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神降下的什么愤怒?
是泪水中涌出的何种邪气?
让恶魔折磨无罪的人,
还用盲目的爱和无知的情,
将毒害的瘟疫撒向地球,
侵染世人纯洁的内心。
——斯宾塞(Spencer)的“缪斯之泪”
同胞们:鞭打她!杀掉她!绞死她!
正义:正义在何方?快来阻止这无端的暴力吧!
索耶妈妈:一群地痞无赖——
几个满手鲜血的刽子手!开始摧残我!
这到底是为什么?
正义:天哪!你这告密者!你是罪恶之源吗?你竟去虐杀年老的妇人!
告密者:年老的妇人?她是来自阴间的母猫!她是一个女巫!
为了证实她的身份,我们在她的茅草屋上点了把火。但她却发疯般地冲进去。
好像邪灵在用火药驱赶她。
让她进去。
——福德的“艾德蒙顿的女巫”
灵魂可以在脱离躯壳之后继续存留在人世间,这种观念在人们心中由来已久。人们追求永生的神圣希望,曾经是人类理性所拥有的最重要的精神安慰和最大的文明成果。虽然救世主并没有告诉我们,但我们内心仍然会存在着这种永生的信念。今生今世的所有人生体验都会使我们更加坚定地相信并守护着世上存在因果报应的想法。在人类文明的洪荒时代,这一充满神秘色彩的信念成了一系列迷信行为和思想的母体,这些迷信行为和思想又成为新的源泉,流淌出贻害世人的血腥与恐怖。在欧洲历史上,有大约两个半世纪的时间,一直为这种思想阴霾所笼罩。人们相信,不仅离开躯体的灵魂穿梭于人间,参与世人之事,而且人们在残害同族时也能够请求妖魔鬼怪的帮助。
把无法解释的东西妖魔化
一场罕有的瘟疫席卷了整个欧洲,人们恐惧极了,都认为自己难逃厄运。他们感到再也无法确保自身以及财产的安全,并把这一切归结为无法逃脱的魔王及其徒众的阴谋。在这样的时代,所有的天灾人祸都被认为是女巫作祟。如果狂风暴雨破坏了粮仓,人们会觉得是女巫在施展巫术。如果有牲畜因疫病而死,如果某人的四肢染上了疾病,如果死神意外带走了一位亲人,所有这些都被人们看做是附近某个相貌奇丑的老巫婆的妖法所致,而绝不会被看做是上帝对世人的惩罚。无知愚昧的人看到了癫狂和不幸的她,便指认她就是女巫。从此,人们经常说起“女巫”一词,以至于这个词流传极广。在法国、意大利、德国、英格兰、苏格兰及遥远的北部地区,人们不但热衷于谈论这个话题,甚至对它有些狂热。
在之后连续许多年里,出现在各国法庭上的案子几乎都与巫术相关,而其他种类的犯罪几乎被人们忽略了。这种残忍、荒唐而没有任何根据的巫术妄想症夺走了无数不幸人的生命。在德国的许多城市平均每年有600人因为这个幻想中的罪名而被杀害,如果周日(因为人们相信巫术在周日无法施展)不算在内的话,那么每天都会有两人因为这个罪名丢掉性命。关于这一点,在下面会有更为详细的叙述。
摩西戒律摩西戒律为犹太教设立,是犹太人法律的一部分。——译者注中有这么一句非常有名的经文:“你接受不了一个女巫活在这个世界。”很多有良知的人因为对这句经文的误读而误入歧途,而且还在不断升级,如果说他们的迷信之前还只是处在一个比较温和的阶段的话,那么现在他们正试图用孤独而又略带凄凉的怒火来加热催化他们的迷信,还想将之熊熊燃烧。自古以来,人们都在想尽办法试图与超自然的神对话,希望通过它们研究未来,试图解开未来之谜。在摩西时代,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江湖骗子抓住人们轻信于他的弱点,谎称有神灵赋予力量,进而侮辱了真正的上帝所特有的崇高尊严。因此,摩西根据神的旨意出台法律来惩治这样的罪犯。但他颁布的法律和中世纪那些迷信偏执狂所认为的不一样。
按照权威人士的解释,这个希伯来犹太民族的语言,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之一。——译者注词汇后来被译为“venefica”和“witch”,意思大概是投毒者及女预言家、占卜家或符咒涉猎者。然后,现代意义上的女巫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过也标榜自己能够预测那些可以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幸的未来事件。这种能力必须亲自和魔王本人通过白纸黑字达成明确的协议,而且还要在协议上面用血来签字后才能获取。按照协议,女巫、男巫均须放弃洗礼,将自身不朽的灵魂出卖给魔王,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协议中是找不到可以赎回灵魂的附加条款的。
大自然中有很多很多难以理解的奇怪现象,直到今天,科学以及哲学也没能解释清楚。在人们对自然规律不甚了解的前提下,就将会难以解释,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于超自然的力量。而今,那些涉世不深的人也能够理解以前智慧超群的奇才想不通的事情,小学生也知道为什么站在高山上仰望天空有时能看到三四个太阳同时现身,为何一个旅者的身影能够被复制成一个很大很大的倒置重叠身影,形成一个看似“佛光”的影子。
