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对辩论的作用
语言是辩论的最佳载体
辩论的物质基础是语言,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就信息负荷量、功能结构来看,语言这个符号系统是最完善,最有效的思想载体。在辩论中为了辨明是非,说服对方和听众,辩手必定要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和自己的聪明才智,从斗智这一点来说,辩论是人类思维火花最高级最完美的体现,而语言无疑是体现这种思辩成果的最佳载体。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辩”;
辩,治也,从言,在粹之间。按许慎的归类,“辩”是会意字,该词是合“言”、“辩”以形成特定的词义。古文中“辛”指罪犯,两个“辛”合在一起成为“蒋”,则是指两名罪犯(这里姑且把他们视作嫌疑犯)。两名嫌疑犯为何在一起?“辡”字中间有个“言”字,说明他们之中有言语交往。从形体结构分析,“辩”字本义是说两名嫌疑犯对薄公堂,各自申述理由以表明自己无罪。两人对立,中间是言辞的战场,这是祖先对“辩”的最形象的认识。
人们对语言的研究也为辩手提供了许多可利用的手段。语音是辩论对话的物质外壳,不同的语音形式有不同的表达效果,辩手正是在不断调整语音的过程中,表现出自己反对和赞同,爱和憎的态度及感情色彩。词语是语句中的基本单位,辩论是说理的艺术,要增强语言的逻辑性,要表现两个观点之中的细微差别,要说明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必须善于运用准确、明晰的词语,否则就会使听众产生误解。句子是表达完整意思、交流思想的基本单位,采用各种灵活多样的句式就能增加说理的逻辑力量和感染力,某些特定的句式(如疑问句)在辩论中有特殊的表达效果。辞格是使表述艺术化的重要手段,辩手善加运用,就能在表达通顺准确的基础上,使辩论语言更加形象生动,使表述内容更加丰富深刻。篇章结构是言语交际的有机整体,借鉴篇章修辞学主题展开,话语衔接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总结辩论中对立话题的组合规律。此外作为辩论对话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成分——态势语,也是表达感情、加强语势的表达手段。在辩论活动中,表述者正是凭借这些语言手段(包括附加的态势语手段)来辨清是非曲直,表明态度立场的;而接受者也正是凭借对这些语言手段的理解,来判断辩论的实质,并由此激发对某一方阐述的信服感和赞同心理。
辩论语言的基本特点
辩论是通过言辞解释来论证自己的见解,同时批评和驳斥对方的观点,进而达到统一思想的言语交际模式。辩论体是适应这一交际需要而形成的语言某些运用特点的总和。
如果把辩论这种舌战方式看成是一个交际行为的整体,那么它至少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从内容上看,它是思想观点的直接对立,从逻辑形式看,它是某一种论点的证明式和逆证式,而从可感知的外显行为来看,它是某一类语言要素的综合体现。适应辩论交际行为需要形成的辩论体,在各种语言要素(语音、词汇、句式)和表达手段(辞格、篇章、态势语)的选择和安排上,有着自己独具的、明显的特征,从而成为辩论语言特点的有机统一体。本书的分析描述,主要立足于语言要素特点体系之上,但因为上面三个层次有着天然联系,语言要素要为内容(思想观点)和思维方式(逻辑证明过程)服务,所以在描述言语表达时,特别是分析语言手段的目的和效果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其他两个层次。
辩论这种交际行为有自己的鲜明特征。从传递媒介的联系渠道来看,它是靠口耳来表达和感知的;从双方关系来看,参加者完全站在对立立场进行对话,从交际目的来看,对话的任何一方都力图证明自己的正确和对方的错误,希望说服自己的对手,从信息特点来说,辩论是建筑在理智的基础上,但是在论证、推理、判断的叙述中有时也要倾注感情;从结构方式来说,它是一种直接的对白形式。
在交际中所体现的这些鲜明特征,表现在语言运用上,就形成了辩论体的基本特点。
辩论体的第一个基本特点是语言张力大。“张力大”指的是对话充满矛盾冲突,任何一方都不肯轻易妥协,语言在接触中形成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辩论双方在互相辩驳中交替发言,从而构成两个行为主体。两个行为主体围绕一个辩题展开争论,所以这个辩题始终处于双向思维过程中。从一个争论点出发,按各自的见解向两极发展,在对立的漩涡中,对话者都力争控制漩涡运动的方向,是与非,证与驳,发挥和限制,继续和中断,话题一直在这种冲突的状态中持续。双方论点尖锐对立,直接导致了语言的紧张状态,对峙的论点在争辩过程中不断交锋,又使这种紧张状态得以维持。
