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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葫芦生”的职场生存经(2)

贾雨村:“可我总不能坐视不管呀!如果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到那时再找到英莲,教育她重新做人,也算是替甄士隐了去了一桩心愿”。

“葫芦生”:“你们这些读书人啊,脑子里全是些‘舍生取义’的东西,可是,没有了生存,要‘义’有什么用呢?如果连饭碗也保不住,整天为了吃饭而东奔西走时,义气能帮你多少?那些大街上讨饭的乞丐,即使一时兴起将捡起的钱包还给失主,他难道就能改变自己要饭的命运吗?那些吃香的、喝辣的的主儿,就算是醉生梦死、私下里有多么龌龊的事,可有谁不愿意像他们一样做人呢?所以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根本没必要死守着良心和道德。你想,如果为此连贾政也得罪了,那该有多亏呀!”

贾雨村默默地抽着烟,“葫芦生”的话说到了他的心坎儿上,的确到了该做决定的时候了。刚刚结束的那场激烈的辩护,无疑让他大快口舌;而且,他相信只要自己接着这场官司打下去,一定能将薛蟠绳之以法。可是,那样一来,结果真会如他当初想象的那样,虽能使他扬名立万,为应天府律师事务所打响品牌,但仍然维护不了法律的尊严。这恐怕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吧!在南京这块地盘上,还不是贾氏集团说了算,要是跟他唱反调,一个小小的律师恐怕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发展?何况,有钱能使鬼推磨,谁能保证薛蟠会被绳之以法呢?这样想着,贾雨村顿时感觉心里豁然开朗起来。

5.不可触犯上司的三大理由

“葫芦生”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将他所知道的有关薛氏集团和贾氏集团的内部消息透露给了初出茅庐的贾雨村,同时,也向贾雨村灌输着自己这几年奔走职场总结出的一点儿“职场生存经”。

他说:“其实啊,我们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为了使自身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你虽然有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不管从长远还是目前来说,都不要与贾氏集团及其关系密切的薛氏集团作对,否则没你的好果子吃。我的意思是,你决不能触犯公司利益,触怒老板,如果你仍然不赞成的话,我告诉你三点理由:

“第一,职场规则说得明白:1.老板永远不会错;2.假如老板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贾雨村:“这个理由虽然有些强辞夺理,不过,细想起来还真有道理。因为任何一个企业和老板,都强调员工对集体的认可度、对老板的认可度,这也就是强强调员工的忠诚度。”

“第二点理由”,“葫芦生”接着说,“老板的一句话顶不了一万句,但一说一句算一句!对老板的指意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就要在执行中理解,并在执行中完善。”

贾雨村:“这听着怎么有点像‘上岗上线’年代的那句名言:‘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不过,有了第一条理由也就不难理解了。”

“葫芦生”:“第三点理由,不管你的动机和理由是什么,冒犯老板就等于污辱老板的人格。”

贾雨村:“嗯,老板的人格力量是企业不可缺少和替代的资源,是一笔不可忽视的无形资产。很多企业的崛起就跟其创始人的象征性和号召力密不可分,还有不计其数的公司甚至干脆直接用老板的名字做商场,如松下幸之助是‘松下’的灵魂,比尔·盖茨几乎就等于‘微软’,而韦尔奇简直就是‘通用’的第二商标。”

“葫芦生”最后带有总结性地说:“在职场中混,就要牢记一句话:‘老板绝对不会错’,‘民以食为天’,要想保住饭碗,丢了这条铁律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贾雨村:“你所说的这三大理由和一大铁律,的确很有道理,但它的可行性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待斟酌。许多下属在面对老板的某些指令时,由于和自己的立场和意见相左,往往不能心平气和地服从。”

“葫芦生”:“这就是许多人卖力不讨好的原因,他们在面对老板的不同意见时,往往有下面三种不良反应:

(1)据理力争,拼死劝谏。这种人很有骨气,但只能成为‘烈士’,是典型的‘出师未捷身先死’型,在公司里,抱负还没有施展,就被‘打入冷宫’甚至被‘放逐’,这是最可悲、又是最让老板咬牙切齿的员工。

(2)逆来顺受,从来没有任何微词。这是很讨主子喜欢的一种员工,只是被其他同事视为奴颜媚骨而不屑一顾。但是,不要欢喜过早,一旦老板发现自己‘坐在油锅里’,此人却奉命‘极力煽火’,能饶得了他吗?

