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奇尼:好极了,庭长先生,也请您记下我将要说的话。我记得我荣幸地获得过律师的头衔,我想畅谈一下法学的问题。啊,当然我谈的不是关于旧制度下所宣布的旧判决的旧法学,而是最新的法学,即执行新的伦理和政治原则的法庭所宣布的法学。请看,这里有一桩不久前颁布的判决。这项判决是由一个比你们的法庭高得多的法庭宣布的……
庭长:什么,你说什么?
特拉奇尼:……那个法庭与你们这个法庭不同,它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庭。
庭长:你要注意你在讲些什么。
特拉奇尼:庭长先生,您只能同意我的意见,因为我指的是高等法院设立的元老院,即高于一切法院的最高法院,它的设立和职能是由国家宪法规定和保障的。好吧,在这项政府希望广为宣传、使全体公民人人皆知并引以为戒的判决中,有这样的话:任何政党或其他组织的领袖和领导人,如果他们本人的罪行不能得到具体证实,他们都不能被认为应对该政党或该组织成员及追随者的行动负有刑事责任。法庭当然知道,我这里指的是高等法院调查委员会审理路易吉·德博诺将军案件时所作的判决。他曾犯有谋杀马泰奥蒂议员的同谋罪,但由于证据不足而释放了。今天,我要问:这条法学原则对我们是否也适用?公诉人在他的起诉书中已暗示是不适用的。至于我,对这个法庭将如何回答我的问题也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即使我预料到法庭会全面接受公诉人的要求而宣布最重的判决,我也不能掩盖我内心的喜悦。这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事实上,直到今天为止,我们只是用法庭语言解释这些结论,我们如果用政治语言解释这些结论,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庭长:不要谈政治,要回到正题上来。
特拉奇尼:庭长先生,我要求至少在这场官司即将结束时能从政治上谈一谈,因为追根溯源,这场审讯纯属政治原因和政治需要。6天来一直禁止我们从政治上谈问题,我要求起码现在能让我占一点时间谈一谈。我刚才说过:公诉人的结论有什么政治含义呢?那只能意味着:有共产党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本身就足以使现政府感到面临严重的危险。啊!这就是强大的国家,防守严密的国家,专制的国家.武装到牙齿的国家!它已感到它的稳定性受到威胁,不,比这更严重,是感到它的安全受到了威胁。这仅仅是因为在它的面前存在着一个小小的党。这个党受歧视,受打击,受迫害。它的优秀成员有的被杀害,有的被投进监狱。为了拯救它同劳动群众的联系,它不得不转入地下,尽管它是为劳动群众而生活而战斗的。我这样全部说出了公诉人应该说出的结论,这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吗?
庭长:好了,现在不谈这个题目了。你还有别的话要说吗?
特拉奇尼:如果我不是按公诉人的估计发言,我本来可以结束讲话。当然,我说的不是他奢谈的思想感情上的估计,在这点上要战胜他太容易了。对我们的判决所面临的不是高兴和鼓掌,而是悲伤和痛苦,我对此确信无疑。但是,庭长先生,我要说的还是政治上的估计:我们将会被判刑,因为我们已被认为是挑动社会阶级仇恨和煽动内战的罪犯。那么,好吧,当明天人们读到对我们可怕判决的名单时,不会没有人认为这场审讯和即将宜告的判决本身就是一场内战,就是对社会阶级仇恨的强烈煽动。
(庭长打断并制止特拉奇尼的发言。)
特拉奇尼:难道不能这样说吗?现在我想用更为令人愉快的思想结束我的发言。庭长先生,各位法官先生,这次法庭辩论真正是对宪章公布80周年最富有特征和最名副其实的纪念,你们昨天在礼炮和军乐声中,在本首都的大街小巷隆重地庆祝了这个节日。
(发言终于被庭长制止。)
赏析:
安东尼奥·葛兰西(1891~1937)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和领导人之一。生于撒丁岛的一个贫苦家庭。1910年,入都灵大学学习历史、哲学和语言学。1913年,加入意大利社会党。1919年.创办《新秩序》,宣扬十月革命.号召建立工人苏维埃。1921年,与社会党决裂,创建意大利共产党。1922年,当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1924年,当选为议员和意共总书记。1926年,被法西斯政府逮捕,后被判处20年徒刑。1937年,因受折磨而患重病被释就医,不久病逝罗马。在狱中撰写的巨著《狱中札记》(1929一1935)和《狱中书信》,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发展中最富独创性的新潮流文件,当局以此为借口,取消了一切民主和自由,包括议员的豁免“特别法庭”受审。从5月28日到6月4日,特别法庭对葛兰西等22位革命者进行了审判。本篇是5月30日葛兰西在特别法庭上答辩的一部分和6月4日意共领等人之一翁贝尔托·特拉奇尼代表被告所作的最后申诉,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和欺骗,表达了意大利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并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指斥特别法庭是挑起阶级仇恨和煽动内战的真正罪魁祸首,义正词严,淋漓尽致。
为了理想,我甘愿牺牲生命
1928年11月6日——约瑟普·布罗兹·铁托
布罗兹:尽管我承认公诉人对我的指控,但我不认为有罪,因为我认为这个法庭无权审理,只有党的法庭才有权。我承认,我是非法的南斯拉夫共产党的党员,承认我传播共产主义思想和宣传共产主义,并一再指出资产阶级对待无产阶级是多么不公正,这一切我都是在各种会议和同别人的谈话中这么做的。我说不清所有这些会议是在哪里举行的。1921年,共产党被解散,从合法变为非法,自那时以来,我就一直这么做。
主审人:你是否知道《国家保卫法》?是否知道《国家保卫法》禁止从事任何共产主义宣传?
