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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框不住的梦想(1)

这一刻,就开始过理想的生活

当你喜欢一件事,那就不叫工作,叫做享受,享受不一定要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不一定要什么都不做。

“我好想……只可惜没时间,等我退休就可以了。”自从有“上班族”这个名词以来,这么说过的人应该是大多数。

根据统计,只有百分之三的人真的在退休后踏出实现梦想的第一步。其他的人,直到从世界退休的那一天,都还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理由不是时间不够,就是钱不够。

我个人认为前者是托词,后者比较困难,但如果真心想做,仍然可以克服。怕的是,真的退休的人,又怀念起以前死命为生活工作的日子,因为至少那时他感觉到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等我退休”是个借口。大部分人退休后的日子并不美好,那时候,人的体力已经日薄西山,就算能够环游世界也要带着医药箱。

我们一定要等到体力都没了,才勇敢做我们最想做的美好事情吗?

如果我们的理想已经龟缩了一辈子,你认为,老的时候我们会忽然孵出勇气来?

你认为,我们六十岁或六十五岁之后,真的能够心无旁骛、两眼发亮、充满动能、不顾一切地从事梦想中的工作?

才怪。这个退休逻辑有点怪异,它只是安慰剂。所以,“退休”这个词,根本付不起我们的需要。

一定要断然用退休划分我们的人生吗?并不。小孩满半岁后的这一千天,我非常认真地进行我的半退休实验,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完成了许多东西。虽然也犯了许多错,交了一些学费,但我觉得还不错。

半退休半工作的日子很不错,但愿我可以活多久享受多久。是的,我永不真正退休,我喜欢自己的舞台,喜欢完成某一件事情。当你喜欢一件事,那就不叫工作,叫做享受,享受不一定要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不一定要什么都不做。

又忙碌又忙乐 ——谁说忙一定会过劳死?

在工作或其他事情上,会让我觉得“好厉害”的那些人,大多数是行事冲动的人,他们拥有比任何人都早一步行动的果断和勇气。

我深深记得,王品集团的创办人戴胜益先生对我说过:“你知道吗?艺人做餐饮业是不会成功的。”他是台大中文系毕业的,我一直称呼他为学长。他很诚恳地说:“因为,你们弯不下腰来。”

那时候我刚决定要创业,一头热,两头烧。他的话是一桶很棒的水,把我浇醒了。

没错,大部分的人都说,艺人创业不会成功,但那是因为荧幕前的生活,已经耗掉了自己大部分的精力。艺人很少懂财报,搞不清楚进货成本,也没有时间顾店,合伙人独揽一切。生意在开张后三个月,明星光环产生的营销效益就过了蜜月期,不是因为生意日渐清淡而倒闭,就是因为合伙人掩盖了某些账务问题而不欢而散。

他说得很有道理,我的腰真的蛮硬的。何况,我更惯常从事的是一种不被劳动法规承认的工作,向来以臭脾气、难相处、自视甚高、不识时务、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著称,那就是作家。我的骨子里,恐怕有更大比例的作家习性。

他说得对,我记进脑子里了。不过,我不是一个会打退堂鼓的人,我总得试试看,才知道会不会失败。

那时我刚生了孩子,差点送掉一条命,痛苦期很长也很无奈,简直是到了地狱一趟又回来,所以我充满了乐观精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当时我也刚念完EMBA不久。同学都是实业家和专业经理人,只有我没做过生意,空念了一大堆理论。我还得了书卷奖毕业,我想我的同学心里肯定都在想:哼,这个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那时我的工作在低潮期,虽有稳定的节目、足够的收入,但主持的节目实在与我所长无关,不需花太多心力就可以完成,团队也不希望我发挥太多创意。我其实蛮闲的,想要做件以前曾经想过但没做过的事。

那时,我也发现,以前自认为很擅长操作的金融投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我曾是个自以为是的金融商品投资人,但我也因而发现,金融衍生商品很可能变成一场世界型的大骗局。我悟到自己必须收手,不要再自作聪明玩金钱投资游戏,否则短暂的痛快将换作长期的懊恼。

于是,我一个冲动,花一分钟决定拿积蓄去买一块被当地人戏称是“鬼屋”的湖畔地。我想,就算是阴湿之地,也比雷曼兄弟来得可靠。有什么好怕呢?

