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世界各国、各种文化中,公领域大都主要是男性的领域,而私领域则大都主要是女性的领域。所谓“男主外,女主内”,这种人类社会数千年的传统习俗所塑造的观念根深蒂固,影响深远。正如波伏瓦所指出的那样:女人的不幸在于,她没有和男性劳动者一起变成同类的工人,于是也就被排斥在人的伙伴关系之外。男性之所以没有把她当成和他一样的人,是因为她没有去分享他的工作和思维方式,是因为她仍被禁锢在生命的神秘过程中。(波伏瓦,88)使女人注定成为附庸的祸根在于她没有可能做任何事这一事实,所以她才通过自恋、爱情或宗教孜孜不倦地徒劳地追求其自身的真实存在。当她成为生产性的主动的人时,她会重新获得超越性,她会通过设计具体地去肯定她的主体地位,她会去尝试认识与她所追求的目标、与她所拥有的金钱和权利相关的责任。(波伏瓦,771)
男主外女主内的问题一直是女性主义对男权制家庭批评的焦点。19世纪的女性主义作家沃尔夫曾经提倡用给母亲发工资的办法,使其从男性的经济专制下解放出来。弗里丹鼓励女性将家庭责任减到最低程度,但不回避这些责任。费尔斯通则把妊娠和做母亲本身就看成受压迫,她的结论是生殖技术的进步最终将把女性从生物学的约束中解放出来。对于激进女性主义来说,放弃家庭以及与男人分离对女性是唯一可忍受的答案。(邱仁宗等,210~211)
在中国,几千年来,女性被深深地禁闭在私领域之内,有钱人家的女孩甚至被深锁在对女性身份颇具象征意义的“绣楼”之内,与家庭之外的世界完全隔离。直到近现代女性进入公领域,参加了家庭之外的工作,中国女性的地位才真正得到改观。因此,社会生产与性别的关系首先表现在女性劳动在有酬社会劳动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我国女性在有酬社会劳动者中占到43%,虽然这个水平不是最高的,但是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日本;高于与我们发展水平相近的印度;更远远高于阿拉伯国家。在女性就业达到这个比例之前,中国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经过了一个急剧的增长期:在1950年时,女职工仅占全部职工的7%;1992年,全国有5600万女职工,约占全国职工的38%。(沙吉才,31)加上女性农业劳动者,女性参加有酬工作的比例在全体劳动者当中上升至43%。
中国女性从仅仅在家庭这个私领域活动改变为大规模地进入社会生产劳动这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从那时开始,中国女性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基本上人人在家到人人都要参加工作,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女性生活所经历的最具历史意义的改变。以下就是一些女性参与社会生产的实例。而恰恰因为其平淡无奇,更反映出这一变化的伟大——它已经成为每一个普通中国女性的命运,成为她们的生活方式。这些人的人生经历,就是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这个伟大变迁的历史见证。
女性参加工作之后的一个首要的变化是:她们从被男性供养的人,变成能够自食其力的人。她们的收入有时还能对家庭经济有所帮助。一位老年退休女工说:
我是18岁开始工作的。刚上班学徒,16块钱工资,我吃饭8元,给父母8元。我对家庭有责任感,不像现在的孩子,挣多少钱都自己花。从心里我不愿工作,想上学,可父亲要求我工作。这样家里可以少一个人吃饭。我给家里8块钱也能帮半个月的菜钱。
虽然与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相比,刚刚开始进入劳动大军的女性的收入是比较低的,但是女性从被家庭供养到供养家庭,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变迁。一位老年退休女工这样回顾她当初参加工作时的情景:
我是1962年(20岁)工作的,一开始在商店当临时工,后来考到城里的印刷厂。我当时就是不想上学,也想经济独立。父母随我的便。我的收入全都给家里,在家里吃饭。我的收入对家里有很大帮助,但比父亲挣的还是要少。
在20世纪50年代初,走出家庭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女性在中国女性中还属于少数人,她们的经历为中国女性大规模进入劳动力市场树立了榜样。而其中有些女青年是因为家庭中缺乏男性劳动力而不得不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一位做文化工作的退休女职工很年轻时父母就分居了,父亲基本上不养家。她说:
我是1949年11月出来工作的,那时我才16岁,工作了半年又上学。我考入文工团当演员,原因是当时家里五口人,就我妈一人养,我想工作帮妈妈。我的收入占到全家收入三分之一。
从1950年起,中国开始经历城市化的过程,许多农村女性进入城市,同时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新型女性劳动者。一位年轻时从农村进入城市的退休女职工讲述的当初参加工作时的情景带有那个时代的特点,显得特别生动有趣,她说:
