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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开元全盛日(开元四年—天宝十四年)(2)

张九龄上疏禁绝官铸后,唐玄宗让朝廷大臣对这个建议进行公开辩论,这就是中国货币学说史上着名的《敕议放私铸钱》。

关于这个命题,张九龄提出:废止官铸,仅存私铸,货币铸造量就一定会增加。

为此,张九龄还提出了四点理由:一是古往今来,货币都是天然形成的,不是某一个帝王赐予天下臣民的,所以应该彻底放弃官铸货币;二是官铸货币耗费铜材,没有多少收入,所以应该彻底放弃官铸货币;三是钱币本是用铜磨出来的物品,实际没有任何用处,却要以此来交换耕织品,所以官家应该彻底放弃铸币;四是如果不放开货币私铸,就不能充分供给货币,所以应该彻底放开私铸。

平心而论,张九龄这四条理由条条站得住脚,也确实符合现代货币流通理论。但是,反对张九龄只需要一条理由:张九龄采用了上述第一个法子,将增发货币集中于强势阶层。所谓“禁止官铸,放开私铸”,其实只有皇族和封建官僚才有能力私铸货币,一旦这些人手中的货币增加……

对《敕议放私铸钱》,最坚定的反对者就是当时的御史中丞李林甫。李林甫没有给他老师宇文融丢人,当时他只是正五品,一个司局级干部却敢于公开对抗当朝宰相。

这位在“检田括户”中摸爬滚打出来的皇族后裔对利益分配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他知道,一旦废弃官方铸币,把铸币权完全交到封建官僚手中,事情只会变得更糟。

朝堂之上李林甫毫不客气地指出:铸币是国之权柄,历代以来禁绝私铸是为了确立货币信誉;现在一旦放开私铸、废弃官铸,就等于为“小人”打开了逐利之门,滥钱恶钱便会充斥门庭,到时欲禁不能,会更损害农人利益。

解决“钱重物轻”当然必须增发货币,为此,李林甫建议官炉增加铸币,货币发放途径主要有三条。这三条路径,条条都能把钱直接交到黎民百姓手中。也就是说,李林甫选择了第二种方法,定向对社会底层增发货币。

第一条途径,和籴。朝廷每年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农人手中的粮食,当然,会按农户土地面积给农户一个比例—占地越少的农户得到的和籴份额越高。说白了,这是对贫困农户的直接补贴。《陈宣公集》卷十八记载:这道敕令极大取悦了农人,农人竞相向官家出售粮食以谋取厚利,而不怕生产运输途中的劳苦。

第二条途径,和雇,也就是废除徭役。按唐朝税制,男丁每年要为朝廷服二十天的徭役,包括河工、官粮运输等,当然,这些徭役是免费的。现在,李林甫提出废除相当一部分徭役项目,此后,河工、官粮运输等都要按市价付农人工资。

第三条途径最为重要,废除“府兵制”,改行“募兵制”。这一条对玄宗年间的政局产生了深刻影响,后世史官也是为此对李林甫极尽攻击之能事。

天宝之前,大唐帝国没有常备军,所有农人均有“放下锄头拿起刀枪”的义务,但是,服兵役是没有任何报酬的,这种寓兵于农的方法被称为“府兵制”。

“募兵制”之下同样还是穷人当兵,只不过当兵就有钱赚。所谓“募兵制”,就是军队职业化,给军队士兵定期发粮、发饷,成本确实较“府兵制”高很多,而当兵的却都是穷人,不是穷人谁会去当兵?

这里要说的是,大唐帝国实在是一个很幸运的王朝,立朝百年来边境最强大的游牧民族始终是突厥。突厥没有明确的汗位继承制度,一任可汗死后,不但他的子孙后代,就连他的兄弟都要参与汗位角逐。如此一来,突厥不但不能对大唐帝国形成威胁,民族人口数量也在日复一日的内耗中急剧下降。“府兵制”下的农民兵战斗力虽然不强,但对付这些窝里斗的突厥分子还算绰绰有余。

天宝之后,回纥、契丹、吐蕃等民族已经逐渐兴起,甚至的大食也经常陈兵边境。“府兵制”在对付回纥、契丹这些新兴游牧民族的时候屡战屡败,因为,等集结完军队,人家早就抢完分光、溜之大吉了。只有职业军人才有可能抵抗这些强悍的游牧民族。“募兵制”确实在节度使兵权方面造成了隐患,但如果没有“募兵制”,大唐帝国可能早就不复存在了。“募兵制”推行后,内地州郡有了一个安定的局面,人们不再有征发兵役之苦,不必担心自己要放下锄头拿起刀枪到边境拼命了。