我向来是个勇敢的人,想得不多。我就这样开始了。

日本出版界的传奇人物松浦弥太郎说:“在工作或其他事情上,会让我觉得‘好厉害’的那些人,大多数是行事冲动的人,他们拥有比任何人都早一步行动的果断和勇气。你不能花很长时间在不安地评估‘这样做一定会成功’,在原地踏步不前,牵绊自己。”

这段话真是抚慰人心,对于我这种冲动者是最好的鼓舞。我一直是个自以为理智的冲动的人,外表看来理性但其实很凭直觉。我的最坏打算就是把钱赔掉,低头说:“是啊,我真的不会做生意。”但至少我试过了。

感谢所有的无聊与厌烦

厌烦中也存在着一种召唤,我是这么相信的,只要你在慌乱烦闷中,仍然愿意用心听自己的声音。

我的人生阶段很奇妙,全由意外组成。归纳上半辈子,我企图改变人生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向:一是无聊,二是厌烦。

这样讲似乎有点消极,却是坦率之言。很小的时候我最崇拜的就是孙中山,他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我很想立志做大事,但要做什么呢?我生在当时连公共汽车都没有、只能靠自行车和摩托车当代步工具的乡下小镇里,从小就希望自己赶快长大,脱离这种无聊。

总是莽莽撞撞的我,在小时候其实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只是不想活得一事无成。我会成为一个作者,最初是因为无聊。

那时我的腿被自行车绞烂了。那是一个意外事件。表哥来载我放学回家,我打了瞌睡,脚卷进单车里,烂成一团,乡下医生宣布我的脚筋断了,要跛一辈子。

那是我最能感受父母之爱的时期,他们对我忽然温柔起来,卧床期间我常有苹果吃。当时虽然很痛,但我还觉得这改变很不赖。

小孩子很好,完全接受现实的灾难,当时的我完全不会怨天尤人。刚开始有好几个星期,不用上课,更让我乐歪了。伤口缝合了,却不断流脓,感染再感染。有一年的时间,我的左脚脚踝上都缠着纱布,用右脚跳来跳去。

因为不能够再出去玩,为了驱走厌烦和无聊,我只好开展静态的活动—看书。那一段时间,我看完了学校图书馆里所有的青少年童话书,如《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不是那么适合儿童看的《包法利夫人》,所有的白话儿童版历史故事如《三国演义》及《七侠五义》等,甚至还可以把我妈的《妇女月刊》、《影剧画报》和《傅培梅食谱》以及各种言情小说中的文字背起来。

我当时应该不到十岁。现在想来,这段受伤的时间真是我人生的文艺复兴启蒙期。

慢慢地,我奇迹般地康复了,也没成为长短脚。除了巨大的疤痕之外,身体完完全全好了,只有读书的习惯留了下来。对一个孩子来说,读书当然比不上去外面跑跑跳跳有趣,但因为长期跑跳不如人的缘故,我索性躲进自己的内在天地。

那一年我看了很多书,自认写这些故事应该不难,于是买了稿纸,写下我人生中第一篇投稿的文章,叫做《我最难忘的一件事》,说的就是腿被绞烂的心路历程。

内容悲惨的文章确实比较容易赢得同情。当第一篇作品刊登在报纸上,全校都可以看到时,虚荣心真的得到了满足。我还领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那是这辈子靠自己能力赚到的第一笔可观的钱。虽然,后面大概有一百篇稿子,像石头丢进海里一样没有任何回音。

