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在不同的动物解剖中发现了上述同样的结果,他终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血液由心脏这个“泵”压出来,从动脉血管流出来,流向身体各处,然后,耳从静脉血管中流回去,回到心脏,这样完成了血液循环。他把这一发现,写成了《动物心脏和血液运动》一书,正式提出了关于血液循环的理论。为了使读者信服他的理论,他在书中说:“一切推理和实验都表明血液是由于心室的跳动而穿过肺脏和心脏的,由心脏送出分布全身,流到动脉和肌肉的细孔,然后通过静脉由外围各方流向中心,由较小的静脉流向较大的静脉,最后流入右心耳。因此,有绝对的必要作出这样的结论:动物的血液是被压入循环而且是不断流动着的,这是心脏借跳动起来完成的动作和机能,也是心脏的动作和唯一结果。
为了让人们接受他的观点,证明人的血液循环也与动物是一样的,他还在人身上反复地实验。他请了一些比较瘦的人(容易在身上找到血管)。他把那些人手臂上的大静脉血管用绷带扎紧,结果发现靠近心脏的一段血管瘪下去,而另一端鼓了起来。他又扎住了动脉血管,发现远离心脏的那一端动脉不再跳动,而另一端,很快鼓了起来。证明完全与动物的血液循环是一样的。他在书上告诫人们:“无论是教解剖学或学解剖学的,都应当以实验为依据,而不应当以书籍为依据;都应当以自然为老师,而不应当以哲学为老师。”
哈维终于在医学史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他的理论因为有悖于权威的理论,所以,书出版之后,就遭到当时学术界、医学界、宗教界的权威人士的攻击,说他的着作是一派胡言,是荒谬而不可信的。幸好,哈维当时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御医,受到国王的宠幸,这才使他没有像前辈维萨里、塞尔维特那样付出生命的代价。
直到哈维1657年逝世以后的第4年,伽利略发明的望远镜,被意大利马尔比基教授改制为显微镜用于医学上,观察到毛细血管的存在,才真正证实了哈维理论的正确性。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的被承认,标志着当时的科技在医学领域中的显着成就。
四十五、不锈钢不是布利阿里发明的吗?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位名叫布利阿里的英国军械师,奉军工生产部门之命,正在紧张地研究改进枪支的效能。由于当时的炼钢技术等原因,英国用在战场上的枪支,总是因枪膛磨损,不堪使用而运回后方。
布利阿里并不是炼钢技术专家,他的研制工作实际上是选择具有高强度耐磨的合金钢。
布利阿里和他的助手大量搜集了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型号的钢材,以及各种不同性质的合金钢,在各种不同的机械上进行性能实验,然后选择出较为适合的钢材制成枪支,送往靶场进行实弹射击试验。
方法看来比较简单,工作起来还是很麻烦的。
布利阿里的实验室摆设得就像一个钢材展览会,不同品种的钢材上还立着醒目的标签,上面写着名称、产地、成分,等等。
布利阿里和他的助手对每一种钢材做过实验之后,在记录本上详细记载了结果。有的留下放在一排空架上,准备制成枪支进一步做实弹射击试验。一些不能使用的钢材,他们一般是顺手一抛,堆积在实验室的一角。
一天,他们实验了一种含大量铬的合金钢。他的雇主们在没有让他知道的情况下,擅自用这种合金制造了一些刀,经耐磨实验后,证明这种刀并不耐磨,说明新发明的合金不能制造枪支。于是,布利阿里无可奈何地按照老办法,记录下实验结果后,把这批合金往墙角一扔了事。
日积月累,一个很大的实验室因抛弃的废钢材越来越多,碍手碍脚,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出入。布利阿里决定彻底搞一次卫生,清理一下室内环境。
废钢材一车一车运了出去。正在装车的助手突然拿着一块锃光发亮的钢材,跑来对布利阿里说:
“先生,您还记得这块钢材吗?”
布利阿里看着光亮如新的钢材,想了老半天,终于想起来了:
“对,这就是那块含铬的合金钢!它居然不会生锈,我们为什么不再来好好地实验一下,看它到底有什么特殊作用?”
他们把这块合金钢放在酸、碱、盐的溶液中侵蚀,又用各种方法来加工,实验结果证明,它是一块不怕酸、碱、盐,既可以热加工,也可以冷加工又不会生锈的钢材。美中不足的是质地软,不耐磨。
“不耐磨,却耐腐蚀,这不能制枪支。那么……可以制作什么呢?”助手也在一旁思考。
“噢,可以做餐具吗?……做餐具最理想,”布利阿里边想边说道。
布利阿里在研究工作之余,自己动手试制了第一把不锈钢的水果刀。不久,这种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下,接着用不锈钢制作的刀、叉、勺以及果盘、折叠刀……都有了。
新产品格外受人欢迎,因为它远比传统的银制餐具美观适用。
这时正是1912年。3年以后,布利阿里获得了生产不锈钢的专利。
不锈钢并不是布利阿里发明的,许多发明家对不锈钢的研制工作做出过贡献。美国的贝克特对研制不锈钢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印度的发明家海尼斯早在1884年就发明了一种生产钨铬合金钢的方法。而被布利阿里发现的不锈钢,实际上是德国克虏伯公司研究部的工程师毛拉和施特劳斯发明的。他们在1912年用12%的铬,混合7%的镍、3%的硅和钨而制成了这种合金钢。但当时他们并不知道这种不锈钢有什么用途。
现在,不锈钢已经广泛地使用在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材料。
四十六、人类是如何一步步揭开生命之谜的?
说来也巧,现代生命科学的奠基人--摩尔根,诞生于遗传学的祖师爷孟德尔发表豌豆遗传论文的1866年。不过不同的是,摩尔根出身名门,家境富裕。这使他能够游历名山大川,在游历中,这位富家少年产生了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促使他最终走上了探索生命奥秘之路。1886年,踌躇满志的摩尔根考入了美国着名的霍普金斯大学研究院读研究生。几年后,他写出了《论海蜘蛛》的论文,获得了博士学位。
1900年春,也就是摩尔根取得博士学位后不久,蒙在孟德尔论文上的尘土被拂去了,他所创立的遗传学说重新放出了光辉。这不仅使孟德尔这位生前默默无闻的修士顿时名扬世界,而且使他奠基的遗传学雨后春笋般地兴盛起来。
而在这之前,细胞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德国生物学家弗莱明发现了细胞中的染色体和细胞的有丝分裂。一旦孟德尔的学说重见天日,生物学家便马上看出了孟德尔所说的遗传因子和染色体之间的联系,一门新的科学--细胞遗传学以崭新的姿态在科学界出现了。
这时,已经是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学教授的摩尔根,不失时机地投入了对这门新兴科学的研究。他一心扑在他的奇怪的实验室里,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一个“怪人”。在他的实验室里,他培养了几万只果蝇。这东西尽管令普通人讨厌,但它们身体小,占地很小,使用方便,饲养的成本又低,再加上它们繁殖率高,生活史短,便于观察。所以,成了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实验的好材料。
1910年的一天,摩尔根偶然发现在许多红眼果蝇中有一只白眼果蝇。他让红白果蝇杂交,到子二代时,他发现白眼蝇全是雄性的。这说明性状(白)和性别(雄)的因子(即“基因”)是关联的。这一重大发现,说明白眼性状是由性染色体传递遗传的,这称为“伴性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