我是18岁进城参加工作的。当时觉得农村苦,就想到北京当工人。赶上劳动局招人,我就跟人搭伴坐车过来了。那是1958年,许多招工单位开来大汽车,你愿意上哪个厂,就上哪个厂的车,我就上了北京化工厂。1961年下放人,就从厂里下来去了商业。我当时已经在老家结了婚了,刚结了婚就出来了。爱人在京剧团工作,是一个村的。他先来了北京,我就上北京工作来了。父母当时有点舍不得,我一走,身边就没人了,我姐是盲人,就我一个好人还走了,父母谁管呢?所以不愿让我出来。我挣了钱给家捎钱,过年过节也给家里捎钱去。
农村的地少人多和城市工业的蓬勃发展是大量农村女性涌向城市、涌向劳动市场的一个推动力。另一位也是从老家农村进城工作的女性说:
我是1953年出来工作的。我想,在家种地也没有什么出息,地少人多,就出来了。有老乡在北京给我找了工作。我妈舍不得我出来工作,孩子越多越疼。家里人多,20多口人,一个人就两亩地,吃不饱,所以我就出来工作了。我愿意出来工作。我挣的钱给家里邮点回去,也就是一点零花钱。结婚了,有孩子了,就没法寄了。
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最大的障碍来自养育子女。在传统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使得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起居完全成为女性的责任。因此,有的女性是在孩子大了以后才出来参加工作的。一位城市老年女性说:
我来北京40年了,是20多岁来的。1957年到北京,小儿子已经3岁。我上了10年零4个月的班,还捞了个退休,挺合适的。我当时就是觉得孩子大了,就想上班,想舍一头。父母还在老家农村。那时候我挣30多块钱,丈夫挣60多块钱。
有的女性则不等孩子长大就开始工作了。一位老年女性说:
我是1953年来北京的。1958年我31岁出来工作的,孩子才7个月我就工作了。
女性的就业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在社会上直接应征,更多的女性是从学校毕业就分配了工作的。一位女性的就业途径是很典型的:
我是1958年技校毕业分配在工厂当化验员的。父母愿意,比种地强。我也愿意。我一开始挣18元,后来26元。
另一位女性的情况也很典型,她是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
我22岁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到建筑设计院。我一到那儿就觉得不适应那种工作环境。母亲觉得我太挑肥拣瘦。我不喜欢部队那种管理方法、人际关系。后来我就想办法调动了工作。我自己的钱自己花,没有给家里。
在城市职工家庭中,某段时间还盛行另外一种特别的就业方式,那就是子女接退休父母的班。一位女性说:
我是18岁工作的,接我妈班。我中学毕业后我妈正好退休。父母支持我工作。当时岁数小,我也没什么想法。在鞋厂收入36元,到不了全家收入的四分之一。
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而男女平等时代的真正来临有赖于出现促使女性走向社会的经济原因——如果只有出于某种平等理念而进入社会生产的动机,则该动机不会足够强大,而参与者也不会太多。只有出现了经济动机,才会有广大普通民众的参与。对女性就业动机的调查表明,有相当多的人的工作动机是补贴家用。一位女性在提到自己喜欢工作本身时,还是把就业的动机归结为经济原因:
我是1966年参加工作的。我只是初中毕业。我喜欢工作。因为家里太困难了,父亲才挣55元。我才挣16元,我留几块零花钱,剩下都交家里。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尤其是北方农村,女性除了生养孩子和操持家务,是很少参加农业劳动的。自城市妇女广泛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以来,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也变得越来越普遍,特别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广大农村妇女都渐渐被裹挟到农业劳动大军之中。到20世纪6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候,剩下的少量只做家务的农村妇女也都纷纷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大挣其工分了——虽然男女报酬大都不平等,男人最高10分,女人最高8分。当然,也有一些农村妇女原本是不喜欢参加农业劳动的,但是由于当时人民公社集体劳动制度的裹挟,也跟着加入了劳动大军。
本次调查发现,农村女性大都岁数很小就参加生产劳动了,如果按照城市中工业化大生产企业的标准,她们甚至应当算童工。一位农村老年女性说:
我15岁就下地干活了,上学上得晚。那时父母赞成我干,给家里增加点收入,那时必须得干活,对家里经济多少也管点用。
有些农村妇女在更幼小的年龄就开始挣钱帮助父母养家了:
1962年我12岁就下地干活了,一天挣两个工分,后来三个工分,一个工分才一毛多钱,也帮助点家用。有时母亲让我在家做饭,我想下地,挣几分算几分。
在农村,多数女性都是因为家穷,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去干农活。她们想上学,但是家长往往会出于重男轻女的原因剥夺了她们受教育的权利。一位农村女性回忆说:
我15岁初中毕业就下地干活了,需要帮助养家。我当时不愿意干活,想上学。父母想让我干活。我的收入对家里帮助不小。