辩论体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是话题有一定的随机性。论争要求表达者和接受者思维严密,话题集中,语流连贯。但辩论话题的双向思维及持续交锋的特点,却不断产生着新的话题,在转移的话题中重新形成对立,在辩论总命题的范围内不断引入新的分话题,针对对手的诘难不断提出新的理由,又时时抓住机会从对方的答辩中找到新的攻击点,这样就丰富了辩论的层次,对话衍伸和发展的方向也变得难以预料,这都是辩论话题随机性大大增强所产生的结果。政论文章的阐述有明显的单向性,它由一个行为主体确立基本主题,话题在连贯叙述中受到控制,这种控制力来自作者本人,因此话题的“不可测度”几乎等于零,在构思文章前和下笔后主题都受到“唯一意志”的强迫制约,因而随机性和自由度大为减弱。
辩论体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是抽象概括和形象描述的统一,推理严密周详,语言准确生动,富于逻辑力量和感染力。辩论体以争辩议论为主,它要运用逻辑思维来表达论题主旨,就要求思考周密,表述有层次,分析透彻,诉诸接受者的理智,力求用逻辑力量去征服观听者。在这一点上它与政论体相似。只不过政论文章的逻辑思考是封闭的,是由作者单向思维从头贯穿到尾的,辩论的逻辑推理和判断更为复杂,它是开放的,必须在双向思维中接受考证,因此每一方的立论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推理过程更为曲折,语言表述也更为繁复。辩论语言又要求在说理中把逻辑论证和具体描述结合起来,用强烈的感情、形象的语言和鲜明的评价色彩去打动听者,它还要求用各种语音手段交织形成千变万化的语气语调,达到生动传神的效果,在这一点上它又和演讲体相似。但演讲体较为侧重于“以情动人”,以感情力量来激起听众的共鸣,而辩论更多的是依靠逻辑力量。逻辑力量借助气势雄浑,锋刃快利的言辞,就会鼓动人心,激发听众对真、善、美的热烈向往和追求,对假、丑、恶的无比仇恨和愤慨。当然与此同时、它也注重感情的倾注。
就语言结构的基本单位而言,辩论语言强调意义功能划分,它是以特殊的话题单位——对立论点的组合——为最小基本单位的。这个基本单位的构成元素是:一个最小话题和由该话题分解的两个对立的论点。这个基本单位可由一个话语回合构成,也可由几个甚至更多的话语回合构成。若干相关的基本单位构成语篇,语篇体现的是辩论的总命题。整个辩论对话的组织就建立在从小话题对立到总命题对立的组合顺序中。这是辩论体的第四个基本特点。
完整的辩论语言还包括态势语(动作语言)成分,辩者用面部表情,手势、身势等辅助手段来增强语言的力量。在辩论比赛中,态势语还含有较明显的表演性质。一般的口语交谈目的大多是传输信息或感情,而辩论是为了说服人,促使对方改变立场,因此辩论的态势语更加追求感染力和鼓动性。无论从动作幅度还是动作部位来看,普通交谈的态势语都无法与之相比。别具一格的态势语可视作辩论语体的第五个基本特点。
受辩论交际的目的、内容制约,产生了上述这些运用全民语言的相应特点,并由此决定对语言材料及表现手段的取舍,从而形成辩论语言表达特点的体系,它是由语音、词汇、句式、辞格、篇章、态势语等语言表达手段形成的完整体系。建立“体”是以交际功能为依据的,那么辩论体的交际功能是什么呢?
古人把辩论的功能归纳成一句话。“辩,治也。”用今天的话来说,是用“辩”来理顺各种社会关系,用“辩”解决矛盾。墨子说得具体一点,辩的作用是明是非,审治乱,明同异,察名实。做到这四点就可以把利害关系搞清楚,排除嫌疑含混之处。这样我们可以把“辩”的功能看成两级,第一级是辩明,第二级是治理。“善辩治人者,故人安之”把道理说清是起码要求,让对方诚服并按自己说的去做是最终目的。在西方论辩思想中,也突出了“劝说”的社会功用。持劝说理论观点的人认为,知识分为两类,必然性知识无可争议,有理性者都乐意接受,或然性知识则需通过“劝说”(或可称之为辩说)才能使人诚心接受。我们也许应该把辩论功能的第一级与第二级区别开来,就争辩的第一级来说,是把“是”和“非”的两端理清分开,而就第二级功能而言,是统一认识,在新的认知面前携起手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既反对不辩是非的争吵,也反对那种有理但不能使人心服的辩说,因此辩论者应该具备调动有效语言手段使对方或听众心悦诚服的能力。
修辞的手法和原则
“修辞”一词既可指运用语言的方法,技巧或规律,也可指用这种方法、技巧或规律表达思想内容的一种活动。修辞学发展期,这门学科的创始人就是从辩论活动中总结语言规律的,因此在那个时期,修辞活动与辩论活动无本质区别。时至今日,修辞活动所包括的范围已超越辩论活动,所以我们这里说的“修辞”指的是第一种解释,即在辩论活动中采用的语言运用方法、技巧和规律。