为配合“募兵制”,在李林甫的主持下,大唐帝国对封建官僚开始了一项更为激进的改革—《长行旨》。

开元年间,大唐帝国是典型的封建中央集权制,中枢朝廷也对各地支配的钱财进行了严格控制。每年户部都要重新估算各地花费,细化到劳役、工程、征兵等各个细项—只有如此,出身寒门的各位封建官僚才能“倍儿有面子”……

这种财政方式对地方州县尤其边境产生了极大的干扰,坐在长安宫殿里的一帮刀笔吏怎么可能预见一年后的边事?而且,这项工作本身就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仅纸张一项户部度支司每年就要用掉五十万张,何况各道、府、县来长安沟通、运作让朝堂胥吏们“倍儿有面子”的成本。

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在李林甫的主持下,大唐帝国颁布了着名的《长行旨》。自此,每年帝国中枢朝廷只对道、府、县核定一个税收总数、上缴总数,具体征税方法和地方留存的使用细节,中央朝廷不再过问。用《剑桥中国隋唐史》的评价:

除了稳定货币,我们还要提到李林甫的一项不朽功勋,那就是整理、制定了完备的大唐法令。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李林甫终于入主中枢为相,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着手整理、增补大唐帝国的法律—把封建官僚的权力关进笼子。三年后,李林甫共增补了七千零二十六条法律,修订了二千一百八十条法律,删除了一千三百二十四条法律。这是中国辛亥革命前最重要的一次法律修订(请注意,没有之一),主要法律条文一直沿用到清末,《大明律》、《大清律》都直接抄袭了本次修订的法律条文。

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长达三十卷的《唐六典》。所谓“六典”,专门针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也就是说,《唐六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管理法”。李林甫想让封建官僚知道,办事情是要有点规矩的。

问题是,封建官僚办事,从来是不讲规矩的。

张九龄反对李林甫,更反对这些所谓的“法律”,双方的矛盾终于在“杨万顷谋杀案”上爆发了,张九龄借此对李林甫发起了总攻。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杨万顷谋杀案”的案情。

杨万顷是李林甫手下的一个监察御史,这是一个铁腕检察官,在他的主持下,嶲州都督张审素因贪污被处斩。这个案子其实是个铁案,张审素不但贪污腐败,事发后还雇佣黑社会威胁杨万顷,确实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

案子的结果却颇为离奇,张审素被处斩后,张审素的两个儿子又把杨万顷给杀了,还扬言自己是为父报仇。

现在,已经无法考证张九龄和张审素的关系,我们只知道,张九龄为力保张审素两个儿子不死,曾经在唐玄宗面前咆哮。他提出了一条匪夷所思的理由:根据儒家“孝”的定义,张审素的儿子杀掉杨万顷是为父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这两个孩子无罪。

一起再平常不过的反贪污案,由此成为张九龄和李林甫角力的爆发点—都按《唐六典》来办事,哪还来的“倍儿有面子”?对这个案件,唐玄宗亲自作出了判决:国家设立法律的本意是制止杀戮,孝子之情诚然可敬,但无故杀人绝不可赦。最后,在唐玄宗亲自督办下,河南府才对杀人犯行杖杀之刑,张九龄的相位开始岌岌可危。

《唐六典》成书当年,也就是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张九龄的学生严挺之贪污案发,把自己的恩师也牵连其中,张九龄很不光彩地丢掉了相位。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通鉴》记载,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大唐帝国共有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户农人,其中三百五十六万五千五百户已经丧失了土地,沦为“庄客”,也就是说,全国40%以上的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篇,就是写于天宝十四年。

圣历元年(公元698年),伟大的女皇武则天在泰山之巅悄悄扔下除罪金简。自此,大唐帝国有了一个甲子的太平岁月,数代人积累终于缔造了“开元盛世”。公元742年,唐玄宗改元“天宝”,取之义。“天宝”年号共计使用了十四年,十四年间大唐帝国从大治转向大乱。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在边境起兵,“开元盛世”毁于一旦。

真的是这样吗?。“开元盛世”当然不是毁于安史之乱的兵灾,一个强盛的帝国根本就不可能被一个异族野心家突发奇想式的叛乱毁灭。

《唐鉴》不太精确地总结了天宝年间唐玄宗的所作所为:!之所以说不太精确,是因为所谓“好兵”、“好谀”、“好色”都不过是催化剂,玄宗登基以来,宇文融从来不曾触碰皇权,李林甫编纂的那些《唐六典》也是给封建官僚看的。中国封建社会,相权只是枝叶,皇权才是根本,既然树根已经朽坏了,纵然枝叶茂盛,树倒枝存,又有何用?