大家都知道在自己生病时脑海里曾经出现过的一些好玩的奇怪游戏;大家也都知晓忧郁症患者会看见一些幽灵或者是幻影一样的东西。有的时候可能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茶壶。是科学掀开了这层神秘的面纱,赶走了那些笼罩在我们先辈脑海里的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今将自己当做狼的人不再被活活烧死,而是被送去医院接受治疗。但在捉拿女巫非常盛行的年代,将自己当做狼的人往往会被架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大地、空气和海洋的形成一度被当做是妖魔鬼怪频频出没使然,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在更加深入地追溯有关巫术的历史之前,我们可以先猜猜僧人们是怎么荒唐地将魔鬼的教义进行拟人化的。我们先了解一下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再搞清楚是谁赋予了女巫摧残折磨自己同胞的力量,还骗走了她们的灵魂。人们对魔鬼往往是这样一个认知:身体庞大、畸形,是一个长着犄角、一条尾巴、两只蹄子和有着一对龙的翅膀的幽灵。在早期,僧人们常常通过“奇迹剧”以及“神秘的宗教仪式”将这个奇形怪状的魔王搬上舞台。在这种舞台表现形式中,魔王是一个可以和现代哑剧中的小丑相提并论的重要人物。大家不仅可以看见魔王被圣人棍棒痛打,而且还能够听见他凄惨大叫着一瘸一拐地离开,之后还会看到他被一个力大无穷的隐士袭击致残……人们在这一过程中能找到乐趣。圣敦斯坦处置魔王的常规手段是将一把钳子烧得火红后夹它的鼻子,让它的惨叫声在山谷里回荡。这一不同寻常的处置方法使得圣敦斯坦声名远扬。
有的圣人当着恶魔的面就唾弃,让恶魔气恼万分;有的圣人是将它的尾巴一段段地剁掉,不过剁掉的尾巴还会再次长出来。由于大家都记得魔王捉弄过他们以及他们祖先的那些诡计,因此这些圣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大快人心。人们认为魔王处心积虑地用他那隐形的尾巴来阻挡人们的去路,当路人抬腿试图迈过去时,可恶的魔鬼还会猛摆尾巴,故意将路人绊倒在地。
在人们的脑海中,魔王不仅酗酒成性,而且贪杯之后还会呼风唤雨,大兴其害,搞得人们不得安宁,破坏人们的果园、虔诚教徒的谷仓以及宅基地。更让人气愤的还有,魔王还不停地诅咒人们。人们还认为,魔王在漫长的冬天向人们吐着人们肉眼看不见的唾沫,而且还乐在其中。玩够之后,魔王自己去酒店,叫上酒店里最好的饭菜大吃大喝。更可气的是,恶魔付给酒店的钱第二天清晨还会全部变成石头。有的时候,他还会伪装成巨型公鸭躲在芦苇丛中,用那种可怕的怪叫声将累得四肢乏力的路人吓得魂飞魄散。读者可能还记得彭斯(Burns)为“魔王”而写的诗句,这首诗记载了魔王的恶行:
在那个寒风萧萧的夜晚,
苍穹上一片星光。
湖泊上你陡然出现,
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如同一片杂草丛生的树林闯进我的视线,
刮起猖獗的寒风呼啸而过。
我挥舞着手里的棍棒,
一根根头发木桩似的直立着。
在肆虐的狂风中,
你“嘎嘎”地叫着,
展翅而飞,
仿佛是一只绿头鸭。
在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里,人们总是把魔王描绘成一个丑陋无比、无耻之极、荼毒生灵的怪物,经常用各种荒诞的把戏来捉弄无计可施的人类。弥尔顿(Milton)大概是首位较好地刻画过魔王的人,但是他描写的魔王荒诞至极。在他的笔下,魔王有着超群绝世、傲然不凡的威武之态,这样的特征描述在弥尔顿时代之前是绝无仅有的。其他作家描写的魔王形象都是怪异无比,到了弥尔顿的笔下,魔王不只是荒诞怪异,而且还多了让人畏惧的特征。关于这一点,僧侣们把自己伪装成浪漫主义者,因为把魔王塑造得尽可能恐怖正是他们所希望的。但他们刻画出来的魔王撒旦却毫无威武之态,恰恰相反,这个撒旦仅仅是一个丑陋而又矮小的魔鬼。他诡计多端,却轻而易举就被识破。不过,有一位现代作家却说,这种素材也有其严肃的一面。
