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渔美学思想研究
21183500000048

第48章 读《闲情偶寄》札记(8)

《脱套第五》

这里讲涤除表演上的恶习。李渔指出“衣冠恶习”、“声音恶习”、“语言恶习”、“科诨恶习”等数种,对当时戏曲舞台上的某些鄙俗表现和低劣风气痛加针砭。我看,李渔所言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这实际上是树什么样的舞台台风的问题。李渔谈到当时的演员不论何种场合都喜欢说“呀”、“且住”等等语言恶习。今天某些流行歌星的“语言恶习”比起李渔那时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时代“进步”了,社会“发展”了,倒是不说“呀”、“且住”之类了,而改说“哇”、“谢谢”、“希望你喜欢”;而且不论何种场合,什么时间,说这些话时都要用港味儿普通话,港味儿越浓越好;说的时候越是嗲声嗲气越好,越是对观众表现出媚态越好;说“谢谢”,不是演出完毕谢幕时,而是在演出之前,献媚之态可掬。李渔在谈“科诨恶习”时,批评了当时演员为了博观众一笑常常做出“以臀相向”等猥亵动作。今天的某些相声演员或小品演员,不是也常常以不太高雅的动作来取笑吗?不是常常以生理缺陷作为噱头吗?不是常常以人们平时难以出口的下流语言制造“效果”吗?真真是连“科诨恶习”也“现代化”了。我希望对舞台恶习进行一次大扫除。

《闲情偶寄·声容部》

《声容部》题解

《声容部》专讲仪容美,也即研究人的仪态、容貌的审美问题。这里的“声容”中的“声”字,虽然含有歌唱之“声”、音乐之“声”的意思,但主要是指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的“声”。所以《声容部》中凡涉及“声”,主要不是讲歌声之美或乐音之美,而是讲人的日常生活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的“声音”之中所透露出来的仪态之美。譬如《红楼梦》中所写的傻大姐的言谈举止之粗笨憨拙,与林黛玉、薛宝钗的言谈举止之文雅巧智,不可同日而语;后者的“声”中,自然透露出一种仪态之美。李渔把“声”与“容”连在一起,称为“声容”,这是一个偏义词,重点在“容”,在仪态、容貌。

人的仪容美问题,可以有两个方面,一是仪容的自然形态的美,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天生丽质”的美,例如《诗经·硕人》赞美卫庄公夫人庄姜天生得“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汉唐美人所谓“环肥燕瘦”--杨玉环天生一种丰腴的美,而赵飞燕则天生一种轻盈的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写施朱则太赤、施粉则太白、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的“东家之子”的美,等等,都是自然形态的美。一是仪容的后天修饰的美,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梳妆打扮”的美,例如汉民歌《孔雀东南飞》中“新妇起严妆”,北朝民歌《木兰诗》“对镜贴花黄”,苏轼词《江城子--记梦》写梦见亡妻王氏“小轩窗,正梳妆”,辛弃疾词《青玉案--元夕》所写妇女头上装饰着“蛾儿雪柳黄金缕”,汤显祖《牡丹亭》中所写“弄粉调朱,贴翠拈花”、“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填”,等等,都是说妇女通过梳妆打扮使自己更美,这种美就是后天修饰的美。

《声容部》中的《选姿第一》的四款(肌肤、眉眼、手足、态度)即偏重于前一方面--仪容的自然形态的美;而《修容第二》三款(盥栉、熏陶、点染),《治服第三》三款(首饰、衣衫、鞋袜),《习技第四》三款(文艺、丝竹、歌舞)即偏重于后一方面--仪容的后天修饰的美。据我所知,《声容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系统的仪容美学着作。在这之前,许多着作、文章、诗词、戏曲、小说中,也常常涉及仪容美学问题,较早的除了前面我们曾引述过《诗经·卫风·硕人》中描写庄姜自然形态的美之外,还有《诗经·卫风·伯兮》中也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的诗句,是说一个女子自丈夫走后无心梳妆打扮,不是因为没有化妆用的“膏沐”(即肤膏或润发油),而是因为没有了取悦的对象--打扮给谁看呢?后来历代诗文中都有大量写到“修容”的材料,但大都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而且常常是在谈别的问题时顺便涉及的。而像李渔《闲情偶寄·声容部》这样专门、系统地从审美角度谈仪容修饰打扮的着作,十分难得。

说“选姿”

这里的“姿”,即姿色,是指人体本然的美丑妍媸。如何判定一个人长得美或是不美呢?李渔提出了自己关于人体美的审美观念和标准,并在下面的四款中详细加以论述。

这里我想首先请读者诸君和我一起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无疑是随时代发展而变化的,也是因民族、地域的不同而相区别的;那么,李渔时代的人体美观念和标准,到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李渔所代表的中国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与西方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有什么不同?