布罗兹:我没有看过《国家保卫法》,不过,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触犯这一法律的。我认为,自然规律强于一个阶级为了压迫另一个阶级而制订的法律。为了自己的理想,我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
主审人:关于炸弹和找到的那些书籍,你知道些什么?
布罗兹:我是在10个月以前经库尔蒂奇介绍,认识安德里亚·博日奇科维奇的,我欠库尔蒂奇2000第纳尔,他要我把这笔钱交给博日奇科维奇,由博日奇科维奇把钱寄到达尔马提亚,寄给他(库尔蒂奇),他被流放到那里。1928年6月,我向博日奇科维奇租了一间房间:一半供我自己住,另一半供受警察迫害、来到萨格勒布的我的同志们住。6、7两个月,我付给他300第纳尔。我在这间房间里住过三四回。我把各种人送到那里过夜。不过,这些人的名字,我不想说。我知道在那里找到的共产主义书籍,是我的同志们带到那里去的,这些同志的名字我不想说;但是我并不知道这些书籍正好带到博日奇科维奇家里,我还以为,这些书籍被带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警察在那里进行了搜查。发现了这些书籍,我才知道,这些书籍被带到了博日奇科维奇家里。我不知道,这些炸弹或许是故意放进去的。我和我的同志们在博日奇科维奇家里没有干过什么事,博日奇科维奇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在被捕前几天,我让弗拉尼亚·诺沃塞利奇去博日奇科维奇那里,这是真的。我是偶然遇到诺沃塞利奇的,他告诉我,他从德国回来了。我就让他去博日奇科维奇那里。我承认,我的同志们通过可靠的途径、可靠的人送去了共产主义书籍,而由我负责转送这些材料。
主审人:你的笔记本上的一些记录是什么意思,例如RI.25B?
布罗兹:这是运送共产主义书籍的代号。我承认,发现的书籍只是我和我的同志们为进行共产主义宣传而散布的书籍中的一部分,这些书籍的包装同警察发现的那些书籍的包装是一样的。
公诉人:26L,80L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这是《列宁主义基础》一书的代号。这本书送往各地,但是是从哪里送来的,我不清楚。
公诉人:RI、RII、B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我不能说。
公诉人:关于南斯拉夫共青团中央执行局决议,你了解什么情况吗?
布罗兹:关于南斯拉夫共青团,我一无所知,尽管南斯拉夫共青团是同党有联系的。我知道,南斯拉夫共青团也得到南共中央的《公报》。
公诉人:从你身上搜到的收据是些什么收据?
布罗兹:我当过五金工人工会书记,从我身上搜到的收据同工会有关,要么是我收会费的收据,要么是工会给被关在监狱的人的妻室的救济金收据。
主审人:你是如何被抓到的?
布罗兹:我被捕的那个夜晚,有一个人告诉我,让我去维诺格勒大街46号。我现在认为,他是警察和密探。我去了那里,就被捕了。说警察在我身上搜出了共产国际执委会的信,这是假的,是警察强加于我的。
公诉人:你的笔记中写有“党的领导对事件和SDU的政治态度的立场”、“改组支部和区”等字样,这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这是关于我要在南共代表会议上发表的讲话的笔记。
主审人:你上过什么学校?
布罗兹:我上过4年小学和2年平民中学。后来我去学手艺。学完手艺,我就去国外,后来参加了战争,被俄国俘获,成了俘虏。我于1919年回国,在别洛瓦尔当了4年机械工人,后来到克拉列维察造船厂,到贝尔格莱德和萨格勒布干活,但是由于参加工人运动,总是被解雇。我是共产党人,因此,我宣传共产主义思想。我宣布:如果资产阶级继续掠夺人民,那就要用武力来夺取政权。只有用武力来粉碎武力。我认为,炸弹是警察故意放的。
主审人:南共同莫斯科是否有书信联系?
布罗兹:有。我们同莫斯科有书信联系,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组织。
主审人:你是否了解今年6月20日以后散发的传单?这些传单号召人民举行暴动。
布罗兹:我知道这些传单,但是是谁起草了这些传单,我不想说。我没有起草这些传单。
主审人:你曾遭到殴打吗?