作为一个印度人供奉的神灵,当它被从宝座上搬下来,放置于博物馆中,在光天化日之下供人参观时,它就不再被当做神。人们只会觉得它长得可怕,神情滑稽,荒诞可笑。但当它又被放回到原来阴暗的神庙中去时,我们又会随之进入对历史的追忆中去。无数人在这个祭坛上流血牺牲,无数人倒在其战车之下。那种让我们觉得可笑的感觉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我们感到憎恶和恐惧的感觉。因此,如果以为从前的迷信只是一种疯狂的推测,那么就会惊诧于现实中有的病人那种语无伦次的胡说八道。当我们知道了巫术信仰是万恶之源的时候,当我们明白了这些惊世骇俗的误解之后,这些误解就应该僵死了,可我们却发现它依然在这个社会当中对人产生作用。它甚至会使一些非常聪明和温顺的人犯谋杀罪以及那些与谋杀的罪名类似的罪行。它还会使知识渊博的绅士和漂亮动人的淑女受到牵连而葬身于火刑柱上或者是绞刑架上,无论是男女老少都有过这样的劫难。这时,所有其他的感觉都瞬间消失了,只会对如此荒谬的事情也能发生感到惊讶,只会为这样的谎言也能够如此广为流传而感到滑稽可笑和羞愧。
公众刺巫人借机行骗
在战争时期国内长时间争端不止,谬论丛生,还四处弥漫。猎巫者马修·霍普金斯(Matthew Hopkins)在当时非常出名。这个可恶的家伙于1644年住在艾塞克斯英格兰东南部的郡。——译者注的曼宁特里镇,由于在几个不幸的女巫身上找到魔王的记号,马修·霍普金斯从此名声大振。他在这个案子中表现出的非凡能力为自己赢得了好名声。他也因此而备受鼓舞,于是开始考虑尝试一些新方法。在当时不长的一段时期内,只要有人谈到艾塞克斯的什么地方有女巫,马修·霍普金斯一定会亲自到现场,凭借他所掌握的和“此类牲畜”(他这样称呼女巫)有关的知识来帮助法官。名气增加之后,他还被尊称为“捉巫将军”。他在诺福克、艾塞克斯、汉汀顿和索塞克斯等地到处寻找女巫。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让60个不幸的人被绑在了火刑柱上。而他用来证明女巫身份的办法竟然是“投水”。更可怕的是,詹姆斯国王对这种方法还推崇备至。这在他的《论对魔鬼的信仰》一文中有记载。验证时,将嫌疑人的手脚交叉捆绑着,具体来说,是将“嫌疑人右手的大拇指和左脚的脚趾捆绑在一起,左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脚趾捆绑在一起”之后,用一条大床单或者是一条毯子将她们裹起来,然后把她们仰面朝天地放在河流或者池塘上。如果她们沉下去了,说明她们是无辜的,她们的亲朋好友将得到安抚;如果她们漂浮在水面上,说明她们犯有巫术罪,她们将被活活烧死。事实上,将包裹好的人轻轻地放到水面上,通常是不会下沉的。
还有一种证明身份的方法是让她们背诵主祷文和上帝的教义。其结果是,她们都没办法一字不差地进行背诵。如果出现了漏字或者是背得不流畅,背得不够连贯,都会被认为有罪,而当时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准确无误地背诵主祷文和上帝的教义的,背诵时漏字或者不连贯那是很容易出现的情况,因此人们惶惶不可终日。还有人认为,女巫很少哭,即便哭也不会超过3次,而且女巫哭时右眼不会流眼泪,眼泪只会从左眼中流出来。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强忍折磨和摧残。有的地方证明一个嫌疑人是不是女巫的办法是称她的体重,然后将之和《圣经》的重量进行比较,如果嫌疑人的重量比《圣经》的重量重,她就能被无罪释放。此种方法对职业猎巫者来说,要人道多了。而霍普金斯始终认为,针刺和投水才是最好的验身方法。
霍普金斯以前经常在两名助手的陪同下像一个要员一样行走在各地,住的总是当地一流的客栈,花的也总是公款。到每一个城镇,他都会先收20先令的费用,用做他的差旅费及伙食费,而且不管是不是找到了女巫,他收的这个钱都是不退的。如果是找到了女巫,他还在女巫被送往刑场的时候,加收20先令。他经营这一臭名远扬的行当大概有3年之久。这一经历也让他变得自以为是,狂妄自大,而且还贪婪无比。也正是这样,他的敌人也越来越多。汉汀顿郡豪顿有一名叫高尔的牧师就写了一本小册子,指控他是社会的公害,骂他矫揉造作、傲慢无礼。霍普金斯为此气急败坏地给豪顿的官员回信介绍了想去拜访这个镇的目的,而且想了解豪顿镇还有多少人像高尔先生那样在巫术这一问题上固执己见,以及豪顿镇还愿不愿意像以前那样热情地款待他。他最后甚至还用威胁的口气说,如果不给他满意的答复,他会彻底放弃这个地方,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入那些不受别人控制而且还能得到别人感激以及回报的地方去,努力经营好自己寻找女巫、惩处女巫的事业。然而霍普金斯那些要将豪顿镇彻底放弃的威胁言论并没有让豪顿的官员惊慌失措,相反地,他们选择了对霍普金斯以及他的信件都置之不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