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气味:甘、咸,温,无毒。
主治:食之不昧不饥,令人善走,穷年无厌,可以辟谷(时珍。出《逸书》《山海经》《水经》)。
发明:时珍曰∶《逸书》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其惺惺可知矣。古人以为珍味。故《荀子》言猩猩能言笑,二足无毛,而人啜其羹,食其肉;《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是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兽之四
狒狒
(音费。《拾遗》)释名: (与狒同。亦作KT )、时珍曰∶《尔雅》作狒。《说文》作 ,从 ,从囟,从KT ,象形。许慎云∶北人呼为土蝼。今人呼为人熊。按郭璞谓山都即狒狒,稍似差别,抑名同物异欤?集解:藏器曰∶狒狒出西南夷。《尔雅》云∶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山海经》云∶枭羊,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笑则上唇掩目。郭璞云∶交广及南康郡山中,亦有此物。大者长丈余,俗呼为山都。宋孝建中,獠人进雌雄二头。帝问土人丁銮。
銮曰∶其面似人,红赤色,毛似猕猴,有尾。能人言,如鸟声。善知生死,力负千钧。反踵无膝,睡则倚物。获人则先笑而后食之。猎人因以竹筒贯臂诱之,俟其笑时,抽手以锥钉其唇着额,任其奔驰,候死而取之。发极长,可为头 。血堪染靴及绯,饮之使人见鬼也。帝乃命工图之。时珍曰∶按《方舆志》云∶狒狒,西蜀及处州山中亦有之,呼为人熊。人亦食其掌,剥其皮。闽中沙县幼山有之,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又邓德明《南康记》云∶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目,开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觅蟹食之。珍按∶邓氏所说,与《北山经》之山 ,《述异记》之山都,《永嘉记》之山鬼,《神异经》之山 ,《玄中记》之山精,《海录碎事》之山丈,《文本指归》之旱魃,《搜神记》之治鸟,俱相类,乃山附录:山都 时珍曰∶任 《述异记》云∶南康有神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黄发。深山树中作窠,状如鸟卵,高三尺余,内甚光彩,体质轻虚,以鸟毛为褥,二枚相连,上雄下雌。能变化隐形,罕睹其状,若木客、山 之类也。山 时珍曰∶《北山经》云∶山 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木客 又曰∶《南康记》云∶生南方山中。头面语言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居绝岩间,死亦殡殓。
能与人交易,而不见其形也。今南方有鬼市,亦类此。又有木客鸟,见禽部。山 又曰∶东方朔《神异经》云∶西方深山有人,长尺余,袒身,捕虾、蟹,就人火炙食之,名曰山 ,其名自呼。人犯之则发寒热。盖鬼魅耳,所在亦有之,惟畏爆竹 爆声。刘义庆《幽明录》云∶东昌县山岩间有物如人,长四五尺,裸身被发,发长五六寸,能作呼啸声,不见其形。
每从涧中发石取虾、蟹,就火炙食。《永嘉记》云∶安国县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脚,仅长一尺许。好盗伐木人盐,炙石蟹食。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记》云∶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伏。千岁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其名曰 ,呼其名则不能犯人。《白泽图》云∶山之精,状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海录杂事》云∶岭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门求物也。《神异经》云∶南方有魃,一名旱母。长二三尺,裸形,目在顶上,行走如风。见则大旱。遇者得之投溷中,则旱除。《文本指归》云∶旱魃,山鬼也。所居之处天不雨。女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出;男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归。
