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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上经:30卦(7)

【解辞释义】

穴:通常指土穴,岩洞。此处引申寓意为“狭小的屋子”。是象辞。

不速之客:泛指未经邀请而自来的“客人”。(速:邀请。)

敬之终吉:意思是:对来者加以敬重,以礼相待,则可令其心平气和地离开,获吉祥无事而终了。

全辞文的字面意思可综合理解为:刚刚进入狭窄的屋子,三名不知何来的不识之士便跟随而入。明知是歹人,但为避其所害特敬之以礼,使之无施恶行的借口,遂而离开,以无事而终了。

【插叙】

多年以前我在国外讲课,在按上述解释说明本爻辞的字面含义时,一位听讲者当即询问:“徐老师,请恕我失礼的提一个问题。我曾听过某易学老师对本爻辞的解说是:需卦的上六爻位居于卦体的顶端,为六爻的终极,象征等待已达至极难耐的时刻,因此‘需’者便待极而转急躁,于是则不复等待地施以强行,遂而不慎陷入坑穴之中。(注:需卦为坎上、乾下;坎者,水的象征,属性凹陷。)正当如此危急时刻,三位刚健勇武之士(注:乾三阳爻寓意象征英勇不速之客三人。)主动地来到坑穴处加以施救,令人敬佩地使之化险为夷。不知二位老师各之所论,何属确切之释?我想,易辞所涵之义总该别择独一才是吧?”

其话音刚落,一位S先生立起身来微笑着说:“这是我给他们讲过的意思(原来他即是给上述先生讲过课的那位易学老师)。”接着他向在座的听讲者们解释说:“人生旅途,总是坎坎坷坷,说不定何时会有陷入坎穴的现象发生。一旦遇此情况,最为期盼的是等待有人来救助脱险。天下之事,凡能款曲(以殷勤的心意)停待,终是少错而顺成。时未到,不必过急。既要求其所需,不要待其适时;本爻占卜显示入于穴者具备适时的命象,所以恰于危难时刻,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使其获救得吉。”

大家随即报以热烈掌声!

S教授或许是为了顾全我的面子,于是又补充说:“易辞深奥,众解纷纭,何是何非难以定论。大家只有精思细悟,顺意则从之;背理则弃之。”

我真的不想把这次的课堂变成与S先生的“战场”。当他把讲课权再转让给我时,我则继续以平静的心态,做了如下的补述。

《象传》指出:“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不速之客:应做贬义理解。若为褒义,即无强调“敬之”的必要。君子者爱民以辅吉,并非图以敬报。

“当位”与“不当位”的概念,在《导论(下)》已述: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属“当位”。反之,阳爻居阴位,阴爻居阳位,属“不当位”。当位者吉,不当位凶。

照此定义观察:需卦上六爻是阴爻居阴位,属“当位”。怎么会有“虽不当位”可言呢?《象传》此论足以证明:这里说的“不当位”指的不是关于卦体爻位的基础知识概念,而是极为普通的人间事理。即作为正面人物,向来犯的不速之客小人施之以敬,本是有失常理,或属地位颠倒的事情,应视为不当。但为了避害求吉,则当顺应时势,借智慧谋良策,以“敬”之方式,对之以礼,令小人无施恶行的借口可寻,从而导致凶心的缓解,放弃罪恶之念,使“入于穴”者避受所害,终得化凶为吉之结局。

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大”,蕴意大局,大雅,大益。尽管与“以正压邪”之常理不顺,显得处位不当,但为顾全求吉以顺的大局,敬之以待则未伤大雅,未损大局;甚至未失以“敬”之博大胸怀感化小人,收获发蒙生智之大益。

“大”与“太”(泰)通义。稳定自方与对方一时的心态,对安定大局有益,又无伤正义,何乐而不为?

