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会消亡吗:学术前沿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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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我看审美现象(4)

审美的秘密可能隐藏于主体客体之间

总括上面所述:审美现象既与主体(主观的心绪、观念、意识……)相关而又不是飘忽不定的纯主观的心绪、观念、意识,既与客体相关而又不是纯客观的实体(精神实体)。因与主观的心绪、观念、意识相关,审美现象表现出虚、幻、朦胧、模糊、不确定性的一面;因与实体(精神实体)相关,审美现象表现出实、真、明亮、清晰、确定性的一面。然而,审美现象却又同时带有上述二方面的性质和特点,因此它须在虚与实、幻与真、朦胧与明亮、模糊与清晰、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找到一种合适的张力,并且保持这种张力。

那么,审美的秘密,可能就隐藏在上述“之间”中,隐藏在上述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中。单从某一个方面(无论客体方面还是主体方面)找“美”,大概都是徒劳的。

还是以苏诗为例。《题西林壁》所写庐山之美究竟美在哪里呢?它的美,既不完全取决于庐山自身,也不完全取决于观赏者,而是取决于它们的变化中的互动关系,取决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庐山之美,存在于庐山与观赏者之间在互动中所产生的某种关系之中,存在于两者的某种意义关系之中;或者说,那美就是表现在两者关系中的某种可以感受到的意义、意蕴、意味。《琴诗》所写琴声之美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美在哪里呢?琴声的产生,琴声之美的产生,是在弹琴者和琴的相互作用下出现的。琴声之美,就存在于通过弹奏所表现出来的弹者与被弹者之间的某种意义关系之中,是弹者通过弹奏所寄寓在琴声中的可被感受的意义、意蕴、意味。从欣赏的角度说,琴声之美就存在于那种饱含意义、意蕴、意味的琴声与听者之间的某种关系之中,是听琴者所体味到的意义、意蕴、意味。而且还应注意到,这里弹琴者的“弹”、被弹者的“琴”,同上面被观看的庐山和“横看”“侧看”的观看者,二者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互动中所产生的可以感受到的意义、意蕴、意味(琴声之美和庐山之美),是充满变数的、不断生成不断发展的,而绝非预成的、自在的、凝固的、恒定的。

香山红叶之“美”、海市蜃楼之“美”、林黛玉之死的悲剧之“美”、严监生之死的喜剧之“美”……亦如是--存在于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之中,存在于两方面互动关系所生发的意义之中,表现于那可感受、可体味的意义、意蕴、意味之中,或者可以说就是那可感受、可体味的意义、意蕴、意味;当然,这些“美”,同样是充满变数、不断生成、不断发展的,而绝非预成的、自在的、凝固的、恒定的。

我想,一切所谓“美”--“审美”(广义说,审美现象、审美活动,等等),莫不如此。但,这又是一个很难说清的问题,一个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一个需要壮着胆子才敢去说的问题。

审美问题确实非常麻烦、非常消磨人,而且非常喜欢捉弄人,你会常常感到它像一条泥鳅,浑身滑溜溜的叫你抓不稳、甚至抓不住,当你感觉好像抓住它的时候,转眼间,它又溜掉了。这一章的开头我们就说,它困扰了人们几千年;还提到柏拉图的名言:“美是难的。”那么,我现在提出上面的假说--审美的秘密可能隐藏在主体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之中、隐藏在它们之间的某种意义关系之中,是否能够解决这个难题呢?我真的不敢说。但是我将试图通过这样的思路给出一个尽量合适的、符合事情本来样态的解释,我将努力这样做。

解说当年柏拉图所面临的难题

用我的假说,我们现在试着解说一下当年柏拉图所面临的难题。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在《大希庇阿斯篇》中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对话者希庇阿斯的嘴,对“美”作了一系列描述,提出了一长串非常富有启发性但又没有结论(没有定论)的关于“美”的判断,最后用“美是难的”结束这篇对话。“美是难的”是当时的一句谚语,由此更让人看到,两千多年以前,美的问题就是长时间困扰人们的、很难取得共识的普遍问题。这篇对话中,对话的主角苏格拉底所要找的美,是指“美本身”(而不是具体的美的事物),即有了它,世上千千万万具体的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的事物的那个东西。他用十分幽默的话语和手段引导他的对手希庇阿斯提出一个个关于美的判断,然后又一个个将它们驳倒。从他们一来一往的驳难中,我们看到美“不是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不是什么”,也不知道美应该“是什么”。现在就用我的观点来试图说说当年他们说的“不是什么”的原因,即“为什么”“不是什么”;并且试图说说美“是什么”。

