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失态和人身攻击都可能随时出现。而这些,都会影响到评委和观众的态度,直接影响到此赛的分数。
再说一遍,辩论时尤其是即兴辩论要充分考虑到评委和观众的态度,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只顾自己辩论。因为评价大赛胜负的是他们。
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复旦大学队和台湾大学队进行的那场决赛,复旦大学队的立论是“人性本恶”。他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就做得非常好,值得大家学习。
在国内准备这一辩题时,复旦大学队撰写的陈述词初稿,在分析历史上的恶行时,有这样一句话:“纵观历史,又有哪一页是用玫瑰色写成的呢?”给人的印象是,对人性本恶的论证是有力的,但过于看得漆黑一团,这显然不利于观众和评委的接受。
在新加坡决赛的前一天,他们拿出了辩词的第二稿,较多地加入了人性通过教化可以后天向善的内容,虽然冲淡了初稿的悲观主义,但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人性本恶的主题显得不够突出,也不利于评委和观众的接受。
最后。考虑到评委和观众最广泛的接受性,第三稿就把辩题分成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是事实层面,主要摆事实、讲真理,理直气壮地把人性本恶阐释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二是价值层面,主要讲价值、讲理想,大声疾呼要通过好的教化来使人性向善发展。把这两个层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突出了人性本恶这一鲜明的主题,又表达了抑恶扬善的主张,从而使评委和观众觉得,这种立论是合情合理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
相反,台湾大学队在立论的时候,只是一味地颂扬孟子的人性本善说,对荀子的人性本恶说则予以简单的否定,这就使评委在接受他们的立论时,心理上产生了抵触情绪。
由此可见,“地球围绕太阳转”不仅可行,而且应该,这样才算是摆正了位置,这是取胜的重要前提。
死记硬背和临场发挥
辩论大赛中的辩词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预先准备好的、死记硬背的知识,一部分是平时无法准备的、只能临场发挥的东西。这临场发挥的部分,就是一种即兴式表演。
辩论大赛无论事先准备得如何充分,必定有需要临时发挥的成分。例如,辩词中的一、二、三、四辩手预先准备好的陈述词,就可以说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而另一部分一、二、三、四辩手在陈述前和自由辩论中灵活应对的东西,就只能是“活”的东西。
我们说即兴辩论正在走红,指的就是其中的“活”的比重正在扩大。一场辩论大赛,只有把这两部分有机地进行组合,才能取得胜利。
有人从每位辩手发言的时间长度角度,算过这样一笔账:以一、二、三、四辩手发言时间分别为3、3、3、4分钟计算,自由辩论单方累计4分钟,这样单方共有发言时间17分钟,假设一、二、三、四辩手都分别留出0.5、0.5、0.5、1分钟,用于临场辩护和驳斥,那么加上自由辩论的4分钟,灵活应对的时间就可以大约有6.5分钟,占到整个发言时间的38%。这就是说,从时间长度上进行划分,在17分钟里面有10.5分钟是用来陈述死记硬背的,6.5分钟是用来临场发挥的。
死记硬背的内容,一般早就准备好了。
首先是集体讨论明确总体思路,然后是分头写作。由于做了大量的充分准备,辩词已经“十全十美”,所以辩手在进行陈述的时候一般无权改动,而只能够照搬照说,以免临时组织的语句在逻辑的严密性、语言的条理性上失当,打乱原来整个辩论队的思路、立论和底线,如果这样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辩论场上并不全都是死记硬背的东西,否则就不叫辩论大赛而只能叫做“背书会”了。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需要临场发挥呢?从时段上看,只能是上面所述6.5分钟范围内。这一段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却有“灵气”,会带来变数。临场发挥的激烈程度是很高的,直接关系到辩论大赛的胜负。由于它集中体现了辩手们的敏捷才思和应变能力,所以具有更大的观赏价值,早就为观众和评委所期盼。
所以,决不可以小看它,而要充分地发挥它的作用,提高它的含金量。
有人认为,这种临场发挥事先是无法准备的,完全是靠随机应变。其实即使这样,也同样是有规律可寻的。
一般来说辩手的知识面越广,临场发挥时可以调动的素材就越丰富;准备工作越充分,临场发挥的余地就越大。
临场发挥的基本要求是针对性强,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准确性高,决不让人抓住小辫子纠缠不休;语言尖锐,语不惊人誓不休。因为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比赛中的“白热化阶段”,这时候如果仍然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就太可惜了。
总之,在辩论大赛中一定要把握好这两方面的关系,不可以重视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否则就会给人以过于僵硬呆板或者缺乏系统性的不好影响。除此以外,还要在两者之间做到过渡自然,使他们浑然一体。
孙子兵法中的奇正之变
即兴辩论讲究的是一个出其不意和灵活运用。这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孙子兵法》关于奇正关系问题的论述。
《孙子兵法》上说:“奇正之变,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引用在辩论大赛中,是说即兴式辩论的手段无非就是两种,即“奇”和“正”。如果说,对立论、自由辩论的设计都合乎常规叫“正”,那么,在整个设计中植入出人意料的东西、使对方在辩论中措手不及,从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就为“奇”。为了抢占制高点,在即兴辩论的时候要多用“奇”法,其结果往往是奇奇得正的。
据说拿破仑在指挥战争的时候,手下人往往对他非常抱怨。因为他从来就不按照常规理论来进行指挥,而总是出其不意地声东击西。其实,拿破仑正是熟练运用《孙子兵法》中奇正关系的战略家。事实上,他指挥的战争总是胜多负少。
联系到辩论中,也要正确处理奇正关系,当然要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度。.如果只讲“正”而不求“奇”,那么就会给人以僵化呆板的感觉;反之,如果一味求“奇”、毫无章法,就会给人以杂乱无章的印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不损害立论的前提下,力求以“奇”的表达方式来打击对方。
例如,1952年,以色列军队内部开展安全交通活动,总参谋长下令,凡是驾车速度超过70公里的,不论军衔高低一律严加惩处。当时有一位南方军区司令员摩西·达扬,由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的一只左眼瞎了,所以被人称之为“独眼英雄”、“独眼魔鬼”。达扬非常爱出风头,常常我行我素,所以这时开车速度仍然要在120公里以上,因而被押上了军事法庭。
在法庭审问中,达扬就是采用了这样一段奇正策略:
“开车的时候,你注意到时速了吗?”
