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说文解艺
21449600000008

第8章 漫议消闲(1)

说消闲

亲爱的读者,你是否意识到,较长时间以来,在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意识中,“闲”、“有闲”、“消闲”、“娱乐”、“享受”等等,成了一些不应有的奢侈品,有时甚至先验地带有某种“不光彩”的、以致“犯罪”的成分?最近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思。

一般人在谈论这些问题、碰到这些词儿的时候,如果不是批判而是正面叙述,那么常常无意识地压低嗓门儿,说悄悄话,似乎竭力想把声音挤搾到桌面以下,--它们是上不了台面的。鲁迅当年的文章里不是说过么,在有的人看来,“有闲”就是“有钱”,“有钱”当然是资产者、剥削阶级了,劳动人民需要终日劳碌、挣钱糊口,当然无闲。因此,通常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把“闲”、“有闲”同“剥削阶级”、“资产者”联系在一起,把“消闲”、“娱乐”、“享受’同“剥削阶破思想意识”、“寄生生活”、“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联系在一起;而劳动人民只能是在水深火热之中不歇气地劳碌、吃苦,革命者讲究的、追求的只能是为解救天下受苦人(后来是为解放地球上三分之二尚未解放的阶级弟兄)而只争朝夕的繁忙、而艰苦奋斗、而无私奉献,哪来得工夫“消闲”、“娱乐”、“享受”!

上述这些观念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消闲”的确需要有“闲”可消,过去的有钱人往往比穷光蛋有更多的“闲”去消;但也不一定。资产者为赚钱而忙得团团转的,大有人在;流氓无产者,俗称‘二流子”之流,却常常溜来溜去闲得没着没落。

于是,这样一个问题出现在你我面前:“消闲”、“娱乐”、“享受”果真这么可恶、这么不可容忍吗?革命者、劳动者、普通老百姓果真只能讲“繁忙”、“奋斗”、“奉献”,不能讲“消闲”(“休闲”)、“娱乐”、“享受”吗?

需要给予思考和回答。

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于光远同志发表在1992年第1期《消费经济》杂志上的文章《谈谈消费文化》,对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很有启发,不妨说给你听听。

文章谈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人类状况和性质时有一个观点,叫做一曰生存,二曰享受,三曰发展和表现自己。类似的话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可以查到两处。在我们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那里,并没有排斥或排除现世的享受、娱乐、欢乐,而是赋予它们以人类生活中应有的合理合法的地位。人们追求现世的幸福、欢乐,要求合理的享受,并没有什么不光彩,更不必有什么罪感。

文章还谈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一个观点,叫做生产的目的是消费。在现代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一般说总是繁忙紧张而不能松松垮垮、严肃凝重而不能嬉皮笑脸、吃苦受累而不能老是轻松愉快,这里需要奋斗,需要花费脑力、体力甚至呕心沥血,需要奉献。但是,这种繁忙艰苦、呕心沥血,这种体现着奉献精神的生产活动,就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吗?并且,它是人类活动的根本目的吗?生产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自身?不对。生产是为了消费。不能为生产而生产,只能为消费而生产;没有消费,生产就失去了目的,从而也就没有了生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时这样说:“……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末,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人类正是这样千百年来不断地生产着,又不断地消费着,从而生存着、繁衍着、发展着,有时含辛茹苦,有时欢快愉悦,实践着人生,并且一步一步地完善着人自身。

人类最基本的当然首先是得求生存,即活着。但人又不满足于仅仅活着。如果仅仅活着,那就是苟延残喘。原始人茹毛饮血,那也叫活着;但是有谁愿意仅仅像原始人那样活着?人不但要活着,还要活得健康、活得愉快。人希望得到的东西总比生存的一般需要“多一点”,正是由于这个“多一点”,“享受”就出现了,--于光远同志从这里给“享受”下定义,我非常同意。我可以举一些例子。譬如说,人吃东西不只是要填饱肚子,在能填饱肚子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讲究菜肴的色、香、味、形、意、养,这就是享受。人穿衣服不只是要取暖或遮羞,还要讲究款式和质料,这就是享受。人住房子不只是遮风避雨,而是还要舒适,为了光线好,窗子上要镶上玻璃,为了暖和或凉快,要装上暖气或空调,床要席梦思,地上要铺地毯,墙上要贴壁纸,这些都是比活着的基本需要“多一点”,这就是享受。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要的基础上,还要看看戏,看看电影,看看画展,听听音乐,欣赏别人(歌唱家)唱歌或者自已也哼上一曲,欣赏别人跳舞或者自己也跳舞。自从发明电视以来,不少人总是千方百计买一台,黑白的还不过瘾,要彩色的,14英寸、21英寸还不满足,还要29英寸甚至更大的。晚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电视机前,一按电钮,世界近在咫尺,可以直接听美国总统的讲话,可以直接看到航天飞机升空,可以直接听到帕瓦罗蒂的歌唱,可以欣赏芭蕾舞《天鹅湖》,也可以看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这就是享受。人为了更好地生存和享受,还总是不断地求发展,以达到更高的生存和享受水平;同时,人作为有意识、有意志的精神主体,还总是具有一种实现自我价值和表现自己的欲求,这种实现自我价值和表现自己的满足感,是一种更高级的精神愉悦和人生享受,他感到自己活得像个人,他感到自己的人的本质得到肯定、得到确证。