(一)李渔在当时大胆肯定人体美的正当、合理,这是很可贵的。他首先引述古代圣贤“食色,性也”的话,说明“色”乃“性所原有,不能强之使无”。但他的观念和标准总是从男性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视女人为“尤物”,把“女色”当作满足男人审美需求甚至性欲的对象,这在今天已经同大多数人的观念和标准尖锐冲突了。例如,他认为别人的“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但“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则是理所当然。因而他所说的人体美,只是女人的人体美,只是供男人欣赏的女人的人体美,只是男人眼中的女人的人体美。严格地说,这是把妇女当作美丽的性奴隶。这与今天已经是格格不入了。今天虽然没有完全消除男性中心主义的观念(在有些人那里可能还很严重),但总体上是趋于男女平等,因而人体美是男女相互欣赏的对象、相互取悦的对象;男人欣赏女人的人体美,也欣赏男人自身的人体美;女人欣赏男人的人体美,也欣赏女人自身的人体美。在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方面,今天已经远远超越了李渔的时代。

(二)李渔关于人体美的观念,是中国的、东方的,这与西方大相径庭。由于中、西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造成了中、西关于人的美以及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十分不同。人总是有精神和肉体两个方面。人的美总是要在精神和肉体二者统一中求之。总地说,中国于精神、肉体统一中更重精神,而西方于精神、肉体统一中更重肉体。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对此提出很好的见解。他认为,西方比较重视人的形体美,通过形体表现一种理想的观念,如强健、和谐、匀称、静穆、伟大等等;这体现在艺术中特别是在古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刻、绘画中,即常常直接描写裸体、赞美裸体,正如丹纳《艺术哲学》中所说:“希腊人竭力以美丽的人体为模范,结果竟奉为偶像,在地上颂之为英雄,在天上敬之如神明。”而中国则比较重视人的精神美,即“内美”或“神韵”,追求一种理想的人格精神,对于人的形体美则比较忽视;这体现在艺术中,特别是中国古代造型艺术中,就很少直接表现裸体,艺术中的人体形象常常由衣冠把肢体遮蔽起来,并且大袖宽襟,以至看不清人体的线条和胖瘦,衣带的飘逸代替了人体线条的流动,给人以超越感,即超越形体而进入一种精神境界。李渔关于人体美的论述,也体现了这些特点。他极少直接谈到人的形体美、线条美,更是忌谈裸体。他所谈的,是人穿着衣服而能露出来的部分,如面色、手足、眉眼等等;而且,他特别重视人的内美,在《风筝误》传奇中他借人物之口谈到美人的标准:美人的美有三个条件,一曰“天资”、二曰“风韵”、三曰“内才”,有天资无风韵,像个泥塑美人;有风韵无天资,像个花面女旦;但天资和风韵都有了也只是半个美人,那半个,要看她的内才。在这里,李渔固然没有完全忽视人体的外在美(“天资”),但他所提出的美人的三个条件中,外在形体方面三居其一,而内在精神方面则三居其二(“风韵”、“内才”)。在本书中,他又特别强调了人的“态度”,而“态度”也是内美和内才,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虽“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但却可以“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者使之有情”。

谈“肌肤”

李渔关于造成肌肤黑白之原因的说法显然是不科学的。他所谓“多受父精而成胎者,其人之生也必白”,而多受母血者,其色必黑,这种观点今天听起来有点可笑;而三百年前的李渔则一本正经地宣扬他的这种“科学”道理。可见科学发展之神速!

按照现代科学,人们对人的皮肤已经有了比较精细地了解,并且用之于美容的实践中去。中国家政出版社(台湾)1984年出版的《美容姿仪》中谈到人的皮肤时这样说:“皮肤占全身重量的百分之十五,可说是人体最大的器官。从前的医生称皮肤是‘内脏之镜’或‘全身的告白’,在医学界里有‘皮肤反映出一切生命、生理的病理变化’之名言,我们也常听说‘美丽的皮肤寓于健康的身体’,因此,皮肤可谓健康的晴雨表。”又说:“皮肤也有表情,例如一天到晚愁眉苦脸的人,皮肤必呈悲伤黯淡的颜色;笑口常开,心胸磊落的人,皮肤富有光泽;生活散漫的人,皮肤必定粗糙不堪,所以皮肤与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有不可分的关系。”皮肤分表皮、真皮、皮下组织三部分;皮肤又分中性、油性、干性、混合性、过敏性等五种。人们应该根据皮肤的这些特点和性质进行保养和美容。

