动中的主观因素的增长一致,尽管客观因素在人的活动中被保留下来作为起点,并且决定着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全部过程。”一般寓于具体,而具体是多样性的,在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时又存在着主观因素,正是这一切给这个应用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学生根据具体的事例理解了某一规则,可是需要把它应用于完全陌生的新情况或者用它来说明新的现象和事实的时候,他就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够运用自如的。维果茨基写道,把已经获得的概念的含义或作用转移到新的具体情况上去,是极其困难的事情。这里可以看出,从抽象到具体的道路比当初从具体到抽象的道路并不好走多少。

譬如,词根中元音的正字法规则是在低年级学的,但是中年级和高年级的学生在应用这个规则时还是常常出错。规则的本身十分简单。它的复杂性完全是在实际应用方面。问题在于,学生要想很有把握地运用这个规则,就必须在每个具体场合准确无误地辨认出词根,而且要使词形变化后重音落在词根中的非重读元音上。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心理学家(明琴斯卡娅等)认为,学生在分析引用过的事例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结论并写成规则,这还比较容易,但是应用这些结论去说明新的事例就困难得多。而后一点,恰恰是在巩固所学的教材时需要做的。

这个道理,决定了巩固所学教材这项教学工作的某些逻辑性和方法。学生把新知识用于实践的初步练习,一般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例如。教师讲过了词根中非重读元音的正确写法以后,在巩固所讲的教材时可以先给学生布置比较简单的练习。做这样的练习常常带有再现的性质,因为在教师的讲解中已经决定了学生练习的目的。例如,教师在讲解新教材时举过的例子是:вода--воды(水),волна--волны(浪),等等。所以在巩固所学的教材时,教师可以先给一些类似的例子:л.ca-лес(森林),т.лпа--толпы(人群),п.ляна-поле(田野),等等然后,随着获得的技能和技巧多了起来,学习也变得复杂起来。

这时的练习应当包括一些新的内容,应当要求学生多多思考和创造性地对待知识的应用。在巩固课堂所讲的教材时,活跃学生的思维活动正是要靠教师善于选择有教学意义的教材和善于安排学生的练习,使他们能够表现出创造性,能从各个方面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这时,教师就可以要求学生根据他们学过的规则来解释下列单词的写法:осенний(秋天的),хлопотливый(忙碌的),терпеливый(有耐性的),等等。随后,可以让学生自己想出例词,把词根中带有非重读元音的单词写在练习本里,并检查书写是否正确。下一步的练习可以再复杂些。教师可以给学生提出一些在词根中略去了非重读元音的支点词,让学生用这些词写成短文。由此可见,随着所讲的教材越来越巩固,学生的学习活动也就可以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带有独立性和创造性了。

目前学校教育的理论水平正在提高,加快学生智育发展的任务已经提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象上述那样组织学生进行练习来把知识用于实践的教学方法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但是,练习要有创造的内容,学生要做这样的练习,就要深入思考,要自己多动脑筋,只有这样才能使练习具有发展的性质。

为了巩固新教材,有些学科的教学法可以包括下列方式。例如,在数学课上通常先是全班集体分析习题或式子题,为的是弄清学生是不是已经懂得了新教材,也是为了培养他们把知识用于实践的初步技能。这是所有教师一般使用的方法。可是有经验的教师随后就给学生安排独立作业,同时采取各种形式来检查他们的作业,实际做法如下:数学教师先让学生集体分析习题,再让他们独立解题。然后教师给学生布置新的习题,事先不经分析就让他们去解,最后检查他们解答得怎样。还可以让学生自己根据新教材编1-2道题,这样做也很好。如果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题目允许,也可以采用实习和图解的方法。

在语文课上可以布置多种多样的书面练习:填写单词中空出的字母,用支点词或不用支点词造句,写短文,借助词典进行口头练习和书面练习,带创造性的听写,对句子进行语法分析,等等。在做这些练习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提问学生,要求他们解释(评述)所做的练习,以便加深他们对所学教材的理解。

这种教学方法的出发点是:改进学生的独立学习,使他们深入地、合乎逻辑地分析事实材料,这些材料都是使他们形成科学概念和培养他们的实际技能和技巧的基础。

上述的一切,就是为了使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所学的教材和为了培养他们把知识用于实践的技能和技巧而进行的教学工作方法所依据的教学论原理。往下就是复习和概括所学的教材并使学到的知识系统化,进行这项教学工作也使用同样的方法。

(五)检查和评定知识的方法

每天观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口头提问(谈话),课堂记分,进行测验,检查学生的课堂作业,进行程序测验检查和评定学生的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检查和评定知识,能够激发学生认识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深刻理解和牢固掌握所学的教材,并培养他们系统学习的习惯。通过检查和评定知识,教师可以实现教学中的“逆向联系”,也就是可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果。

根据教学系统性和连贯性的原则,检查和评定学生知识的工作在全学年当中都要进行。这就决定了检查和评定有多种形式。其中主要的形式有:

(1)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平时进行的检查和评定知识(2)在每个学季末进行的季度检查和评定知识(3)年度评定知识,也就是评定全年的学习成绩(4)八年级和十年级结束时的毕业考试。

通过检查和评定学习成绩的质量,重要的是查明教学的主要任务完成得怎样,就是说,学生对知识、技能和技巧的掌握程度怎样,他们把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能力怎样,他们的创造能力表现到了什么程度。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的是,要弄清某些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勤奋学习还是忽冷忽热,等等。这一切,决定了必须采用上述的多种检查和评定知识的方法。那么,上述的每一种方法的实质和教学论原理是什么呢?