【义理启示】

漫漫人生路,风云变幻莫测,时而阳光灿烂,时而乌云密布,或雷雨交加,或地震山摇。比喻天下事曲曲折折,难能百事百顺;人生路坎坎坷坷,难得路路畅通。需卦全体各爻辞义连续步步深化告诫世人,无论身处何种环境,身居何等地位,做人、成事均须稳住心态。在求取成事的任何时刻,均应觉得个人仅仅是刚进入一个狭小的空间,不必洋洋自得而急于展示自己的雄才大略和威壮的雄姿。在充满竞争的时代环境里,而今已非遍处古道热肠。因此,任何一个人,均应在自我生活接触的空间里,戒备与警惕“不速之客”的来犯与干扰。对小人,要“敬而远之”,态度须和睦,心理要惕防。

了解诸葛亮的人,最钦佩的是他识人性的能力。作为典范,他给人们的提示是:凡是图身进,或求事成以及欲创大业者,都必须以知人为前提。

读过《三国志》的人都了解:诸葛亮正是认为马谡曾熟读兵法,而在关键时刻派他去守护重要的渡口街亭。未料非但导致第一次出兵祁山的失败,而且就连自己的中军也险遭不测,留下了千古遗恨。所以他为此而十分慨叹:“夫知人之性,莫难察焉。”

喻之于现实:人在仕途中,往往仅随自己的喜好或从声势地位出发,选择投靠的部门,却不知详细了解那里领导者的为人如何更为重要。否则,如果遇到了嫉贤妒能的上司,误“入于穴”则将后悔莫及。

作为一个团体或部门的领导人,对于前来投靠的下属也应做全面的了解,不可只看表面而错察其实质。如果错用“不速之客”的小人,在给工作与成事造成损失的同时,对领导者和团体、部门的声誉、事业也会带来伤害。

诸葛亮凭借其个人的阅历与经验总结出识人的七法:

(1)问之以是非而观其志;

(2)穷之以辞辩而观其变;

(3)咨之以计谋而观其识;

(4)告之以祸难而观其勇;

(5)醉之以酒而观其性;

(6)临之以利而观其廉;

(7)期之以事而观其信。

总之,用人、接触人、投靠人,必须通过多个方面加以综合观察、了解,对其才能、德性、心志,有全面真实的认识。如果相互之间没有交心的可能,没有彼此相托的可靠基础,即使不便立刻辞谢,也当敬而远之,思考采取妥善的方式与之脱离关系才好。

这是万不可忽视的识人“终吉”之策,请诸君牢记。

当然,“交心”必须以善相交,“相托”指的是善托。若彼此识之以“恶”取,托之以“邪”求,为满足恶念以行邪道,则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06讼卦--天水讼:避讼谋和,化解怨仇

卦辞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解辞释义】

讼卦与需卦互为综卦;二者的卦义多从正反两个方面相互配合,彼此补充,深刻反映易理启示为人之本、成事之道的哲理精义。

讼:动词。诉讼;争论;争辩。

孚:在前一卦辞中已作过解释:诚信;令人信任,信服。为动词。

有孚:这里“有”的含义除与“无”相对之外,另又作为“孚”的前缀,构成形容式助动词,表示自敬自信、自鸣自得,自视甚高而过于争强好胜。

窒:动词。阻塞;遏止。引申蕴意障碍重重;处事不顺。与“有孚”联系起来考虑,可理解为:在争讼时,如果只有诚信的美德,而缺少诚者的智慧,只有强者的勇气(诚则强),而缺少强者的胸怀(自鸣则狭),从而胜不相饶,礼不相让,遂反失胜算,以致顺路受“窒”。

惕:警惕;惕厉;戒心(戒除改掉不良习性)。

中吉:“中”指适中,适当。可引申为形容动词,理解为适合,符合。《荀子·赋篇》:“圆者中(zhòng)规,方者中矩。”蕴意:应戒除过度争强好胜,独显自能的不良习性;与人争讼时要依适中合理为原则,令人信服而不生反感,才会产生“吉”的效果。

终:指的不是最后、末了,也不是终归、到底。在古代“终”是一个会意形声字,写作:。

左边的代表线绳;右边的代表缠的意思。二者合之为“终”,象征会意为一个搅缠在一起的大线球。蕴意为“纠缠”。

终凶:意思是如果在与人争辩已经理能服人,或已觉理屈难胜的情况下,即应得理饶人或甘拜下风,断不可摆出逞能的架势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止。否则,会因态度失当有损孚德,导致众望败兴,从而反使未来的前程阻塞不顺。