我在自己建造的书的世界中过了一整年,“复出江湖”后,个性有很大的改变。我变得和原来的世界格格不入,看看周遭的大人的生活,没有一个人过着我会向往的日子。

书中的人比较好,讲的话与道理我也比较能接受。最糟糕的是,我忽然发现我同年龄的同学讲话实在太幼稚了。我也常在课堂上反驳老师,说老师讲的不对。这使我变成倒霉鬼,因为我妈认为这种没有礼貌的行为是该修理的。

没人了解我,我也开始躲避现实世界,只能拼了命地在书中找慰藉。初二那一年,我把小镇里仅有的两家书店里的书都看完了,大概只有文言本的《金瓶梅》我看不懂。

这怎么得了?太无聊了,我一定要脱离这里才行。

有一次爸爸带我到台北玩,我发现重庆南路是一条大书街,而离它最近的学校,就是北一女。那时我刚好看了朱天心的《击壤歌》,写北一女三年的日子,哇,怎么那么浪漫有趣?

“我一定要去读那里。”我在周记里如实写下我的愿望。那时很鼓励我也很纵容我的指导老师请产假,代课老师看到我的愿望,用红笔在上面写道:“不要做白日梦。”那个年代,并不盛行爱的教育。

★★★

当别人说你不可能时,你都有什么反应?

当大家都看轻你时,你会怎么看待自己?

或许这是天生的不服输的能力—当全世界不相信你,而你相信自己时,那你就去证明全世界是错的吧。我一直是这种个性。

那一年我还不满十五岁,在不太被祝福的情况下,我坚持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台北读书,考上了北一女。住在宿舍里的生活很艰辛,不过,我看了更多的书。

之后的求学经历非常顺畅,但充满大转弯。我看了美国一个伟大的律师的传记《丹诺自传》,忽然决定填法律系当我的第一志愿。念了法律,我认为人类世界订立的规章实在无趣,为了躲避这种无聊,我去念了中文研究所。毕业后我发现做学问或当老师也很无聊,所以我去当记者。

以上工作很多人会认为很有趣,但我主观上觉得很无聊,无法长久胜任。像我这么怕无聊的人,后来会跑到娱乐业来,推算起来也很有道理,因为我不是一个可以在体制下或规章下、笼子里或轨道上活得很快乐的人。

比起安定,我宁选刺激而危险。

无聊是伟大的推进力量,因为我无法坐困于无聊,也无法跟厌烦纠缠,我只得找出路。只要有一条有趣的新路呈现在我面前,我就会想去走走看。

我感激所有的无聊,虽然我不喜欢它。厌烦中也存在着一种召唤,我是这么相信的,只要你在慌乱烦闷中,仍然愿意用心听自己的声音。

如果不是因为有几年的时间很无聊,我大概也不会那么积极地想到,我应该要有个孩子吧。

有了孩子没多久,我忽然对工作产生了巨大厌烦—厌烦了被注视,厌烦了只是在城市。我决定要做点不一样的事。

一切都因无聊而开始,于是,好动的人开始寻找新玩意。

什么,我买的是鬼屋?

一千五百万新台币足以买一间百坪①的漂亮新农舍外加五百坪土地。我变成当地人口中的大傻瓜。

有很多年的时间,我是志在四方的。我曾经在香港和上海买过房,就是没有想到要回故乡置产,这可能和我的童年过得不怎么愉快有关。还有,我不喜欢一直下雨。

记忆中,除了夏季以外,兰阳平原总是雨下个不停。只要一潮湿,我的过敏体质便如影随形。

只要下雨,早上起床我就会像感冒了一样,不停打喷嚏,说话有鼻音,情况时好时坏。我已经非常习惯回答:“不是,我不是感冒,是过敏。”也害怕一摸墙壁就满手湿的感觉。

那时候,我的孩子出生才三个月。她刚出院不久,出院的时候体重只有两千三百克。

我肚子上和皮下出血的瘀青还没消失,这一段时间的折腾,使我对于所处的环境心灰意冷。加上我对于身处媒体圈有些失望,想要为自己的下半辈子寻求一个出口。我不知出口何在,只知道回乡买一块地的念头,不停地召唤我。