时珍谨按∶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今俗所谓独脚鬼者是也。迩来处处有之,能隐形入人家****,致人成疾;放火窃物,大为家害。法术不能驱,医药不能治,呼为五通、七郎诸神而祀之,盖未知其原如此。故备载之,非但博闻而已。其曰呼其名则无害,千岁蟾蜍能食之者,非治法欤?引申触类,必有能制之者。又有治鸟,亦此类,见禽部。精怪之属甚伙,皆为人害。惟《白泽图》、《玄中记》、《抱朴子》、《酉阳杂俎》诸书载之颇悉,起居者亦不可不知。然正人君子,则德可胜妖,自不敢近也。
肉气味:无毒。
主治:作脯,连脂薄割炙热,贴人癣疥,能引虫出,频易取瘥(藏器)。
兽部第五十一卷兽之四
罔两
(《纲目》)集解:时珍曰∶罔两一作魍魉。又作方良,《周礼》方相氏执戈入圹,以驱方良,是矣。罔两好食亡者肝,故驱之。其性畏虎、柏,故墓上树石虎,植柏。《国语》云∶木石之怪,夔、罔两;水石之怪,龙、罔象。即此。《述异记》云∶秦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若羊。
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又名 ,在地下食死人脑。但以柏插其首则死。此即罔两也。虽于药石无与,而于死人有关,故录之。其方相有四目,若二目者为 ,皆鬼物也,古人设人像之。昔费长房识李娥药丸用方相脑,则其物亦入辟邪方药,而法失传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兽之四
彭侯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白泽图》云∶木之精名曰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食。千岁之木有精曰贾 ,状如豚,食之味如狗。《搜神记》云∶吴时敬叔伐大樟树血出,中有物,人面狗身。敬叔云∶此名彭侯。乃烹而食之,味如狗也。
肉气味:甘、酸,温,无毒。
主治:食之辟邪,令人志壮(《白泽》)。
兽部第五十一卷兽之四
封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江邻几《杂志》云∶徐积于庐州河次得一小儿,手无指无血,惧而埋之。此《白泽图》所谓封,食之多力者也。田汝成《西湖志》云∶董表仪撤屋掘土,得一肉块。术士云∶太岁也。弃之,亦无害。又《山海经》务隅之山,及开明南、北,东南海外并有视肉。郭璞注云∶聚肉形如牛肝,有两目。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旧也。此皆封类可食者,但人不知耳。又海中一种土肉,正黑,长五寸,大如小儿臂,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可炙食。此又虫、鱼之属,类乎封者也。
人部第五十二卷
李时珍曰∶《神农本草》,人物惟发 一种,所以别人于物也。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今于此部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惟无害于义者,则详述之。其惨忍邪秽者则略之,仍辟断于各条之下。通计三十七种,不复分类。旧本二十五种。今移五种入服器部,自玉石部移入一种。《神农本草经》一种(梁陶弘景注) 《名医别录》五种(梁陶弘景注) 《唐本草》一种(唐苏恭) 《本草拾遗》八种(唐陈藏器) 《日华本草》二种(宋人大明) 《开宝本草》一种(宋马志) 《嘉 本草》四种(宋掌禹锡)《证类本草》一种(宋唐慎微) 《本草蒙筌》一种(明陈嘉谟) 《本草纲目》一十三种(明李时珍)附注:魏《吴普本草》 李当之《药录》 宋雷 《炮炙》 齐徐之才《药对》 孙思邈《千金》 甄权《药性》 唐孟诜《食疗》 蜀韩保升《重注》 宋寇宗 《衍义》 元李杲《法象》 王好古《汤液》 朱震亨《补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凡三十七种,附二条)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
发
(音被。《本经》)释名: (音总。甄立言)、李当之曰∶发 是童男发。
弘景曰∶不知发 审是何物? 字书记所无。或作蒜音,今人呼斑发为蒜发,书家亦呼乱发为鬈,恐即鬈也。童男之理,或未全明。
恭曰∶此发 ,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字书无 字,即发字误矣。既有乱发,则发去病。用陈久者,如船茹、败天公、蒲席,皆此例也。甄立言本草作。亦发也。鬈乃发美貌,有声无质,陶说非矣。