这且按下不表。

现在我想要说的是李渔以白为美的观念究竟有没有普遍性。李渔说:“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在李渔看来,肌肤的白,是最漂亮的;而黑则不美。其实,这更多的代表了士大夫的审美观念。士大夫所欣赏的女色,多养在闺中,“豢以美食,处以曲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少受风吹日晒,其肤色,当然总是白的。但这种白,又常常同弱不禁风的苍白和病态联系在一起,这在另一些人看来,未必美。譬如农家子弟,就不一定欣赏那种白。这是不同人群之间审美观念上的冲突。19世纪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中,曾分析过上流社会与农民审美观念的差别,对我们不无启发。他说:“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弱不禁风’的上流社会美人在乡下人看来是断然‘不漂亮的’,甚至给他不愉快的印象,因为他一向认为‘消瘦’不是疾病就是‘苦命’的结果。”然而,上流社会的审美观念则不同。“……病态、柔弱、萎顿、慵倦,在他们心目中也有美的价值,只要那是奢侈的无所事事的生活的结果。苍白、慵倦、病态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另外的意义:农民寻求休息和安宁,而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不知有物质的缺乏,也不知有肉体的疲劳,却反而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物质的忧虑而常常百无聊赖,寻求‘强烈的感觉、激动、热情’,这些东西能赋予他们那本来很单调的、没有色彩的上流社会生活以色彩、多样性和魅力。但是强烈的感觉和炙烈的热情很快就会使人憔悴:他怎能不为美人的慵倦和苍白所迷惑呢,既然慵倦和苍白是她‘生活了很多’的标志?

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

青春时期的标志;

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征状,

却更为可爱。”

车氏虽说是俄国人,但他的这些话,对于中国的情况我看是适用的。

当然,今天人们对青年女子的“白”也很欣赏。这要作具体分析。一部分原因可能是现在劳动条件改善了,不用像过去那样风吹日晒、下大苦力,面色白嫩细腻成为生活优越的标志,而不是苍白病态的症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传统观念的延续和影响,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历来以白为美,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影响全社会,成为一种审美无意识,所以今天人们也就不自觉的接受了这种观念。

但是,无论如何“白”绝不是美女之美的唯一标志。女运动员的健康的红黑色,不是也很漂亮吗?

“眼”为心声

“眉眼”一款,更印证了前面我们所说中国人在看人体美时不重外形而重内美的观念。第一,李渔说:“吾谓相人之法,必先相心,心得而后观形体。”这就是说,李渔欣赏人的美,首先看她的“心”,即内在精神,形体放在第二位。第二,“形体”又主要是衣服遮蔽之下能看得见的部分:“形体维何?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之类是也。”把“形体”限定在“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上是很可笑的,形体就应该主要是人体的完整轮廓、线条,单是“眉发口齿、耳鼻手足”怎能见出完整的人体美?然而,这就是中国人不同于西方的关于人体美的审美观念。中国人绝不会像古希腊人那样欣赏人的裸体美(无论是男子的裸体还是女子的裸体),一般也不欣赏人体的肌肉的美、线条的美。

中国人重内美、重心灵,因而也就特别看重人的眼睛。“心在腹中,何由得见?曰有目在,无忧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看来李渔是十分懂得这个道理的。由眼睛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聪颖还是愚钝的大体情形,看出一个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但是李渔说“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云云,却是不科学的。这一款的后面谈到眉时所说“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情性”,同样也是缺乏科学根据的。

品手论足

提倡女子缠足、对女子的所谓“三寸金莲”赞赏备至,充分表现出了中国封建时代士大夫的变态审美心理,而李渔在这方面可以说是个典型代表。

好好的一双脚,硬是活活地把它的骨头缠折,使它成为畸形,这简直太残忍、太残酷了!而千百年来竟然把它当作一种美来欣赏,而且有的人还津津乐道,赞不绝口,岂非咄咄怪事!

这怪事就出在中国古代。据李渔的一位友人余怀在《妇人鞋袜辨》(收在《闲情偶寄·声容部·治服第三》)中考证,女子缠足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绸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后来,以缠足为美的观念愈演愈烈,而且脚缠得愈来愈小,而愈小就愈觉得美,女子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对这样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李渔则倾注着他“满腔热情”,以色迷迷的眼睛加以注视,以猥亵的口吻、流着口水加以赞扬,真令今天还在爱惜李渔的人脸红。请看李渔是怎么说的:“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秦之兰州、晋之大同。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与之同榻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

我认为,这是李渔学术思想上的一个污点,也是他人品上的一个不足;不管李渔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成就。--当然对他的成就我也不会抹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