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胡雪岩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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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遇事三思,行事谨慎

杭州被太平军团团包围,王有龄循地方官“守土有责”的惯例,率杭州军民坚守孤城,终至粮草尽磬,断粮达一月之久。开始时是将城中所存平时无论如何不会做充饥之物的药材、南货,比如熟地、黄精、枣栗、海参之类,都拿来做了充饥之物,再后来就吃糠、吃皮箱、吃草根树皮,最后甚至到了割尸肉充饥的地步。受王有龄之托,也是不忍于杭州军民受饥饿的折磨,胡雪岩冒死出城,到上海买得一船救命粮,运至杭州城外的钱塘江面。无奈此时进城通道已经完全断绝,城内城外相望却无法相通。在经历了三天度日如年、寝食俱废的等待之后,胡雪岩终于同意让陪他一起到杭州送粮的萧家骥冒险进城,向城中通个消息,并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将粮食抢进城去的办法。萧家骥出发之前,胡雪岩问他如何到对岸,如何进得杭州城去,遇到敌、我双方的人又如何应付等等。对于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萧家骥其实想都没想,以他的意思,这种情况下,原本只能见机行事碰运气。胡雪岩不同意只是见机行事碰运气,他对萧家骥说了上面引在题下的那段话,并且为他筹划了细致的应对方案,才放他出发。

胡雪岩说:“这时候做事,不能说碰运气,要想停当了再动手。”他这里说的“这时候”,自然不是指进行某项商事运作的时候,不过,他所说的危机时刻“不能说碰运气,要想停当了再动手”,其中包含的道理,用于商事运作却也是极为恰当的。其实,做生意许多时候遇到的情况与萧家骥此时冒险进城也非常相似:救命大米费尽辛苦已经运到城外,决没有无果而返的道理。而要事情有一个结果,就必须冒这一次险。当时的情形是,城外的人对城内的情况一无所知,城外有重重围兵,抓住想要与城中守军互通消息的人,一定会予以重罚,弄不好还可能被杀头。而被围的人此时也并不知道城外的情况,而且实际上也已经成为惊弓之鸟。萧家骥在城中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加以这个时候又不能写一个能够证明他的身分的文书信函之类的东西带在身边,进得城去也可能被当成奸细,甚至不及分辨就被拉出去杀头。也就是说,萧家骥无论落入围兵之手,还是进得城去,应对稍有差池,都会性命不保,更不用说完成此行的任务了。萧家骥此行,实在吉凶难卜,最后结果只能等到最后才能见分晓。

这真就好像赌场押宝一样。

生意场上何尝不是如此!做生意许多时候也必须冒险,要赚大钱常常还要冒大风险。比如大着胆子投资一桩生意,这笔钱投下去,究竟是带来大笔的进帐,还是血本无归,总是很难预先清清楚楚地知道的,常常也必须是等到最后才能见分晓。有时即使你做了周密的论证,似乎不会出太大的问题,但实际运作起来,结果却完全不是想象的那么回事。人们常常用战场比喻商场,把冒险投资比喻为“押一宝”,就在于他们之间确实是十分相似的,战场、赌场、商场,它们都是瞬息万变、险象环生且吉凶难卜,偶一失误往往就因一着不慎而满盘皆输,而且一桩生意的疏忽常常还不仅仅是一桩生意的失败,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全面崩溃。比如胡雪岩对自己钱庄和典当生意的失察疏忽,导致的后果就是一动而全动,一倒而全倒,终至无救。

所以,一个在商战中纵横搏杀的人,必须时刻注意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必须时刻注意提醒自己,要谋而后动,“想停当了再动手”。

商事运作中,一事当前,起码下列问题是一定要预先想停当的,即:

市场情况及其前景判断是否完备并且可靠;

第二,自我实力及其限度的估价是否恰当并且准确;

第三,具体运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谋划和调度是否周到并具有可行性;

第四,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以及相应的对方案;

第五,最坏的结果出现时的补救措施及其有效性。

这些问题“想停当”了,自然也就不妨大胆动手了。

成功语录:这时候做事,不能说碰运气,要想停当了再动手。

凡事留路,巧应时局

生意场上瞬息万变,许多事情难以预料,因此,再有本事、实力再强的人,都不敢说自己做生意从不会失手。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意场上几乎没有生意是可以不冒任何失败的风险的。获利多少也常常与所冒风险的大小成正比。生意规模越大,获利越大,风险也就越大。

承担着风险,就要做好“万一出事”的思想准备,因此,任何一桩生意投入运作之前,都要想着为自己留下退路。

胡雪岩在他的生意由创业而至鼎盛的过程中,每桩生意的运作,都既敢于冒险,也特别注意给自己留“后路。”