布罗兹:我已经对预审法官说过,暗探安祖洛维奇把我捆得很紧,我的双手都发紫了。
公诉人:你为什么带枪?
布罗兹:我带着上了子弹的手枪是为了自卫,我没有持枪证。在警察局里,里马伊用拳头打我的头,又用椅子打我的胸部,把我打伤了。我要求医生来看病,他们不同意。
主审人:你是否对博日奇科维奇说过,你将自首?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警察是否也追捕拥护资产阶级政党的工会会员?
布罗兹:是的,警察也追捕他们。
辩护人:警察是否也追捕仅仅有共产主义嫌疑的工人?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你是否也让受警察追捕而又不是共产党人的工人去博日奇科维奇的住所?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博日奇科维奇那里是否有胶版印刷机和打字机?
布罗兹:没有。
辩护人:对你的搜查是如何进行的?
布罗兹:是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进行的,也没有提醒我,我可以反对搜查。
主审人:博日奇科维奇和埃娃·科普里夫尼亚克是否知道搜出来的材料?
布罗兹:他们不知道。
这个社会对我是不公正的
1929年1月24日—— 约瑟普·布罗兹·铁托
我放弃1928年11月17日提出的关于判决无效的申诉,只要求撤销原判决,我仍坚持同一天提出的、现在仍坚持的上诉。鉴于这一上诉是针对已经作出的判刑,我谨宣布,我仍开始服刑。
《刑法》第61条具体地规定了减刑和减刑最低限度。这一条并没有像克罗地亚《刑事诉讼法》第292条要求的那样对特殊减刑情节作这样的减刑规定条件,而只是说“找到可从轻发落的情节”。可见,这样的情节的多少与量刑是不相干的,特别是没有必要使从轻发落的情节压倒从严处置的情节。
作出判决的法庭没有尊重这两个法律之间的这一区别,因为如果尊重这区别的话,就会从轻量刑,就会判处2年,而不致于像现在这样,判处5年徒刑。法庭只尊重一个从轻发落的情节,那就是部分承认。然而,我是全部承认的,对于像我这样一个真诚地、公开地出庭的人,是没有理由再指责他只承认一部分,又隐瞒一部分的。我绝对地全部都承认了。此外,法庭还忘记了尊重另一个从轻发落的情节,即无前科。诚然,我曾被奥古林法庭判处,但在作出现在的判决时,奥古林的判决尚未生效,因此:我没有前科。我是在12月份,在奥古林法庭的判决暂停生效,也即在现在的判决之后才获悉王室高级法院7人合议庭基本上批准奥古林的判决,从7个月减为5个月的。因此,在宣布现在的判决时,我没有犯前科。
我认为,我给法庭的印象是,我不是堕落胡闹之辈,至少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证明我是那样一种人(对立的政治和社会信念并不使人堕落胡闹)。根据第59条第4款,这也是从轻发落的情节,法庭未予尊重。
具体来说,本案涉及反国家、反社会罪。我认为,这个社会对工人阶级是不公正的。我所作的案是由于我有强烈的人性感,我对这个社会的侮辱和行动感到愤慨。我认为,这个社会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基础上的。这是第59条第5款规定的应予从轻考虑的情节,作出判决的法庭又未予考虑。如果像法庭证明的那样,维诺格勒大街的那间房间长期来一直受警察监视,至少在这一段时间内,房间内的共产主义书籍未予使用,也就是说,我没有用来进行我本来可以进行的宣传,那么,根据《刑法》第59条第5和第6款,这又是从轻发落的情节。如果法庭认为有证据证明是我放了炸弹,而我又未能使用这些炸弹,那么,又出现了上述从轻发落的情节,法庭从未予以考虑。
所有这些从轻发落的情节使法庭能够比实际已经做的更加充分地使用《刑法》第61条的权利。
我是按照《公共安全和国家秩序保卫法》受惩处的。众所周知,这是一项特殊法律,并正是作为这样一项法律才得到承认的:它是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的,众所周知的公开意图只在一个短时期内有效,所以才能为法律规定的某些徒刑特别严厉这一点辩护。但是,这项法律已经实行第8个年头了(前不久才予以废除,并代之以新的《公共安全和国家秩序保卫法》),可见,它既不是特定的,也不是短时间的。因此,这就产生了这项法律如此严厉以及在实践中严格实施是否有理的问题。如果没有这项法律,我的案子根本不可能受惩处。仅仅是根据这样一项特定的法律,我的案子才获得了可予惩处的性质。根据这样的法律判我5年徒刑是过严了,因此也是不公正的。世界和我国的情况有可能变化.以至于不再需要这样特殊的法律。也就是说。在三、四年内,这项特殊法律很可能在我国不再生效。而我届时还在监狱里,根据就是届时可能已被废除、被公认为多余和不合现代精神的这样一项法律,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呢?因此,即使根据惩处的预防性目的,像现在这样惩处我也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