台湾有很多地方的气候比宜兰吸引我,我选择宜兰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它是我的故乡,而是因为它离我工作的台北车程不到一小时;而我的祖母、父母年纪都很大了,我可以方便照顾。

我找到一位过去认识的朋友爱丽丝(为了避免困扰当事人,以下所有的名字绝大多数都是化名,个人状况也经过修润)。爱丽丝是一个传奇人物,她相当漂亮,年龄也不大,是一位律师。她以前专为受暴妇女打官司,我想,这样的女人一定很靠得住。

“真是没有用的女人!在我面前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她老公都快把她打死了,她在出庭前跟我说要我帮她离婚,在法院里却当着法官的面说,她愿意原谅他!希望他改过!不可能,那个禽兽是不会改过的!”我常听爱丽丝这样说。

爱丽丝后来因故不打官司,专做房地产,我侧面打听,是因为她在房地产和农地上赚过上亿钱财,自此她的人生重心转为开心打麻将、看房子和带孩子。

“我带你看一个地方,”某一天,她神秘地说,“我想,别人不会喜欢,但是你应该有不一样的看法。”

一个细雨迷蒙的可怕天气,她带我到了宜兰的梅花湖畔。

在我小时候,梅花湖就已经是一个几乎荒废的湖了。前些年,只剩下在旁边的庙里放天灯这样的活动。我记得小学时远足,曾经到过梅花湖,绕湖一周后,我们都觉得很不好玩。

这一次的印象也不好。湖边只有些陈旧的商店,卖烤玉米、香肠和花生糖之类的东西。她指着一间用铁皮盖的破烂房子说:“看,就这间。这间已经抵押给二胎业者(也就是地下钱庄),目前已经缴不出款来,一千五百万,不二价,就可以卖。”

“真的吗?”我环顾四周。

湖很美。这栋建筑物像废墟,有百分之八十几乎被淹没在两米长的芒草中,完全是个毛坯屋。

前头被人搭上了铁棚,涂上各种怪颜色,卖五十元一杯的咖啡,平日没有营业。靠湖有红砖铺的地面,地面上有六个巨大的石桌和石椅,还做了一个水泥的彩色阶梯,呈现中不中、西不西、没有任何东西是match的奇妙格局。

可是,她是个美女。好像古人说的,即使蓬头垢面、粗布衣服,还是不掩国色天香。我的眼睛里看到它未来的样子,这是一种我生命中无可解释的自信(虽然我的自信也常常失误,尤其是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哈)。

她在呼救。在蒙蒙细雨中,我想了一分钟,说:“就是她了。”

我不知道二胎业者是否属于江湖中人,不过,他们倒很阿莎力的,一千五百万就是一千五百万。

★★★

房子八十坪,土地共二百五十坪,其中包括建地一百坪,二十八年前的房子,大部分处于毛坯屋的状态,连马桶都没装上去过。里头堆满了旧建材、垃圾,连楼梯都没有扶手,流浪猫栖息其中,一进去会被跳蚤咬,屋顶上都是鸽粪。

乡下跟城市相比没什么秘密可言,买了这间房子后,消息很快传了出去。

还没有整修它时,我站在湖边,常听到这样的吱吱喳喳:“这里根本是二十多年都没人住的房子,我小时候它就是鬼屋,三栋一百万都卖不出去,那个吴什么的竟然花了一千五百万,好好笑喔。”

一千五百万足以买一间百坪的漂亮新农舍外加五百坪土地。我变成当地人口中的大傻瓜。

半X半X的生活

我喜欢过一半一半的生活。烦闷,不代表不爱,只是代表我可能必须休息,或者到别的地方换位思考一下,另一半的生活正给我提供了那样的避风港。

你或许和我一样,总想着过“另一种生活”。

大部分的人想归想,只是放在脑里,什么脚步也没踏出。因为,人多半害怕着改变,脑里对于梦想似乎设置着某种定时的机制,把时间设在“我有空时”或“等我退休后”,然后,就会等到下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