比如钱庄生意主要是通过兑进兑出来赚钱。兑进,自然是吸收存款以作资本,而兑出则是放款。兑出是赚借贷人的利息,自然是利息越高越好,兑进要付出利息,自然是利息越低越好,最好是不要利息。表面看来,这行生意,只要把握好时机,随银价起落浮动调整好兑进兑出的利率,就可以稳稳当当坐收渔利。采取这种将本求利、平平淡淡的运作方式当然也可以,但终归不是做钱庄生意的“大手笔”,而要做出“大手笔”,兑进兑出都要会有风险。

从兑出说,放出的款要高利收回,就要找大主顾。大主顾做大生意要大本钱,能有大利润就不在乎借款利率的高低,向这样的主顾放款,自然收回的利也就高。但借贷者的生意获利越大,所担的风险也大,款放给他们,自己也要担风险。万一对方生意失手,血本无归,自己放出去的款也就可能无法收回,一笔放款也就等于放“倒”了。比如在朝廷与太平军交战的兵荒马乱的年月,米商借款贩运粮食,获利就极大。获利极大,风险也极大,放款给他们就不能不考虑考虑。

从兑进说,当然最好是有储户存款不要利息。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有些可以不担太大的风险,比如胡雪岩代理官库。有些则会担很大风险,比如太平天国失败之际,接受太平逃亡兵将隐匿私财的存款,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太平天国被镇压之后,朝廷自然要追捕“逆贼”,按惯例也必然要抄没他们的家产。万一追查“逆产”到钱庄,钱庄不能够不报不缴,不说还有可能被“助逆”治罪,如果被捕的太平军遇赦开释,来钱庄要取回自己的存款,按规矩钱庄必须照付,这样一来也就必然要鸡飞蛋打吃“倒账”了。

兑进兑出都要冒险,也就都要事先想好退路。向在兵荒马乱年月贩运粮食的米商放款,胡雪岩自然也做,但他确定了一个原则,那就是要先弄清楚,他的米要运到什么地方去。运到官军占领的地方去,就不能不放款给他。这就是为自己留下退路。因为放款让对方运米到官军占领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可以原谅,自己不至于名利两失,还留有重新来过的余地,而如果放款让对方将米运到有太平军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会说你帮“长毛”,吃“倒账”活该,那也就一点退路也没有了。胡雪岩也做了从太平军逃亡兵将“兑进”的生意,做这生意时,他也想好了退路,那就是万一官府追查,自己也有话可以对付:“他来存款时隐匿了身份,头上又没有‘我是太平军’的标志,我哪里知道他是逃亡兵将?”这样至少可以开脱自己,不至于走上连坐治罪的绝路。

慨括起来说,为自己留下的“退路”,应该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第一,它应该是能够在万一出事之后还有部分挽回的余地,也就是一种能让自己东山再起的余地。有这一余地,就可以使自己虽败不倒。用胡雪岩的话说,起码别人可以原谅你。败则败矣,但可以得到别人的原谅,自己“就还有从头来起的机会。”

第二,它应该是一种对可以预见的冒险的担保。也就是防止当可以预见的险情真的到来的时候,自己不至于没有应对的手段而举措失当。比如胡雪岩想到的应对官府追查时的说法,就有这种功能。不知者不为罪,有意助逆匿产的罪名自然也就可以开脱了。

成功语录:凡事总要有个退路。即使出了事,也能够在台面上说得过去。……我们的生意,不管是啥,都是这个宗旨,万一失手,有话好说,这样子,别人能够原谅你,就还有从头来起的机会,虽败不倒。

局势变化,未雨绸缪

为自己留退路,说到底,也就是一事当前,先做好万一出现不利情况的打算,想好出现不利情况时自己的对策,用一句中国的老话,也就是“未雨绸缪”。

胡雪岩在自己生意的鼎盛时期,一事当前总是很注意为自己留退路,未雨绸缪的。可惜的是,到他的后期,他在一些很大的事情上,却一方面由于客观情势比如信息不灵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他管的事情太多而都有疏忽,同时,也更由于他自恃实力雄厚而有恃无恐,反而把这一条驰骋商场必有的原则忽略了,以至于最后在挤兑风潮到来之时,终因无救而彻底崩溃。

比如胡雪岩在为左宗棠西征筹饷而向洋行借债,具体运作上就没有为自己留好退路。为筹饷而向洋人借债实际是很不合算的事情,这是因为,一方面洋人课以重利,这笔借款本来就息耗太重,而另一方面,用于军饷的借款又不是商款,可以楚弓楚得,牟利补偿。但左宗棠为自己西征得功,却志在必成。光绪四年,他要胡雪岩出面邀集商股,同时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华、洋两面共借得商款达六百五十万两用于西征粮饷。照左宗棠的计算,七年之中,陕甘可得协饷一千八百八十万两以上,以这笔饷款清偿“洋债”足够了。同时,因协饷解到的时间不一,因此要求不定还款期次。这其实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当时各省协饷并不能全额保证,拖欠极为严重,所谓一千八百万两只是一个虚数。另外,向洋行借债不可能不议定还款期次。胡雪岩代左宗棠借得的洋债,就实际定半年一个还款期次,六年还清,协饷不到,则由胡雪岩垫付。这一笔贷款业务,最后实际上成了胡雪岩的一个极大的负担,甚至到左宗棠奉调入京之前,为了替后任刘锦棠筹划西征善后,他还在近乎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又敦促胡雪岩向汇丰银行借招股贷款四百万两。