有的农村女性是因为没学可上才开始劳动的。一位农妇是13岁时赶上“文化大革命”而辍学开始工作的:
我2年级毕业,13岁就上生产队干活去了。正好是“文化大革命”,不好好开课。我妈说,你要上学也行,学点知识。现在又不上学,一天天老玩去干吗呀?我就说:妈,我不念了,给您挣工分去。学生岁数小,一天就5个工分、6个工分,一个工分五六分钱。我就是受累的命,受苦的命。我那会儿想搞个外面的工人对象,又怕是外地人,还要跟着人家离开北京(郊区)。结果我就搞了这里的一个人。我当时挣的钱都给家里,对家里也管用。
由于所有的成年女性都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也由于近年来大量农村男性外出打工,许多农村女性都把养家当作自己的人生责任,她们说起“养家糊口”是那么自然,好像过去的几千年来不是男人在独自承担养家糊口的重担,而这就是她们与生俱来的责任。一位农村女性说:
我20岁高中毕业,就在家种地挣工分,因为学没得上了。父母想让我上学,上外边工作,没有机会。我那时政治上进,当团支部书记。我从来没想过不干活,要养家糊口呀。
在家里没有男劳力的情况下,更是完全靠女性挣钱养家了。这种情况虽少数,但是这些劳动女性的角色其实与大多数女性完全相同。一位父亲早逝家中没有男劳力的农村女性说:
我1963年中学毕业后,一直在农村干活。我和我妈的收入维持家里生活。
在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方面,年轻一代女性与老年女性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老一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工作,而20世纪50年代以后进入成年期的新一代是几乎人人都会参加工作的。此外,老一代女性参加工作的收入大都用来养家,而新一代女性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挣钱自己花,并不养家。她们也就是自己养自己,不要父母来养了。这种情况反映出家庭经济状况普遍比过去好些,不用子女的收入来帮助养家了。
一位年轻女性这样提到自己的工作动机和收入的用途,虽然她选择工作的结果甚至不是为了经济独立,但结果是得到了自己养活自己的独立的经济地位:
我是20岁参加工作的。当时有一个机会走上社会,走进一个层次,不是为了挣钱。父母没说什么,靠自己决定。人家觉得我小,有人让着我,也有人欺负我,那时我受了委屈就哭,也没有别的应变能力和人家争,后来慢慢就习惯了。我从小到大没给家里钱,自己还不够花呢。但我可以这么说,自从我自己开始挣钱,就很少向家里要过钱。虽然没给过他们钱,但也很少向他们要钱。
一位高中毕业参加工作的女性更是直截了当地把自己给家里钱的做法称为“象征性的”:
我是1988年高三毕业去的民航,上两年中专,21岁(1990年底)开始工作。我总觉得知识不够用,真不该这么早就上班,应该继续上大学,然后再工作。上班后每月给家里钱,但只是象征性的。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小型化的速度非常惊人,一般的人家都是只有一两个孩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所有家庭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此,中年的仍在工作的父母不但不需要刚刚参加工作的子女来抚养,而且有能力在经济上帮助她们。一位年轻女性不仅不给父母钱,而且还在父母家白吃白住。她说:
我是1984年工作的,毕业后在家待了一年,工作不好找。在家里没事,那时有一个国营厂的名额,就赶紧报上名,就去了。父母愿意让我去那儿。那时工作没有选择余地,因为是国营的单位,去了还挺美的。妈妈不愿我干商业,因为她干了一辈子商业,就死活不让我去。每月收入自己留着,没给家里。家里也不指望我。我还在家吃住。
城市的年轻女性不必养家,农村的女性也是这样。由于赶上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代中年人家庭中孩子数量锐减,年轻女性也是不必养家的,她们劳动挣钱大多只是自食其力或者为自己攒一份嫁妆钱。一位农村女性说:
我十八九岁毕业就工作了,在乡政府工作。父母愿意我工作,解决一部分家用。我自己也认为工作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方式。我的收入对家庭有点帮助,不大。主要是不向家里要钱了。
有些农村女性的工作动机不仅不包括养家,就连自己独立养活自己的动机也不是主要的,工作的主要动机竟然是为了“散心”和“见世面”。一位农村女性这样说:
我17岁参加工作。父母都支持我。我工作是为了散心,在家待着没劲,想见见世面。我的收入对家庭经济没有什么影响,还不够我自己花的呢。
农村女青年的处境与城市女青年有一个大差别,那就是城市青年结婚后多实行新居制,既不与女方家长住在一起,也不与男方家长住在一起,而是另立门户;而农村女青年如果不是与本村的人结婚,一般还是要离村嫁入夫家的,因此她们在婚前工作挣的钱原则上不给父母,而是留给未来的新家的。即使把挣的钱交给家里,也是交“伙食费”的性质,没有养家的意义。一位农村女青年这样说:
我幼儿师范毕业后1993年就工作了,在本乡幼儿园工作。当时没想过别的。父母就图我工作近,希望我好好干。我的收入交家里,我挣300元。家里不指着我挣钱。
