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艺术哲学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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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艺术典型的个性(6)

上面我们对个性在典型问题上的重要意义、个性是什么、个性是怎样形成的,以及个性的特征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考察。我们说过:有了鲜明突出的个性并不一定都是艺术典型。因为第一,艺术典型必须以鲜明突出的个性充分地表现普遍必然的共性,倘若单是个性鲜明突出,而其共性并不是充分的普遍必然的社会本质,那也不能成为艺术典型;第二,艺术典型还必须是艺术家站在一定的立场上、以一定的世界观为指导,对现实生活的集中、概括、认识和评价,是艺术家对客观现实的某种重大社会意义的独到发现,在艺术典型中,艺术家必然倾注进炽烈的爱或憎的感情;第三,艺术典型还必须是审美对象,是艺术家对生活进行审美认识的结果,能够给人以赏心、悦目、怡神的审美享受。因此,除了具有鲜明突出的个性之外,还必须具备上述种种条件才能是艺术典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凡称得上是艺术典型者,却无例外地必须具有鲜明突出的个性,——本文也是只就这一点探索艺术典型问题,并不是对典型作全面的论述。恩格斯在给明娜·考茨基的信中曾经说:“每个人是典型,而又有明确的个性,正如黑格尔老人所说的‘这一个’,而且应当是这个样子。”(关于这段话,各译本稍有不同,最近朱光潜同志根据原文作了某些校改,今据此)因此,鲜明突出的个性——“这一个”,是构成艺术典型的必要条件。艺术家若想塑造艺术典型,就必须着力写出“这一个”来。——这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个性化的工作。

个性化,同本质化一样,是艺术家创造典型形象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之一。黑格尔说:“艺术所应该做的事不是把它的内容刨平磨光,成为这种平滑的概括化的东西,而是把它的内容加以独特化,成为有生命有个性的东西。”高尔基指出:“在每个被描写的人物身上,除了一般的阶级特点之外,还必须找出对他最有代表性、而且最后会决定他在社会上的行为的个人特点。”这些都是在强调个性化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个性化,就如同没有本质化一样,就没有艺术典型的创造,也就没有艺术本身,否定个性化,也就是否定艺术的根本特点和客观规律,否定艺术本身。过去有一段时期,许多同志在谈艺术的典型化时,常常把概括化(本质化)和具体化(个性化)对立起来,似乎强调了个性化,就会否定本质化,也就否定典型的普遍意义;因而他们常常片面地强调概括化,甚至只谈概括化,不谈个性化。这是导致创作中公式化、概念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直到现在,类似的意见还是存在的。在《艺术典型与“多数”、“主流”及其他》中我曾经提到,不久前上海展开的关于独幕讽刺喜剧《“炮兵司令”的儿子》的讨论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剧中所讽刺的对象孙处长不典型,理由是:典型人物应该概括大多数,我们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好和比较好的,而这个戏却写了一个投机钻营、攀龙附凤的干部形象,据说这样的干部是个别的、少数的,因而是不典型的,写了这样的形象,就是丑化了干部,歪曲了生活。我曾经指出,持此观点的同志对艺术典型概念的理解是片面的、错误的。现在我要从另一个角度着重说明: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艺术的典型化表现着很明显的误解。在他们看来,典型化就是寻找“大多数”,而且是从“大多数”中找出某种“平均数”,或者说,在他们看来典型化就仅仅是追求量的普遍性。这表明他们对典型化的两个方面的含义(本质化和个性化)有着双重的不理解:把典型化中的本质化、概括化误解为数量的平均数、类型化;同时又用这种类型化排斥个性化,取消个性化。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理论。正如我前面曾经一再强调的,艺术典型不是量的普遍性(所谓“大多数”),不是某种平均数,而是质的必然性。而现在我还要进一步说,这种必然性还必须经过个性化,通过鲜明突出的个性表现出来。而个性化的人物总是独特的。即使某种人物是少数的,个别的,如果能够通过他表现出一定的必然本质,也可以成为典型。事实上,某种衰亡着的或刚刚萌芽的事物,总是少数,但经过艺术家的典型化(本质化和个性化)的工作,使它们以突出的鲜明的个性体现出某种本质,因而完全可以成为典型。按照上面的那种写“大多数”的理论,我们的艺术就只能写一种干部形象,即所谓多数和大多数好的和较好的干部形象,否则就是“丑化”和“歪曲”;这样,所能“创造”出来的“典型”,也就可怜得很、有限得很了,这也就是类似一个阶级一个典型的理论。而且,先有了“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概念(即使是正确的概念),然后从这个概念出发去“创造”(其实是图解)人物形象,这样的人物只能是概念的化身而不是典型;这样的形象“创造”过程,也根本不需要个性化。关于《“炮兵司令”的儿子》,我认为它的确写得粗糙了些,孙处长这个形象,严格讲还称不上是成功的艺术典型。但这绝不是作者因为没有写出什么“大多数”、“平均数”,而是因为作者本质化和个性化的功夫还下得不够,剧中个别情节也安排得不尽合理。但是,孙处长这样的人物无疑是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是应该写,可以写,也能够据此创造出艺术典型来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典型化过程中,似乎本质化和个性化在时间上可以有先有后,先本质化,后个性化,先进行抽象认识,形成概念,然后再把概念制成形象。有一个公式,叫做“表象(事物的直接映象)——概念(思想)——表象(新创造的形象)”,或者“个别(众多的)——一般——典型”。后来有的同志稍微变换了一下形式,叫做“具体(原始形象)——抽象(概念)——具体(典型形象)”,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我认为这种典型化的公式也是不正确的。在典型化的过程中,本质化与个性化应该是同时进行的,甚至是交织在一起的。因为,所谓本质化,其内容之一就是把众多的人身上能够充分表现本质的东西集中、概括到一起,这里集中的不只是本质的东西,而是连同它的表现形式——那具体的现象形态的东西,即个性特点,也集中在一起了。如果只把抽象的本质的东西集中在一起,那只会造成概念,而不会形成形象,那也就不是艺术创作的典型化中的本质化。同时,所谓个性化,其内容之一就是通过选择、集中、强化,使人物的个性特点更加鲜明、突出,更有利于充分表现一定的必然、本质,因此,个性化的过程也使必然本质的内容得到加强、充实。由此看来,在典型化过程中,本质化与个性化不能不是同时进行的,那种先本质化后个性化的公式恐怕不符合艺术创作的实际,易于导致公式化、概念化。