至此,本爻的前半段辞文乃蕴意告诫为人者:人与人相处,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发生,意见上的分歧会引起相互间的争论,这是很自然的。在此情况下,须以适“中”(中庸平和)的姿态,有理让三分,无理避三成。要主动地察省自己,莫因分歧而致矛盾纠缠下去以致激化成仇。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一旦谋乱成“凶”则对争辩双方皆无益处。

再需要说的一点是:“讼”,不只是指争论、诉讼。其另有责备、埋怨的意思。如《论语·公冶长》:“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又有公开的意思。如《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尉尚恐不胜诸吕,未敢讼言诛之。”(讼:公开。)又与“颂”通。即:颂扬;赞扬。如《韩非子·人主》:“背左右之讼。”

据此,又可从非争讼角度作出如下理解:

愿意公开表达责备他人或称赞自己的见解,似乎已属多数人的特性;殊不知这正是一种隐患发生的基础。一是做人不可过于自负,自命不凡,或总愿责备他人。有这种不良习惯者,无论其知识有多广,能力有多高,他在周围人们的眼中只能被看成浅薄和无知,从而也就会逐渐失去众人的信任和重视,在人们心中的位置,渐次下降。待到再也无人“买账”,大家随之反感越来越多而不再信任他,不再承认他,不再支持他的情况下,难道他的成事之路还能不“窒”而受阻或“终凶”吗?

此外,《彖传》指出:“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

这又提示人们注意人世间的现实情况--在争讼的问题上,地位在上者总是占强势;在下位的人总是处于败讼的险情。弱势者若遭遇强压无理的伤害时,即应持刚强意志与之争讼。按照前述的告诫,警惕语出失格,坚强地固守真理正义而得胜局。要审时度势,适时而止,纠缠不休非旦不利,也不会争辩出什么头绪,反致所求无成。

利见大人:总而言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正义是无法诋毁的。只要诚心守持讼德,就有利于得到广大民众和具有高尚品德的伟大君子出面主持公道,给予支持。

不利涉大川:在人世间,绝对的民主、平等是难以保证的。常见有无理的一方依仗在上的地位而强词夺理,胡搅蛮缠,使是非难辨,致有理的低位人遭其歪理攻击而败讼。

【义理启示】

本卦辞告诫:凡持中正之讼德而遭受到不公正权势者的强压有险时,千万要耐住性子,稳住心态,不必如同强行徒步涉越大川大河与激流相冲击一般地与之对抗,以免非旦不能顺利抵达胜利的彼岸,反致遭落更险的深渊。应以智谋策使主持正义的“大人”(眼睛雪亮的民众和具有高尚品德的伟大君子)出面主持公道,护正灭邪,使真理之威得以保卫。

《彖传》:“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即为此义。同时也有另一层含义,即:在思想矛盾争论纠缠不止,双方的对立情绪激化并无意义的情况下,希望“大人”者能在这种场合出现,通过正当的调解,改变“涉大川,入于渊”的局面。因为这局面,对人、对事均不利。

讼卦以下各爻陆续不断地对以上哲理进行着充实和补充。

爻辞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解辞释义】

在前面的卦辞里已经重点说明,人际间的许多麻烦往往是由自我“有孚”而引起的。古人因此总结出一句话:“话到舌尖留半句”。为君子者,最好能竖起一双谦虚的耳朵,主动倾听别人的见识。无论自己的知识水平有多高,经验有多广,逞强显能所能换来的往往是有失而无得。尤其面对诸多并无意义的争辩,互不相让,的确是处世立身的下策。