(3)阳奉阴违,明里点头答应,暗里推拖不做。部属虽能暂时保住饭碗,可是老板一旦察觉他两面三刀,对自己不忠诚,他还有多少上升空间呢?”

贾雨村:“问题是,除了你所说的这三种不良反应,员工还有什么其它的应对措施呢?”

“葫芦生”:“当然有了!否则,哪儿还有那么多的人能在职场中游刃有余呢?关键是要学会、学好‘中庸之道’。毫无疑问,那些不管老板的指示客观与否,总难恰当地去接受,而且在最后不论成败都能赢得老板称赞的人,无疑都是这方面的专家。”

贾雨村:“中庸之道?那可是连鲁迅都批判的儒家思想,是中国人的一大劣根,我们怎么还能顶着那么大的罪名去用孔夫子的思想呢?”

“葫芦生”:“要不怎么说你们读书人迂腐呢?行事中庸的人,那叫老成持重。事成有大功,事败并无错。作为职场中人,只有赢得老板的信任才能谋求长远的发展。否则,你诋毁上司、蔑视老板,即使出于一片好心,最终也只能得到一个被炒鱿鱼的“回报”,那不是缩短了自己的仕途,减少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吗?同样,与上司争吵,不管事大事小,只会毁坏自己的名声,招致更大的失利,那又何必呢?”

贾雨村大笑:“想不到,你还有挑战权威的勇气。鲁迅先生要是地下有知,非得骂人是顽固不化的‘国粹’不可。”

6.“葫芦生”的下场

与“葫芦生”的一番切磋,贾雨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了不少职场生存的见识。不过,他的当务之急是揣着那张“护官符”,尽快解决手中的案子。目击证人自然是不能再去寻找了,可是如果就此败诉,那将对应天府律师事务所是个致命的打击,因为这毕竟是贾雨村接手的第一桩案子。

最后,还是“葫芦生”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看到贾雨村犹豫不决的样子,便出谋划策道:“其实,原告之所以不甘罢休,只不过是为了钱,毕竟将薛蟠绳之以法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而薛家有的是钱,他们不肯低头也不外乎是为了争口气。两家相持不下,只缺一个中间调解的人。你何不顺水推舟,私下让他们在庭外和解,让薛家多赔点钱就可了事。这样既可挣回你应天府的面子,又能对贾、薛二家有所交代,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呢?”

贾雨村笑说道:“哎呀!恐怕这样不大妥当吧!等我再仔细斟酌斟酌。”

说话间,时日已晚,两位老朋友就此分手。“葫芦生”了却了一桩心事,高高兴兴地回去继续做他的保安队长;贾雨村也舒了一口气,回去准备他的应对之策。

事情很快就有了眉目。当贾雨村告诉委托人证人恐怕找不到,最好的办法是由他去向被告索取各种赔偿费共计30万时,原告还能说什么,当然是一口答应了下来;接着,他又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与被告方交涉,薛家也很快答应下来。

到了第二天,原告主动撤诉,诉讼费当然暗地里由被告方垫付给原告。一场旷日持久的人命案就这样以两家和解告终。

案子一结,贾雨村就不失时机地打电话给贾政,以及薛蟠的舅舅、南京王氏集团总裁王子腾,称“令甥已经官司脱身,不必多虑”等语。贾、王二人自然感激不已,从此对贾雨村更是另眼相看,对应天府律师事务所当然也给予特别关照。

处理完所有与官司有关的事情后,贾雨村却总是感觉心里有个难以解开的疙瘩。这倒不是因为他违背职业道德所造成的愧疚,而是源于“葫芦生”带来的阴影。

本来,他一开始就不想在宁荣双子大厦碰到“葫芦生”这样对他的底细了如指掌的人,现在更是如此了。“葫芦生”虽然只是个成不了气候的小卒,但他现在抓着贾雨村不大不小的把柄,无疑成了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会成为贾雨村仕途上的一块绊脚石。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贾雨村也得为自己留一手。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贾雨村决定清除肚子里的这条“蛔虫”,否则,这个油嘴滑舌、无孔不入的家伙会引发“蛔虫病”,甚至更严重的心病。

根除病症的过程十分简单,贾雨村根本不用出面,甚至连一点口舌也不留给别人,就让那位小保安队长莫名其妙地下了岗。可叹“葫芦生”当初处心积虑地跟贾顾问拉关系,而且又是透露消息,又是大讲“职场生存经”,最后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成了职场中的受害者。

7.千万别做上司肚里的“蛔虫”

贾雨村消去这块心病之后,曾不无感慨地总结了又一条“职场生存经”——千万别作上司肚里的“蛔虫”;他还为此总结了若干理由——就像“葫芦生”当初的那几大理由一样,只不过他是永远也不会将下面这些情况透露给他的上司的:

(1)我的家庭背景是否会对我的工作产生大的影响?