天宝之祸,最大的祸根在于唐玄宗自己丧失了道德操守,再也无力维持“开元限购令”。天宝年间,土地兼并的规模甚至已经超过了汉成帝、汉哀帝年间,亡秦之迹已然昭昭在目!

我们还是从《唐鉴》的总结说起。

先说好谀。天宝年间,唐玄宗下令,把自己的生日改为大唐帝国的“千秋节”。每年这一天,全国臣民都要尽情庆祝。为了彰显自己的千秋功业,为了让自己有别于包括他的祖宗在内的所有皇帝,唐玄宗先后六次给自己加官进爵,最牛的一次居然自封为。

再说好兵。玄宗早就不把自己当人了,他认为自己是神,所以要!天宝年间,玄宗一改汉族挨打受气的局面,不停对游牧民族用兵,为赢得胜利甚至更改了的规矩,这为安史之乱埋下了祸根。为取悦这位志得意满的皇帝,边镇将领往往是损失万人却只报一人,斩敌一人却报万人!

最后,好色,《唐鉴》所谓“好色”,当指杨玉环。天宝四年(公元745年),唐玄宗即纳自己的儿媳妇杨玉环为妃,自此,三千宠爱在一身,也演绎了大唐帝国的一幕幕丑剧。据说,玄宗与贵妃每次进餐都有多达数千盘菜肴,一盘能值十数中等人家家产;杨贵妃去华清池洗浴,随从以金、玉、翡翠装饰座车,装饰品价值不下数十万钱,车上的黄金如此之重,以至于牛已经拉不动了……说白了,所谓“好谀、好兵、好色”,都是好钱。“开元盛世”之所以被铭记史册,是因为这是一个“财富在民”的时代,所以,对玄宗来说,要安享晚年、要有钱享受、要有钱炫耀边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搞钱”。

第一个为唐玄宗敛财的人,叫杨慎矜。

杨慎矜,隋炀帝的三世嫡孙,家族累世为官。开元末年,杨慎矜任太府寺卿,也就是为朝廷验收各地上缴的税收。唐玄宗觉得,杨慎矜似乎在理财方面有着特殊的才能,自从此人开始为帝国掌管财富,玄宗的手头似乎宽裕了很多。

—开元、天宝年间的赋税还是“租、庸”制。所谓“租”,就是要老百姓向朝廷纳粮;

所谓“庸”,就是老百姓要向朝廷缴纳一些锦帛。据说各道、府、县上缴的“租、庸”,杨慎矜大人只要看一眼就能大概估出粮食成色、锦帛是否有水渍伤破等。但凡敢以伪劣残次来充数的,杨慎矜一律退回,或者要求以官铸货币补足差额。

—天宝年间,杨慎矜转任诸道铸钱使,管理天下铸钱炉。为满足当时玄宗日益浩繁的边用和宫廷用度,杨慎矜下令各道在铸币中掺入更多的铅,这样既可以增加官铸货币的数量,也可将多出来的铸币单独列出一部分作为皇帝用度。

据《旧唐书》解释,杨慎矜正是因为这两项本领才深得玄宗的赏识与厚爱。

从常识来看,锦帛有无水渍、粮食是否陈腐,只要验货的人稍微用心,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杨慎矜之所以深得玄宗赏识,是因为履行了自己的本职,不允许各道、府、县以次充好,随便忽悠皇帝,所以他在任期间,太府每年能多出几百万缗钱的收入。

在封建社会,当履行职责成为功绩,当最基本的道德成为美德,当所有人都失去了正确的价值判断,这个社会距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至于官铸货币掺铅这种行为,在铸币史上并不少见。何况,当时官私货币混杂,官铸货币所含铜材远高于私铸货币,杨慎矜铸币掺铅不但没有引发通胀,反而使得官铸货币更易流行—人们不再以官铸货币作为财富窖藏。