每天观察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对于检查和评定知识有重大的意义。教师使用这种方法就能了解学生对所学教材领会和理解得怎样,他们的记忆力怎样,他们在锻炼实际技能和技巧时的机智和独立性表现到什么程度,他们的学习倾向、兴趣和各种能力又都是什么样的。研究学生的家庭生活条件和在家的学习情况,以及他们在掌握知识时埋头苦干的精神怎样和有没有规律性,也都有很大的意义。

如果教师就所有这些问题通过观察而积累了大量的资料,那他就能够比较客观地检查和评定学生的知识。

但是,尽管每天观察有很大的作用,但它毕竟还是辅助性的评定学生成绩的方法。如果要检查和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分量和深度,就要借助于其它方法。

口头提问是广泛采用的检查和评定知识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用问答的方法来搞清楚和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程度的,所以也叫做谈话法。口头提问(谈话)的实质是,学生回答教师就学过的教材所提的问题,来表明掌握知识的程度。在进行口头提问时,教师可以把所学教材按意思分成若干个部分,然后就各个部分对学生提问。

但也可以让学生把学过的某个题目完全再现出来,这样就能查明他们掌握知识的深度和牢固的程度,还能查明他们对知识的逻辑关系掌握得怎样。

口头提问,在许多科目的教学中都同学生的书面回答练习结合起来进行。例如,在就并列复合句的知识向学生提问的时候,重要的是让学生举例来论证自己的答案,要让他们把例句写在黑板上,然后进行句法分析或语法分析。在数学、物理和化学课上进行口头提问时,通常还要让学生解答式子题和习题,以便检查他们的实际技能和技巧。

口头提问这种检查和评定学生知识的方法,虽然有效而且使用得最广泛,但是也有缺点。这种方法使用起来比较费力,一节课只能检查3-4个学生的知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是它的各种变型,为的是能够经常检查和评定学生的知识。这种变型计有:全面提问、并行提问和课堂记分。

全面提问的实质是,教师把学过的教材分成几个比较小的问题,这样就能检查更多的学生的知识。但是,这样也带来了新问题。全面提问很难给学生作出评定,因为学生只回答1-2个小问题,教师对于学生掌握所学教材的情况既不可能断定他们掌握的分量,也不可能断定他们掌握的深度。

并行提问的实质是,教师叫起一个学生来让他口头回答问题,同时让3-4个学生书面回答事先在单张纸上准备好的问题。这种方法之所以叫做并行提问法,是因为教师不必听那几个学生的口头回答,检查了他们的书面回答就能给他们作出评定,并记入教室日志。

这样,检查和评定知识、技能和技巧的工作就多少可以进行得“紧凑”些,也就可以节省些时间(“并行”的俄语原意就是“紧凑”、“压缩”-译注)。

在并行提问的实践中派生了所谓书面提问法。这个方法的实质是,为了检查学生的知识,教师把事先写在单张纸上的问题(习题、式子题)分发给学生,让他们在10-12分钟内作出书面回答。教师根据回答的结果作出评定,记入教室日志。利用书面提问的方法,上一次课就能评定全班学生的知识。

口头提问法还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变型,就是对个别学生的所谓课堂记分法。这种方法,用于评定个别学生在整个一节课的时间内表现出来的知识程度。例如,学生可以对被口头提问过的同学的答案进行补充,把答案说得更准确些和深刻些。然后,他在教师讲述新教材的时候可以举例或回答教师的问题。他在巩固新知识的过程中还可能表现得很机智,这样就说明了他对所学的课题掌握得很好。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可以临到下课时给他记分,被记分的学生可以有2-3个,尽管教师没有专门测验他们的知识。课堂记分法能够保持住学生的认识积极性和注意力,还能积累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

进行测验是检查和评定学生知识的有效方法。这种方法的实质是:在讲完教学大纲规定的某些题目或章节之后,教师为了检查和评定学生的知识而进行书而测验或实习测检。测验时必须遵照教学论上的许多要求,其中主要的要求有:

(1)测验在教师确信学生已很好地掌握了所学教材以后进行才是适宜的。学生还没有完全掌握好教学大纲规定的题目或章节,就不应该进行测验,应该继续帮助他们更加牢固地掌握有关的教材。

(2)测验要在1-2周以前通知学生,还要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例如,有益的做法是解答数学、物理和化学某一部分教材的典型习题,语文课也要做相应的练习。同时还应该给学生出一些能够表现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智力的题目,为的是让他们学会怎样找出不标准的习题和练习的正确解答方法。进行所谓预报性测验来判断学生对正式测验的准备程度,这样做也常常是有益的。

(3)十分重要的是,测验的内容要包括所学教材的所有主要论点,测验题要包括解答时能使学生表现出创造力的问题。

(4)进行测验时必须保证学生独立解答试题,决不允许暗中提示和抄袭。因此,有一些好的做法是:同一道题有不同的解法,学生可以自己选择;进行测验的房间要足够宽敞,使学生能够一人占一张课桌,等等。

(5)十分重要的一点是,测验要在上半周某一天的第二节课和第三节课进行。把测验放在周末或最后几节课上进行是不适宜的,因为这时学生已经相当疲劳,无疑会对他们答题有不良的影响。在同一天内进行两次测验也是不容许的。

(6)教师一定要认真检查试卷,作出客观的评定,还要分析试卷的质量,把学生在试卷中出的错误进行分类,并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消灭学生知识上的空白点。

家庭作业在检查和评定学生知识的制度里占有重要的位置。学生的家庭作业,在每节课上都要以某种形式进行检查。此外,教师还应该定期收走学生的家庭作业本子,专门翻看和检查一遍。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他们的作业教师一定要全部检查。教师检查了家庭作业,就能概括地了解学生对完成所留作业的态度,对所学教材掌握的程度,他们在知识上存在的空白点和独立学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