(2)我与某些人(如“葫芦生”之流)的关系是否不宜让别人知道?

(3)我的历史记录是否会影响别人对我道德品质的评价?

(4)我的一些与众不同的思想是否会触动一些敏感者的神经?

(5)我的生活方式是否与别人尤其是上司相悖?

(6)我与老板的私交是否可以成为公开的“秘密”?

(7)我与公司上层的某些私人纠缠一旦爆光,会给我带来坏处还是好处?

……

每一个职场中人都应该知道,在办公室里哪些话不该说,哪些事情不该让别人尤其是上司知道。

8.不要指望和上司做“知己”

贾雨村根据亲身体会,又总结出另外一条“职场生存经”——不要指望和上司做“知己”(他有一本锁在抽屉里的笔记本,那上边就写满了他平时突发灵感而得出的若干条“职场生存经”):

中国是一个很重视人际关系的国度,朋友之间,互相关照;朋友之间,无事不谈。中国人也自古崇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道理。原则、利益都可以为此让道,职场中人当然也打起了“知己牌”,每到一处,必要交心,否则自感形影相吊;跟上司更是恨不能称兄道弟,不惜为此亮出底牌以示情切切。但是,在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里,尤其是在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里,这却是一种大忌。商场无父子,顾及友情就难以坚守利益原则。何况,现实给了指望跟上司做“知己”的饮食男女们一个无情的打击——如果你的业务不精,无法给企业和老板创造利润,OK,你就算是老板的爸爸或儿子,也会在“大义灭亲”的铁律下黯然伤神,大叹“没有永远的敌人,更没有永远的知己”;如果你业务精湛,忠心耿耿,是老板的“战略性工蜂”,OK,即使你成不了老板的“知己”,至少也可以成为他的“嫡系”和“爱将”,地位今非昔比,俸禄自然也更上层楼。

况且,所谓“知己”,从《中华大字典》解释为“彼此相互了解而情谊深切的人”,即我清楚你祖宗三代以内的历史,你知道我晚上梦见了跟谁约会,而且必须深刻,否则充其量只是“朋友”而已。这样说来,跟老板做“知己”,就会彼此心照不宣、心有灵犀——这还了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每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最忌讳被人“知”,你要是对上司的底细如数家珍,那他还有什么统领下属的资本;若是碰到一个异性上司,那就更行不通了,这一点绝没有“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那么简单。当然,你若成了上司的“知己”,别说玩弄一点花招,恐怕连其他正当但不为上司所容的心眼也别指望产生了。

如果谁因上司偶尔顺水推舟地请他吃了一顿饭而沾沾自喜,因为“一饭之交”逢人就吹嘘“张sir请我吃过饭,我们是铁哥们儿”,那他可就太自作多情了。且不说他和上司的这种“私交”,别人可能都享受过,就算这种不内敛的作风,也称得上一大笑料了。如果这种人有一次因重大失误而被炒鱿鱼,想信他还会对“哥们”的薄情寡义愤愤不平:“怎么对我这样,我们可吃过饭呐!”

毫无疑问,“交情”历来受经历、兴趣、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教育等因素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固定的朋友圈子,外人很难随便介入。基于这一让人无法平衡的原因,不要急于和你的上司做“知己”,甚至是做朋友,等你和他一样成功了,你们自然而然就能成为朋友、成了知己。

贾雨村的职业生涯及其事业无疑前途一片光明。自从薛蟠的杀人案结了以后,以贾氏集团为首的四大集团但凡遇到法律纠纷总是委托于他,实际上他成了四大集团的法律顾问,应天府自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权威机构。多少年过去了,贾雨村在南京的声誉有口皆碑,恐怕除了那个销声匿迹的“葫芦生”外,再也没有人知道他成功背后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