辩论语言中存在大量的积极修辞手法和消极修辞手法。孟子好辩,在《孟子》一书中,他常用排偶、反诘、设问等手法形成咄咄逼人的语势,或构成巧妙的论证,最终使他的对话者接受他的论点。消极修辞以明白精确为目的,辩论术研究者就一再强调用词准确,名实相符;句式则要求适切以杜绝歧义,宜分清词和词的关系,做到宾主分明。在辩论中,抓住对方语词含混,表义不明确的漏洞发起攻击,令对方猝不及防的例子比比皆是。从另一方面讲,故意使用内涵和周延比较大的概念来容纳更多的论证对象,也是提高表述可信。
在辩论中运用语音修辞手段也可取得积极的表达效果。语调语气、停顿、重音、节奏在一定的语境下,可赋予语言一定的修辞色彩。节奏鲜明的对偶句可增强辩论词的气势,上升语调强调了责问的口气,重音和停顿表示语义重点,适当地运用语音修辞手段,即可体现语言的音乐美,并能进一步达情传意,引起听者的共鸣。
修辞可利用的语言材料中还包括词汇材料。辩论者运用词语修辞手段,旨在增强口头语言的表现力。由于辩论语言显示对抗的特征,因此选用同义词和反义词在辩论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同义词感情色彩、语体色彩有差异,灵活运用,可以使表达富于变化。在法庭辩诉中,法官不允许律师使用某个词语以达到向证人“诱供”的目的,这时经验丰富的律师就会“换一种说法”,用法官无法否决但表达同样意思的另一个词来替换,最终达到获取有利证词的目的。选用反义词可使自己的观点更加显豁,使敌我双方的对立更加鲜明,突出是非和歧异。常见的词汇修辞手段还包括选用口语词、成语、与辩论语境切合的新造词,以及某些具备临时意义的词语。
灵活使用各种旬式,可使辩词波澜起伏,为表达各种思想感情,适应辫与驳的需要服务。这里有北美独立前主战派代表亨利的一组问句:
“……他们说我们力量弱小,不是这强敌的对手。但是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强大起来?下星期还是明年?是不是要等到我们完全被解除武装、家家户户都驻扎了英国士兵的时候?我们迟疑不决就能积聚力量吗?我们高枕而卧,苟安侥幸?等到敌人使我们束手就擒时,我们就能找到有效的御敌方法?”
为了驳斥妥协派关于美国弱小所以不能开战的观点,亨利交叉使用特指问句、选择问句、是非问句、在斥问中求变化,增强了驳斥的表达效果。显然,不掌握疑问句式的变化规律,不了解各种问句的表达效果,就不会象亨利那样脱口而出,运用自如。
修辞学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在进行言语交际时,要根据言语环境选择相宜的语文体式。就辩论语言而言,它就是在对象、听众、辩论命题、辩论的目的意义这一系列外部因素的制约下,将若干语言材料和语言手段组合起来的功能变体。作为辩者,在准备发言材料和表达方式时,他必须注重调查和了解语境情况,只有在充分熟悉对手、听众、辩论时空背景及目的意义的前提下,他才可能有的放矢,部署自己的辩论战略战术。在辩论中,也须根据变化的上下文,变化的时空背景随时组织新的材料和手段。辩词如果违背了“适应题旨情境”这一修辞原则,所组织的一切语言材料和手段均无法奏效,辩论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修辞学理论又告诉我们,一个独立的功能变体,它具有一个完整的语言特点系列,具体表现为对语音、词汇、句式、修辞格等语言要素的选择运用。要在辩论中驾驭语言,就要了解各种语言要素在辩论中的特点和作用,就要掌握那些在辩论中有特别效能的语言要素。从表现手法看,辩词或辩手可以分成各种风格类型,如朴实简炼,雄奇藻丽和灵活权变等。
修辞学曾经在辩论实践中总结了许多修辞手法和原则,现在,我们又汲取修辞学的丰富的研究成果,探索辩论艺术这棵巨树的生命奥秘。从渊源关系看,这两株姊妹树“本是同根生”,所以有志于探索辩论艺术的同志一定能从修辞规律、方法中受到启迪。
辩论的一般过程
辩论过程是辩论的一般规律在时间流程上的表现,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辩论,对参辩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要使辩论获得成功,必须了解和掌握辩论过程及其各个环节上的具体要求,并在辩论实践中灵活地加以应用。
凡较为重要或重大的辩论,其辩论过程大致可分为准备阶段、开始阶段、展开阶段、终结阶段这四个前后紧密相连、环环紧扣的过程或步骤。现分述如下:
准备阶段
为取得辩论主动权,避免走入误区,必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事实证明,辩论前的准备做得越充分,获胜的希望也就越大。
辩论前的准备可分为远期准备和近期准备两种。
远期准备指在辩论前为辩论所作的知识、技能、心理等方面的准备。这种准备一般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在于平日的训练和积累,时间可长可短。概括地说,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读书;二是学会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