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渔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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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附录(1)

仪容美学

这里所介绍的仪容美学,对于许多读者来说可能是陌生的、甚至是闻所未闻的。的确,这是一个新学科,是刚刚建立或正在建立的学科。

这里所说的仪容,指人的仪表、容貌;那么,所谓仪容美学,简单地说也就是研究人的仪表、容貌的美学规律的一个学科。

也许有人会说:“仪容美问题不就是脸蛋和体态长得好看不好看、梳妆打扮和衣着服饰入时不入时的问题吗?这也值得进行理论研究?”

我想,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在所谓“脸蛋和体态长得好看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仪容的“自在美”)和“梳妆打扮和衣着服饰入时不入时”(实际上这是仪容的“修饰美”)的背后,存在着一系列深刻和复杂的美学理论问题。譬如,你凭什么说一个人的脸蛋和体态长得美或不美呢?假如非洲的黑种人选出了自己的美男子或美女,那么白种人或黄种人是否也同样感到美呢?反过来,白种人和黄种人的美女必定会得到黑种人的认可吗?仪容美仅仅是一个形式美的问题吗?大汉奸汪精卫外表看来的确长得挺“帅”,是否可以说他的仪容就是美的呢?他的丑恶灵魂对其仪容美丑有无影响?在什么意义上有影响?有多大影响?人需要对自己的仪容进行修饰(化妆和衣着)吗?如何修饰?非洲本戈部落的美女往往饰以鼻环和唇环,为什么现代的西方人或中国人并不觉得美?即使同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青年,甲与乙穿同样款式的新潮服装,为什么甲穿起来人们觉得美,而乙穿起来却不美?类似的问题还可以提出很多很多,而想给这些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恐怕需要进行专门的探讨和研究。

可能还会有人说:对仪容美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也许是需要的,但是有必要建立仪容美学这样一个专门学科吗?即使想建立,它能获得独立存在的地位吗?

建立仪容美学这一专门学科有无必要,绝不是凭哪个人或哪些人的主观愿望,而是依据:一、社会对它有无实际需要;二、它对社会有无积极价值。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审美观念、特别是人们对自身仪容的审美观念变化尤其显着。在我国历史上,恐怕没有哪一个时代犹如今天这样普遍关注着仪容美的问题,不但青年人讲求体形美、肤色美、仪态美,而且许多中年人和老年人也饶有兴味地参加健美活动;不但女人们千方百计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而且男人们也越来越追求美的风度。商店里化妆品琳琅满目,新潮服装日新月异。许多报刊(例如《中国妇女报》)越来越多地发表文章专谈仪容美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了解和掌握有关人的仪表、容貌的美学规律,对于仪容的审美活动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样,生活实践本身要求建立一个专门研究有关仪容审美活动的学科,仪容美学于是应运而生。仪容美学绝不只是解决人们进行仪容审美活动的技术性问题,它主要不是教给你如何化妆,如何衣着,如何佩戴首饰;它所做的,是从根本上帮助人们认识仪容审美活动的规律,以确立积极的仪容审美观,培养健康的仪容审美趣味。人们的仪容审美活动,看起来纯属个人爱好和兴趣,实际上却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的重要标志。身系兽皮、蓬首垢面的原始人同美发华服的现代人,其文明程度固然有天壤之别;即使同是在现代,在不同的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的差异,其社会成员对仪容的不同审美追求,亦鲜明地表现出当时社会的精神状态和心理面貌。试比较一下“文革”期间大街上一律灰色中山装与近年来人们五光十色的衣着,便可以想到其间社会精神面貌的重大区别。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和审美生活应该是丰富多样、生机勃勃的,而不是枯燥单调、死气沉沉的。关于仪容的审美更应该如此。一个社会应该对自己的成员进行审美教育,仪容审美是整个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是涉及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个领域。建立仪容美学,加强仪容美学的研究,是整个社会审美教育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至于仪容美学是否可以获得独立的存在地位,这主要看它有没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有没有自己的专门任务。我认为,仪容美学有它特有的、别的学科所不能取代的对象,这就是前面我们已简略提到的人的仪表、容貌的审美活动规律。具体地说,仪容美学将要研究:什么是仪容美,它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它有些什么样的构成因素,它是怎样产生和形成的,它又是如何发展、变化的,它与其他的美(例如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技术美等等)关系如何,等等。这是就仪容审美活动的客体方面而言;如果从仪容审美活动的主体方面来说,仪容美学还必须研究:人对自身仪容进行审美,同对其他审美对象进行审美,有什么不同;对仪容进行审美时,主体受到一些什么样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关于仪容美的观念是如何产生、形成的,怎样发展、变化的,等等。对于以上这些问题,一般美学(或者叫做总体美学)不作专门研究;而已有的其他分支美学(如文艺美学、技术美学)也没有把它们划归自己的对象范畴。因此,只有仪容美学来完成这项专门任务。

