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未成年工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