在中国,由于多年提倡女性参加社会生产,要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而不是依赖男人的意识在女性中已经成为主流的意识。在关于中国妇女地位的调查中发现,在承认家务劳动具有社会价值的前提之下,人们对就业与回家的选择如下:城镇男性88.2%选择就业,11.6%选择回家;城镇女性80.0%选择就业,19.8%选择回家;农村男性79.6%选择就业,20.2%选择回家;农村女性65.0%选择就业,34.7%选择回家。(陶春芳等,103)工作意愿按强烈程度排序,意愿最强的是城镇男性,其次是城镇女性,再次是农村男性,工作意愿最弱的是农村女性。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女性的就业意愿甚至超过了农村男性。
女性愿意参与社会生产既不是仅仅因为需要挣钱,也不是仅仅因为家务劳动没有报酬,而是因为愿意参加工作,把它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和生存方式。正如美国妇女运动领袖弗里丹所说的那样,妇女有两组需要:通过工作和在社会中的作为,得到权力、身份、地位和保障;通过婚姻、孩子、家庭获得爱、身份、地位、保障和繁殖力。(弗里丹,102)
在本次调查中,参加社会生产劳动被女性当作理想的生活方式,是自己独立于男性的社会地位的保证。在被问到理想的女性应当是什么样的这一问题时,经济上的独立、不依赖男性成为女性最看重的价值。一位老年城市女性说:
一个理想的女性应该是自立的,不能依靠男的吃喝,要有自己的地位。
独立自主的观念被许多女性与权利的观念联系在一起。一位中年女性说:
理想的女性就是,自己要有独立权,有自主权、人权、经济权,不能依赖男人,即使不是女强人吧,也要有一定的影响力。
为此,许多女性在退休之后还争取继续工作的机会,认为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既是一个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途径,又是体现自身价值、获得自尊的一种方式。一位退休后又争取到返聘的城市女性说:
作为一个女人,我的追求是:在我老的时候,要得到人们的尊重,因为我看到很多老太太不受人尊重,我想我老了不能这样没地位,受人家呵斥,我一定要赢得人们的尊重,不能让人呵来呵去的。看到那些老年人没有地位,没有发言权,那么可怜,我就下定决心,我将来绝对不能这样,这是我一个坚定的信念。我达到了自己的理想。如果我没能力,不会得到返聘。我有我的成绩在,有对工作的热爱。我全凭自己奋斗。
在公和私两个领域,许多女性对理想状态的期望是两者不可偏废。一位年轻女性这样讲到她心目中的理想生活:
我要有我自己的一份事业,而且要干得比较出色,事业有成。家庭方面要找一个爱我的丈夫,培养一个让我心满意足的孩子。同双方父母都能和平相处。
女性独立自主的新观念与社会教化有关,在回答“你的成长过程中有没有人告诉过你理想的女性是怎样的”这一问题时,一位中年女性说:
在我的成长期中,有一个人告诉我理想的女性应该是怎样的,对我影响很大,那是我的小学老师。我现在做梦还会梦到她。那时我家下放,特别困难,她从生活上关心我,从细小的事上帮助我。领我回家吃饭。给我讲道理,那时我似懂非懂的。我11岁来月经,她给我找了月经纸,告诉我该怎么弄。老师对我说,女孩子和男孩子不一样,有自己的特点,你们要好好学习,自立自强,将来你们成了家仍然要这样,这样你们才是一个独立的人。
被访问者中有一位早年参加革命的离休老干部,她的情况比较特殊,但是正是这些参加革命的女性或称女性职业革命家为中国女性参与社会生活开了先河,也为男女平等的意识形态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起了最关键的作用。她说:
1936年我师范毕业了,就自己找工作,回到县小学教了半年书,后来又回我的母校县女中教了半年书。后来七七事变,我就出来(去延安)了。那时我有个老师是地下党员,介绍我们去参加革命了。
由于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妇女已经普遍参加了社会劳动,家庭妇女一度成为一个贬义词。每个女性在成年之后都应当参加工作,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规范,也成为女性普遍接受的一种新生活模式。而这种想法的源头应当追溯到那批在20世纪初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女工和后来参加革命队伍的女性职业革命家。这位老年女干部说: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别的目标,反正不做家庭妇女。红军1935年到陕北,我们听到消息就去了延安,进入了革命队伍。
有一种反对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观点认为,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不利于子女的教养,如果女性留在家中,对打理家务和子女成长都有好处。更有政协委员就“女性回家”提出议案,想借此解决就业机会紧张的问题。国内社会学界也曾就“女性回归家庭”的问题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因此我们在开展这次性别问题调查时专门对女性提出问题,征询她们的意见和想法,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你可以选择,你会外出工作吗?
