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民工权益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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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农民工怎样进行劳动纠纷调解?

当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就可以选择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纠纷。

劳动纠纷调解是由第三方居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采用沟通、疏导和说服的办法,使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消除矛盾,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我国的劳动纠纷调解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一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所以,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农民工既可以向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这一程序,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时首先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