“很遗憾,我只有一只眼睛。我不知道是看速度表重要、还是看马路重要。”
审判官无法回答,只好去请示总参谋长。总参谋长听了,特别强调,这一条军令对达扬无效。
在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复旦大学队是反方,要求论证“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观点。在事先准备中,复旦大学队曾经准备了一个非常能够体现“奇”术的一招,可是后来在比赛中由于时间不够没有进行阐述,否则取胜把握更大。
复旦大学队考虑,在立论中并不能否认“温饱了可以谈道德”,这是“正”的一面。事实上,复旦大学队只要否认把谈道德局限在温饱条件下就可以了。所以,他们的“奇’’术是,道德中的一部分比如说性道德就和人们的经济状态无关。
其主要内容是,人们的性道德只是与相互之间的性的交往方式密切相关,即使是在无法实现温饱的状态下,只要人们之间存在性关系,就会有相应的性道德。显而易见,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有性关系,由此推导也一定存在着性道德。有理由相信,这样的重磅炮弹打出来,对方一定是回天乏术的。
2001年9月2日,第五届国际大专辩论会的决赛上,历史又再一次重演,双方也在“性事”上进行了尖锐交锋。可惜的是,反方武汉大学队的“奇”术不够“纯正”,结果遭到了惨败。
武汉大学队的三辩举例说,在金钱没有出现之前,人类在饥饿的时候便会杀掉同类、性欲来了便会侵犯女性。
“这种恶行难道是金钱导致的吗?恶在先,钱在后,钱又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
正方马来亚大学队不甘示弱,立即以色情网站为例加以还击。四辩周玄毅说:
“中国人说‘万恶淫为首’,但在现今社会里,有了钱便可大摇大摆出入红灯区寻欢。钱能把不道德变成道德、把不合法变成合法,钱难道还不是万恶之源吗?”
再比如,复旦大学队在另一次比赛中作为“人性本善”辩题的反方,他们同样准备了一个临时发挥的“奇”术。
在考虑对方为人性本善立论的时候,一定会揭示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因为我们平时说话就是这样说的,认为人应该做好事,如果做坏事的话,就可以骂他是“猪狗不如”,脱离了人的本质。
然而,仔细地论证人与动物的区别就会发现,这个命题中实际上隐含着逻辑错误,因为无论怎么说,人都是一种“动物”,两者的概念是重叠在一起的。如果对方要抛出这个命题,那么就完全可以用“难道人不是动物吗”来进行反击。很明显,这一反击也是十分有力的。
后来在自由辩论中,对方果然提到了这个命题,可是非常遗憾,复旦大学队却忘记了原来的设计,没有能够抓住这一命题进行反击,事后后悔莫及。
因忙而忘,这也是即兴辩论容易犯的一个错误。
借景发挥,浑然一体
即兴辩论存在的意义,正如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一书中曾经说过的那样:“在战争中考虑得最周到的计划没有任何意义,一切决定于所遭遇的敌人那种出乎意料的运动方式——那是不能预见的——也决定于全部问题是怎样处理的,由谁处理。”即兴辩论要的就是根据眼前的场面、情景所做的借景发挥。
“借景发挥”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容易。为什么?因为在辩论大赛上可以借用的“景”并不少,但是是否恰当却大有讲究。即兴辩论应该在思维的敏捷性、语言的逻辑性、口语表达的雄辩性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借景发挥一定要“借”得有艺术性。
本来,“借景”是园林艺术中的一个术语,是指在园林建造中用“开窗设门”、“缘地抱势”的手法,使游客在园林内透过雕窗画门就能够看到园外之景,而且要在感觉上做到外景与内景似隔非隔甚至浑然一体。
辩论大赛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展现内功的艺术。在比赛中辩手处于特定的情境下,聪明的辩手总是善于巧借情境助自己一臂之力,恰到好处地为我所用。
下面我们以1999年8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总决赛为例,来说明几种常用的借景手法的实际运用。
这次比赛,正方马来亚大学队的的辩题是“美是客观存在”,反方西安交通大学队的辩题是“美是主观感受”。
(一)顺借时令,暗示意义
正方自由人胡渐彪说:“对方辩友的论点只有两个,第一个要解释为什么每个人对美有不同的感受,惟有说美是主观感受,那才能解释;第二个论点,为什么人觉得那是美,那是丑。惟有认为是主观感受才能够解释。但是这一切都是离题的,因为这是美的感受,和美基本不同。今天我没有感受到北极的冷是多冷,但是我能说这个冷就不存在吗?因为冷和冷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对方辩友待会儿要再把冷和冷的感受这种概念混淆在一起的话,这是不是有离题之嫌呢?谢谢!”