本初六爻辞,则是对卦义的补充。

不永所事:这句话写在辞文的最前头,是提示人们应当理智地处理同他人之间的关系--为人处世,可以小不见,大不见,分歧能了则了,不必永久地、无止境地争辩下去。

小有言:指的是人与人相处,意见不合,言语方面的磕磕碰碰,以及是是非非,你论我议,是在所难免的。中国自古有句训悔为人处事的名言:“君子益三缄其口。”就是说,凡品德高尚具有成事能力的聪明人,都“小有言”(能冷静思考,而“把嘴放在心里”),自信而不狂妄;以虚心和尊重他人为处世原则,善于听“逆耳之言”,在“不永所事”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与他人的口舌之争。

终吉:前面分明说是“终凶”,这里怎么又说“终吉”呢?难道这前后两个“终”的概念不同吗?还是像有人作出的解释:“争辩不要久久地纠缠没完没了,尽管稍稍的受到责备,最终总是可获吉祥的”?

都不是。“终”的含义,前后相同,指的均是纠缠。为什么一“凶”一“吉”?是因为理解的角度有差异。本爻辞是指:与他人有意见分歧而并无争论价值时,要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喻指:“把舌头像缠线球一样地收敛起来(将口封住)。”尽量使不平静的心情平静下来,令情绪和缓,勿受烦扰。忍,给别人留下“大度”的印象,对塑造自己的美好形象大为有益,反可化凶为吉。

【义理启示】

自尊、自爱,是普通人的正当品格。但尊、爱必须有度,不可超越有知的程度。获得他人的尊重最为重要,换取的条件是--先要诚心地尊重他人。

自尊,不是妄自尊大。恰恰相反,而是善于从他人的不同意见中吸取可取的成分,借以充实自我认识的不足,承认“三人行必有吾师”,从而不再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并自觉听取他人的见解,获取四面八方的信息为提高自己所用;变他人的优良高见为自己的见识。如此日积月累,对自己智慧的能量存蓄之大,则是难以估计的。

总之,重视、高看别人,降格、低估自己;封住口,敞开心,激发奋勉的志向,严格要求自我,乃做人之本,成事之道。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解辞释义】

克:古代象形字的写法是。对其含义的解释,有多种说法:一说是象征屋顶下面用一根木桩支撑着;另一种说法是用肩扛着重物,把腿都压弯了;再一种说法是象征头戴钢盔,头重脚轻以致体难支持。总之,意思是“勉强地支撑着”。

不克讼:意思是说,在弱不压强(坎在乾下,本来即弱受强压),力不从心的争讼面前,不必硬着头皮勉强争讼下去。

归而逋(bū):归,动词。归返;归向。逋,动词。逃脱;拖延。可引申为躲避。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在弱不抵强的情况下,即不必硬顶硬撞。郑板桥的“难得糊涂”,即是告诫世人:惹者生祸,躲者生吉;忍耐是福。

邑(yì):名词,指县城。“其邑人三百户”,是一种抽象性的比喻。“三”代表“多数”。其字面含义是“住有数百户人家的县城”。

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是说:在受到强权或强恶势力的追杀时,可以逃避反归到有数百户人家的县城里去,争取民众的支持与保护。

无眚(shěng):“眚”指灾祸,“无眚”即不会有灾祸发生了。

如《战国策·齐策四》所说:“狡兔有三窟,反得免其死耳。”“无眚”与“邑人三百户”联合寓意则说明:深入到群众中去,受到多数人的卫护即可免除危难了。

【插叙】

一位听过我讲课的年轻朋友提出质疑:“您不是曾强调说易理全都从正面积极的理念出发以启迪做人及成事之道吗?本爻辞却又以‘归而逋’提倡消极躲避。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我对他的积极质疑精神表示了称赞,并鼓励说只有如此认真积极地思索,才能把《易经》学好。接着便作出如下回答:

做人、处事,在特殊情况下,适当地调控自我,退避“讼”局,非但不是消极退缩,反而是积极的举措。即如航海行舟,你不能改变风向,但可以调控帆向。天气及海中风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由航行者所左右。但是出是留是进是返完全可由航者来决定,目的在于躲避险情。人在生活中,环境不听你的支配,但心态的调整和应变的举措,完全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积极把握好心态乃君子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