关于仪容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面我们作了大体划分,并提到一些具体内容,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仪容美的性质和特点。现在就着重对这个问题加以阐发。

(一)仪容美作为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统一

读者诸君,当你观看奥运会或亚运会体操比赛时,你肯定会赞叹运动员仪态、形体、动作的美。那么,这种美仅仅在于他们的肉体形态本身呢,还是具有某种社会内涵?在我看来,恐怕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有,而且是这两个方面的完美融合。人固然是一种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他必须有肉体的生理运行系统作为其生命活动的自然基础;同时,人更是一种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在他的肉体的自然形式后面,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内容,正如马克思所说,就其实质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因为人不仅具有自然生命,而且同时具有社会生命,才使他高出于任何动物,成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人的仪容美就不仅仅是自然的肉体生命的美,而且更是文化的社会生命的美;或者说,仪容美不仅是自然美,更是社会美,是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统一。事实上,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议论人的仪表、容貌的美或不美时,常常并不单指其自然形态,而总是联系其社会内涵。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在这里,农家少女的仪容美的重要标志如“鲜嫩红润”等,就不仅是自然形态本身,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内涵,是自然美与社会美的融合、统一。

(二)内在心灵美与外在形态美的统一

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心灵世界和深刻的精神蕴涵。人们常说,比大海、比星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这是人作为社会生命载体的一个突出特征,也是人优于宇宙间其他事物、优于人之外的任何生命存在物的显着标志。一个缺乏精神蕴涵、内心空虚苍白的人,我们会说他近于行尸走肉,就如同一个没有社会生命力的植物人。反过来说,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他的肉体存在,他的仪表、容貌,他的形体、肤色、四肢、五官、毛发等等,都应该是他的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都应该是他的心灵世界的感性形态。因此,人的仪容美,就绝不仅仅是人的肉体生命的外在形态的美,同时更重要的是他的内在精神的美、心灵世界的美,是二者的完美统一。我国清初的美学家李渔在谈到女性美时,就特别重视内在的“态度”,他认为美女之所以“移人”、感人,与其说是因其外在“颜色”,还不如说主要因其内在“态度”,他说:“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李渔所说的“态度”主要是指内在风度、神韵、气质,它“似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它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可意会、感受,而很难“解说”。这种内在“态度”像光一样照亮外在形貌,仪容美由此而产生。德国美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中曾这样说:“不但是身体的形状,面容,姿态和姿势,就是行动和事迹,语言和声音以及它们在不同生活情况中的千变万化,全都要由艺术化成眼睛,人们从这眼睛里就可以认识到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这段话主要谈艺术美的产生,但借用它来说明仪容美作为内在心灵美与外在形态美相统一的特点,颇为恰当,即当“身体的形状,面容,姿态和姿势”等等完全化为“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的感性形态时,这样的仪容就是美的。譬如,一个少女的形体线条和动作姿态能够传达出温情脉脉的情思,从而成为内在心灵的外在表现,那肯定会具有迷人的审美魅力。

