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及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等的有关规定,两类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