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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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才有什么样的智慧

【原文】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

孟子曰:“恭也。”

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

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後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

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曰:“今有御人於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

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於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诸侯取之於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

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於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

曰:“事道也。”

“事道奚猎较也?”

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

曰:“奚不去也?”

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於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於卫灵公,际可之仕也;於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译文】万章问:“冒昧地请问与人相交会合,用哪种心思?”

孟子说:“恭恭敬敬就行了。”

万章说:“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就是不恭敬,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尊贵的人赏赐的,就说:‘我收取这个东西,是最佳行为方式吗?或者不是最佳行为方式呢?’然后再接受,这是不恭敬的,所以不要拒绝。”

万章说:“请问我们不在口头上拒绝,而只是在心里拒绝,心想:‘这东西取自于民众不是用最佳行为方式。’而用其它借口不接受,难道不可以吗?”

孟子说:“人与人的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人与人的相互接受也要遵循社会行为规范,这就是孔子也接受礼物的原因。”

万章说:“假如现在有个抵抗我国的人在国境之外,他与我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他的馈赠也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这样可以接受或是抵御?”

孟子说:“不可以接受。《康诰》上说:‘杀人而掠夺财物,强悍不怕死,凡是人民没有不憎恶的。’这种人不必等待教育就可以诛杀他。殷从夏接受这条法规,周又从殷接受这条规,这是他们所不愿意更改的。如今这种杀人越货的现象愈演愈烈,如何能接受这种馈赠呢?”

万章说:“如今的诸侯们所取的都是人民的,就好象是抵御人民。如果善于用社会行为规范来会合,这些君子也接受,请问这有什么说法呢?”

孟子说:“你以为有圣王兴起,就会对现在的诸侯们一律加以诛杀吗?还是经过教育仍不悔改再去诛杀?所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去巧取豪夺的叫强盗,这是从高度抽象的角度考虑的。并不是把他看成是真的强盗。孔子在鲁国当官的时候,鲁国人玩争夺猎物的游戏,孔子也参加玩这种游戏。争夺猎物尚且可以,何况于接受他们的赏赐?”

万章说:“那么孔子之所以当官,不是为了从事人生的道路吗?”

孟子说:“他是在从事人生的道路。”

万章说:“从事人生的道路还要去争夺猎物吗?”

孟子说:“孔子先用文书籍册规正祭祀仪式上用的器物,不用四方献来的食物供祭祀改变文书籍册规正之用。”

万章说:“那么孔子为什么不离去呢?”

孟子说:“他是为了兆民,兆民足以有所行为,而国君不行为,而后他才离去,所以他没有在一个地方淹留过三年。孔子有时见到道可行而可以出来当官,有时可以会合时可以当官,有时因国君养贤而当官。对季桓子,是道可行才当官;对卫灵公,是为了会合其意才当官;对卫孝公,是因为国君养贤才当官。”

【说明】万章的问题很尖锐,他实际上是针对老师孟子的言行而言的,只不过是没有直接说出而已。战国和春秋一样,全国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但趋势是通过兼并战争而逐步走向统一。春秋时全国共有一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只剩下十几国。有秦、楚、韩、赵、魏、齐、燕七国,即有名的“战国七雄”。司马迁曾指出:“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百)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富人虽无尺寸之功而封禄,但可与千户侯相埒,故他称这种富豪为“素封”。大商人来往于各地,所到之处,君主“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极有威势的贵族也都相形见绌。在商业和利润的影响下,社会上的人都逐利不休。有些人甚至为了“利”或“财用”可以“不避刀锯之诛”,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都受到了不断的冲击。而各诸侯们的财富,无一不是榨取民脂民膏,无一不是靠侵略、掠夺、剥削而来的。既然已经认识到这些,万章不明白的是,孟子为什么还要去为诸侯们服务,为什么还要去当他们的臣子,为什么还要接受他们的馈赠?难道这就是最佳行为方式吗?

孟子回答他的中心思想即是:“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这段话的言下之意即是,你我都生存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既然无力改变整个社会状况,那么只有在这种社会状态下,按照孔子所倡行的“仁义礼智信”来要求自己,来教导别人,来帮助别人。因此,“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这就是老子、孔子的思想:“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帮助兆民足以有所行为;有所不为,即不参与诸侯们的侵略、掠夺和剥削的行为。这就是孟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认为的最佳行为方式。就拿我们现代来说,党内、政府内出现了一些贪污腐败分子,我们就因此而推翻打倒共产党和政府吗?不能!既然我们现在不能,那么也就不可能苛求孟子也要推翻当时的诸侯们和他们的政府。我们现在学习孔子、孟子的思想,就是要学习他们的“爱民”思想,即,既然要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仁),就要选择最佳行为方式(义),然而却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礼),并且要用智慧(智),而且最重要的是要诚信(信)。因为,要爱民,就不得不选择行为方式,行为方式不对,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而选择行为方式,就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如果不遵守,那么也达不到目的。而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选择最佳行为方式,就必须要用智慧,不用智慧,就选择不到最佳行为方式。而智慧,则建立在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上,你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才有什么样的智慧。因此,用了智慧,遵守了社会行为规范,又选择到了最佳行为方式,就要诚信地对待这一切事情,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而建立起这种“仁”的关系后,才能减少矛盾,减少冲突,减少争斗!有了“仁”的关系,人们也才有凝聚、团结的可能,而只有人们都团结起来,人们才有可能得到幸福的生活。所以,行为方式问题,乃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