(二)借地理环境,巧离深意
当主持人张泽群向各位介绍到反方二辩郭宇宽的时候,郭宇宽站起来说:“大家好!我也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但是到底美不美,就要看大家的主观感受了。谢谢大家!”这样的开头,自然会赢得一阵响亮的掌声,是一种典型的借景手法。
(三)借“物”取譬,点明主意
反方西安交通大学队的自由人谭琦为了证明“美是一种主观感受”,他以美人鱼和白雪公主为例:
“为什么有人喜欢美人鱼,有人喜欢白雪公主,可是这些童话中的人物,它都是虚构的呀,它是美的,可是它又是虚构的,请问您,美是客观存在从何而来呢?”
(四)借“人”为喻,生动表意
当正方辩手郑玉佩问反方三辩“我美不美”的时候,反方三辩路一鸣立即借“你”为喻:
“对方二辩非常美,但这个观点只代表我个人的感受,有没有人认为对方二辩不美呢?如果有人胆敢说对方二辩不美,我们要不要踏上千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呢?如果美的标准是客观的话,你何必问我美不美,你只要评价,衡量,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一下那个客观的标准,何必问大家你美不美呢?”
对诡辩的破斥
我们分析介绍过的辩论技巧,都是正当的辩论方法和谋略。现在要分析介绍的诡辩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辩论方法和谋略。
作为一个正直高尚的辩者,是不应该使用诡辩的,但是也应该熟悉、掌握诡辩的各种伎俩。这样,一则便于揭穿、驳斥,使诡辩者不能得逞;再则,遇到特殊情况,甚至也可以诡辩去对付诡辩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而战胜诡辩者。
亚里士多德曾说,诡辩是一种“谬误的论证”。黑格尔也在他的《哲学史讲演录》中说过:“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伪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伪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一般说来,诡辩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诡辩是为错误的、荒谬的、虚伪的思想、言行进行辩解的;第二,诡辩貌似有理,实际上是反逻辑的,是任意拨弄是非,混淆黑白;第三,诡辩并不是一般的无意的失误,而是具有不良的动机目的,故意而为的。因此,对其错误并非耐心帮助改正的问题,而是必须彻底揭露、驳斥,使其无法得逞。所以,我们有必要来分析介绍诡辩的种种伎俩和对付诡辩的方法。
偷换的伎俩
它是把原有的语义偷偷地换掉,使得前后意思不一样,从而进行蒙骗欺诈。我们说“偷偷地”,是因为在改变语义时,使用的手段非常隐蔽,不让人觉察。它的伎俩,也主要表现在“偷偷地”换掉的方法上。诡辩者对其辩论中所使用的概念、判断、推理都可能进行偷换。
1.偷换概念
在正当的辩论中,如果一个概念被反复使用,则应当始终保持它的词义不变。一个概念变成另一个概念,这就是一种逻辑错误。而诡辩者恰恰就是利用这种逻辑错误,来达到其诡诈的目的。只不过他们把这种错误隐蔽起来,从表面上看,使人很难发觉。
常见的偷换概念的方法有这样两种:
(1)用一个概念去取代另一个不同的概念
有这样一则笑话:
一位旅行者,走过很长的路,又饥又渴,来到一个饮食商店,他问道:
“老板,三明治多少钱一份?”
“一块钱。”老板回答。
“请给我两份。”
老板递给他两份。旅行者指着柜台里的饮料问:
“请问,那矿泉水多少钱一瓶?”
“两块钱。”
“我现在渴比饿还难受,能不能把这两份三明治换成一瓶矿泉水。”
“当然可以,先生!”老板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同时收回了那两份三明治。
旅行者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干了这瓶矿泉水,抹了抹嘴,提起旅行包,扬长而去。
老板大声喊道:“喂,先生,请等一等,你还没付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