人要生存、要享受、要发展和表现自己,就要有必要的资料,有必要的可供生存的资料、可供享受的资料、可供发展的资料。这里边既贯穿着生产问题,也贯穿着消费问题,因为人们要生产这些资料,又要消费这些资料。这样,生产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消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消费中必然包含着享受的消费、娱乐的消费,因此,人的享受、娱乐同人的生存和发展一样,也就都具有天然合理性。

“忙”和“闲”

我最近翻来覆去思考人的“忙”和“闲”的问题。

我想,人必然会有忙有闲:“生产”要“忙”,而“消费”要“闲”--消费总是需要有消费的时间,例如,“生存消费”即为了维持生命而吃东西,就需要吃的时间;“享受消费”和“娱乐消费”,就更需要时间,欣赏《天鹅之死》这个很短的芭蕾舞,还要四分多钟,而观看芭蕾舞剧《天鹅湖》那就需要一、二个小时。听音乐、看电影、看画展、看电视……都需要时间。而这样的时间就是生产之外的闲暇。消费需要闲暇。

消费,特别是享受消费、娱乐消费,常常就是消闲。生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消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忙(生产)和闲(消费)都具有天然合理性。人有“忙”的权利,有劳动权;同时人也应该有“闲”的权利,有休息权。而且,人在闲的时候,有权按自己的方式,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口味支配闲暇--消闲。

人从诞生以来的历史实践正是如此。人类的历史从某个角度看、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忙”与“闲”并存和交替的历史。人类有时忙、有时闲,不能老是忙或老是闲。一般说,人类社会初期,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低下,忙的时候多一些,仅仅为了填饱肚子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生产生活必需品;而随着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和提高,闲的时间会逐渐增加、逐渐多起来。人们常说人类历史就是争自由的历史。从外在形式看,从表面看,自由无非两个方面,即空间自由和时间自由,而所谓时间自由,不过是说人(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强制性的工作之外的时间多了,也就是闲暇多了。据统计,今天的中国人一天24小时,扣除工作、睡觉、忙家务等之外,积极有效的闲暇,在1980年是2个小时零21分,1992年是4个小时零48分,而随着一周五天工作制的实行,这样的闲暇还会增加。但无论如何,人总是有忙有闲,不能只是忙或只是闲,只是忙会累死,只是闲也会闲死。人们为生存计、为发展计,必须忙于生产,忙于科学活动,有时也忙于打仗(热战或冷战)。但总是要有张有弛。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就一个人来说,忙一阵子,总要有个歇息。就拿传统的中国农民来说吧,面向黄土背朝天,牛马般地劳作,但还是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忙时忙得要死,恨不得一天干两天、三天的活儿;但总有个农闲时,例如冬闲。中国人在忙的间歇,又创造出许多休闲欢乐的节日,如春节、仲秋节,少数民族的三月三歌节、泼水节……等等。特别是春节,那简直是咱中国人的狂欢节,那是以自由、解放为特征的日子,人们可以暂时摘去各种社会角色的面具,以赤条条的欢乐灵魂游戏于人间。当然也可以说那时很“忙”,但那是“忙”着玩儿,“忙”着乐,“忙”着消闲。

对于人类来说,紧张的艰苦的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固然必不可少,严肃的科学技术活动固然不可须臾而无,残酷的政治斗争以及国与国、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热战冷战也在所难免;但是,人也总是不能缺少了闲暇的游戏、娱乐、享受。中国古代就有专门斗闷子的艺人、小丑,所谓“优孟衣冠”者是也;汉代出土文物中有耍杂耍的,唐宋有百戏、参军戏、南戏,有说书的,有勾栏瓦舍;元有杂剧,明清有传奇,有消愁解闷的小说……