首先,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通过驳难都认为美(苏格拉底所说的“美本身”)并不就是那些具体的事物,即使那些具体事物看起来很美。如,美不是一个漂亮的小姐、不是一匹漂亮的母马、不是一个美的竖琴、不是一个美的汤罐、不是黄金……等等。这是他们作出的第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在今天看来也并不错。但,他们只是通过形式逻辑的方法(整篇对话作出的其他判断,主要用的也是这个方法)得出这个结论,而并没有从学理上、从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定性上说出“为什么”。那么,为什么呢?在我看来,原因在于我们前面已经说的,美不是客体,不是实体,当然也不能是具体的美的事物。美虽与客体相关、与客观的外在事物(不论是自然性的事物、社会性的事物还是精神性的事物)相关,但它又不在客体,不在那些客观的外在事物本身。仅从客体本身、仅从客观的外在事物本身,仅仅孤立地局限于上述这些所谓美的具体事物本身,是找不到美的。

其次,他们作出的第二个判断:美并不就是“恰当”,不等同于“恰当”。这也有道理。为什么?用我的观点说,那里的所谓“恰当”,虽然涉及到“关系”,但说的是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两个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因而没有涉及到“意义”关系;而美恰恰在于主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

再次,他们作出的第三个判断:美不等同于“有用”;第四个判断:美不等同于“有益”。我有条件地赞同这两个判断。一般说,美当然并不就是“有用”和“有益”。但是,美与“有用”、“有益”却无根本矛盾、并非不共戴天;毋宁说它们根本上是一致的。美涉及主客关系之意义,有用、有益也涉及主客关系之意义,就此而言,它们同宗同族。自从康德提出美无关利害的命题之后,有好长一阵子(两百多年,直到现在),许多人把美看成是不关人间烟火的某种东西,似乎与利、害不沾边,或者认为两者根本冲突、誓不两立。这大概是误解。从根本上说,美于人类当然是有用、有益的;对人类有害的东西,残害人类的东西,当然不会是美的。但美之有用、有益,与某些实际事物之有用、有益(与某种具体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实用价值)又不相同--与此相比,美可能是所谓“无用之用”、“无益之益”;而且美也不仅仅是有用、有益。因此,又必须把美与有用、有益区别开来。这个问题,留待后面细讲。

再次,他们作出的第五个判断:美不是或不完全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这里讨论的是美感问题,特别是美感与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等的关系问题。严格说,这与美是什么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需要另外讨论。但有一点要指出,即他们认为美不能等同于快感,这是有道理的,对的。美与主体相关,与主体的某些感官(或全部感官)相关,与主体的感觉相关,但它不能被归结为主体和主体的感官,不能被归结为某种感觉,也不能被归结为主观的心绪、情感、感性观念……等等。对这个问题我们前面已经有所阐发。

此外,他们还说到美不是赚钱、享受,等等。对此,似乎不用多说。

最后我还想提请大家注意,柏拉图借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口所提出的根本命题“美是什么”中的“美”,是指“美本身”。苏格拉底特别强调说:“我问的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这个命题本身就有问题。问题在哪里?在于他把美(美本身)理解为一种精神实体,一种似乎可以独立存在的东西,一种存放在世间某处的东西,它似乎可以同世间一些具体事物结合,而某事物一有了它便成为美的。而且它似乎是恒定的,不发展、不变化的,预成的、自在的、凝固的。

美(审美)绝非如此。柏拉图所提出的那种客体化了的、实体性的、预成的、自在的、恒定的“美本身”是根本不存在的。在我看来,美只能存在于主客之间的某种关系之中,某种意义关系之中,某种意义关系所蕴涵的意义、意蕴、意味之中;而且随着这种关系各个因素的变化、关系自身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不断生成、不断结构、不断解构、不断组合、不断消亡、不断新生。

顺便说一说,黑格尔所谓“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着名命题,至少在把美客体化、实体化、凝固化这一点上,同柏拉图犯了同样的毛病,是站不住脚的--在那里,美成为一种离开主体的独立自在的东西,成为一种凝固化的实体。这与柏拉图看问题的出发点是一样的。不论谁(古人、今人、中国人、外国人),把美客体化、实体化、凝固化--把美视为物质性的凝固实体也好、或是精神性的凝固实体也好(如李斯托威尔在谈到近代美学时所举“客观的美学理论”中的许多例子),都是我不赞成的。