本次调查发现,多数女性是反对女性回家的。反对的理由有这样几大类:
第一类是靠丈夫一人的收入不足以应付家庭养家糊口的开支。这是我国近几十年来实行低工资、高就业政策的结果。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收入差距离逐年拉大,更有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女性回归家庭造就了现实的可能性,而且也确实有一批女性选择了回归家庭做“专职太太”的生活方式,但是绝大多数家庭还是达不到靠丈夫一人的收入就可以维持生活的程度。一位老年城市女性说:
如果我不工作,丈夫的收入不够维持一家的开支。我的收入占一半。我反对女性回家,我觉得这样做不对,又走过去的路了。我会选工作。
有些女性的收入虽然占不到家庭全部收入的一半,但是也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一位城市老年女性这样回忆她当年就业的情况,她说如果我不工作,丈夫的收入维持不了一家的开支。那时他才挣62块钱,我挣30多块钱。我的收入占全家收入三分之一。
有一批女性甚至是主要的养家人,这种情况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存在。一位农妇是这样说的:
如果没有我的收入,对家里当然有影响了。他的钱还不够他抽烟、喝茶呢。我要不出去挣钱,我们家都得喝西北风去。所以我选择外出工作。他也不希望我在家,他需要我挣钱。儿女不愿意让我出去。我说,不出去不成,我不能跟你们要钱。我自己挣钱自己花才方便。
反对妇女回家的第二类原因是为了在家庭关系中争取和保持一种男女平等的关系。
有的女性选择工作并不是因为必须工作以维持家用,而是出于男女平等的考虑。一位女性这样谈论女性回家:
真是这样我们的钱倒也够用,但是我们两人都工作惯了。我们都工作,可是没有耽误教育儿女。吃饭时,大家一起议论单位里发生的事,教育孩子。社会上很多事都在饭桌上讨论,靠潜移默化。工作不会搞坏夫妻关系,不会影响孩子的教育。我一定会做职业妇女。我认为妇女不走向社会,是社会的一大损失,也是自己的损失。你在家里,你就不可能跟社会同步,你就不能和丈夫同步,他必定要移情别恋,你的家庭就完了。要不然为什么留在家里的女人老担心害怕呀,我就不怕。我老伴也老实,就是他移情别恋了我也不怕。我又不是傍大款,一切都靠他。我认为不应该倒退。
即使在丈夫一人的收入完全可以维持家用的情况下,许多女性仍然出于对夫妻关系的考虑要选择去工作。一位丈夫收入可以维持一家开支的女性说:
我觉得女性留在家中肯定是不可取的。现在社会发展节奏特别快,人的观念变化也很快,如果两个人的生活环境差得特别远的话,分歧会特别快地产生,然后就会发生事情。因此我会选择工作。
许多女性坚信,如果自己不工作,在家庭中就会变得没有地位。一位老年城市女性说:
我觉得不行,女的回家就没地位了。因为男的挣钱再多,你也得伸手向他要钱,不如自己有钱。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我会选择出来工作。我可不愿意在家老看孩子。我丈夫也没这思想。他挺支持我工作。
许多女性都持有女性回归家庭对夫妻关系不利的观点。一位都市年轻女性谈到了自己如果不工作将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这样一种观点。她说:
对于让女性留在家中,我持否定态度。首先自身会停滞不前,永远就是这样子了。其次对夫妻关系未必有好处,老不去接触外面的事情,你和丈夫就会拉开距离。再有把精力完全放在孩子身上,对孩子没准也是一种压力。所以我肯定要选择出去工作。
有人主要是从怕男人变心的角度反对女性回家的,一位有过几年在家当家庭主妇经历的女性从自己的体验和思考中得出了反对妇女回家的结论,她说:
对女性回家的事要具体分析。从社会和国家需要分析,女人料理家务确实比请人照顾孩子还好一些。但是男人都缺乏责任感,地位一改变,就对老婆不忠,对孩子不好,在外边想入非非。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就要有自己的自尊,有自己的地位。这样起码出了问题以后能够有自己的地位,站得住。在家看孩子好不好?如果丈夫爱你,家里又什么都有,那我在家看孩子当然可以,总比请外工好。我不想做全天性工作,男人全身心参加市场竞争,女人干个半天的工作,这样比较好。我没详细问过丈夫的意见。我在家待过一段时间,他也没有反对。有两年多我完全在家看孩子,洗衣做饭。所以这是我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女同志要有工作,不论是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看,都要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如果留在家里,对外界社会的发展会不了解,会成为井底蛙。男人就会把你看成在家里干活的家庭妇女。他眼界宽了,就看不起你了,就会在外面向往柳暗花明啊,野花家花啊。社会上也是一个道理,比如中国,如果我们什么武器都有,就谁都不怕;削弱了自己,别人就会看不起,不只是在男女之间。留在家里对女人是很不利的。我当时是因身体不好回家的。