(三)“美”(静态美)与“媚”(动态美)的统一

人作为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完全静止即意味着死亡,而死亡与美是格格不入的。前面所说的内在心灵美,也是通过运动而得以表现。这种通过运动而得以外现的内在心灵美,通常称为“媚”。人的仪容美虽然可以是相对静态的美,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动态的美,即“媚”。仪容美的产生常常是“美”与“媚”结合,并且化“美”为“媚”。“媚”对于仪容美来说更加重要。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记曩时春游遇雨,避一亭中,见无数女子妍媸不一,皆踉跄而至。中一缟衣贫妇,年三十许。人皆趋入亭中,彼独徘徊檐下,以中无隙地故也。人皆抖擞衣衫,虑其太湿,彼独听其自然,以檐下雨侵,抖之无益,徒现丑态故也。及雨将止而告行,彼独迟疑稍后。去不数武而雨复作,仍趋入亭,彼则先立亭中,以逆料必转,先踞胜地故也。然臆虽偶中,绝无骄人之色。见后入者反立檐下,衣衫之湿,数倍于前,而此妇代为振衣,姿态百出,竟若天集众丑,以形一人之媚者。”这位三十来岁的“缟衣贫妇”之所以动人,主要是以其在避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媚”,即她在运动中所外现出来的风度、气韵、神情。李渔认为:“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一倍当两倍也。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色,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祟也。”李渔是以封建社会男子中心主义立场来看待和评论女性美的,当然有许多糟粕;但就其局部论点来说,他强调“媚”的重要,对我们今天把握仪容美的特点,是有启示的。

(四)局部美与整体美的统一

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灵与肉的统一,是一个自身完满的生命系统,是一个不可机械分割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虽然也可以说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但在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是不能分离开来、独立存在的。具体说到人的仪容,当然也如此。一方面,人的仪表、容貌不能离开人的生命整体、不能离开人的内在心灵而独立存在;另外一方面,仪容的各个组成部分,也不能彼此隔绝而具有独立自足的价值。因此,一般说,当我们谈到人的仪容美时,总是指一种有机生命的整体的美。当然,人们也常常单独说到一个人的眼睛很美,头发很美,形体很美,手、足很美等等,但是如果仔细加以分析就会发现:其一,说它们美,总是联系着它们所表现的内在心灵,如眼睛一般总是“作为心灵的窗户”传达神情,才美;其说它们美,总是联系着它们所赖以存在的生命整体,把它们看作生命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如说一个美人的手很美,总是因为它长在美人身上、作为美人生命整体的一部分,才美;如果仅仅因为孤立起来看这双手生得大小适宜、修短合度,那么,如同一位西方艺术家所说的,当把美女的手切下来单独审视的时候,还美不美呢?总之,人的仪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如形体、肤色、四肢、五官、毛发等等,当谈到它们各自的美时,只是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才有意义;而且在这有限范围内,也还是或明显或隐含地联系于人的生命整体。假如完全离开生命整体,便不可能有仪容各组成部分的单独的美。

(五)自在美与修饰美的统一

前面提到,人的仪容美不仅涉及到仪容自身的自然形态方面的问题,而且涉及到复杂的社会文化内涵。这所谓社会文化内涵,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指:人总是按照自己的审美趣味、审美理想修饰自己的仪容、美化自己的仪容。人对自己仪容的这种修饰,也是在进行着美的创造;人在自己身上所创造的这种美(修饰美),当然也就成为仪容美的组成部分,成为仪容美的有机因素。因此,仪容美,从这个角度来看,就是自在美与修饰美的统一。仪容的修饰可以包括许多方面,如肤色的修饰(面容的化妆、整容术等),毛发的修饰(发型的创造),衣服的穿着,首饰的佩戴,等等。这其中有一系列美学规律需要探讨、研究。如果真正按照美的规律对仪容进行修饰,那么,将可以使仪容原有的美益增其美,也可以对原本不太美的部分进行美化,使不美(或丑)转化为美。总之,对仪容进行正确的修饰,可以创造出新的仪容美,包括面容美、发型美、服装美、首饰美等等。当然,这几个方面的美并非彼此隔绝、独立存在,而是互相联系、有机结合,而且特别重要的是要与仪容自然形态的美(自在美)融为一体,创造出仪容美的综合的整体的审美效果。

仪容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虽然刚刚建立或正在建立,但人们对仪容进行审美却早已有之,人们有关仪容美的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