在这个问题上,黑格尔的前辈康德就比较“睿智”和“高明”,他的命题不是谈美本身如何如何,而是谈“鉴赏判断”、谈“审美判断力”如何如何。这样,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就不是仅仅从客体本身出发谈审美问题从而避免了把美客体化、实体化,而是连系于主体讨论审美问题。他说:“为了判断某一对象是美或不美,我们不是把(它的)表象凭借悟性连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相结合)连系于主体和它的快感和不快感。”但康德的观点也有问题,即他有时把审美的规定根据绝对化--仅限于主观(或主体):“至于审美的规定根据,我们认为它只能是主观的,不可能是别的。”这就同样陷于片面性了。至于那些赤裸裸把美(审美)等同于主观的情感或感觉的理论,像李斯托威尔在《近代美学史评述》所举“主观的美学理论”中的各种观点,如美(艺术)即直觉即表现(B·克罗齐)、“美就是情感的表现”(E·F·卡里特)、“美的东西既不多于也不少于想像的东西”(R·G·科林伍德)、“美就是相对稳定的,或者真正的快乐”(H·R·马歇尔)、美是“作为一种客观价值来怡悦心灵的那种东西”(M·波伦那)、“美是被当成一种事物的属性的那种快乐”(G·桑塔亚那)等等,就更加片面。

解说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

有人可能会说:狄德罗早在二百五十多年以前就提出“美在关系”说了,你现在所说的美“存在于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之中”,不也是说的“美在关系”吗?这与狄德罗有什么不同?你是否直接抄袭了狄德罗?

不错,十八世纪法国杰出的哲学家狄德罗(公元1713-公元1784)曾经写过一篇着名的美学文章《关于美的根源及其本质的哲学探讨》(又名《论美》),作为他主编的《百科全书》的词条,于1752年发表在《百科全书》第二卷上。狄德罗说:“我把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作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

狄德罗的美学思想当然对后人(包括对我)有启发,但我不想、也没有抄袭狄德罗。

请注意:此“关系”非彼“关系”--狄德罗所说的“关系”与我所说的“关系”,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质的区别。

这“质的区别”在哪里呢?狄德罗所说的“关系”,是指客观事物与客观事物之间以及客观事物内部各因素各部分之间的某种外在于主体的“客观”的关系;而我所说的“关系”,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狄德罗的“关系”,是指“我们称之为美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品质”,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的品质,是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自身的品质,是可以离开主体、独立于主体的东西,至少是被客体化、甚至实体化了的东西,甚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精神实体;而我所说的“关系”,则既相关于客体又不完全在客体、既相关于主体也不完全在主体,而是在主客体之间;它既不能离开客体独立存在,也不能离开主体独立存在;既不能把它客体化,也不能把它主体化;它不是客体,不是客观事物,不是客观事物的性质和品质,也不是独立自在的实体。我的命题不过是说,审美存在于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之中,存在于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意蕴、意味关系之中。

有人可能说:狄德罗所谓“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不也涉及“我的悟性”、涉及主体吗,你怎么能说他的“关系”只是客观的关系,只涉及客体而离开主体、独立于主体呢?

不错,狄德罗在谈到“关系”时的确涉及“我的悟性”,但是他自己作了明确解释:“尽管从感觉上说,关系只存在于我们的悟性里,但它的基础则在客观事物之中,而且我还要说,每当一个事物具有这些品质,以至身心构造如我这样的生物去观察它时,不能不设想有其他的物体或品质存在,或是存在于这个事物身上,或是存在于它之外,每当这个时候,这事物本身就具有真实的关系。”很明确,狄德罗说的关系是指“客观事物之中”的关系,指“事物本身就具有真实的关系”,而不是客观事物与主体(主观‘悟性’)的关系。他还说:“一个物体之所以美是由于人们觉察到它身上的各种关系,我指的不是由我们的想象力移植到物体上的智力的或虚构的关系,而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关系,这些关系是我们的悟性借助我们的感官而觉察到的。”这些话都证明,狄德罗所说的关系是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本身的客观的关系,根本不同于我所说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狄德罗还把他所说的“关系”视为一种独立自在的品质。他说:“在我们称之为美的一切物体所共有的品质中,我们将选择哪个品质来说明以美为其标记的东西呢?哪个品质?很明显,我以为只能是这样一个品质:它存在,一切物体就美,它常在或不常在--如果它有可能这样的话,物体就美得多些或少些,它不在,物体便不再美了;它改变性质,美也随之改变类别;与它相反的品质会使最美的东西变得讨厌和丑陋,总而言之,是这样一个品质,美因它而产生,而增长,而千变万化,而衰退,而消失。然而,只有关系这个概念才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读这段文字,使我想起了柏拉图,想起了“美本身”这个概念。狄德罗的“关系”,不就是柏拉图当年想找而没有找到的那个“美本身”吗?然而,我们已经说过,这样的“美本身”--即狄德罗所谓离开主体而独立自在的、超越历史时空而恒定的、一旦附着在某物上就决定其美丑的那种“品质”、“关系”,只是一个幻想,世间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