要有独立于男性的人生,特别是要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不能依赖男性,不能让自己的命运完全掌握在男性手里,这些观念已经成为许多女性教育子女的一项主要内容。一位外语院校的女大学生说:
我妈给我讲过这样的道理:以后无论结婚、工作,自己经济上不独立不行。嫁个大款,自己经济上不独立,大款变心不要你了,就没办法了。我从小想当外交官,现在不想了,但是自己要做事。我是一个想自己去干事的人,不是一个想依赖别人活着的人。
有许多女性反对妇女回家的主张完全出于男女平等的思想,从她们的表达方式中可以看出男女平等观念长期宣传教育的影响。一位都市女性说:
我不同意女性回家。男女平等,男女都一样。我要选择工作。
一位老年农妇是从妇女解放角度赞成女性外出工作的,她说:
从新中国一成立,就说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了,我就赞成这个。
反对妇女回归家庭的第三类原因是从个人的内心需求出发的,因为工作已经成为相当一批女性的习惯,成为一种既定的生活方式。一位退休女工讲到自己想工作是因为不愿意在家里待着,不愿意做家务。她说:
现在就都一个孩子,根本用不着你在家里伺候。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在家里待不住,做家务我也不会弄,做饭我也烦。客人来了自己做饭,要不就外头吃去,我可不爱在家做家务。
有人公开申明,自己受不了在家带孩子的生活。一位农村女青年说:
我们的收入能维持我们俩的开支。没有我的收入也没太大影响,只不过能够花的,我工作的时候,我的收入能存起来。让我在家带孩子不上班,我受不了。教育孩子是必要的,但是出去工作也很重要。我会选择工作。他也不会同意我不工作。他觉得我开心就行,钱挣多挣少无所谓。能出去锻炼自己,能适应社会就可以了。
在中国这样传统男权制盛行了几千年的社会中,居然出现了不愿意做家务也不会做家务的普通女性,这真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它的意义比出现一个林徽音、一个陆小曼要大得多,因为这些上层社会的女性本来就是不做家务、不会做家务也不愿做家务的,家务有保姆来做。而一位普通的退休女工也公然说出不爱做家务,这才意义重大。这样的观念的出现说明社会习俗已经发生了真正的变化,中国女性也能轻松地选择做好家务、做好贤妻良母之外的人生了。这就证明中国女性的整体命运已经改变了,当然是向着更多的选择、更大的自由度、更个人主义化的生活方式和更丰满的人生内容方面的转变。
一位尝试过当专职太太但主要对这一经历留下负面印象的城市女性说:
我不同意女性回家,还是该出去工作。我在家待了半年,很烦,还是想出去工作。我丈夫不愿让我出去工作。他不管我,随我的便。我俩谁也不管谁。我要愿出去工作,他也帮我找,不愿出去也行。
有人则是从女性的内心需求角度出发不同意女性回家:
女同志不能像过去旧社会似的,老围着锅台转。因为女同志也有自己的生活要求,自己的想法。出去可以开开眼界、接触社会。如果女同志不工作,又回到封建社会去了。我选工作。
一位农妇是从工作中的乐趣角度主张还是要工作的。她说:
女人回家可能对孩子丈夫照顾得周到点,但是对自己不好。不如出去干活,和人说说笑笑,出去卖个菜什么的,也比在家待着强。我还是选工作。
有人是从“没有必要”的角度反对女性回家:
现在一家就一个孩子,母亲没必要留在家里。如果孩子多,女同志留家里也未尝不可。但是我会选工作。年龄又不老,又没病,还是应当出来工作,在家待着也没意思。
有些女性甚至认为,从身体健康角度考虑,妇女回家是很不利的。一位农妇说:
我不同意女人回家,在家待着,做饭,把身体搞坏了,还是干活身体好。干活老活动,比老待着好。
回家的说法对于干部阶层的女性更是笑谈。一位女性老干部说:
都是革命干部,不工作干什么?也没有失业的危险。我对工作挺满意的。
第四类反对单让女性回家原因是认为,夫妻双方可以有一方回家,但不一定是女方。
有人提出,从就业压力角度考虑,夫妻双方可以有一方回家,但不一定是女方。一位大学女教授说:
如果丈夫的收入足够高,这样也未尝不可,因为现在社会上就业压力很大。但是也不一定是男的出去工作,男的和女的也不一定谁强,这完全不一定。有的工作完全不一定是男的比女的干得好。但是从一个家庭来说呢,如果一个男的在家里被养着,他往往是不能接受的,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我本人还是要选择出来工作。
男女双方选择女性工作、男性回家的情况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一对老年农民夫妇就是选择男方回家的,那位农妇说:
以前没人为孩子做饭,他让我别去干活了,我不同意,他就辞职不干了,在家里给孩子做饭。他老认为我应当在家里,我说,为什么我就应当在家里呢?