借洋债用于军需粮饷,本来就是国家的责任,但这两笔计一千多万的债务风险,却都落在了胡雪岩一个人身上。光绪四年左宗棠为借洋债上奏朝廷,一个月以后接到朝廷批复,批复上说:“借用商款,息银既重,各省海关每年除划还本息外,京协各饷,更属无从筹措,本系万不得已之计。此次顾念左宗棠筹办军务,事在垂成,准照所议办理。嗣后无论何项急需,不得动辄息借商款,至贻后累。”此批复中所说“京协各饷”即“京饷”,是朝廷在京内的各项开支。朝廷批复的意思其实很清楚,那就是,因你们息借商款,以至京内各项开支都无从筹措,自然还款也就不能帮你们了。朝廷是一推六二五,对这笔借款采取了“概不负责”的态度。这样,借款的风险无形之中都加到了出面商借的胡雪岩一人肩上。因为虽然这两笔借款都由各省解陕的协饷还付,但协饷解到时间不能一定,而且原议解汇的协饷还有可能被取消。洋债是胡雪岩出面借的,如果协饷不到,无法还款,洋行自然是找胡雪岩。对于胡雪岩来说,正常情况下以他的财力做临时垫付当然问题不大,但局势一旦发生变化,后果便将不堪设想。

在乱世之中要以一人之力而担国家的债务,这是没有为自己绸缪计划。而在局势已经发生变化,上海市面已经极为萧条,市面存银仅百万两的情况下,特别是此时李鸿章要整掉胡雪岩的端倪已昭然显露,他又接受为左宗棠筹集近五十万粮饷的任务,更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退路。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胡雪岩还决心在生丝生意上与洋人一拼到底,“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不肯将囤积的丝、茧脱货求现,则是不仅不留退路,甚至是自己将自己的退路堵死而至背水一战。这样,风波突起之时,也就除了破产查封清偿之外,别无它路可走了。

“局势坏起来是蛮快的,现在不趁早想办法,等临时发觉不妙,就来不及补救了”。这其中的道理,胡雪他们的统治,于是,满洲人继承了明朝的传统,实行海禁。

无论是明朝后期的海禁,还是清初的海禁,都是出于军事上的考虑,按道理讲,一旦军事上的威胁解除,海禁自然会跟着解除,但事实并非如此。

到了康熙年间,清帝国已步入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无论是国土内的明朝遗民,还是海岛的残留明朝部众,他们既无力也无心再恢复明朝的统治,准确地说,此时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已转化为绿林大盗或海盗,失去了民心,对中央政权完全构不成任何威胁。海禁也因此有所松动,东西方交流也开始有了新的局面,然而这却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平静,更大的风波正在酝酿着,历史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

康熙皇帝,正是他使清帝国的基础稳固,使清帝国步人富强,无可匹敌,这也使他更加坚信这一点,四海之内,唯我独尊。中华物产应有尽有,四海之外,皆化为子民,因此,这时发生的一件事使他大为恼火。

明朝末年,有一种摩尼教,源于西亚。此教主张不敬父母、不爱子女、不敬君王,教民不事生产,以吃苦为自虐无能,明政府无力禁止,无果而终。步人清朝,此教在东南沿海愈演愈烈,甚至有西亚人飘洋过海来宣导教义,培养教徒。

同时,西方的天主教也转入中国,此教宣称上帝万能,大力号召人敬上帝,清政府将之视为邪教,加之一些外国使节,不肯称臣纳供,偏要与清帝国对等外交。这给康熙这位自视功高的皇帝带来很大的不快。于是他下令加强海禁,反正中华物产应有尽有,既然这些外国人不肯称臣,那就不允许他们再到中国来贸易,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在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海禁大开,与康熙相反,这时是无海可禁。外国势力的强行进入使整个民族都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许多明智的中国人开始走务实的道路,与洋人合作,走洋务化的道路。

胡雪岩是一个商人,思之所及,首先考虑到的便是利益。由于他生活在一个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时代,所以他个人的利益又常常与民族利益分不开,尤其是当他和洋人做生意时更是如此。江南是蚕桑业发达的地区,在外国势力尚未入侵之前,一般都是手工染丝业,由当地一些小手工坊加工,因此,与蚕桑业有关系的人数以万计,一旦市场出现什么风波,往往就会使无数人家破产,沦为难民,甚至离乡背井,流落四方。清政府对江南,尤其是江浙一带的蚕桑业起初是有保护政策的,禁止大手垄断,哄抬价格,或贱价收购,所以江浙一带桑蚕业一直发展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