中国人除发明了罗盘、造纸术、活字印刷之外,还发明了风筝。如果说前者是用于生产,那么后者则纯粹是为了消闲娱乐,为了玩。清初李渔有一部戏曲叫《风筝误》,说的是玩风筝玩出了一段可笑的故事。

总之,忙,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须的;闲,也是合理的、正当的、不可少的。即使那些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军事家以及一切杰出人物,除了工作之外,也不能缺少了饮食男女和其他消闲娱乐活动。

消闲文化

再伟大的人也是人,吃喝拉撒睡,样样少不了。他们既要忙,也要闲。

忙,主要指忙正经事儿,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闲,往往“玩”的是小道末技,向为正人君子者流所看不起,所谓“壮夫不为”。但是,两者并非水火不容。健康的游戏、娱乐活动不但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消愁解闷,益智怡神;而且许多看来不是正经事儿的游戏娱乐活动,常常暗含着、无意识地具有着正经事儿的练习、预演或准备活动。谁能说人们不会从鞭炮“钻天猴”(或称“起火”)的升空想到、猜测到火箭的发射呢?

而且,你注意到没有:那些经国大业的正经事儿和那些小道未技的游戏消闲娱乐,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即都属于文化范畴。

人们忙的那些正经事儿,不消说是正儿八经的文化现象,如农业文化、工业文化、科技文化、政治文化、军事文化。而人们闲时玩的那些游戏,各种娱乐形式和其他消费性活动,也同样是文化现象,这就是消闲文化。

什么?你要我对“消闲文化”这个概念加以解说?好吧。

说具体点儿,为什么说享受、娱乐,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呢?因为我们所说的享受、娱乐,只能是人的而不是兽的享受、娱乐,这里边充满了人的内涵、人的意蕴,表现出人的方式。而文化,说白了,不过是人化而已。关于文化,专家们下了上百个甚至更多的各种各样的定义,但统统离不开人,都承认文化是人的方式、人的模式、人的活动过程、人的成果总和。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世上的事物、现象不过是两种:一曰自然,一曰文化。自然者,未经人化之谓也;文化者,人化是也(这所谓人化,不单指人化物,而且还包括人化的方式、模式、实践、过程、成果等等)。黄山,在人迹未到之前,是纯自然物;而今天的黄山风景区,则是千百年来人化的结果,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们享受、娱乐的对象。再拿吃肉这种行为来说吧。在人类尚未诞生之前,当人还是动物之一种时,人吃肉就同狮子、老虎吃肉没有质的区别,那种吃肉具有兽的方式、兽的内涵,那不是现在我们所说的享受,不是文化,而是自然。当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之后,他吃肉就与以前有质的不同了。厨师做一道“红烧牛排”,做一道“东坡肉”,食客们享用“牛排”和“东坡肉”,就同狮子、老虎猎获一头野牛、一只野猪之后狮吞虎咽饱餐一顿完全不一样了。人在享受美食,一边吃,一边品味、欣赏,还可能不时发出一声声赞叹;“真嫩!”“真香!”“味道真好!”“颜色真好看!”这里充满着人的方式、人的内涵。这就是文化。

是的,人的享受是一种文化。享受可以分为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都可以而且应该充满着文化内涵、文化意蕴,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一种文化享受,都可以成为消闲文化的重要内容。不过,人更看重精神享受,特别是其中的审美享受。这是一种高层次的、也可以说是最高层次的精神享受、文化享受,审美愉悦是最高层次的精神愉悦、文化愉悦。消闲而进入审美层次,是最高级的消闲。

现在我们可以尝试着给消闲文化下一个定义了:凡是在消闲活动中充满着人的内涵、人的方式、人的意味的一切行为、内容和现象,都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内容和文化现象,我们称之为消闲文化。

不知你对这个界说是否认同?

现在经济学界正在研究消费经济和消费文化的问题。于光远同志认为消费文化包括饮食文化、医药文化、服饰文化、住宅建筑文化、体育文化、娱乐文化、表演文化、旅游文化以及嗜好文化等等。消费文化并不就是消闲文化,并不等同于消闲文化。例如,作为消费文化的医药文化不是消闲文化,住宅建筑文化也不全都是消闲文化,其他消费文化中的一些内容,恐怕也不完全是消闲文化。但是上面提到的消费文化的许多方面,却正是我们所说的消闲文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