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有相当数量的男性愿意回归家庭,与女性愿意回家的比例不相上下。根据美国的统计,在支撑家庭经济上,55%的工作妇女挣到家用的一半以上;48%的工作妇女即使不需要收入补贴家用仍愿工作;21%的男性愿意在家;对于27%的男性和26%的女性来说,在家时间使他们感觉像成功人士。(Wood,266)在一些经济不景气的国家和时期,男性回家已成潮流,尤其在工资要求较低的女性比较容易找到工作的地方和时期。英国就有不少关于回家男士心理状态、生活状态的社会学研究,可见女性工作养家、男性在家操持家务已经在人群中占了一定的比例,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虽然女性就业已经成为大多数女性的理想与现实的追求,但是在中国恢复市场经济体制后,由于贫富分化加速,一批富裕起来的人又有了一人挣钱养活全家的能力,“专职太太”群体也应运而生。在此次调查中,赞成女性回家的也大有人在,其中大多是农村妇女。因为女性回家的可行性在农村比在城市要大——本来农业劳动者就没有劳保、退休金、医疗保险之类的待遇,工作对于她们只有当时的一点收入的意义,因此外出工作的吸引力没有城市那么大。
有些女性是从摆脱女性的工作、家务劳动双重负担角度赞成女人回家的。一位农村女性说:
应当这样。女的在外面工作很累,回家来家务还是女人的事。男的在外面上班回来就不干活了。
有些女性是从女性比男性更适合做家务,而且一旦回家会把家里打理得更好的角度自愿选择留在家中专职做家务的,一位已经完全回归家庭成为家庭主妇的农妇说:
我现在在家给他们做饭,比他们在外面吃饭好多了。我选择在家。在外面倒是挣了钱了,可家要是丢了呢?出去工作,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家里丢了东西怎么办?我丈夫也愿意我在家,头好几年就想让我在家了。子女也想让我在家。我切了一个肾、一个子宫瘤,动过两次手术,身体不好。
这种选择在农村不仅有现实的好处,而且已经成为相当比例的农村妇女的现状。另一位选择回家的农村女性说:
女的在家,家务事全都能做,孩子也能照看,丈夫要出去,还能给他做做饭,给他温暖。我会选择在家。
有些人认为女性回不回家应当完全以家庭开支为标准来决定。一位农村女青年说:
根据经济情况,达得到就可以不出去,达不到就得出去。他要是挣得多,他当然愿意让我在家待着了。现在不成啊,他收入太少,所以他当然支持我工作了。
为了照顾好孩子,许多仍在工作的农村女性也愿意选择回家的生活方式。一位农村的专职母亲说:
如果丈夫一人的收入可以维持一家的开支,我认为母亲在家照顾子女,对孩子有好处。如果能选择,我愿意选择在家照顾子女。
有年轻一代的农村妇女愿意选择在家,而不是外出工作,但是在家不一定是终生的,而是阶段性的。一位农村年轻女性说:
我现在不工作,将来也要工作。我丈夫的工资可以维持我们的生活,没有出租房子的钱,我丈夫的收入刚刚够维持。明年孩子上幼儿园,经济就紧张了。没有我的收入对家庭开支有影响。我觉得孩子小的时候,女人可以在家。比如我们给他买一些书什么的,教他。等大一点还是要上幼儿园,让他有一些集体观念。可以选择的话,我还是选择家庭。如果经济允许的话,丈夫还是同意我留在家里,但他对我出去工作没有意见。
不少农妇都赞成阶段性就业——孩子小时在家,孩子大了再外出工作。一位农村女性说:
因为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应该照顾他,母亲应该留在家里。如果孩子小的话,我不会出去工作。如果孩子大了,我会工作。
不仅在农村,在当代中国城市女性中,也有一种回归传统女性生活模式的冲动。一位城市女性说:
我想做贤妻良母,对孩子好,对丈夫好。去挣很多钱太累,够花就行了。
回归家庭之后,女性还是会有不适应的问题。周围的环境已经改变——大多数女性都在工作。个人也已经改变——她已经不是传统的文盲妇女,她的生活除了家庭这个私领域,还需要公领域这一空间。一位在家多年的农村女性说:
我的父母文化少一点,他们老跟我说,人活着就得争气,别人有的咱们要有,别人没有的咱们争取努力也得有,咱们不能让人家看不起。他们俩有不同的看法,我妈就是贤妻良母型的,她让我到人家(婆家)别那么跋扈,老实点,过得踏实点家里就放心了。我爸的期望高一点,不过现在我结完婚后,孩子没人给带,我一直就没出去工作,一直在家里待了11年。我挺矛盾的,看人家年轻人都出去了,我在家带孩子,就经常在家里掉眼泪。我爸经常说我,让我在家多看点书,等孩子大点,再学点什么。可我现在没什么兴趣学什么,一心一意抓孩子学习,孩子写作业,我也跟着写,孩子读英语,我也跟着念。我要去学点什么,孩子就没人管。我小时就挺可怜的,没地方吃饭去,没人管,我不愿意再让孩子受罪。我爱人的工作上班有点,下班没点,我在家也能让他有个家的感觉吧,所以我一直就没上班。
在访问到的老年女性中,也有一些人是从来没有出来工作过的,她们体验过始终生活在私领域的焦虑和无奈,与现代在公私两个领域奔波忙碌的女性的感受形成对照。一位终生没有外出工作过的家庭妇女为自己没有能够出去工作、没有得到劳保退休待遇而痛心疾首。这位老年城市女性这样回顾自己的一生:
我没工作过。17岁结婚,生了7个孩子。1951年时,我丈夫开了个早点铺,干了4年。我帮助干。后来开不下去了,他到医院当厨师,我没工作。丈夫那时挣55元养全家——我和7个孩子。我想出去工作,孩子多出不去,急得掉眼泪。要是孩子少我肯定也出去工作了。那不还有劳保吗?
20世纪60年代,弗里丹提出了那个所谓“无名的问题”,即中产阶级回归家庭女性的生活空虚的问题。这主要是三四十岁的美国中产阶级白人女性的问题:她们发现,当最后一个孩子长大离开家庭之后,她除了是某人的妻子和某人的母亲之外,没有任何社会身份,而她日后的几十年时间将无事可做,既无目标,也无生活的动力,生活中是一片空白,生命变得没有任何意义。40多年过去了,中国社会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迁,也重新出现了女性回归家庭的可能性。许多女性已经面临着做出这种选择的现实可能性。她们忘记了主张男女平等的女性主义运动一再强调的一个观点就是:专职太太群体的存在恰恰是公领域和私领域的男性统治的反映。
在最近20年间,中国的一些职业女性选择了回归家庭。这一选择尽管使这些女性丧失了独立的地位,但也不是对她们一无是处的。如波伏瓦所说,女性的不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竞争也能带来一些“好处”:她既可以逃避经济上的风险,又可以逃避自由所带来的风险。的确,和每个个体肯定其主观存在的道德冲动一起出现的,还有一种诱惑,使其放弃自由,变成一个物。这条路很危险,因为他一旦踏上这条路,就会被引向被动、迷惘和毁灭,成为他人意志的造物,其超越将会受挫,其价值将会被剥夺。但这条路也容易走,人们在这条路上可以避免真正生存所包含的极度紧张。(波伏瓦,17)在丧失自由却过着比较安逸的生活和拥有自由却过着比较艰难的生活这两种生活方式之间,中国越来越多的女性也面临着选择,这是她们的上一代人没有遇到过的问题——那时,女性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处于方兴未艾之时,“家庭妇女”是一个贬义词——最终的选择只能由她们自己来做,这一选择的后果也只能由她们自己来承受。
直到现在,还有半数的人赞成“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观点,其中农村赞成这种观点的还要多些,占到五成半。另有两成的人同意“女性应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她的丈夫”。这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点影响依然强大和两性地位差异的反映。在另一项调查中,农村女性在“妻子是否应当为丈夫事业作牺牲”这一问题上,认为应该的占82.36%;认为不应该的占3.24%,说不清的占14.40%。(沙吉才,126)
尽管如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近几十年来女性对公领域的参与,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观念已经改变了不少,尤其在中国的城镇,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已经变成少数人的观念,而且大多数人也能够接受妻子在社会地位上超过丈夫这一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