让我们对个性化的情况作一点稍微细致的考察。

在进行个性化的工作之前,艺术家首先必须对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个性进行非常深入、细致的观察、体验、研究、分析,把各种各样的个性以及每个个性所包含的多方面的内容,都精确地掌握起来,似乎不只是用自己的手把各种个性特点抚摸过,而且是用自己的充满着热烈感情的心灵体验过,达到“烂熟于心”的程度。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因为艺术家的对象是人,“是活生生的、灵活自如的、极其复杂的而又具有各种性质的材料,这种材料常常象谜一祥摆在他们面前”,“这个材料具有非常巨大的力量来反抗作家的意志”。但是,如果艺术家不克服这个困难,就不能进入创作过程。

当艺术家精确掌握了现实生活的各种个性和每个个性的丰富内容之后,高尔基所说的那种“创造性格”的工作、也即个性化的工作也就开始了。这个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选择。首先是在众多的个性中选择那最能体现事物的必然本质的个性。也就是如阿·托尔斯泰所说的,你“应当在生活里寻找你所概括的原型”,“艺术是要尽力寻求典型的事实……你遇到一个人,同他谈着话,你觉得拿这人作基础,可以创造时代的典型。这样的事情可能吗?可能的”。艺术家到现实生活中去,绝不能漠不关心,而是用他的灵敏的耳和眼,用他高度发展的观察力、想象力、思考力,捕捉着那些典型的个性。其次艺术家还要在每一个个性中,在那众多的品德和丰富的个性特点中,捕捉那些最能体现本质的东西,把它们选取出来,牢牢地抓住,以备下一步个性化的工作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