宗 曰∶发 、乱发,自是两等。发 味苦,即陈旧经年岁者,如橘皮、半夏取陈者入药更良之义。今人谓之头 。其乱发条中自无用 之义,二义甚明,不必过搜时珍曰∶发 ,乃剪 下发也;乱发,乃梳栉下发也。按∶许慎《说文》云∶大人曰髡,小儿曰剃。顾野王《玉篇》云∶ , 也。 ,发 也。二说甚明。古者刑人 发,妇人以之被髻,故谓之发 。《周礼》云∶王后夫人之服,有以发 为首饰者是矣。又诗云∶ 发如云,不屑 也。甄权所谓发 ,雷 所谓二十男子顶心剪切发者,得之矣。李当之以为童男发,陶弘景以为鬈发,苏恭以为发根,宗 以为陈发者,并误矣。且顾野王在苏恭之前,恭不知《玉篇》有 字,亦欠考矣。《毛苌诗传》云∶被之僮僮。被,首饰也。编发为之,即此 也。
修治: 曰∶发 ,是男子年二十以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入丸药膏中用,先以苦参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 赤,放冷研用。
时珍曰∶今人以皂荚水洗净,晒干,入罐固济, 存性用,亦良。
气味:苦,温,无毒。《别录》∶小寒。
主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痫,大人 。仍自还神化(《本经》)。合鸡子黄煎之,消为水,疗小儿惊热百病(《别录》)。止血闷血晕,金疮伤风,血痢,入药烧存性。用煎膏,长肉消瘀血(大明)。
发明:韩保升曰∶《本经》云∶自还神化。李当之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按《异苑》云∶人发变为鳝鱼。神化之异,应此者也。又藏器曰∶生人发挂果树上,乌鸟不敢来食其实。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此皆神化。
时珍曰∶发者血之余。埋之土中,千年不朽,煎之至枯,复有液出。误食入腹,变为症虫; 治服饵,令发不白。此正神化之应验也。
附方:旧三,新三。
石淋痛涩∶发 烧存性,研末。每服用一钱,井水服之。(《肘后方》)伤寒黄病∶发 烧研,水服一寸匕,日三。(《伤寒类要》)胎衣不下∶乱发、头 结,撩喉、口中。(孙真人方)小儿客忤,因见生人所致∶取来人囟上发十茎、断儿衣带少许,合烧研末。和乳饮儿,即愈。(《千金方》)急肚疼病∶用本人头发三十根,烧过酒服。即以水调芥子末,封在脐内,大汗如雨,即安。(谈野翁方)瘭癌恶疮∶生发灰,米汤服二钱。外以生发灰三分,皂荚刺灰二分,白芨一分,为末。
干掺,或以猪胆汁调。(《直指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
乱发
(《别录》)释名:血余(《纲目》)、人退。
时珍曰∶头上曰发,属足少阴、阳明;耳前曰鬓,属手、足少阳;目上曰眉,属手、足阳明;唇上曰髭,属手阳明;颏下曰须,属足少阴、阳明;两颊曰髯,属足少阳。其经气血盛,则美而长;气多血少,则美而短;气少血多,则少而恶;气血俱少,则其处不生。气血俱热,则黄而赤;气血俱衰,则白而落。《素问》云∶肾之华在发。王冰注云∶肾主髓,脑者髓之海,发者脑之华,脑减则发素。滑寿注云∶水出高原,故肾华在发。发者血之余,血者水之类也。今方家呼发为血余,盖本此义也。《龙木论》谓之人退焉。叶世杰《草木子》云∶精之荣以须,气之荣以眉,血之荣以发。《类苑》云∶发属心,禀火气而上生;须属肾,禀发不异也。说虽不同,亦各有理,终不若分经者为的。刘君安云∶欲发不落,梳头满千遍。
又云∶发宜多梳,齿宜数叩。皆摄精益脑之理尔。又昆斋吴玉有白发辨,言发之白,虽有迟早老少,皆不系寿之修短,由祖传及随事感应而已。援引古今为证,亦自有理。文多不录。
气味:苦,微温,无毒。
主治:咳嗽,五淋,大小便不通,小儿惊痫,止血。鼻衄,烧灰吹之立已(《别录》)。
烧灰,疗转胞,小便不通,赤白痢,哽噎,痈肿,狐尿刺,尸疰,疔肿骨疽杂疮(苏恭)。
消瘀血,补阴甚捷(震亨)。
发明:时珍曰∶发乃血余,故能治血病,补阴,疗惊痫,去心窍之血。刘君安以己发合头垢等分烧存性,每服豆许三丸,名曰还精丹,令头不白。又老唐方,亦用自己乱发洗净,每一两入川椒五十粒,泥固,入瓶 黑研末,每空心酒服一钱,令髭发长黑。此皆补阴之验也。用椒者,取其下达尔。
弘景曰∶俗中妪母为小儿作鸡子煎,用其父梳头乱发,杂鸡子黄熬,良久得汁,与儿服,去痰热,疗百病。
附方:旧十六,新二十五。
孩子热疮∶乱发一团如梨子大,鸡子黄十个煮熟,同于铫子内熬,至甚干始有液出,旋置盏中,液尽为度。用敷疮上,即以苦参粉粉之,神妙。详见鸡子黄下。(刘禹锡《传信方》)小儿斑疹∶发灰,饮服三钱。(《子母秘录》)小儿断脐∶即用清油调发灰敷之,不可伤水。脐湿不干,亦敷之。
小儿重舌欲死者∶以乱发灰半钱,调敷舌下。不住用之。(《简要济众》)小儿燕口,两角生疮∶烧乱发,和猪脂涂之。(《子母秘录》)小儿吻疮∶发灰,和猪脂涂之。(《圣惠方》)小儿惊啼∶乱发烧研,乳汁或酒服少许,良。(《千金》)鼻血眩冒欲死者∶乱发烧研,水服方寸匕,仍吹之。(《梅师方》)鼻血不止∶血余,烧灰吹之,立止,永不发。男用母发,女用父发。《圣惠》∶用乱发灰一钱,人中白五分,麝香少许,为末,搐鼻。名三奇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